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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管理制度范本(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3-12-27 热度:26

化验室管理制度范本

第1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范本

化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3化验室工作职责

3.1执行质检科规定,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3.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4化验室环境要求

4.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4.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4.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4化验室工作台人员每日早上九点记录化验室环境条件,填写《化验室环境条件记录》,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5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5.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5.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5.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5.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6检验工作程序

6.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由质检科或质检科指定的检验员负责抽样,样品数量、外观及代表性要符合标准中相应要求,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6.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6.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6.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6.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并由授权人员批准。

6.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三个月。

6.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有限公司

化验室管理制度

版本:a

受控文件

文件编号:cyzd-17

文件分发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07-2-1 实施日期:2007-2-1

第2篇 化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部及经贸办《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易燃易爆物品是指: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各种爆炸品等。

第三条 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有领导具体分工管理安全工作,落安全岗位责任制。必须根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性质,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 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废弃化学危险物品,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环保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五条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应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装置与设施。

第六条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贮罐,必须采用合格的防爆灯具和防爆器设备,经电力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禁止私自乱接电源和违章、违规使用电器。

第七条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同品种的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不可超量储存。库房集中保管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持道路畅通。

(二)化学试剂危险物品保存时要避免混存。不同灭火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在同一地点存放。即:

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

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处。

(三)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暴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贮存。

(四)对储存压力气体、液化气体的容器,必须按照压力容器检测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测,禁止检测不合格的容器储存压力气体、液化气体。

(五)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的场所应安装可靠的避雷设施,并定期进行避雷效果检测,确保不发生因雷击而引发火灾和爆炸。

第八条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后凭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认真贯彻安全、防火责任制;

(二)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的安全操作规程,贮存前必须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

第九条 严禁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场所吸烟或使用明火。如果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将化学危险物品全部搬到安全可靠的地方后,才能使用明火。

第十条在化学危险物品保管、使用中,严格遵守安全制度与安全法规,做出了突出成绩的人员,主管单位可申报给予表彰、奖励;因不负责任、违章操作而造成事故或损失的,依照法律、制度给予处罚 。

另外,化验室应单独设立,一是防止火源,二是防止空气穿流。三是化验室做实验时不能关门。四是化验室的门必须向外开。五是使用的压力容器要固定在防爆柜子里,防爆柜子也要固定在墙上。六是操作实验应在操作通风柜中操作。

第3篇 化验室废弃物安全处理管理制度

一、废弃物的定义

1、 过期的药品。实验废弃的高浓度溶液、建立减量线的标准溶液及配置不当的溶液。

2、 在线自动监测仪器使用过程当中排除的废弃化学药液。

3、 固体废弃物是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二、化验室废弃物处理:

1、 目的:为防止试验室的废弃物污染。

2、 适用范围:生产、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3、 责任与监督:化验操作人员执行管理制度,调度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4、 建立废弃物的接收人的签名、处理制度和记录。

三、化验室处理废弃物的一般原则

1、 在证明废液溶液浓度已相当小而又安全时,可以排放到排水沟中;

2、 尽量浓缩废液,使其体积变小,放在安全处隔离储存,处置;

3、 利用蒸馏、过滤、吸附等方法,将危险物分离,而只弃去安全部分;

4、 无论液体或固体,凡能安全燃烧的则燃烧,但数量不宜太大,燃烧时切勿残留有害气体或残余物,如不能焚烧时,要选择安全场所填埋,不能裸露在地面上。

5、 一般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厨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后排除,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附处理后才能排放。

6、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废弃物。

7、 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是循环再利用或统一堆放到固定场地。

四、废弃物的处理分类如下:

1、 化学废液

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贮存时间,定期处理。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2、 综合废液

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氧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于废渣方式处理。

3、固体废弃物

3.1化验室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先在化验室堆放,每批达到100公斤后,统一送水泥混合材库上料口,做水泥混合材。

