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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23

钢丝绳管理制度

第1篇 钢丝绳管理制度

一、各种绞车钢丝绳必须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并有专人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设立检查登记簿,认真及时记录。

二、各种绞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选取钢丝绳型号,按照实际所需长度进行领取、更换及试验。

三、钢丝绳的检查记录必须有下列内容:钢丝绳使用天数、一个捻距内断丝数、锈蚀情况、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和其他一些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

四、在斜巷中必须设有足够的地滚轮,其标准以钢丝绳不拖地为标准,凡是拖地处要设地滚轮,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

五、新安装绞车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有验算说明书,其一切技术数据都要符合《规程要求》。

六、钢丝绳的使用、保管、更换必须以《规程》第405—408条的准则,结合使用具体情况,绞车钢丝绳必须写出书面换绳报告,由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

七、更换下的钢丝绳及时送到地面,卸在指定地点以备复用。

八、倾斜巷道使用的钢丝绳如果一端不符合要求而另一端很好,有使用价值,可进行调头使用。

九、平巷11.4kw绞车使用的钢丝绳,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旧绳代替。

十、凡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规程》第409条规定。

十一、斜巷中使用的钢丝绳要加强维护,避免矿车轧绳,若发现矿车轧绳及时截掉另卡,以防断绳造成事故。

第2篇 钢丝绳检测仪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钢丝绳人员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安全产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达到满意的检测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灭钢丝绳短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钢丝绳专业检测小组。

2、每月21日,对公司所有钢丝绳进行检测一次,并出检测报告一期。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各生产组主管安全环保,对钢丝绳检测仪器,应做到日常维护与保养。

5、对检测出轻微受损的钢丝绳,重点监控。

6、对检测出受损严重的钢丝绳,责令施工队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新的钢丝绳。

7、每期检测报告,报主管领导一份,安环保卫办公室一份,各生产组一份,共三份。

第3篇 钢丝绳检测仪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钢丝绳人员在使用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使安全产品更好地为安全生产服务,达到满意的检测效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灭钢丝绳短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钢丝绳专业检测小组。

2、每月21日,对公司所有钢丝绳进行检测一次,并出检测报告一期。

3、检测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各生产组主管安全环保,对钢丝绳检测仪器,应做到日常维护与保养。

5、对检测出轻微受损的钢丝绳,重点监控。

6、对检测出受损严重的钢丝绳,责令施工队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新的钢丝绳。

7、每期检测报告,报主管领导一份,安环保卫办公室一份,各生产组一份,共三份。

第4篇 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

一、提升巷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

二、对易损坏和断丝成锈蚀较多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磨损部位应记在钢丝绳检查登记簿上。

三、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到卡罐,突然停产等猛烈接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直径减少量超过10%。

3)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4)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电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段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发生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5)对使用的钢丝,至少每月涂一次。

四、滚筒上缠绕两层或两层以上钢丝绳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滚筒边缘高出最外1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为钢丝的2.5倍。

2)滚筒上必须设有带绳槽的衬垫。

五、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2)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3)滚筒上应该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备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六、在工作或非工作时,发现钢丝绳有断丝、辗坏、变形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下绞车,向当班领导和上级汇报,更换钢丝绳的准备工作。

第5篇 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

1、凡使用钢丝绳,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经批准同意,办理领取手续,方准领取使用。

2、钢丝绳采取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各条钢丝绳都要指定专人按照有关规定的周期和内容认真检查维护,并将检查情况填写记录。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工作。新绳悬挂前及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工作由机电科负责,并保证试验资料及出厂资料完备。

4、主副井提升钢丝绳如果遭受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5、钢丝绳直径减少到规定要求时,必须更换。

6、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现象时不得用于升降人员。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外层钢丝松动时,必须立即更换。

7、司机要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8、钢丝绳的管理、使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钢丝绳的涂油保养工作,涂油至少每月一次。

9、使用中的钢丝绳,都要实行牌板管理。主要提升设施的钢丝绳由设备管理部门建立钢丝绳管理档案。

10、钢丝绳的采购由器材库负责。购进的钢丝绳必须是国家定点厂生产的钢丝绳,并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出厂合格证、验收证书等)。购进的新绳要保管运输好,防止野蛮装卸、日晒、雨淋等。

