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型设备装、拆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第373号令《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2、大型设备装、拆前,项目部根据本地区特点和行政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对装、拆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约,严禁由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及人员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不得将施工起重机械的拆、装交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拆、装。
3、大型设备拆、装前应编制专项技术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分公司(项目部)和公司相关部门会签报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实施。
4、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应当进行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的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在装、拆过程应参与监控和管理。
5、大型设备安装完毕后检查、监控内容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做好存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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