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设备运行效率,降低故障影响,保障安全生产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运行机制,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其次从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方面着手,狠抓机电设备检修及现场管理,强化机电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管理、培训与素质提升,最后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机电事故责任追究。从而提高我矿机电设备现场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组 长:矿 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总监
副 组 长:安全总监、技术总监、机电副矿长、通风区长
成 员:各科室及其分管下属单位、队组及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
三、相关制度建设:
(一)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结合质量标准化标准、设备完好标准、设备使用说明书及煤矿安全规程等要求,制定能够方便执行、可操作的,有利于保证生产运行的机电设备各项设备设施安装标准、大型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项目、周期、标准,各设备润滑周期、标准以及各类设备保护检查试验方法、周期及标准等成套设备运行管理标准。
(二)不断完善健全一系列设备维护、保养、检修管理制度,大型设备检修计划及包机责任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认真考核。机电科要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以上标准及制度,保障制度切实可行。调度室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按时组织设备进行维护及检修。以此来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影响及修复费用,确保安全生产。
四、机电设备检修及现场管理:
(一)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检修
1.进一步加强我矿机电设备检修管理,执行“计划检修、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设备“健康水平”,确保我矿各生产环节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设备性能,高效地服务于生产。
2.设备定期检修维护必须坚持先维修、后生产的原则,以预防为主、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并重,由机电科、调度室部门配合监督各队组完成设备检修任务,实行专群结合、群管群修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好设备的检修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为我矿的安全生产提供必须的物质基础。
3.各队组负责所属区域内机电设备的定期维护、缺陷处理、事故处理、主要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工作。
4.机电科
(1)负责制定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项目、周期、标准,各设备润滑周期、标准以及各项设备的检查考核标准。
(2)负责设备日常检修的督查及技术指导工作,并对主要设备大修、技改及工作量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外协维修处理。
(3)负责月度检修计划所确定检修项目中涉及机电方面技术措施、标准及方案的编写。
(4)负责对检修情况、检修质量抽查检查。
6.调度室
(1)负责严格按照制度组织各队组设备检修工作进行安排,并对各队组所用设备每日的检修情况及影响时间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落实。
(2)负责各队组正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损坏及时安排队组相关人员入井抢修。
(3)负责队组检修期间设备延长检修时间后与公司调度室及时沟通请示,并做好队组检修期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4)负责设备检修所需备品备件的调拨及设备备件、材料督办工作。
(5)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造成影响生产的考核结果在队组月度工资结算中予以扣除兑现。
7.企管科负责根据机电科、生产科每月对各队组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在月度工资结算时对相关负责人或队组进行兑现考核。
(二)包机责任制度
1.进一步提高我矿设备管理水平,确保各主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功能和效能,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减少设备维护成本,降低设备影响时间,保证生产秩序正常稳定运行,结合我矿实际将各主要设备责任到人,实行包机负责制管理,促使之各包机人各尽其事各履其责,将包机制真正落实到实处。
2.包机目的:
(1)确保各主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真正做到定期维护,定期保养,定期试验,有计划检修,降低设备事故率。
(2)进一步落实主要设备的管理责任,体现责、权、利相互一致的原则。
(3)进一步夯实“一责三化”设备管理体系。
3.包机的方法与原则:
方法:实行业务部门人员与使用队组相结合的包机体制;
原则:由业务部门人员、队组主要负责人(队长、副队长、技术员)进行包机。
4.包机责任考核办法:
(1)考核对象:设备包机责任人
(2)考核单位:调度室
(3)考核办法:
由矿内进行工资核算的按下列考核办法予以核算包机工资:(综采队、开拓队、掘进队、运输队、机电一队、机电二队)
①由队组内部人员实行包机的从队组内部列出专项资金用于设备包机管理,根据所包设备的管理难度及故障率对各包机人分配包机工资,必须体现科学分配、公平分配的原则。
②当月设备所存在的隐患由调度室从安全科月度隐患汇总中予以筛选,设备影响时间由调度室汇总为准,作为月度考核的依据。
③调度室每月对设备包机人职责履行情况及当月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报机电矿长、生产总监审核后转企管科审查,最后由矿长批准后在月度工资中予以兑现,并以通报形式进行下发。
④调度室按季度对各队组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考核,对每季度内设备无计划影响时间控制在指标范围内且无重大设备事故的队组由矿内列支专项资金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报机电矿长、生产总监审核后转企管科审查,最后由矿长批准后在月度工资中予以兑现。
⑤凡出现以下事故或故障,除否决包机工资外,另追究事故责任。
1、因设备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2、设备无计划影响时间超规定。
3、设备损坏价值达2万元以上。
(三)制度的执行与考核:
1.机电科要不断完善建立健全以上标准及制度,保障制度切实可行。