11、每月由机电科长组织一次对本矿主要提升绳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12、钢丝绳使用结束后要及时回收,由使用单位负责,不及时回收的,按矿有关规定扣罚。

第6篇 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管理,保证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的安全运行,杜绝超规定的物料上皮带,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区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东胶大巷、上仓巷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由机电队负责管理、运行和维护;

二、生产单位往东胶大巷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上煤(矸)必须经机电管理部同意,并按机电队和机电管理部的要求进行安装运输设备,最后由机电管理部和机电队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上煤(矸)。

三、上煤(矸)处的挡煤装置由上煤(矸)单位负责安装,东胶大巷胶带机上煤(矸)点处的缓冲架和缓冲托辊由机电队负责安装,首采面搭接溜煤咀处的挡煤装置由安装队负责安装。

四、东胶大巷胶带机上煤(矸)点处前后各10米范围内的清煤工作和文明生产由上煤单位负责。

五、东胶大巷胶带机更换缓冲托辊和相关易损件由机电队负责,成本计入机电队。

六、东胶大巷胶带机机尾驱动装置由机电队派专人看管和维护,若需加装清煤装置由机电队负责安装和更换。

七、各生产单位接到停止上煤(矸)的通知后,仍继续强行上煤(矸)者,由机电队向调度室汇报,并由安全监察部进行事故分析。

八、东胶大巷胶带机沿途的急停按钮,任何人在正常的情况下,不得私自闭锁,否则对当事人处以200元/次罚款,并株连单位负责人100元/人/次。

九、上煤(矸)的单位要坚决杜绝超规定(所有铁器和超过300mm的木料、矸块等硬物)的大块和长铁器上皮带,一经发现对上煤(矸)设备的司机处以200元/次罚款,并株连该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次。

十、各单位若因工作需要停东胶大巷、上仓胶带机,必须提前在调度会上要时间,并到调度室办理相关停机手续,严禁无计划停机,若发现一次扣责任者100元,停机单位200元/次。

十一、机电队负责东胶大巷胶带机在线监控及各类记录的填写和汇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和处理,不得拖延时间和私自停机,否则一经发现扣机电队200元。

十二、东胶大巷胶带机头、上仓胶带除铁器必须完好,皮带运行时除铁器必须按规定正常运行,否则发现一次扣当班司机100元,扣运行单位500元。

十三、皮带系统发生故障需配合处理时,就近单位应按调度指令迅速赶往故障地点协助处理,尽快恢复皮带系统正常运行,否则按不执行调度指令进行考核。

十四、主运输系统各处的看护人员和各转载点司机要认真负责,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机处理,汇报本单位值班室,同时汇报矿调度室。若发现擅离职守和不负责任者,扣责任人100元/次,扣单位200元/次。

第7篇 钢丝绳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为加强我矿钢丝绳的安全管理,堵塞漏洞、严抓细管,有效杜绝各类提升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钢丝绳的选型

1.1提升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专作升降人员用的,不小于9;

1.1.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不小于9,升降物料时不小于7.5;

1.1.3专作升降物料用的,不小于6.5。

1.1.4多绳摩擦提升钢丝绳:升降人员或物料与人员兼提时不低于8,升降物料用的不低于7;

1.1.5作罐道或防撞绳用的,不小于6。

1.2提升装置的天轮、卷筒、主导轮和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2.1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主导轮,有导向轮时不小于100,无导向轮时不小于80;

1.2.2落地安装的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主导轮和天轮不小于100;

1.2.3地表单绳提升装置的卷筒和天轮,不小于80;

1.2.4井下单绳提升装置和凿井的单绳提升装置的卷筒和天轮,不小于60;

1.2.5排土场的提升或运输装置的卷筒和导向轮,不小于50;

1.2.6悬挂吊盘、吊泵、管道用绞车的卷筒和天轮,凿井时运料用绞车的卷筒,不小于20;

1.3提升装置的卷筒、天轮、主导轮、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中最粗钢丝的最大直径之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3.1地表提升装置,不小于1200;

1.3.2井下或凿井用的提升装置,不小于900;

1.3.3凿井期间升降物料的绞车或悬挂水泵、吊盘用的提升装置,不小于300。

1.4钢丝绳的选型除满足上述参数外,还应满足如下规定:

