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七章习题2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第七章习题(2)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分析篇
一、单项选择题
1.某煤业有限公司5号矿区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井下当班作业人员83人,经全力救援后,事故当场造成7人死亡,17人重伤,6人轻伤。事故发生20天后,重伤人员中有4人死亡,31天时有1人死亡,40天时又死亡1人。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该起事故导致事故等级升级的死亡人数是( )人。
a.7b.11c.12 d.1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所以导致事故等级升级的死亡人数是7+4=11人,而不是11+1+1=13人。参见教材p213
2.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后,除应向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外,还应向( )报告。
a.工会组织b.卫生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参见教材p213
3.某省属国有铁矿发生一起提升罐笼坠罐的重大伤亡事故,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事故调查组成员应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和( )派人组成,并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a.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b.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铁矿发生一起提升罐笼坠罐属于特种设备,重大伤亡事故上报国务院,特种设备由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即国家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地方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参见教材p213
4.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有多种类型,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是由物的不安全状态和( )导致。
a.无操作规程 b.劳动组织不合理c.对工人培训不到位
d.人的不安全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结合前面安全管理知识。参见教材p216
5.某物流仓储公司叉车驾驶员刘某经培训合格后从事货物搬运作业,上班第一天即发生了翻车事故,造成刘某腿部骨折。事故调查发现了下列原因,其中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的是( )。
a.维修部未按期维修保养叉车 b.搬运通道被挖断未设警示标识
c.刘某为表现自己能干超速行驶d.刘某刚上班,对作业环境不熟悉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考常识。参见教材p216
6.某乙烯化工有限公司储料库发生火灾事故,无人员伤亡,但造成6300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该事故调查报告应由( )批复。
a.省级人民政府 b.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 d.国务院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6300万元属于重大事故,需国务院组织调查组,批复也是由国务院批复。参见教材p212和218
7.某市一个市政工程维修队在进行地下管道维修时,由该公司一名员工带领当天从劳务市场招收的3名劳务人员直接进入现场工作,1名先入井的劳务人员中毒晕倒,另外3人立即下井抢救,因没有穿戴任何防护设备,均中毒倒地,导致4人死亡。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是( )。
a.不得招用临时工从事井下作业 b.不准任何人再进入该井
c.对新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后上岗 d.永久封闭出事井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结合前面安全培训和实际的题。参见教材p217
8.原则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a.30b.60c.90d.1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7。经批准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需技术鉴定的,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该时限。
9.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进行归纳和分类。依照事故的( ),将事故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a.责任 b.后果 c.原因 d.性质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3。教材没有答案,考核常识。
10.下列( )不属于一般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1-9人重伤
c.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d.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2
11.下列( )属于重大事故。
a.一次造成1-2人死亡
b.一次造成50-99人重伤
c.一次造成100万元-1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d.一次造成1000万元-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2
1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 )批准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监察机关c.公安机关
d.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8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时,应由(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
a.事故发生单位b.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c.事故发生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d.事故调查组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7
14.事故调查组一般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工会组织等部门的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不包括( )。
a.查明
事故发生的经过b.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分析
c.做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d.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当是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职责9个。参见教材p216-217。
15.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死亡9人的生产安全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应由( )负责调查。
a.国务院 b.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
c.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d.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死亡9人属于较大事故,应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此题考的是事故等级划分和事故调查工作的职责划分,特别是事故等级划分中的数据需要记忆。参见教材p212-215。
16.特殊情况下,特别重大事故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 )日。
a.7b.15c.30d.35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参见教材p218
1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 )个等级。(09年真题)
a.二b.三c.四d.五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的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四个等级: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针对一些行业或者领域事故的实际情况,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参见教材p212
