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户关于秩序、安全管理须知
1、实行24小时的秩序管理员值班,管理公司秩序管理员如同给用户的人身、财产安全又加一道锁。为使用户更安全,还需业主(用户)加强防范意识,配合秩序管理员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秩序管理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并请注意以下几点:
1)若发现任何可疑人物及迹象,请在安全情况下通知管理人员。
2)住宅单元用户切勿随便开门给陌生人,开门前必须辨别来访客人身份。
3)与邻近用户互相认识,保持联系,以便大家能互相照应。
2、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警(拨电话:110)
3、携带大件物品及搬运货物出入小区时,须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并开具出门许可证。
4、为保证小区安全,每天21:00时以后应从小区指定的通道出入。
5、房间无人时,关闭所有电器用具,关好煤气、水阀等。定期检查、维修电器设备、电线、煤气等用具。
6、不要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发现不明气体时,不可开关电器,包括使用电话。
7、各用户如需在单位范围内,自行聘用专职并穿着制服的保安员,必须事先向管理公司书面申请,详列人员数目,值班时间及所属单位名称等,并须保证这些专职人员不得穿着制服在公共地方活动,以免造成管理混淆等引起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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