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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84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1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一)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造假证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二)

一、管理人员职责:

1、由行政人事部后勤主管负责公司厂区及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治安工作,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建立切实有效的保障和管理体系。

2、负责制定安全保卫的各项管理制度。

3、对全厂安全保卫实行监督与检查,对厂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二、保安员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厂房、设备、宿舍及重要部位的安全,对厂区治安负责。

2、负责公司门卫值班,实行24小时上岗,按时交接班,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做好报刊、信件的收发登记工作,不出差错。

3、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来公司办事的人员、车辆要认真登记。对出入车辆要认真检查。

4、负责公司的夜间安全巡逻工作,提高警惕,防火、防盗、防毒。发现可疑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5、协助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公司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早发现并消除一切隐患。

6、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对所负责的以上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三、保安员日常行为规范:

1、对工作尽职尽责,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保障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秩序。

2、互相配合,真诚合作,不得互相扯皮,同心协力把工作做好。文明值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

3、上岗必须着装,做到整齐清洁,仪表庄重,精神饱满。站立值勤时要做到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4、不准留长发、小胡子,值勤时不哼歌唱曲、吹口哨、听耳机、吃东西,严禁抽烟,不准聚在一起谈笑。

5、所有保安人员必须按照公司编定的时间表值班,不许脱岗,未经同意不得自行调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6、保安人员要有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忠于职守。认真学习有关法规和各项政策,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纪律观念。

四、保安员执勤要求:

1、注意观察判断各种往来人员的动向,机动灵活,细心观察,发现意外情况及时解决。

2、有礼貌地查询来往陌生人的证件及进出公司的物品,若发现可疑人等,要注意监视并作出处理,必要时报告主管领导。物品出入公司,凭相关部门领导签发的《放行条》放行,要坚持原则,遵守制度,不得徇以私情。

3、维护公司周围通道秩序,不准机动车、自行车乱停放,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公司。保持公司出入口、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的畅通。不准社会闲散人员进入公司内。

4、夜间巡逻必须有警惕性,注意各重点部位,水、电、门窗关闭情况。上夜班开小差、打瞌睡或睡觉属违反工作纪律行为。

5、值班人员实行就餐轮换制,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分钟。

6、发现情况,抓住疑犯,应立即报警,并封锁公司所有进出口;拘捕疑犯后,应交公安机关处理,严禁虐待及殴打捕获的疑犯。

7、详细记录有关政府部门的电话,以便需要时寻求协助。

8、做好交接工作,认真填写工作日记,值班时所发生的事情和各种案件,应做好详细的书面记录,将未尽事宜记录并交待接班人员。

9、注意防火、防毒,发现事故苗头或闻到异味,须及时查找并报告主管领导,切实消除隐患。

10、每个保安人员必须熟悉火警电话,熟悉消防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消防部门,并立即处理。

11、在紧急情况下,所有保安人员,均应服从公司主管领导的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奋不顾身的精神,全力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的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三)

第一条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公司办公区域内的防盗、防火及其他保护公司利益的工作。

第二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17:30―次日8:30及节假日)由行政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实施门进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门进卡进人办公区域,职员应妥善保管门进卡,如门进卡丢失要照价赔偿。

第四条 公司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落实。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 办公区域内的门锁钥匙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保管,并每日早晚按时将办公室的门打开、锁好。一般职员不得随意配置门锁钥匙;计划财务中心的钥匙由本部门保管。

第七条 公司职员应将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妥善保管,下班前将抽地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八条 公司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公司办公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第九条 公司所属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起用前应在信息管理中心行政管理部备份一套,行政管理部须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第十条 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需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第2篇 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3篇 风电场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职责

1.1 风电场场长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1.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颁发的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和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指示。

1.3 布置和组织安全保卫宣传教育。

2.管理内容与要求

2.1 风电场生产区是电力生产重地,为维护风电场内部治安秩序,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2.2 凡进入升压站进行设备检修的检修测试人员或其他工作人员要凭工作票,有权单独巡视升压站和风力发电机的人员也要执行有关规定。