二、多项选择题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单位和有关部门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时,除上报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人数,以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外,还应包括( )。
a.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 b.事故的简要经过
c.事故原因和整改计划 d.事故责任和性质
e.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我们只是参考出题点,考的是调查报告的内容。参见教材p216-217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调查组除要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外,还应( )。
a.认定事故的性质 b.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c.提交事故调查报告d.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e.执行事故责任追究
『正确答案』abcd
第2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1条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2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3条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3篇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细则
煤矿掘进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1、凡作业规程规定必须使用点柱作迎头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未按规定设临时支付的,每次罚款200-500元。
2、井巷开挖基础、扩帮、挑顶过程中,未按规定采取临时支护措施的,每次罚款100-500元。
3、巷道开门及巷道贯透未按措施要求加强支护的,每次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当班指挥施工的班长罚50元、当班参加作业的工人每人罚款20元。
4、架棚巷道不按规定支设撑木或拉杆、空帮空顶,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工人每人罚款20元,因材料不到位造成上述情况的,罚负责人50元、技术员30元。
5、锚喷巷道不按规定正确布置锚杆的密度、角度、深度锚喷、喷浆厚度不够,顶板破碎带未铺网护顶者,对施工单位处以30元/m罚款,每差一根锚杆罚款20元,连接不好的网每块20元(以规程、措施规定为准)。凡将锚杆锯短或砸扁使用的,一经发现,罚款500元/根,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工作籍。
6、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上稳固可靠的压柱,否则缺一处罚溜子司机及当班班长各50元。
7、使用扒装机作业的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时处以罚款:
(1)扒装机无专用操作手把而用其它材料代替时,罚司机和当班班长各30元/次,罚负责人50元/天,直至停止使用。
(2)扒装机钢丝绳打结而继续使用时,按每个结20元累加处罚责任者。
(3)扒装机距迎头的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对当班班长、跟班队长各罚款30元,对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天。
(4)扒装机运行过程中,扒斗行走区间有人逗留或工作时,罚当班班长100元。并对耙装机司机及逗留人员分别罚款150元。
(5)耙装机导向轮拴在帮顶支护锚杆上使用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次。
8、锚杆眼和爆破眼打干眼的,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9、 掘进工作面炮后不洒水降尘就出货的,对当班班长罚款50元/次,对参加作业人员每人罚款30元/次,瓦检员监督停止施工。
第4篇 三矿地面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为了使我矿各地面车间做到精细化管理,确保地面检修车间在生产、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创造地面检修车间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达到地面检修车间人、机、环境的和谐,创建精细化管理车间,养成地面检修人员良好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车间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一、各区队要加强车间检修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班组质量意识,使每个检修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所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检修设备的质量标准。
二、地面车间的班组长是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和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把车间带成学习型班组,把员工培养成技能型员工。
三、各车间内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要由专人负责进行维修,包机到人,真正做到事事有人管、处处有落实,提高本车间的管理水平。
四、各地面车间必须根据本车间具体设备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且悬挂上墙,严格贯彻执行。
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单位的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六、天车必须在明显位置标明其允许起重量,并按规定校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负荷起吊。
七、天车在吊运设备过程中,要设有警戒人员,警戒人员发出起吊信号后方可起吊。挂设备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八、如有外单位人员因特殊原因需在车间内使用天车吊运设备时,必须由本车间天车操作人员来操作天车,并要负责督促、检查吊具及起吊物吊挂的安全状况,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吊运。
九、起吊设备必须定期检修,天车设备的主要部件(钢丝绳、限位器、吊具、制动部分、电控等部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一律停止使用。
十、车间内的待修和检修设备必须分类、分区进行码放。检修好的设备要进行“挂牌”管理。
十一、各车间应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在车间内设有设备待修区、检修区、试验区、完好区和加工区等工作区域,并挂牌指示。
十二、车间内码放的设备必须要放稳、垫实,为保证车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原则上应将设备码放区和检修区域分开。
十三、车间内所用电气设备的各防护罩、盖等必须齐全有效。并要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
十四、车间内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油脂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分开摆放,并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周围15米范围内禁止人员吸烟或有明火。强腐蚀物品和材料必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管理,并要在明显的位置设置危险品标志。
十五、运转设备的转动部位和变、配电盘处要按规定加设必要的防护栅栏,并要悬挂警示牌。
十六、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要做到动作灵敏可靠,符合作业规程要求,并按规定时间和周期进行试验。
十七、各车间由主管区队指定一名队干部负责,定期到所分管的车间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
十八、地面车间各类检修记录必须齐全完整,并详细记录各种设备的出、入井时间、检修人员、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并按公司规定的仿宋体填写。
十九、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遵章守纪,不闲聊、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带小孩进入车间、不酒后上班、不穿拖鞋、高跟鞋、不穿背心、裙子、不赤膊上岗。车间内不得存放自行车、机动车,严禁在工作时吸烟。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流程、安全措施精心操作。
二十、车间内主要岗位的工作人员在设备、环境达不到安全指标时,有权拒绝任何人违章指挥,并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十一、车间内所有工作人员在上岗时着装要整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女职工的头发要盘在帽子里面。
二十二、要保持车间卫生清洁,应有足够数量的照明灯,以保证夜间工作时使用。
二十三、各车间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偷盗现象的发生。
