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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热度:41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1篇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兼顾质量和成本,在保证公司开发项目正常施工的前提下,提高材料(设备)质量,减少投资成本。提高对供应商的谈判能力,以获得较优性价比的采购物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 “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是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中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是指在材料(设备)采购和招投标过程中实施工作指导和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分公司设有采购部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由采购部门负责;分公司未设采购部的应在工程部下增设专职采购人员负责材料(设备)采购事宜。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采购人员包括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人员、各分公司采购人员及其它部门直接或间接参与采购工作的人员。

第六条: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流程和细则在《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第七条: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上(含)或统一采购能够获得较优惠的材料(设备)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采购工作,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 万以下(不含)由分公司实施采购工作。

第七条:本制度由总则、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员职责、工作原则、职业规范和罚则六部分组成。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材料(设备)采购组织架构:

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分公司采购部(工程部)

专职采购人员

第九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生产副经理、财务经理和工程部经理等组成;分公司经理任组长,其它人员为组员。

第十一条:公司监事会和公司审计部有权对公司、分公司采购及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十二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公司及分公司所有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依据材料(设备)采购管理中心提供的报告确定长期战略合作伙伴;

⑶、负责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招标主持人、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审批及中标人的确定;

⑷、对分公司权限之外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实施监督;

⑸负责对采购管理中心提出的技术、经济、节能等方面的替换方案和建议做出评审和确定;

⑹、对采购管理中心上报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分析、对比报告做出批复;

⑺、监督采购管理中心的运行方式、工作方法及相关文件下发;

⑻、其他必须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三条: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职责

⑴、对分公司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实施指导和管理;

⑵、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招标主持人请购单》做出批复;

⑶、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⑷、委派专职的采购人员和具体的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采购招标主持人;

⑸、对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形式、正式投标人、招标文件及定购合同的初步评审;

⑹、对分公司采购人员所上报的文件和报告做出批示;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8)、对供应商依据供货质量、供货能力、履约情况等做出每年度的诚信评定;

(9)、其他必须由分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完成的工作。

第十四条:材料(设备)采购涉及到招标时,招标主持人的职责参照《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采购管理中心职责:

⑴、监督各分公司对《采购管理制度》及其《实施办法》的执行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⑵、负责材料(设备)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并依据分公司提供的供应商年度评定结果,对库内供应商进行客观评价并按制度优胜劣汰;

⑶、负责对长期战略合作供应商的沟通、管理及供货质量、服务等实施监督;

⑷、对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提供咨询和指导;

⑸、负责合同范本制定和对分公司招标文件的评审;

⑹、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的实施及招标文件的制定;

⑺、对分公司采购人员上报的有关材料(设备)文件做出批复;

⑻、物资材料市场行情和新型、节能、环保、高效材料(设备)的收集、了解、分析工作。

⑼、对分公司采购人员反应的情况和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工程部主管领导汇报;

⑽、定期与各级采购人员做思想沟通,了解现场基本情况;

⑾、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以便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⑿、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十六条:分公司采购人员职责:

⑴、采购管理制度的执行和实施;

⑵、配合公司采购管理中心信息库的建立;

⑶、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部《材料使用计划书》制定《采购计划》;

⑷、根据《采购计划》要求,提前做出《材料(设备)请购单》;

⑸、在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主持人的指导下完成分公司权限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文件的拟定;

⑹、负责甲供材料的现场验收;

(7)、负责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的质量、数量、资质证明、价格等方面的核实和确认;

(8)、有责任对乙供材料(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和设计要求情况的监督;

(9)、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对公司或工程质量不利的问题和情况(如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不按操作规程安装材料(设备)等)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相关情况;

(10)、负责对供应商诚信度初步审核;

(11)、协助工程部、预算部进行材料(设备)询价工作;

(12)、拟定月采购计划,并上报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13)、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三章 工作准则

第十七条:在材料(设备)供应商纳入信息库前,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对其公司简介、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付款要求、售后服务、产品特点等进行比较,并以报告形式上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方能入库。

第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权推荐优秀的供应商,经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审核,由公司材料(设备)领导小组批准,可纳入公司材料设备信息库。