2.3 非本公司人员应经风电场场长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含风力发电机塔架内),进场后应遵守风电场的规定不得携带危险品、不得在禁烟区内使用明火和吸烟,不准吸游烟。听从风电场值班人员的指挥,注意环境卫生,适时离开,不得乱窜。同时风电场值班人员须做好出入登记手续。

2.4 非本公司人员,一律在生活区接待,不得进入生产区,同时做好登记手续,留宿须经风电场主任同意。

2.5 未经风电场场长批准,不准对生产区内的设备设施进行摄影、录像。如需要相关数据、资料,须经风电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2.6 运行值班人员每天要定时巡逻检查,注意外来人员进出。

2.7 参观实习人员应办好手续,并指定专人陪同,进入风力发电机应戴安全帽。

2.8场区内物资带出大门,须经值班长批准后方可离场,并做好登记手续,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查扣。

2.9 进入生产区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按章处理,按情节严重,造成重大后果者,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第4篇 辐射防护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5篇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第6篇 安全保卫班管理制度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服从公司统一调配。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市场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及使用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3、应急队接警后,应迅速作出反应,3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置。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5、经常开展业务培训或进行体能训练。

6、统一着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7篇 某信用社营业期间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监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 营业人员到岗后,要检查营业场所周围环境及室内有无不安全迹象,自卫器材、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到位,报警器、闭路监控设备是否开启,将营业大厅大门开启后要反锁固定,关好后门(侧门)。

三、 营业人员要熟悉相关业务,熟悉安全制度、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时刻保持警惕,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不得放外人进入营业柜台内(特殊情况的如电路维修、机器设备维修、联动门维修等,但必须登记营业间外来人员登记簿,并由行长批准后方能进入)。营业人员进出后门时,要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即开即锁,严防外人尾随进入营业室内。

四、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意识,不得接受外来人员赠送的药物、香烟、食品、饭菜等食用品。

五、 营业人员要保管好办公桌(柜)钥匙,随时锁好存放现金的业务保险柜。营业终了按安全规程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业务印章、编压机、压数机、电脑盘入库保管。

六、 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全体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资金和职工人身安全。

第8篇 某综合楼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后勤管理及安保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加大对保安队员工作的检查力度,重点督查各岗点及楼内外的巡查情况;

三、加强对外来人员(特别是行踪可疑)的盘查询问,杜绝闲杂人员入内;

四、认真接待来访人员,稳定来访者情绪,妥善做好疏导工作;

五、加强对水电工工作的管理,确保高低压配电室及地下室其他设施的安全;

六、加强电梯维保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无事故;

七、检查并加固公共部位窗户、门口的安全封闭情况;

八、巡查并加固16楼至顶层及通往地下室进出口的封闭情况;

第9篇 置业地产安全保卫保洁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办公时间(上午8:30~下午17:30)由前台秘书负责来宾的接待引见工作,非办公时间由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公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公司实行进门管理系统,非办公时间职员应使用进门卡进入办公区域,职员上下班佩带胸卡。

第四条公司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

第五条行政管理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日的开门和锁门,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办公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电源是否切断,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第六条公司职员应妥善保管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将抽屉及文件柜锁好,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七条公司物品运出办公区域须填写《出门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搬离。

第八条保卫人员上岗,不得饮酒,上岗时间要求穿制服,佩带内部值勤证,举止端庄,处理问题认真、果断。

第九条保卫人员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详细填写值班笔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十条在公司发生盗窃案件的部位,装置监控器等安全防范设备。

第十一条加强消防宣传教育,使公司员工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增强防火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防火安全组织机构,各中心部门确立消防责任人。

第十三条计算机病毒的防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二、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办公环境是公司职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办公桌及文件柜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它地区由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打扫,行政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督办公区环境卫生。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垃圾污垢或碎屑,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六条洗手间、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十七条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和就餐,办公区域内不得摆放杂物。

第十八条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每周五对办公区域的卫生和秩序进行检查,并于周一例会上公布结果。