二十四、各车间的主管区队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车间安全、质量、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落实专人负责整改,并记入安全隐患排查台帐。对连续查出的类似问题,要追究车间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5篇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
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素质,让员工掌握安全技术知识。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3、 形式
安全教育形式:新员工入公司的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教育,复工教育。
4、管理规定
4.1二级安全教育;
4.1.1 公司级安全教育
新进公司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工、实习人员),由办公室组织安全教育。
4.1.1.1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1、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及其重要性;
2、 企业的生产特点、危险部位安全须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劳动安全基本常识。
3、 企业工伤事故的分析及预防方法。
4.1.2 部门级安全教育
1、 部门安全卫生教育,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
2、 部门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 部门设备分布、要害部位、危险区域、有害有毒作业情况及预防知识等;
b) 部门安全生产、制定文明及环境保护规定的要求;
c) 部门工伤事故分析及预防;
d) 部门防火知识;
e) 部门的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和消防措施以及安全、文明生产、定置管理、环保制度等;
f)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实际操作示范;
g) 正确使用、爱护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h) 本部门曾发生过的事故分析和预防措施;
4.2变换工种教育
4.2.1员工变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2.2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根据工种改变范围,分别按“二级安全教育”程序进行;
4.2.3教育率达100%;
4.3复工教育
4.3.1凡因病假、事假、产假等离位三个月以上者和工伤伤愈复工者,必须进行复工前安全教育。
4.3.2复工教育按“二级”教育程序进行。
4.3.3复工者必须先到本单位主管领导处报到,然后由复工者领导提供(复工者)名单到公司办公室进行复工教育。
4.3.4教育内容:上岗前安全思想及本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教育,特别是对工伤者的复工教育要针对伤者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提高预防能力。
4.3.5复工教育率要达100%。
第6篇 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明火管理,规范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行为,预防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的任何施工单位都要严格遵照本规定,违者自觉接受处罚。
第三条 本规定的监督检查执行机构为公司的安全环保部
第二节 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批办理动火作业票,对生产区域动火情况进行安全监察。
第五条 化验室负责动火前和动火中的可燃气体的分析。
第六条 工程管理部门对所主管的工程项目,对承包商动火作业票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
第七条 车间负责辖区内的用火作业票的办理;负责辖区内二级用火作业票的审批;负责对本部门需要用火的设备、管线进行工艺处理,确保达到安全用火条件;对辖区内的用火作业安排监护人、监护动火,负责辖区内的所有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
第八条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没有经批准的火票不动火、防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对不符合“三不动火”要求的,有权拒绝动火。
第三节 管理要求
第九条 用火管理范围
在生产区域内进行如下作业属于用火管理范围:
各种焊接、切割;
使用喷灯、火炉、电炉、液化气炉;
烧烤煨管线、使用明火;
临时用电、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器、非防爆移动照明;
使用电钻、砂轮、风镐、风动扳手、钢锯、锤击、打砂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非防爆电瓶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翻斗车、摩托车等不准进入正在生产的工艺装置和罐区);
雷管、炸药等爆破。
第四节 动火作业级别分类
第十条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第五节 《动火作业票》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第十一条 由动火作业施工单位指定动火负责人办理,应逐项填写,不得空项。要求动火执行人、动火负责人、安全措施编制人、组织实施人、监火人、审批人必须本人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工艺员或值班长,到动火分析单位申请分析,指定分析取样部位,同时作为安全措施编制人或动火负责人一起拟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交底;根据分析结果填写动火作业票。
第十三条 特殊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领导向安全环保部提出申请,由安全环保部组织生产运行部动火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会同动火施工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到现场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由安全环保部签发动火作业票,报公司主管领导终审批准;一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单位领导制定落实动火安全措施,送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审查签字;报公司主管领导终审批准,二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由动火单位所在车间主管领导签字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 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作业票》到现场,检查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执行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作业票》交给动火执行人。
第十五条 动火实施前,动火执行人必须向动火点所在当班班长提出申请,经当班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动火。
第十六条 特殊动火的《动火作业票》和一级动火的《动火作业票》有效期为8小时;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票》
第十七条 《动火作业票》要一点一证,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范围,更不准转让、涂改。如果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作业票》,但所有动火执行人应分别签字。
第十八条 《动火作业票》一式三份,监护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存查;第三份由安全环保部留存。“动火作业票”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作废票予以标识、保留、不得撕毁。
第六节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第十九条 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第二十条 厂区管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一)爆炸下限小于10%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0.2%为合格;
(二)爆炸下限大于或等于10%的可燃气体(蒸汽),其可燃物含量小于或等于1%为合格;
(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混合气体,其动火分析,以爆炸下限最低的可燃气体为准;
(四)氧气、富氧设备、管道、容器极其附近的含氧量小于或等于22%为合格;
(五)进入设备、容器管道内进行动火工作,还应分析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浓度,氧含量19~22%为合格。
