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
1.0 总则
建立/保持确定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程序,以预防或减少环境影响、疾病和伤害。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定期评审/检查/更改应急程序。
2.2 各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负责发生紧急事件时,状态确认,现场对策、指挥,提交事故初步报告。
3.0程序概况
3.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公司生产活动、产品及服务过程进行分析,确认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或设备。
3.2 公司需根据潜在事故的具体情况,制订出相应的程序及作业指导书。
3.3 公司应制订潜在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各部门须按照紧急情况处理流程,采取相应措施。
3.4 各管理处应制订年度演习计划,按计划组织各类演习。
3.5 各部门消防管理人员负责所用消防器材及实施的检查、维修和更换,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需求并跟踪处理。
3.6 每次发生紧急事故之后,应由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相关体系文件进行评审及修订。
4.0 支持性文件
4.1《环境/安全潜在事故控制程序》(***-ep-07)
4.2 《消防设施运行及管理程序》(***-qp-06)
4.3 《弱电设备设施管理程序》(***-qp-07)
4.4 《安全员工作管理程序》(***-q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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