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警示
一、为确保同学们的身体和财产安全,共建一个温馨平安的宿舍大家庭,特提出以下安全警示:
二、不准私自带异性或陌生人入内,确需进入的,须报告宿舍管理员,在认定身份并做好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规定时间按时离开)
三、不得私自乱接电源、电话线,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使用酒精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四、不得损坏公共财产(如:门、窗、床铺、凳子、柜子、电话等),不得私自乱修、乱搬、乱扔公共财产。
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内要干净、整洁,不得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乱贴。
六、晚上按时归寝,晚归或未归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进行处分,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七、不得擅自留宿,如需留宿,需到管理员处登记并得到同意。
八、在宿舍区不得嬉戏打闹起哄等行为。
九、不得随意从窗口、楼道、楼顶向下扔东西活泼水。
十、离开寝室必须要锁好门窗、关好水电。
十一、寝室内如有公共财产损坏,必须马上到管理员处登记,以更及时维修。
十二、不准在寝室内酗酒、赌博、私藏国家违法违纪物品,如管制刀具等。
严格遵守学院其他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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