第10篇 安全保卫科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

人员编制

1.2组织机构简图

1.3管理职责

a.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并组织对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工作;

b.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要求,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管理负责,并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编写和组织实施;

c.参与本公司所发生安全事故的调查、研究、分析和处理;

d.负责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法律、法规的获取更新与识别;

e.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科开展安全员、作业人员的资质培训及办证、复证工作;

f.负责本公司安全保卫系统的综合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安全系统的业务工作;

g.负责本公司消防管理;

h. 负责安全保卫科主控的5个程序文件职责的实施。

岗位职责

1.4.1科长

安全保卫科科长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

b.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

c.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有计划开展安全、保卫检查,积极组织整改,消除隐患;

d.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严格掌握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发放标准;

f.主要负责本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1.4.2科员

安全保卫科科员

a.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和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b.检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

c.坚持深入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消除隐患;

d.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e.检查劳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的使用和发放情况;

f. 配合科长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g. 负责安全保卫内业的管理,及时正确反映情况。

2工作程序

2.1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

2.1.1科长负责组织本公司相关部(科)室人员根据本公司施工专业特点进行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编制本公司jl/b/s4.3.1-0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建立jl/b/s4.3.1-0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经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后,下发本公司有关部(科)室。

2.1.2各项目经理部和试验站需成立危险源辨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经理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对辨识出的危险源应体现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与安全技术交底中,对主要的和重大的风险应确定目标和制定管理方案予以控制,对一般风险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控制。

2.1.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风险的控制进行监视,以确保其及时有效地实施。对本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工作,做好清单的汇总、分析,报安全保卫科,实施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

2.1.4风险评价的方法

根据我公司目前状况,选用天津公司“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lec)”作为我公司,项目经理部及试验站危险源辨识评价的方法,来确定危险等级的大小。(见下表1、表2、表3、表4)。

事故或危害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分数值(l)

表1

分数值

事故或危险性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能,可被预料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较可能

1

极不可能

暴露于危险环境频率的分数值(e)

表2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10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6

每日一次或数次在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的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一次或数次出现潜在危险环境

可能后果的分数值(c)

表3

分数值

可能后果

100

灾难性的:可能导致多人死亡

40

非常严重:可能导致一人死亡或严重失能

15

严重:可能导致重伤或轻伤

3

一般:轻微可恢复的伤害

1

引人注意:不利安全健康

危险等级评价

根据上述危险源辨识l.e.c三项乘积结果d,确定危险等级如下表:

风险等级(d)

表4

风险系数

分数值

风险程度

大于600

高度危险、需立即改善

300-600

显著危险、需要改善

100-30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小于100

稍有危险,或许可被接受

ⅲ级作为主要风险,在考虑技术、财务可行性的基础上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加以控制。

ⅰ级、ⅱ级被列入重大风险,按重大风险控制要求,确定出目标(予以分解可测量的指标),编制管理方案,经审批后由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组织实施。

危险性评价以下式表示:

危险等级d=l×e×c

l—事故或危险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次);

c—发生事故可能会造成的后果;

d—危险等级。

辨识任何一项危险源按以上三值乘积确定风险的大小。l×e×c的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就越大,必须加强防范,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控制风险达到允许的安全范围。

2.1.5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更新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工作是动态的,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重新按上述程序更新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

a.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变化时;

b.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体制变更、重组时;

c.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的生产活动内容或工艺发生重大变化时;

d.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营宗旨、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发生变更时;

e. 新开工程项目生产开工前,试验站新建完。

2.1.6相关文件

2.1.6.1《管理手册》tjmcc20/a/q-s-e-2022

2.1.6.2《人力资源管理程序》b/q6.2/s4.4.2/e4.4.2

2.1.6.3《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2.1.7记录表式

2.1.7.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调查表》jl/b/s4.3.1-01

2.1.7.2《重大风险控制计划清单》jl/b/s4.3.1-02

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2.2.1安全保卫科组织相关部(科)室研究、制订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经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技术质量科科长审核,经理批准。

2.2.2 各项目经理部结合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和本项目经理部的危险源及环境因素控制情况,编制本项目的专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方案报安全保卫科备案。

2.2.3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通过相应职能部(科)室对实施管理方案所需资源(人、财、物等)予以保证。

2.2.4 相关部(科)室按管理方案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安全保卫科依据《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对各项目经理部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制定、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表》。