2.调度室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内容按时组织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及考核。
3.计划外的检修项目,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做计划,调度室做好统一安排。
4.单位月度、年度检修项目,超时检修项目,队组干部必须跟班组织检修,否则一次不到位处罚100元。
5.各单位检修要严格按检修计划时间检修,杜绝超时,超出正常检修的时间30分钟(含30分钟)一律给予检修单位集体按2元/1分钟经济处罚。检修单位负责人按上述的10%考核处罚。
6.30分钟以上,中断生产事故,单位正职立即下井处理,需协助处理的,相关科室科长下井协调处理,尽可能缩短检修时间。
7.凡当天出现事故,对当天值班矿长及调度员各联责处罚10-20元/小时,当天处理兑现。
8.调度室严格落实设备检修计划,在规定检修时间内每半小时落实检修进度情况,对超时检修,不按规定下井的有关人员考核追究。
9.当日值班矿长、调度员值班主任,严格落实检修计划,落实计划外的检修项目,班中出现中断生产事故,认真组织分析。
10.调度室每5日对检修及班中事故情况考核追究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分析。
11.调度室认真记录检修时间,处理事故时间,及时掌握全过程检修项目,认真抓好检修过程协调,确保正常生产秩序。
(四)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机电影响,必须进行分析通报、处罚。机电科月底对各队的机电影响进行分类分析,查找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逐步减少机电影响,确保生产正常开展。
(五)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以此来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减少设备故障影响及修复费用,确保安全生产。
五、设备履历档案的建立管理
(一)机电科负责对矿内所有的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的采掘设备统一进行编号,按编号逐一建立履历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如实填写完善相关内容。履历档案分为两部分内容,一部分为原始的基本参数、配置说明等不变部分,另一部分为真正的履历,需实时根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主要有转移搬迁、各个服役阶段的服役地点及相关人员、大型故障及处置简述、每次重大事项的负责人及主要参与人员、设备大修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等,真正做到一台一档,档随机走,阅档知机。
(二)机电科利用设备专项考核打分表, 每月对井下使用的主要设备,特别是采掘运设备进行专项考核打分,必须进行现场考核,并由现场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同时进行落实整改,月底对各队组使用设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奖优罚劣,由矿内兑现、通报。
六、设备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管理、培训与素质提升
(一)机电科负责对机电人员及主要设备的操作、维护人员,逐一进行建档管理,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主要工作业绩、技能等级情况、历次参加培训学习情况、历次的工作失误情况、历次参加的主要设备安装、大型故障处置情况等,为建立相对稳定、专业、阶梯型人才储备提供依据。
(二)人员技术素质提升
1.班前会的合理利用,通过班前每日一题及对近期出现的一些问题、故障及处置方式方法等,进行全面的分析讲解,以短平快的方式来进行技能提高。
2.由安全科制定矿年度及月度培训计划,定期专业技术培训考核,每月按照人员类型、分专业,分别由各业务科室根据岗位专业对口进行培训学习,必须提前制作培训课件或讲义,也可以就相关标准等进行培训学习, 所有培训学习必须有考核, 有针对性,专业对口,保证学习效果。使各设备操作人员及技术人员都能熟悉本岗位的工作有关的各种潜在危害,对本岗位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做到应知应会,掌握标准化作业的各项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3.实物实例培训,一是通过机修厂的大修,要求由技术总监牵头制定计划,组织相关操作、维护人员,进行解体开腔后的现场实物学习;二是通过厂方服务人员到矿后的故障处理或现场检查时,进行现场查看、询问交流学习,来提高分析、判断及实际动手操作能力;
七、机电设备事故责任追究
(一)为进一步强化机电设备事故管理,推进由重点控制事故向控制危险源转变、由事后查处向超前预防转变,降低一般性机电等级事故,杜绝重、特大机电设备事故发生,提高我矿机电设备开机率,提升现场机电管理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对机电设备事故实行责任追究。
(二)机电设备事故指不论是机电设备自身老化的缺陷,或维护、检修、操作不当等原因,凡造成机电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达到规定的范围,未造成人身伤亡,影响生产或必须修理者均为机电设备事故。机电设备事故包括:触电,机械、设备起吊、设备安装、设备检修、设备调试等伤人,大型设备损坏,斜井跑车,皮带断带,大型固定设备、供电等造成矿井停产事故。
(三)按事故是否由人的责任所致,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1.责任事故是指在日常生产或工作过程中(包括设计、安装、使用、维修等过程),有关人员不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履行岗位责任,违反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是指难以预防、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由目前国内技术水平和条件尚不能治理的因素造成的事故。
(四)机电设备事故按其影响时间、影响范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级设备事故、二级设备事故和三级设备事故三类。
(五)机电科根据矿实际情况明确机电设备事故的三类分级,并制定各类机电设备事故的汇报程序、事故抢修、事故调查分析及其相应考核办法。
(六)机电设备事故汇报及记录备案
1.发生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采用迅速报告制度。
(1)发生一级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当班操作工、运行工、现场安全员或班组长立即向调度室和跟班队长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可靠措施进行组织抢修,发生人身事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向责任队组负责人、机电队长、机电科相应主管、机电副矿长及矿领导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2)发生二级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当班操作工、运行工、现场安全员或班组长及时向调度室和跟班队长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可靠措施进行组织抢修,由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向责任队组负责人、机电队长、机电科相应主管、机电副矿长及当日值班矿长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3)发生三级机电设备事故的报告程序