3.2 化学固体废弃物

五、化验室废弃物的具体处理

1、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节ph值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

2、对于剧毒溶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3、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

4、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

5、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可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

6、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水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

7、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

8、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堆放到固定场地,进行分类处理。

六、废弃物的处理程序(加上去向、接收人、记录表、签字)

七、废弃物处理时应注意事项:

1、随着废液的组成不同,在处理过程中,往往伴随着有毒气体以及发热、爆炸等危险,因此,处理前必须充分了解废液的性质,然后分别加入少量所需添加的药品,必须边观察边操作。

2、最好先将废液分别处理,如果是贮存后一并处理时,虽然其处理方法将有所不同,但原则上要将可以统一处理的各种化合物收集后进行处理。

3、要选择没有破损及不会被废液腐蚀的容器进行收集。将收集的废液的成分及含量,贴上明显的标签,并置于安全的地点保存。特别是毒性大的废液,尤其要十分注意。

4、含有过氧化物。硝化甘油之类爆炸性物质的溶液,要谨慎丝的操作,并应尽快处理。

5、注意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按类处理。

八、废弃物处理时之安全措施

1、处理化学废液时,必须戴上防溅眼罩、手套和实验外衣。

2、应在抽气规内倾倒会释出烟和蒸汽的废液。

3、为防止散逸出烟和蒸汽,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盖紧容器。

4、在特殊情况下于抽气柜处理化学废液时,处理者必须戴上具适当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5、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注意粉尘的污染,戴好防尘护具。

日照京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化验室

2009年1月1日

第4篇 火力发电厂化验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为满足生产需要,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保证试验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及时准确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提供科学的分析数据,及早发现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安全经济性,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化验室分析工作管理。

3 引用文件

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dl/t2008 火电厂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

dl-t- 520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

dl_t_567~1-2007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第1部分一般规定

gb/t 14416-2010 锅炉蒸汽的采样方法

gb/t 7597-2007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4 化验室基本职责

4.1 化验室隶属于生产技术部,技术隶属化学专业管理。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生产技术部统筹安排下,做好化验室工作。

4.2 化验室的工作主要负责全厂的水、煤、油、气的化学监督工作。

4.3负责全厂入厂煤、入炉煤、飞灰、灰渣、煤粒细度、石灰石、石灰石粉的化验工作。

4.4负责全厂大宗化学品的质量检验。

4.5 负责管理维护化验室的全部精密仪器和实验室化学药品。

4.6负责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的理化分析。

5职责

5.1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5.1.1负责检查本制度编写是否合理、合规、合法,具备可操作性。 负责审核、批准本制度。

5.1.2 本制度批准实施后,不定期抽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5.2 生产技术部化学专工职责

5.2.1 在生产技术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制度的编写、修订、补充及解释本制度。在

本制度审核、批准后,全面监督、检查化验班成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考核。 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有权加重考核,屡教不改的,报生产技术部处理。

5.3 生产技术部化验班班长职责

5.3.1 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生技部化学专工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本制度各项规定的执行,带领化验班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完成各项分析监督任务。

5.3.2 监督、检查化验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未按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人员,有权提出考核。

5.3.3 带领本班人员做好本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对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5.4 化验班化验员职责

5.4.1在化验班班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5.4.2 负责检查本制度各项规定是否彻底执行,有无遗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按要求做好补救措施。

5.4.3 在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时,保证绝不弄虚作假。对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6 化验分析人员的要求

6.1.分析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6.2.上岗人员应熟悉电厂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仪器分析的基本知识。

7 化学分析室仪器管理

7.1仪表室应配置温度仪及湿度仪,使用时开启空调调整室内温度一般在5~35℃,相对湿度一般在85%rh以下,或根据分析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温度、湿度来设定。

7.2精密仪器要按其性质、灵敏度要求、精密程度,摆放在固定的单独房间及位置,并与化学室隔开,以防腐蚀性气体及水汽腐蚀仪器,烘箱、高温炉、电热板要放置在不燃的水泥台上,天平及其他分析仪器应放在防震、防晒、防潮的专用房间内,并罩上棉布仪器罩。