2.2.5 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在管理评审会议上,应对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审,必要时对管理方案进行修订。

2.2.6当施工(生产)发生变化而引起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目标、指标变化,或由于其他客观条件而使管理方案实施效果达不到目标(指标)要求时,由安全保卫科组织对管理方案进行评审、修订和更新,变更的管理方案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2.2.7相关文件

2.2.7.1《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b/s4.5.1/e4.5.1

2.2.7.2《目标管理程序》b/q5.4.1/s4.3.3/e4.3.3

2.2.8记录表式

2.2.8.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jl/b/s4.3.4/e4.3.3-01

2.2.8.2《环境管理方案》jl/b/s4.3.4/e4.3.3-02

2.2.8.3《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运行控制程序

2.3.1根据工程技术分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要求,确定应控制的运行活动,同时结合各部(科)室的职能、特点,确定参与各部(科)室应该担负的具体工作。

2.3.2重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a. 重大风险的控制

根据重大风险的识别结果,对生产存在重大风险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风险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

b. 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

根据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结果,对于生产重要环境因素的部(科)室,应做为主要责任部(科)室,对重大环境因素的生产过程和影响进行控制,实现环境绩效的改进。

2.3.3对一般风险和一般环境因素的控制,根据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也可以制定相关作业文件和运行程序,对其进行有效管理。

2.3.4 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依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和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结果,确定与其相关的岗位和工作活动,评价现有控制措施,提出和制定拟采取的控制措施,并填入《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2.3.5安全保卫科负责对《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和《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6 项目经理部应向相关方宣传工程技术分公司的管理方针,同时要求分供方、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设备租赁方执行工程技术分公司质量、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方面的有关规定,具体执行天津公司《相关方管理规定》。

2.3.7 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按《绩效测量和监视控制程序》和《安全检查制度》实施。

2.3.8 运行过程发生的事故隐患、环境影响或不符合,按《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实施。

2.3.9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应按规定检查运行控制措施实施过程,发现违章违制情况及时制止,做出处理,进行考核,并予以记录;发现新的危险源和环境影响应及时报告、评价,按《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程序》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管理程序》执行。

2.3.10 相关文件

2.3.10.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3.10.2《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2.3.10.3《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c/s4.4.6/e4.4.6-04

2.3.10.4《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c/s4.4.6/e4.4.6-05

2.3.10.5《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c/s4.4.6/e4.4.6-06

2.3.10.6《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c/s4.4.6-07

2.3.10.7《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2.3.10.8《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c/s4.4.6/e4.4.6-09

2.3.10.9《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c/s4.4.6-10

2.3.10.10《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2.3.11.11《关于较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s4.4.6-19

2.3.11.12《员工职业健康管理规定》c/s4.4.6-20

2.3.12记录表式

2.3.12.1《安全/环境运行控制岗位明细表》 jl/b/s4.4.6/e4.4.6-01

各项安全和环境支持性文件的记录表式从略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2.4.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组织机构,明确各部(科)室承担的任务和职责,并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安全保卫科;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负责组建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经理为组长,组员由各主要管理部(科)室负责人组成。

2.4.1.1制定计划

内容包括:

a. 应急组织人员权限和任务;

b. 紧急联络的方法;

c. 报警步骤;

d. 抢救方法;

e. 紧急疏散;

f. 应急设备、器材、资源等;

g. 定期培训及学习计划;

h. 应急准备的定期检查。

《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为受控文件,内容根据应急计划内容填写。各部(科)室、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应急计划报安全保卫科统一汇总,由工程技术分公司经理审批。

2.4.2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机关、项目经理部要成立抢险救援队,并报安全保卫科。

2.4.3天津新滨工程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对制定的重大事故应急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的有效性,归口部(科)室填写并保存《应急响应演习记录》,安全保卫科根据应急演练结果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对《应急计划》进行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2.4.4 相关文件

a.《消防管理规定》c/s4.4.6-08

b. 《天津二十冶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试行)》津发[2010]82号

2.4.5 记录表式

2.4.5.1《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表》jl/b/s4.4.7/e4.4.7-01