第二十二条 动火分析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危险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第二十三条 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污染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第二十四条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第二十五条 动火作业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领导、安全员,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安全员,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必须在动火票上签字确认,必要时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一级动火作业时,由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及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负责现场监护,公司安全环保部巡查;二级动火作业时,由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及动火点所在单位派专职监火人负责现场监护。
第二十六条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第二十七条 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点均应不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第二十八条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以上的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急需应升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动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用火,一律禁止。遇节假日、生产设备运转不正常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第三十条 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公司安全环保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第七节 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职责要求
第三十一条 动火负责人及组织实施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动火执行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三十二条 动火执行人: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作业票》上签字。若带走作业时,动火执行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执行人接到《动火作业票》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执行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票》,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分钟再次动火),动火执行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部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作业票》,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三十三条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作业人施工单位或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执行人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他工作。动火作业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三十四条 动火部位验票人:动火点所在岗位班组长(技术员、值班人)为动火部位的验票人,动火前应验票签字,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负责生产与定会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作业票》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票》有权制止。如遇到生产系统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第三十五条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作业票》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第三十六条 安全员:动火作业施工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防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第三十七条 动火作业审批人: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做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第八节 违章动火作业的处罚
第三十八条 在下列行为之一者,处责任人200元-2000元罚款:
(一)用气焊焊接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动火作业点距离不 小于10米;
(二)动火作业时,电、气焊工具带病使用;
(三)取样分析不够全面;
(四)高空动火作业,没有落实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的;
(五)取样与动火间隔超过30分钟未重新取样分析。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火灾事故的,处责任人500元-5000元罚款:
(一)动火执行人未办理《动火作业票》或《动火作业票》手续不完备的;
(二)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执行人无《特殊工种作业证》;
(三)监火人员脱岗,不在现场监护的;
(四)动火分析人未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或未在动过票分析单处签字的;
(五)施工单位不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
(六)擅自降低动火作业级别的;
(七)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没有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的;
(八)特殊危险动火作业,没有施工安全方案的。
第四十条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认为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应当处罚及其他违章动火作业行为。
第九节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以前下发的有关消防管理文件,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执行。
第7篇 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所辖班组(包括外包施工队)设行政的安全生产负直接岗位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主管部门、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企业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
4、熟悉和执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规定。
5、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对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全面责任。
6、协助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记录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活动资料。
7、负责现场安全日活动和班组安全活动。
8、参加对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洞口临边防护设施、护坡支撑设施的检查验收工作。
9、负责进行对新工人的入场教育工作。协助工长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0、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对安全隐患有权下令停工。对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拒绝并越级上报。
施工中发生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做好伤者抢救工作。并立即上报。
第8篇 小议如何把班组安全管理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点
电力企业的班组是执行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主体,是贯彻和实施各项安全要求和措施的主体,也是成为杜绝违章操作和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主体,企业的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而最终都要通过班组和每个员工去落实,去完成。
企业搞好班组建设是基础性的、第一位的工作。在强调落实以行政一把手为核心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必须强调夯实班组的安全基础。作为一个电力企业,