第十九条:采购方式主要以邀请招标、议标、寻价采购、直接签订合同(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四种采购方式;必要时可以采用公开招标形式。

第二十条:分公司采购人员根据《材料(设备)采购实施办法》要求,必须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采购人员制定的《单项材料(设备)请购单》无论金额大小,经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复后必须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在公司信息库中提取,但区域性较强的材料(设备)除外。

第二十三条:采购人员在洽谈某项材料(设备)时,原则上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如有必要,可以采用多轮洽商、多次谈判等方式进行,以便降低公司的投资成本。

第二十四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洽谈时,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做好记录,以报告形式上报;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万元以上(含)报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单宗采购总额预计 300万元以下(不含)报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报告中包括产品技术参数、质量、价格、特点及特性等进行比较(技术参数、价格、特点以表格形式体现)。

第二十五条:报告得到批复后,依照公司领导批示意见,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确定供应商。

第二十六条:公司或分公司采购人员必须坚持“五不购”和“三比一算”的原则。包括分公司的零星采购。

五不购:

①没有提供书面采购计划且未经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批准不购;

②材料、设备规格不符,质量不合格,价格不合理的不购;

③无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的不购;

④凡考评不合格的产品不购;

⑤现场、仓库能够代用的材料不购。

三比一算:比质量、比价格、比售后服务、算成本。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单宗采购总额预计在 10 万元以上(不含),原则上应以招投标形式来完成。

第二十八条:分公司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各分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主持人完成;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实施监督。

第二十九条:采购管理中心权限内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委派专人主持,由公司材料(设备)采购领导小组和公司审计部实施监督。

第三十条:在采购招标过程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在材料(设备)招标过程中,应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公开必要的信息资料。

2、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法人或组织均享有公平同等的机会参与投标竞争。

3、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严禁任何投标方以非正常渠道获取特权,使其他投标人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4、招投标采购过程中,招投标双方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履行其应尽义务。

第三十一条:在采购过程中,违反以上操作规程,为供应商谋取利益的,一经查出,公司将依本制度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分公司采购材料(设备)时必须签订《订货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两份,一份提交公司采购管理中心备案,一份留分公司财务保存。

第四章 采购人员职业规范

第三十三条:采购是一项重要、系统、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道德观念,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考虑。

第三十四条:采购人员代表公司形象,工作中应当有礼、有利、有节,不允许有傲慢的举止和不公平的对待。

第三十五条:采购人员只有在有助于商业合作及协调工作的前提下,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邀请,进行考察、参观等公开的商务活动。

第三十六条:采购人员只有经部门主管领导的认可后,方可接受供应商的宴请;在采购谈判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都不允许接受供应商直接或间接的带有娱乐性质的邀请。

第五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采购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公司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记过、免职、辞退等行政处罚及200-10000 元经济处罚;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⑴采购人员私自接收或向供应商索取财、物的。

⑵采购人员接收财、物后未主动上缴公司的。

⑶采购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杜绝任何有意或无意的泄密行为,以下行为均视为泄密:

①泄露其它供应商对同类产品的报价;

②招投标中泄露其它参与的供应商名称;

③泄露标底的。

④泄露其它对公司不利的秘密或公司认为是泄密行为的。

⑷、故意规避本制度或未按本制度规定及《荣盛房地产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实施细则》执行的。

⑸、隐瞒供应商及供应材料(设备)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问题的。

⑹、因工作疏忽或知情不报甚至与投标人串通在投标过程中作弊的;

⑺在供应商年度考评中徇私舞弊的;

⑻其它有损于公司形象或不利于公司行为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采购管理中心监督各级采购部门实施。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2篇 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7

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制度(七)

目的

规范甲供、甲控材料设备现场管理工作的程序,明确相应责任,使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其施工和安装质量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

基本规定

1.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严格、客观的原则;

2.现场管理工作由项目主管牵头,根据材料设备的不同,具体明确负责的专业工程师;

3.所有甲供甲控材料设备均须按批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

4.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必须立即清退出场;

5.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应及时验收移交,施工单位负保管责任;

6.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必须遵循《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7.现场工程师须对乙方工程上所使用的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进行经常检查,并配合物料供应部进行抽查;