2.4.5.2 《应急设备、器材台帐》jl/b/s4.4.7/e4.4.7-02

2.4.5.3《应急设备、器材状态检验记录》jl/b/s4.4.7/e4.4.7-03

2.4.5.4《应急响应演习记录》jl/b/s4.4.7/e4.4.7-04

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1安全保卫科负责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并对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2.5.2项目经理部负责本项目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

2.5.3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进行,并严格执行天津公司b/s4.5.2/e4.5.3《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2.5.4相关文件

2.5.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令75号

2.5.4.2《文件控制程序》b/q4.2.3/s4.4.5/e4.4.5

2.5.4.3《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375号

2.5.4.4《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b/s4.4.7/e4.4.7

2.5.4.5《改进控制程序》b/q8.5/s4.5.2/e4.5.3

2.5.5 记录表式

2.5.5.1《隐患整改通知单》jl/b/s4.5.2/e4.5.3-01

2.5.5.2《隐患整改反馈表》jl/b/s4.5.2/e4.5.3-02

2.5.5.3《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jl/b/s4.5.2/e4.5.3-03

2.5.5.4《伤亡事故登记表》jl/b/s4.5.2/e4.5.3-04

2.5.5.5《施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快报)》jl/b/s4.5.2/e4.5.3-05

2.5.5.6《事故、事件调查报告书》jl/b/s4.5.2/e4.5.3-06

2.5.5.7《检查记录表》jl/b/q4.2.4/s4.5.3/e4.5.4-02

管理规定

序号

文件名称

编码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c/s4.4.6-02

2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管理规定(试行)

c/s4.4.6-03

3

安全/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规定

c/s4.4.6/e4.4.6-04

4

劳动保护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c/s4.4.6/e4.4.6-05

5

安全和环境标志管理规定

c/s4.4.6/e4.4.6-06

6

化学危险品管理规定

c/s4.4.6-07

7

消防管理规定

c/s4.4.6-08

8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规定

c/s4.4.6/e4.4.6-09

9

锅炉、压力容器及气瓶管理规定

c/s4.4.6-10

10

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c/s4.4.6-12

11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试行)

c/e4.4.6-19

12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

c/s4.5.2

第11篇 10kv 变配电室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是单位内供、配电系统的控制中心,是确保安全生产经营的主要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

1 、变(配)电室禁止闲杂人员出入和逗留。

2 、除电力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人员外,外单位人员进入变(配)电室须经有关上级领导同意。

3 、无论任何部门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均需由值班人员陪同,做好监护工作。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擅动室内设备,以免发生意外。

4 、经同意进入变(配)电室的人员,一律办理登记手续。

5 、变(配)电室配置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急照明装置。

6 、变(配)电室一旦发生人身、设备事故,需妥善保护现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7 、值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明火做饭、取暖。

8 、变(配)电室周围不得堆放煤、灰、垃圾及易燃物品,并保证维护抢修通道畅通。

9 、变(配)电室临街窗户应做好安全防护。

第12篇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务管理工作,确保单位的安全和整洁,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人员出入保卫

(一)积极维护单位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遵纪守法,树立自我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

1、不得携带各种违禁品、危险品和进入办公场所;

2、不得私带公物出单位变为己有;

3、主动接受门卫保安人员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二)值勤保安对待外来人员,应做到文明礼貌,并主动为来访人员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好接待工作。首先询问来意,并做好登记,然后电话联系或引荐对口接待部门或接待人。来访结束后记录好离开时间,并存档备查。

二、单位财产保卫

每天下班后,各科室要关掉用电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火、防盗、保证安全,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的橱柜中;

(二)值勤保安人员应随时注意进出人员。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在公司内巡逻;

(三)如有窃案发生,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单位有关领导和公安部门。

三、保安人员的职责:

(一)有关人、物、车辆进出的登记、通知、检查、核对;

(二)预防盗窃、火灾及其他危险事项;

(三)维护单位秩序;

(四)单位内警戒警备事项;

(五)单位环境的日常维护管理;

(六)所有进出物品的装卸及监督检查;

(七)单位大门值勤。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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