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监督抽查要点
序号
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要求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项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情况,(2)履行责任制交底签字手续; (3)制定对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制度或办法;(4)有考核记录。
2
安全操作规程
(1)项目部制定各工种或各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操作规程在作业部位进行悬挂。
3
目标管理
(1)制定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目标、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2)并对目标进行有效分解。
4
施工组织设计
(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针对工程特点的安全技术措施; (2)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4)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
5
安全技术交底
(1)作业人员进场综合安全技术交底; (2)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对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6
安全检查
(1)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2)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的时间和内容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记录; (3)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有效整改,并记录。
7
安全教育
(1)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并按现场人员名册填写; (2)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 (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内容。
8
班组活动
分班组的安全活动记录。
9
持证上岗
(1)项目经理、安全员持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情况,安全员的配备符合要求; (2)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及与之对应的上岗证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无过期情况。
10
工伤事故
建立工伤事故档案,填写《伤亡事故月报表》,发生伤亡事故的现场按规定上报。
11
安全标志
(1)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 (2)履行审批手续; (3)按平面布置图布置安全标志。
说明: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以下问题应下发整改通知书: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无证上岗或配备不全;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证过期;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无专项施工方案及无应急救援预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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