1.4.1以疲劳断丝为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时,应选用线接触同向捻,钢丝数多而直径较细的圆股或异型股钢丝绳;

1.4.2在磨损严重的矿井中,宜选用外粗式线接触同向捻或异型股钢丝绳,也可选用面接触钢丝绳;

1.4.3在锈蚀严重的矿井中,应选用钢丝直径较粗的钢丝绳;

1.4.4平衡尾绳可用多层股不扭转钢丝绳、也可用普通圆股交互捻钢丝绳,绳罐道用绳最好用密闭式钢丝绳或多层股不扭转钢丝绳;

1.4.5设备能源科统一负责钢丝绳的选型且提出选型依据,并按《gb8707-88》钢丝绳标记代号规定的标记制度提出所需的钢丝绳,报分管矿长签批。

2、钢丝绳的计划购进

2.1钢丝绳购进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必须详实准确,计划单位需注明钢丝绳型号结构、公称直径.、捻法捻向、抗拉强度、绳芯及长度等必须条件。

2、2购进计划由仓储中心汇总经矿部计划平衡会通过后由供应科报公司购进。

2.3供应科必须严把钢丝绳的采购关、进货关,保证购进正规厂家名牌产品。

2.4新绳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试验证书、煤安标志证书等原始资料

3.钢丝绳的验收存放

3.1钢丝绳到货后由供应科组织机动科、安全科、仓储中心、使用单位共同验收。

3.2验收内容应包括标牌内容及数据是否与计划相符;有无“ma”标志;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与刮伤;钢丝有无锈蚀;有无机械伤痕;浸油是否完全;实测直径是否在标准允许的公差之内;绳头是否松散;捻股是否均匀;长度够否;原始资料是否齐全等,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钢丝绳应及时同生产厂家联系退货。

3.3验收合格后入库存放,仓储中心负责钢丝绳及原始资料的保管,原始资料保管期到本条钢丝绳报废为止。

3、4钢丝绳入库存放应放在通风干燥的室内,防止阳光直射或热气烘烤;若放在室外存放,钢丝绳不得与地面直接接触,应放在干燥地面上用木板垫起,上面用遮雨布盖好;

3.5定期检查库存钢丝绳的防护情况,发现防护损坏及时整改

3.6保持好钢丝绳的标识,必要时重新标识

4、钢丝绳的试验

4.1钢丝绳的试验由安环科负责,试验鉴定组织必须拥有相应资质。

4.2新钢丝绳使用前的试验:如果拉断、弯曲和扭转的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禁止使用。升降人员和物料的,6%;升降物料的,10%。

4.3使用中的钢丝绳,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如低于以下数值的,禁止使用。作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小于7,专作升降物料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4.4在用钢丝绳定期重复试验,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试验一次;井筒淋帮水酸碱度大或有腐蚀性气体的井筒,3个月试验一次;

4.5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第一次试验的间隔时间为一年,以后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

4.6悬挂吊盘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一年试验一次。

4.7在用钢丝绳单丝试验后,不合格的钢丝数达到钢丝绳全部钢丝总数的25%必须更换新绳。

4.8经过试验的新钢丝绳,储存期不超过一年、且保管良好者,悬挂前可以不再重新进行试验;否则必须重新进行试验。

4.9各单位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做定期试验需截绳样时,提升绳应从容器绳卡上部截取。试样长度做单丝试验时就不小于1.5m,整绳试验时应不小于2m。

4.10每次截绳头时,使用部门应建立截绳档案,详细记录截绳量,并留下不低于30厘米的绳样,清洗干净,实物存档,以便综合鉴定钢丝绳,直至报废。

5、钢丝绳的使用

5.1存放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再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钢丝绳放绳

5.2.1绳轮在支架上应能自由转动。

5.2.2避免与地面及其他障碍物接触,防止接触锐利物品的边缘。

5.2.3防止旋转造成钢丝绳打结。

5.3钢丝绳上绳

5.3.1多层股钢丝绳、椭圆股钢丝绳上绳时应防止绳端松动。如出现绳端松动(捻距变大),应将绳端适当上劲,以消除钢丝绳在运行中出现“灯笼”现象。

5.3.2钢丝绳缠绕两层时,上层应均匀的缠绕在前一层上。

5.3.3左右捻向的钢丝绳在滚筒上的缠绕方向,必须根据使钢丝绳捻紧的方向缠绕。右捻的钢丝绳,如滚筒自下向上旋转,则钢丝绳应自右向左排列;如滚筒自上向下旋转,则钢丝绳应自左向右排列。左捻的钢丝绳与此相反。