7.3使用中的分析仪器,必须按仪器周检计划报生产技术部门联系法定检定单位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检定或过期未检定的仪器不准使用。

7.4应定期对仪器的性能进行检查,并参照仪器说明书,配制不同的标准溶液进行仪器的校正,校正结果应记录在仪器校正记录本上。

7.5 分析仪器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台账中对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出厂和购置的年月都要登记准确。仪器每台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①仪器说明书;

②安装、调化、性能鉴定、验收记录;

③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

④周期检定记录、检修记录。

7.6 分析仪器使用、检修应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拨动仪器旋钮或随意拆卸仪器。

7.7 一般仪器的管理

7.7.1 各类仪器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定位摆放,要做好防潮、防尘、防止药品溅到仪器上。

7.7.2 分析仪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说明书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步骤影响分析结果。

7.7.3 爱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并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确保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7.7.4 玻璃仪器、胶头滴管以及滴定夹等试验消耗品损坏时,要及时将其清理干净,清理中要作好防止玻璃碎片划伤的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领用,并做好登记。

7.7.5 清洗实验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剧毒试液的废液直接倾倒至下水道,应进行转化处理后,再进行清洗排放;不得同时清洗含有能发生化学反应且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物质的分析仪器。

7.8常用实验室分析仪器的校验要求:

7.8.1凡使用中的小硅表、磷酸根表,每月进行一次标准溶液校准工作,并如实做好记录。

7.8.2分光光度计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曲线标定。

7.8.3量热仪、定硫仪每月进行一次标煤样校核,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问题应加强校核工作。

7.8.4.高温炉和烘箱每年进行一次校正。

7.8.5.容量瓶和移液管每年进行一次校正,合格后方能使用。

7.8.6.天平、ph计、电导率仪、钠离子浓度仪、分光光度计、浊度仪每年由计量单位校正一次,合格后投入使用,使用时应做好防晒、防震、防潮等工作。

7.8.7.以上所有校正的仪表,校正时应如实做好记录,使用后要做好清洁,并罩上防尘罩。 8 玻璃器皿的管理

8.1玻璃器皿要分门别类存放,以便取用,经常使用的玻璃器皿放在通风柜中。 常用的玻璃器皿如移液管、容量瓶、滴定管应进行检定,校准后方可使用。

8.2移液管使用洗净后用干净滤纸包住两端,用于要求较高试验的则全部用滤纸包起来,以防受污染。8.1

8.3滴定管用毕后洗去内装的溶液,用纯水涮洗后注满纯水,上盖塑料套盖,也可倒置夹于滴定管夹上。

8.4比色皿用毕后洗净在小瓷盘或塑料盘中下垫滤纸,倒置晾干后收于比色皿盒或洁净的器皿中。

8.5带磨口塞的玻璃仪器,如容量瓶或比色管等最好在清洗前就用小线绳把塞和管口栓好,以免打破塞子或互相弄混,需长期保存的磨口仪器、滴定管要除掉凡士林后垫纸,用皮筋栓

好活塞保存。

8.6所有的玻璃器皿用完后要清洗干净,不要在容器上遗留油脂、酸液、腐蚀性物质(包括碱液)或有毒药品,以免造成后患。

8.7铂、黄金等贵重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玛瑙研钵等贵重物品应由专人(两人)保管,并保管在保险柜内,用完后立即归还,必须严格执行领用规定。

9 化学药品管理规定

化学药品管理严格执行公司《化学药品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9.1 本部门所用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对其加强管理不仅是保证分析数据质量的需要,也是确保安全的需要。

9.2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化验室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9.3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保管。

9.2 易燃易爆化剂应储于金属柜中,柜的顶部有通风口。严禁在化验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装易燃液体。易燃易爆药品不要放在冰箱内。