8.现场工程师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9.现场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应由总包单位统一安排,并服从甲方的管理。

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排甲供、甲控材料设备进场时间;

2.材料设备进场验收:

1)通知甲供材料设备进场联合验收现场人员;

2)参与甲供材料设备数量清点、质量验收;

3)参与甲控材料的品牌、质量、规格等方面的验收;

4)签署联合验收单;

3.监督材料设备现场取样送检;

4.检查材料设备现场使用情况:

1)是否已经过验收;

2)是否使用替代品;

3)是否按施工规范及产品要求施工;

5.检查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现场保护情况;

记录表格

4-14-1甲供甲控材料设备使用查验表

第3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通防区各种材料、设备、器材必须建立档案,至少保留二年以上。

2、材料、设备、器材的领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无正当手续,不得乱发。

3、材料、设备、器材损坏必须按时上报,属人为损坏的按价赔偿,超过使用年限的及时回收、更换。无故不上交的按等价进行处罚。

5、鼓励职工积极修旧利废,对表现好的同志,区给予奖励。

6、对易损物件,实行以旧换新。

7、对出矿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8、做好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出现偷盗现象。

第4篇 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管理,作到有计划地更新购置,正确地使用与维护,确保材料、设备完好,满足检验、试验质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材料进场或入库时,由材料保管员负责在仓储和堆放处挂标识牌,填制物资验收单,登记保管台帐和材质证明。对已检验的材料,材料保管员应在标牌的“检验状态”栏中填写检验状态。(已检合格、已检待定、未检)

2、材料堆放场地的标牌,应设置在通道附近的明显位置。保管员应在标牌上注明材料名称、厂家、产地、检验状态等项目。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应在贮存场地悬挂“甲供”字样的标牌进行特殊标识。

3、材料保管员填写物资验收单,发料单凭证和保管台帐,并保存记录,填写内容应包括:名称、规格(牌名)、数量、编号或炉批号、合格证明编号、生产日期、进货日期(包括保质期),对甲方提供的产品,加注“甲供”字样的标记,作为可追溯标识。

4、各种物资应由材料保管员按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牌明显,填写完整、准确。码放层次以五或十为单位,做到举目成行,过目知数,便于交通、保养、清点和发放。

5、周转材料领退频繁,不使用时由材料保管员回收整理保养,以备再用。

6、以到仓库未经验收的物资,材料保管员有保管义务,若造成不应有的损失,要追究材料保管员的责任。

7、材料保管员要保持物资技术资料完整和帐、物、卡齐全,并帐、物、卡应三相符。

8、加工完毕后的半成品,由操作人员根据布置图的要求,在半成品加工件上标注记号,记号应在明显且不易在搬运中擦掉的地方,记号应注明半成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

9、采购人员应对工程所需的主要物资编制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供应。

10、现场材料要做到“三清四净”,即“三清”:现场物资管理及负责人要分清,材料消耗及时结清,原始记录应记全、记准、分得清;“四净”:施工现场好,水泥袋、散装水泥收净,元丁、螺丝、铅丝及工具材料拾净,工地三场(钢筋场、木工场、拌和场)散放的钢筋、木料、水泥堆放整齐,打扫干净。

11、工地仓库可以建立义务回收废料组织,回收的废料若无转移价值,可就地折价处理。

1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组织人员做好材料清理回收工作,将工地不用材料、大型工具等先行退库,对工棚、水电线路等应有计划的拆除、分类,妥善存放,做到帐清、场地清。

13、公司质量管理处对所属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管理好的项目部及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5篇 通防区材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1、所有材料、设备不能做到帐、卡、物、板四对口,准确无误的,给予材料管理员300元处罚。

2、材料管理员严格岗位责任制,迟到、早退、班中干私活将给予100元的处罚。

3、材料管理员,负责库房的物资管理工作及材料记帐,负责材料、工具、设备的以旧换新,无记录台账的,给予材料员300元工分的处罚。

4、所有材料配件必须由区主要领导签字,方可发放,对发放人情料的责任人,一经发现给予500元的处罚。

5、库房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库房整洁卫生,物资排放整齐不干净整齐者,罚责任人100元。

