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与事故预防对策
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政策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并于同年11月1日实施。《安全生产法》共七章九十七条,从立法的目的意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到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及法律责任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全面加强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遏制重大、特大事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职业安全事故预防对策与措施
纵观各类事故案例的发生,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事故发生时的人、物和环境的状态常是直接原因;而间接原因则与技术、教育和管理状况密切相关。安全科学中也把引起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按“人、机、环境”分,这“人、机、环境”构成了安全管理的3个基本要素。带有缺陷的“人、机、环境”系统,是构成事故发生的潜在必然因素,系统开始动作后,当某两种缺陷一旦发生以外的耦合,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从宏观上看,通常把事故的预防对策,成为“五e干预”措施。即教育措施、经济措施、强制措施、工程措施、紧急救护措施。
3、常见事故
常见事故主要是指混合气体爆炸、粉尘爆炸、混合危险物爆炸、爆炸性混合无爆炸、气体分解爆炸、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混合气体爆炸是指可燃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在点火源的作用下发生的爆炸。粉尘爆炸是指可燃固体的粉尘或可燃液体的雾状飞沫,分散在空气或助燃气体中,当达到某种浓度时,点燃货源发生的爆炸,氧化性物质和还原性物质相混合后可能马上发生爆炸或在外界能量的刺激下发生爆炸都属于混合危险物爆炸。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是指起爆药、炸药、火药等物质在制造、加工、储存、运输和使用中发生的爆炸事故。气体分解爆炸是单一组分的气体由于气体分子的分解所产生的热量而引起的爆炸。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是发生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人员伤亡、坍塌事故。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国家颁布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或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允许的偏差范围,一般需做返工或加固处理的单位工程和分享工程。
a不安全行为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
多数爆炸事故都是认为因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违反爆炸物品管理法规,携带爆炸物品进入公共场所;将明火带入生产场所;在生产厂房内从事其他活动;爆炸作业时信号不明;违章进入危险场所;在爆炸危险物品车间、仓库等附近试验产品;违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规定,违章运输或储存。
b管理不当导致爆炸事故原因
缺乏安全思想和法制观念,违章违法生产,广大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劳动组织不合理,没有建立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设计要求生产、储存、运输爆炸物品,造成生产区、库区不分;缺乏安全检查监督机制或安全检查质量不高,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不认真落实事故的防范措施。
c中毒事故预防
对有毒物质采取隔离、限制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理顺管理体制,增加执法力度。
d爆炸事故预防
建立合理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宣传和见于;做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如控制和消除火源,对爆炸危险物品的安全考古指;加强法制建设,完善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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