5.3.4钢丝绳切割时必须使用铁丝在切割点的两端分别缠绕固定,缠绕铁丝的长度一般不小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5倍。

5.3.5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置,严禁系在滚筒轴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滚筒上缠绕多层钢丝绳时,滚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至少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5倍。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

5.3.6钢丝绳头必须使用完好的桃形环或卡绳装置,同型号绳卡数量不得少于5个,并严格按规定固定牢靠。若桃形环变形,绳卡子松动、断裂,必须立即更换。

5.3.7钢丝绳绳卡应配套使用,绳卡间距为200-300mm。绳卡应将鞍座放在受力绳一边,u形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不得正反排列。

6、钢丝绳的检查

6.1钢丝绳的检查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设备能源科、安环科负责监督。

6.2对提升钢丝绳,各使用单位由操作工、设备维修工每天检查一次;每周由使用单位分管设备的领导进行一次详细检查;每月由设备能源科、安环科组织使用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6.3各单位应安排专职人员对钢丝绳及附件进行检查检测。

6.4检查人员每天对钢丝绳、桃形环、卡绳装置和绳卡子的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做详细记录。

6.5钢丝绳检查人员应对所使用的工具、量具和检验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和调整。

6.6钢丝绳检查人员在检查之前应在绳上做好检查起始的标志和检查长度的计算标志。在同一根绳上每次检查的起始标志应一致。

6.7钢丝绳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开始前要与提升机司机、监护人员及信号工共同确定好检查联系信号。检查期间不得同时进行井筒和提升机的其他作业。

6.8各单位对使用中钢丝绳的日常检查应采用不大于0.3m/s的验绳速度,必须用肉眼观察和手捋摸的方式进行。

6.9钢丝绳检查人员验绳时禁止戴手套或手拿棉丝,应用裸手直接触摸钢丝绳;前边的手作为探知是否有支出的断丝,以免伤手,后面的手抚摸可能发生的断丝和绳股凸凹等变形情况。

6.10钢丝绳检查人员检验绳索时,应选择适当地点,以便检验全绳。在井口验绳时必须系安全带。

6.11各单位钢丝绳检查人员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其他提前确定的起始标志,确定断丝、锈蚀或其他损伤的具体部位,并及时记录。对断丝的突出部位应立即剪下、修平。

6.12对容器停车位置的主要受力段、断丝、锈蚀较严重的区段,均应停车详细检查。

6.13各单位对使用中的钢丝绳月检时,还应详细检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从滚筒到导向轮之间的钢丝绳,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卡尺测量直径。

6.14各单位做好提升钢丝绳检查记录。并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逐项填入钢丝绳检查记录表,于每月20日上报设备能源科。

7、钢丝绳的润滑

7.1各单位对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2次。摩擦轮式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只准涂、浸专用的钢丝绳油(增磨脂);对不绕过摩擦轮部分的钢丝绳,必须涂防腐油。

7.2钢丝绳润滑油应满足以下要求:

7.2.1粘稠性能好,不被钢丝绳振动摔掉或淋水冲刷掉;

7.2.2有较好的粘温性;

7.2.3防锈和润滑性能要好,不含酸碱性并有一定的透明度,以便发现磨损和断丝。

7.3涂油周期;无淋水井筒内钢丝绳2次/月;淋水井筒内钢丝绳1次/周;腐蚀性淋水井筒内钢丝绳1次/5天。

7.4润滑时应特别注意不易看到和不易接近的部位,确保钢丝绳全部得到润滑。

8、钢丝绳的报废

8.1当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为5%;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为10%;罐道钢丝绳为15%;倾角30度以下斜井提升钢丝绳为10%时,必须立即换绳。

8.2钢丝绳在遭受猛烈拉力(如卡罐、突然停车)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异常应垛掉或更换。同时钢丝绳有死弯、松股、挤伤、受到猛烈拉力的一段伸长0.5%的钢丝绳均不得使用。