9.3 相互混合或接触后可以产生激烈反应、燃烧、爆炸、放出有毒气体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化合物称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这种化合物多为强氧化性物质与还原性物质。

9.4 分析室的各种药品、试剂应分类摆放。药品、试剂标签应完整,禁止使用标签残缺的药品、试剂。化学试剂用后恢复原位、取用后的多余化学试剂不得倒回原瓶。

9.5 腐蚀性化剂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造成事故。

9.6 要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一些化剂在存放过程中会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药品存放不应超过存放期限。

9.7 药品柜和化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化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9.8 发现化剂瓶上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化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9.9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保管。

9.10.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使用、双把钥匙的五双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9.1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特别小心,要戴防护面具、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并应远离火源;所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

第5篇 砖厂化验室管理制度

一.化验专员务必服从领导安排,学习并掌握各种化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同时保障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化验员职责

1.对原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三.化验室环境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专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下班前摆

放好化验仪器、打扫卫生关闭所有电源,最后关好门窗。

3.化验室专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四.化验器材管理

1.化验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

进行清洁、整理。

2.化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五.检验工作程序

1.化验专员对需要化验的材料进行取样,取样要均匀有代表性。

2.化验专员严格按化验规程操作,确保化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

确可靠。

3.化验结果出来后,化验专员应认真据实填写化验记录(一式三份)。分

别送给烧窑师傅和直接领导。

4.化验记录由化验专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第6篇 化验室样品管理制度

1.样品容器必须清洗干净。

2.样品容器的材质要符合监测分析的要求。

3.需在现场进行处理的样品,采样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牢标签并填写采样记录单。

5、样品交实验室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认真核对,以防出错,做好交接手续。

6.需保存的样品应按监测分析的要求,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

第7篇 煤化验室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的职责,提高化验人员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和能力要求。

2.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化验员的工作内容与要求、数据及样品管理和及检查与考核。

2.2本标准适用于怀仁县热源厂煤化验室。

3.工作内容与要求:

3.1 在运行主任的领导下,完成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日常的化验工作,并对车间主任负责。

3.2操作流程:(1)受理请验单,(2)接收样品并登记,(3)样品加工备验,(4)样品检验,(5)填写记录,(6)出具检验报告单,(7)检验报告报送,(8)记录汇总归档。

3.3着装标准:

3.3.1工作期间化验员必须统一着装,并干净整洁,装饰得当,严禁浓妆艳抹。

3.4行为规范:

3.4.1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3.4.2不嬉戏打闹、大声喧哗,不脱岗、睡觉看闲书,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3.4.3不使用检验用具饮食或器皿盛存放食品,不得用化验设备加热食品。

3.4.4严禁在检验区域的电器设备、化验台上清洗、晾晒、搭放非化验物品。

3.4.5用电设备停运时必须切断电源,需连续工作的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值守,连续用电化验仪器必须保证工作状态正常。

3.4.6树立节电意识,严禁长明灯。

3.5卫生标准:

3.5.1门窗玻璃洁净,地面、墙角无杂物污垢,墙壁无污迹,不乱写乱画。

3.5.2工作平台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5.3化验器皿内无残留药液,清扫工具定置、定位摆放整齐。

3.5.4各种玻璃器皿、容器表面、内壁洁净、无污迹、按要求定位放置。

3.5.5试剂瓶标识清晰、无破损,字迹大小适度、端正,填写规范。

3.5.6检测仪器、设备表面干净无污迹、无尘土,标识清晰、无破损;仪器上不得摆放与化验工作无关的物品;天平不可随意搬动,天平室随手关门。

3.5.7药品摆放整齐,分类存放,标志清晰,列有详细药品目录,柜的顶部不得摆放物品。

3.5.8工作台、办公桌上记录本、物品摆放整齐,椅子用完及时归位。

3.5.9垃圾及时清理,卫生用具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乱放。

4.数据管理

4.1出具的检测报告应直接呈送相关领导。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由当班化验员解释、查询、核对,如因汇总错误应及时更正。需复检的应由化验室主管单位批准,复检结果呈送上一级单位领导。