6、利用职务之便串通外单位人员盗取本单位物资材料的,一经核实,责任人交矿处理,加罚1000元。

7、对出公司物资要安排专人全程看护,对截留,挪用现象,一经发现,按物资价格10倍进行处罚,责任人进三违学习班。

第6篇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材料设备工作管理制度

总则

一、为了确保施工需要,加强材料、设备采购管理,节约开发资金,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工作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由设备材料表会同工程部、经管部、财务部共同完成。

采购计划及市场调查

一、所有工程用甲供设备、材料、配件由工程部在使用前一个月根据设计要求、施工图及施工预算书编制甲供材料、设备表,(如有需要另附尺寸图纸)报总工审核同意,交设备材料部。

二、设备、材料部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进行市场调查,编制采购计划(包括资金计划)交由经管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工审核确定。

三、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必须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择廉选购。

四、一般材料、设备采购由设备材料部编写调查报告报经管部及总工审核后实施。

五、重要设备及大宗物资的市场调查报告由总工审核后报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及董事会审核。

第7篇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第8篇 矿井消防材料设备、管理规定和防火制度

1、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距离进风井不得小于80m。木料场距矸石山不得小于50m。不得将矸石山或炉灰场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侧。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运输和人员通行。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

4、每一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库。井上消防库应设在井口附近(但不得设在井口房内),并有轨道与井口运输系统连接;井下消防材料库应设在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运输大巷中,并应装备消防列车。

5、每个消防材料库要备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水龙带、胶管、密闭木板、黄泥、石灰、砖、砂子、锨、编织袋、铁丝、铁钉、风幛、木锯、斧子等,具体规格、数量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3、表4,由矿安全办公会根据各矿实际确定。

6、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

压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种类参照《矿井防灭火规范》表2执行。

7、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消防器材的存放地点。

8、消防水池、井下消防管路系统设置及水量、水压要求符合《规程》要求。

9、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焊接工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11、井筒、平硐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和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内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材料支护。在井下和井口房,严禁采用可燃材料搭设临时操作间、休息间。

12、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井下使用过和未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使用过的要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

13、井下清洗风动工具时,必须在专用硐室进行,并必须使用不燃性和无毒性洗涤剂。

第9篇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办法

为加强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技术部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具体工作由项目技术部会同投资发展部完成。

二、对于大宗材料、大型设备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通过考察综合评选,采用相对价格较低、保证质量的材料和设备。

三、对不适宜招标项目的少量材料设备,要进行详细地考察了解,选择合适的产品。

四、对工程所需的材料、设备,应根据需要数量、规格、使用时间等作出采购计划,周密布署,确保工期。

确定工程材料设备采购供货方后,应签定详细的供货合同,内容包括产地、品牌、等级、数量、价格、型号、供货时间等,按照合同规定,保证及时供货。

五、工程用材料设备设专人管理,材料、设备进场后及时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严禁办理入库手续,材料、设备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办理后及时把材料、设备出入库手续送交财务部,保证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六、供货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材料设备的证明和有关票据,以便结算入帐。

七、项目技术部及其驻工地代表严格对进场工程材料设备进行监督和检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第10篇 材料设备构配件检验存储管理制度

1、 施工用的各种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必须检查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生产资质、检查试验报告是否证明产品合格有效。

2、 必须严格把好材料、设备、构配件的采购进场源头关,不合格的不能采购进场,证件不清来源不明的不能采购进场,确保进场后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3、 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严格按照要求检验,复试及进场的外观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不能进场,应立即退场,不合格的材料不得随意放行使用。

4、 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分类进行堆码整齐,怕潮湿的材料及容易锈蚀的材料,应按照要求苫、垫及覆盖,防止因受潮影响质量。

5、 所有进场后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应分类进行存放保管,并进行标识,严格保管、发放制度。必须做到收发清晰,帐物相符,防止丢失和浪费。

第11篇 热工设备备品备件及工具、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仪控部热工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请、使用,努力实现热工备件、工具材料使用达到成本、效益的协调。合理储备事故备品,降低库存资金和库位占用,提高储备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备品备件、工器具及材料的申请、领取、存储、领用各个环节。