8.3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8.4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的应立即更换。

8.5多绳摩擦提升机的首绳,使用中有一根不合格的,应全部更换

9.考核

9.1钢丝绳选型错误或所选钢丝绳型号不符合安全要求,每条钢丝绳对设备能源科罚款2000元,设备能源科科长承担罚款的70%,设备能源科设备管理员承担罚款的30%。

9.2购进的钢丝绳非正规厂家,原始资料不齐,每条钢丝绳对供应科扣款2000元,供应科科长承担扣款的70%,采购员承担罚款的30%。

9.3不按《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验收,或验收时敷衍,每条钢丝绳扣验收人员200元。

9.3钢丝绳原始资料丢失,钢丝绳保管不善,对钢丝绳造成损伤,每条钢丝绳对仓储中心罚款1000元,仓储中心主任负担罚款的60%,仓储保管员负担罚款的40%

9.4不能按照《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进行钢丝绳进行定期试验,每条钢丝绳对安环科扣款500元。

9.5使用单位不设定专职检查人员,对使用车间罚款200元,由车间负责人承担。

9.6不按照《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安装钢丝绳的,每条钢丝绳对使用单位罚款1000元,使用单位负责人负担罚款20%,专管设备的副主任负担罚款的60%,安装人员罚款20%。

9.6检查人员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敷衍了事,不按规定时间检查,不留有检查记录,每发现一次对检查人员罚款200元,由检查人员承担。

9.7使用人员不按照要求使用及维护、润滑钢丝绳的,每发现对使用人员罚款100元。

9.8不按照《钢丝绳安全管理制度》报废钢丝绳,勉强使用的,每条钢丝绳对使用单位罚款2000元,由单位负责人全部承担。

10.实施

本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管理制度与以前相关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招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河东金矿

2022年4月1日

第8篇 钢丝绳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中的关键部件, 它既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 又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对钢丝绳的使用和管理特作如惠规定。

1、必须设专职钢丝绳检查人员,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机电科长和机电科分管领导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2、凡使用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试验工作,新绳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规定时间定期进行试验,试验资料及出厂资料必须完备。

4、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进行一次慢速详细检查,平�绳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显示器)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部位,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严重的地方应停机详细检查,并将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5、钢丝绳如果遭受卡罐,忽然停车等猛烈摇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6、钢丝绳直径减少到规定要求时,必须更换。

7、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现象时不得用来升降人员,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汶,外层钢丝松动,必须立即更换。

8、司机必须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9、对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

10、应及时做好钢丝绳的张力测定工作,及时调整钢丝绳张力。

11、小绞车及其它设备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单位也必须设有兼职人员进行检查,有领导分管按规定,按标准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12、有提升装置的上下山必须按规定距离,结合具体情况,设置充足的地滑子。

13、主要设施的钢丝绳机电部门要建立钢丝绳档案,实行牌板管理。

第9篇 矿井提升及钢丝绳检查管理制度

1、矿井提升指令:一停、二上、三下、四慢行、五处理、六恢复。

2、提升安全设施:

(1)停车场拐坡点必须设档车器,做到灵活好用。

(2)运输下山的必须设立二道档车栏,第一栏距井口10m,第二档距第一档20m,每个车场以下10m,必须具备一档。

(3)轨道坡每10m必须设置地滚。档车栏必须自动,起到跑车时自动下落,档住跑车的作用。

3、提升绞车的能力必须满足提升量的要求,严禁用11.4kw调度绞车代替提升绞车。提升绞车要设置深度指示器和防过卷装置。

4、提升串车数量一次不得超过2个,并在末车后面和主绳之间用直径不小于10mm的钢丝绳连接(即保险绳)。

5、指定专人每天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磨损检查,发现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立即更换。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做好记录。钢丝绳无论有无断丝,每半年必须更换一次。

6、矿车连环必须使用经过拉力试验后的合格产品,每组连接环不少于3个。矿车扦销要具有防跳装置。

7、提升绞车每月必须检查一次。

第10篇 井下挂钩工钢丝绳维护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钢丝绳检查,每天至少一次,发现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绞车操作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二、加强井筒维护,减少井筒淋水,尽量使淋水沿井壁流下,多设地滚,并保持转动灵活,润滑良好。