由发生事故的当班操作工(或运行工)或当班的班长负责及时汇报调度室。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修,由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向责任队组负责人及机电队长汇报事故发生的情况,并做好记录。
2.发生严重工伤和特别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3.汇报事故的内容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对象、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所属队组、当班人员、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情况等。
(七)机电设备事故的抢修
1.一级机电设备以上事故的抢修由值班矿领导负责组织,机电科及机电副矿长应及时对事故的抢修进行技术支持(必要时聘请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家进行技术支持),按照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修,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及系统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二级机电设备事故的抢修由调度室主任负责组织,机电科相应专业主管应及时对事故的抢修进行技术支持,按照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修,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及系统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三级机电设备事故的抢修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按照相应的应急措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抢修,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及系统的完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发生机电设备事故当班操作人员应对事故现场进行电气隔离和现场隔离、保护事故现场和立即采取不使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
(八)机电设备事故的现场勘查与调查
1.机电设备事故的现场勘查要在事故抢修开始前完成,现场勘查由事故调查组长负责。现场勘查可采用现场情况记录、拍照、录像、技术测定等方法进行。折除下的损坏部件要妥善保存,作为事故调查的重要依据。
2.发生一级机电设备事故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长由技术总监担任,成员由矿领导、机电、调度、生产、安全、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3.发生二级机电设备事故由机电科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长由机电科相应主管担任,成员由机电科和调度、生产、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4.发生三级机电设备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长由事故发生单位主管机电设备的负责人(或队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机电科相应主管和调度、生产、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
5.发生人身事故按矿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机电设备事故调查组成立在事故抢修结束同时按上述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工作。
7.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的“四不放过”的原则执行。
8.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的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情况概述;
(2)事故发生经过及抢修情况;
(3)事故的性质及原因;
(4)责任认定及处理意见;
(5)防范措施和建议。
9.机电设备事故调查报告的完成时间,一级机电设备事故在7天内完成,二级机电设备事故5天内完成,三级机电设备事故在发生事故3天内完成,如存在技术鉴定等工作,可以顺延至15天。
10.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报告的报送
一级机电设备事故报告要报送矿各单位,并在全矿范围进行通报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二级机电设备事故报告要报送矿各单位,并在全矿范围进行通报;三级机电设备事故要报送机电科、生产科、调度室、安全科、企管科各一份。
(九)机电设备事故的考核按事故类型,实行分级组织调查,并根据事故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主管责任、监管责任以及领导责任进行责任追究,具体如下:
1.发生一级机电设备事故的取消包机责任人包机工资,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每人罚款1000-3000元,对事故间接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监督人每人罚款500-3000元,对班组长罚款1000-3000元,对队组负责人罚款1000-5000元,对机电科业务主管罚款500-3000元;其他人员及矿领导根据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2.发生二级机电设备事故的取消包机责任人包机工资,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每人罚款500-2000元,对事故间接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监督人每人罚款300-2000元,对班组长罚款500-2000元,对队组负责人罚款500-3000元,对机电科业务主管罚款300-2000元;其他人员根据事故原因给予300-1000元经济处罚。
3.发生三级机电设备事故的取消包机责任人包机工资,并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每人罚款300-1000元,对事故间接责任人及现场安全监督人每人罚款200-500元,对班组长罚款200-1000元,对队组负责人罚款200-1000元;其他人员根据事故原因给予100-500元经济处罚。
4.单位发生事故以后,当班操作工、运行工、现场安全员或班组长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10分钟内未汇报视为不及时汇报,30分内被他人抢先汇报视为隐瞒事故,隐瞒事故或不及时汇报事故,责任人要受到300-500元处罚,严重者给于降级处分。
机电科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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