4.2采样员与样品管理员应做好样品的交接手续。

4.3检验员应认真、完整的填写原始记录,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化验原始数据,字迹清晰并签字,严禁事后凭记忆填写或重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应保留一年。

4.4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化验结果。

4.5检验员对同一样品进行重复性检验时,两次的检验结果之间差值应在允差值之内。

4.6审核人应认真审核化验记录并及时送报相关单位。

留样管理

5.1样品由样品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

5.2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5.3样品保留量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5.4样品管理员应将原料样品分类放置,保留四个月以上。

6.检查与考核

6.1对新员工在上岗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内容为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等,未进行此项工作,罚款10-20元。

6.2违反操作流程,着装标准,每次罚款10元-20元。

6.3不符合行为规范、卫生标准,每次罚款10元。

6.4违反数据管理,每次罚款20-50元,对情节严重者,退回相关部门。

6.5违反留样管理要求者,每次罚款10元。

第8篇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要保持清洁,每天工作前打扫卫生,完成检测后,做好清洁工作,每周大扫除一次。

2、各种仪器、器皿、实验物品放置整齐,各种标牌整洁、清晰,仪器档案包括说明书、验收、调试记录以及保养、维修、校整和使用情况必须登记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3、化验室中使用的试剂应标明浓度、名称、配制日期,剧毒物品要加锁存放。

4、化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要穿工作服,穿戴整齐,检测过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实验室内保持安静,工作有序,不准串岗闲聊。

5、化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用餐和吃零食。

6、化验室不得放置与检测无关的物品。

7、化验室内冰箱不能存放食品。

8、化验室应有良好的排气通风设施。

9、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化验室。

第9篇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负责人对化验室安全工作负责。

二、化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三、化验人员要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凡能产生刺激性、腐蚀性、有毒或异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柜中进行。

五、剧毒药品实行专人保管,切勿触及伤口或误入口内。

六、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用水浴、油浴、砂浴,严禁使用明火。

七、凡使用过强腐蚀性、易爆或有毒品的容器,应由操作者及时、亲自洗净。

八、如检验工作确需动用明火时,要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九、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十、班前班后要检查水、电、气、门、窗,确保安全。

十一、化验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灭火知识。

第10篇 化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1)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化验室使用气瓶的分析仪器设备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使用,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氢气、氮气钢瓶及关联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范围

3.1 化验室负责气瓶室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安全科指定专人做好气瓶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气瓶储运安全管理

4.1.1 由专人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对气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不能搬入化验室:

1)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

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

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4)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4.1.2气瓶日常安全管理

1)气瓶为重点安全管理设备,非关联员工不得随意操弄气瓶。

2)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10米以上。

3)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4.2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

4.2.1 使用气瓶的关联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使用。

4.2.2日常使用前,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

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

3)打开后,确认气瓶内残气压力,当减压阀显示表压低于或接近如下数据时,不能再使用。常规钢瓶表压为2kg/cm2。

注意: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

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4.2.3 使用完毕,进行以下步骤的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4.3 气瓶点检、采购管理

4.3.1 由安全科指定专人对气瓶及相关设施实施如下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是否有泄露,每半年检查一次。

3)每周对储存在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4.3.2 由供应科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日常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

5.关联表单:

《气瓶日常点检表》

第11篇 化验室用气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化验室使用气瓶的分析仪器设备和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使用,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和公司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氢气、氮气钢瓶及关联设施日常安全管理。

3.职责范围

3.1 化验室负责气瓶室关联设施的日常安全管理。

3.2 安全科指定专人做好气瓶的日常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程序

4.1气瓶储运安全管理

4.1.1 由专人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对气瓶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的不能搬入化验室:

1)气瓶漆色、充装气品名字样不清的。

2)气瓶安全附件不全的(如:没有气瓶瓶帽、防震圈)。

3)气瓶瓶体和瓶阀沾有油污的。

4)气瓶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

5)未实施定期技术检查的。(充装氢气、氧气的每三年检验一次)。

4.1.2气瓶日常安全管理

1)气瓶为重点安全管理设备,非关联员工不得随意操弄气瓶。

2)热源、明火必须远离气瓶10米以上。

3)夏季做好避免太阳直晒的防护工作。

4.2日常操作使用安全管理

4.2.1 使用气瓶的关联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安全操作知识的教育,未经教育者不能上岗操作使用。

4.2.2日常使用前,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是否有松动现象。

2)确认无异常后,慢慢打开钢瓶气阀。

3)打开后,确认气瓶内残气压力,当减压阀显示表压低于或接近如下数据时,不能再使用。常规钢瓶表压为2kg/cm2。

注意:开启操作者应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避开减压器的防爆出口。

4)以上确认无异常后,开启管路总阀。

4.2.3 使用完毕,进行以下步骤的操作确认:

1)确认减压阀表压显示,对残留气量不足上述标准的,及时联系换装。

2)按顺序关闭钢瓶气阀、管路总阀。

4.3 气瓶点检、采购管理

4.3.1 由安全科指定专人对气瓶及相关设施实施如下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并做好记录。

1)每次购入存放前,由专人进行确认。

2)对布置在室内的气体管线是否有泄露,每半年检查一次。

3)每周对储存在室内的钢瓶是否有泄漏、暴晒、开启状态进行确认。

4)对员工是否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状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并督促改正。

4.3.2 由供应科指定专人负责气瓶日常采购工作,并做好采购记录。

5.关联表单:

《气瓶日常点检表》

第12篇 化验室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化验室化学药品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人员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对化学品的管理。

三、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四、定义

1、化学品:是指天然和人造的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和混合物。

2、一般化学品:指除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以外的所有化学品。

3、危险化学品:爆炸性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几大类。

五、职责

1、化验室主任负责化学品的管理,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2、化验室统计负责化学品购买计划的申报及化学品出、入库的登记台账。

3、化验室安全员负责对本部门化学品保管人员和使用人员进行化学品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六、管理规定

1、化学品计划的申报

①一般化学品的申报根据使用实际情况及安全库存量(满足使用1月的量),于每月的1号、15号填报购货计划单,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②危险化学品的申报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计划要报送当地刑警部门批准并备案,化验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每年分两次报半年计划,注明化学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2、化学品的储存

①化学品采购后经验收合格一律入公司仓库统一管理,化验室只领取本部门一周的用量,统一放入化验室药品库并登记。

②化学药品库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③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酸、碱、盐及危险化学品要分开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④对危险化学品品要严加管理

a、危险品按《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根据其化学性质严格按照规定分区、分类储存,并且不得超量贮存。

b、禁忌类危险品必须隔开贮存:如氧化剂、还原剂、有机物等理化性质相忌的物质禁同区储存。

c、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在同库储存。

d、对有易碎、易泄漏的危险化学品不能二层堆放。

e、对爆炸、剧毒、易制毒、放射等化学品须设置专柜储存,采取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使用和双人运输的“五双制”。

3、化学品的出、入库

①化验室统计人员应每月对化学品进行点检,并将结果记录在“化学品物料盘点表”上,对化学品的发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②各分析室人员在使用化学品时,先登记,注明用途、使用数量后,由统计人员开库门拿出所用物品并做好库存台帐记录。

4、化学品的使用

①化学品使用人员在使用时应先详细阅读物质的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掌握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然后按照防护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口罩、手套、眼罩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②各种气瓶在使用时,距离明火10m以上,各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不得暴晒、倒置。

③对从事化学品的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进食、喝水和喝饮料。

七、考核

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如违反此规定视情节严重处以20~1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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