3 规定

3.1 备品备件

3.1.1 设备备品备件指为了保持热工设备正常工作而必须的配件、设备、材料。

3.1.2 所有设备备品备件由责任班组根据生产现场需求报需求计划,包括工单生成、必要的储备品;

3.1.3 所有消耗性材料备件由备品间管理员根据班组需求和库存量报需求计划;

3.1.4 所有备件领取后必须进行入库登记;

3.1.5 所有设备备品备件从备品间领取必须进行出库登记;

3.1.6 备品备件及工器具的存放实行定置管理,并做好相应的标签。

3.1.7 经修理恢复正常备用的备件办理入库登记。

3.2 公用工器具

3.2.1 部门公用工器具实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

3.2.2 班组及个人借用、归还工具时必须登记。借用人与对借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验证,保管员需对归还的工器具进行验收。

3.2.3 班组公用工器具由班长统一签字领取,检修部登记造册;

3.3.4 合理、正确使用工器具,如损坏,需积极修复,必要时申报更换;

3.3个人工器具

3.3.1 部门对个人工器具实行统一管理,登记造册;

3.3.2 新进公司职工,按照标准配置,配备必要的个人工器具;

3.3.3 个人工器具损坏后,允许以旧换新,实行本人签字领取;

3.4 其他

3.4.1 工作日期间的工器具、备品领用由管理员负责登记;双休日及夜间值班领用,由值班员自行登记,管理员上班及时清查、核对、登记。备品间钥匙在热工、电自值班室个留一把;

3.4.2远景室、检修大厅内的备品备件,在建立起初始台账后,班组领用后必须与保管员一道核对、并做好台账记录。

4 职责

4.1 班组

4.1.1 负责根据设备检修需要,在erp编报备品需求计划,开具领料单、领取备品并入库;

4.1.2 负责备品备件的领取、使用、修复;

4.2 专职

4.1.1 负责协助班组、主任做好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4.3 备品间管理员

4.3.1 负责部门备品间的卫生清扫,保证备品间的清洁;

4.3.2 负责对备品、材料进行归类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便于查找;

4.3.4 负责做好工器具、备品备件的进出库管理、登记,保证账物对应;

4.3.5 做好工器具的安全定期检验工作,使工器具处于标识完好、具备安全使用的状态。

4.3.6 根据班组需求和库存量报消耗性材料需求计划;

4.3.7 每月初做好所有备品备件、工器具的台账统计,并发给检修部及班组,以便于根据实际进行必要的补充。

4.4 检修部(副)主任

4.4.1 负责制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4.4.2 负责组织检查、协调和监督办法执行情况。

4.4.3 负责部门备品、工器具计划的审批、使用监督;

第12篇 项目部加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部加强材料设备管理制度

材料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采用货比三家。首先考虑质量,在质量能保证的前提下选用廉价货物,定前须经监理、业主认可。所有进场材料不但要有出厂合格证,还必须进行取样复试。如钢材验收时应查对标牌,外观检查,取样进行力学性能试验和焊接试验,在加工过程中若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还应进行化学成份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水泥应进行安定性检验和强度检验。对未取得试验结果或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项目须按合同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工程师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一旦发现问题,立刻向项目经理和主任工程师汇报,并及时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另外,材料进场后,应分门别类安放,有些进仓材料,仓库管理要做到防霉、防潮、防水、防盗。材料采用色标、钢印、标签等方法以防错发,并定期检查库存品。

本工程中,作为防水关键部位伸缩缝处理中所用主要材料-橡胶止水带,其管理和验收尤为显得重要。橡胶止水带在施工前15天应向工程师递交生产厂家、产品说明及样品。在无适当的标准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现场通过验证、试验来证明该材料的适用性、适应性等性能,并提供制造商的试验报告,在得到工程师代表的批准后方能使用。此外,橡胶止水带在贮存时不得在露天堆放或暴露在阳光的直射下。根据标书,本工程中有些主材和阀门等属建设单位指定供货商和品牌的材料, 现场材料员应熟悉相关材料标准。

《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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