三、必须认真解决钢丝绳与轨道和枕木的问题,否则对钢丝绳的危害极大,大到可能造成钢丝绳跑车事故,甚至可能磨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四、加强钢丝绳涂油,选用合适的钢丝绳油,提升钢丝绳每日至少涂油一次。

五、新绳入库后,应放在避光、干燥的库内,以免钢丝绳受潮。

六、不得强行从固定的绳捆中解出钢丝绳,必须在绳捆支撑后能自由转动情况下取出钢丝绳。

七、我矿必须认真执行,违者据情节轻重罚50—l00元,造成事故者自己负责。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1篇 井下挂钩工钢丝绳维护及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钢丝绳检查,每天至少一次,发现特殊情况,应增加检查次数,绞车操作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

二、加强井筒维护,减少井筒淋水,尽量使淋水沿井壁流下,多设地滚,并保持转动灵活,润滑良好。

三、必须认真解决钢丝绳与轨道和枕木的问题,否则对钢丝绳的危害极大,大到可能造成钢丝绳跑车事故,甚至可能磨擦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四、加强钢丝绳涂油,选用合适的钢丝绳油,提升钢丝绳每日至少涂油一次。

五、新绳入库后,应放在避光、干燥的库内,以免钢丝绳受潮。

六、不得强行从固定的绳捆中解出钢丝绳,必须在绳捆支撑后能自由转动情况下取出钢丝绳。

七、我矿必须认真执行,违者据情节轻重罚50—l00元,造成事故者自己负责。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12篇 钢丝绳使用、管理、检查制度

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中的关键部件, 它既关系到矿井的正常生产, 又直接影响着职工的生命安全,因此,对钢丝绳的使用、管理和检查特作如下规定。 一、钢丝绳的管理与使用控制

1、绞车提升钢丝绳,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确的计算和选型,安全必须符合要求。

2、各连队必须设专职(兼职)钢丝绳检查人员专门负责,钢丝绳检查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使用单位队长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具体负责,责任必须明确到人。

3、认真做好钢丝绳的检验工作,新绳使用前、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规定时间定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检验资料及出厂资料必须存档。

4、提升钢丝绳每班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慢速全绳详细检查,应利用深度指示器(或显示器)确定断丝和其他损伤部位,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严重的地方应停机详细检查,并将检查数据、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二、钢丝绳检查制度

1、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之日起12个月进行第二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2、绞车提升钢丝必须每班检查1次,检查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并将检查数据、损坏情况记入钢丝绳检查记录簿内。。    3、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必须更换: ①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②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为10%    4、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锈蚀严重,不论断丝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6、纲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继丝及直径减小超过《规程》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时,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纲丝绳。

7、钢丝绳如果遭受忽然停车等猛烈摇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损坏严重时,必须立即更换。

8、对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并做好相关记录。    9、小绞车及其它设备使用的钢丝绳,使用单位也必须设有专职(兼职)人员进行检查,且有领导分管,按规定,按标准进行维护、检修、更换。 10、绞车司机对绞车的工作闸、保险闸、钢丝绳、绳轮、滚筒、轴承、大轴及螺丝每班进行一次检查,做好相关记录,司机要持证上岗。

11、检修工应按下列项目每天进行一至二次检查。

1)、钢绳外观检查,要检查润滑、锈蚀、变形受损和断丝情况。

2)、钢丝绳按每30米定一检测点,进行直径磨损检查。

3)、各绳长、紧固螺栓、销子、连接环、等不应有裂绞变形等状况,凡已变形修复的不得用于提升。

三、钢丝绳的维护保养    1、新绳到货后,应由检验单位进行验收检验。合格后应妥善保管备用,防止损坏或锈蚀。    2、对每卷钢丝绳必须保存有包括出厂厂家合格证、验收证书等完整的原始资料。    3、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进行1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对使用中的钢丝绳至少每月涂油1次。

5、有提升装置的上下山必须按规定距离,结合具体情况,设置充足的地滚子。    6、主要设施的钢丝绳机电部门要建立钢丝绳档案,使用单位实行牌板管理。

《钢丝绳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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