一是企业管理者要把安全生产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安全管理人员应把相当部分的精力投到一线班组安全管理上,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只有通过安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二是班组长作为班组的领头羊,是完成生产任务的核心人物,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能不能把住这道防线,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危。因此,班组长这个最小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决不可对安全掉以轻心,只有在日常工作中从严要求,细化管理,严格控制异常和未遂,才能有效地保证安全。可见,企业要把提高班组长的素质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提高班组长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摆正安全质量,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三是班组长应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技术全面,有开拓精神,能充分发挥每个班员的积极性和技术特长;严于律己,善于管理,能把全班人员引导到学技术、守纪律、搞生产、促安全、求效益的轨道上来。
四是要认真开展班组技术培训和反习惯性违章等安全活动。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是提高广大员工安全思想的有效活动之一。安全活动的质量与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领导要重视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其好处是能引起员工对安全活动的重视、能及时了解和解决班组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能抓住重点问题展开讨论和进行安全分析、能掌握班组生产、安全情况。班组安全活动不能流于形式搞突击,要形成制度化,针对班组的实际查找思想中的隐患。比如开展安全技术问答、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技术比赛、摸拟现场安全措施、安全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等内容丰富的活动,使班员感到安全活动内容生动活泼、学以致用,从而提高参加学习的积极性和效率,班组安全素质也可以提高。五是要完善班组安全责任制。建立和形成一个好的安全生产机制,是班组安全管理的保证。
遵守电力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对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内容、要求、职责要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使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岗位该做什么、该怎么做、要达到什么标准。实行经济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相对应的分配机制,把员工的岗位工作内容、技术技能素质高低、职责、安全情况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六是要抓班组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班组与部门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实现“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部门”的目标。做到组织、思想、责任、措施四到位,真正形成一个有效的安全生产机制,把安全生产真正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个工作岗位中去。
第9篇 现场管理员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现场管理员应统一着装,持证上岗,对工地现场管理措施落实、运输车辆行驶安全、道路污染等情况实施全程监管。
2、负责出土工地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考勤,对车辆规范装运进行严格管理。
3、及时掌握各工地渣土运输情况,每日填写建筑渣土运输计划,对当天工地运输数量、使用车辆等进行登记并报相关管理部门。
4、对进入工地的渣土运输车辆车容车貌及相关证照进行检查,对车容不洁,车况差、无处置证、驾驶员无上岗证、无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一律不予进入工地。
5、现场管理员在建筑渣土排放工地出入口,对进入工地车辆的车容车况、相关证照开展检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不予进入工地;对完成建筑渣土装载准备驶出工地的车辆,检查其装载情况,对装载超过车厢栏板上沿、箱盖不密闭的车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车辆,不予驶出工地;对装载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经冲洗保洁后,准予驶出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管理生产规定,指挥建筑渣土车辆驾驶员规范倾倒建筑渣土,文明操作、安全操作。
6、现场管理员指挥待装车辆有序停放,保障车辆装卸作业安全,配合施工单位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按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求,规范使用卸点付费结算系统,并确认运输车辆电子标签阅读成功或者签收纸质联单。
8、检查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清洁情况,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保洁。
9、积极配合管理、执法部门现场执法检查,主动介绍运输作业情况。
第10篇 设备管理组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设备管理的全面工作,执行矿上有关设备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负责固定设备及综机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编制设备计划、技术规范等,协调物资公司的到货日期、质量反馈,做好各设备生产厂家、维修厂家的售后联系。
第四条 负责编制年度安全、维简、技改设备计划,编制年度设备报废计划,并负责每季度安全、维简、技改费用的落实。
第五条 监督设备管理组其它成员的工作,负责对小组成员的考核。
第六条 参与编制审批各种机电规划、计划、工程设计及技术安全措施。
第七条 负责推广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参与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第八条 负责设备管理组周、月工作总结,对组内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计划。
第11篇 论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着我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和电力建设事业的发展,提高电力建设企业职工,特别是电力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能力和安全素质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安全生产管理在水利水电建设事业当中的分量是越来越重要了,尤其是对于施工企业单位来说,安全生产已经成为考核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所以健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每个企业都必须重视的一个环节。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 水利电力工程 重要性
1引言
安全与危险是相对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包括两个方面:预知危险和消除危险,二者缺一不可。从广义上讲,安全是预知人类活动各个领域里所存在的固有或潜在的危险,并且为消除这些危险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手段和行动的总称。从生产的角度讲,安全所表征的是一种不发生死亡、伤害、职业病以及设备财产损失的状况。在一定意义上讲,安全就是防止灾害,消除最终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以及各种损失发生的条件。我国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它高度概括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作为生产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必须清楚了解;而作为生产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更应对其有较深刻的理解,以便在生产实际中贯彻执行。
2.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内涵
在“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主要是由前四个方面按照不同层次和不同角度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的宏观体制,这四个方面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共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国家监察即国家劳动安全监察,它是由国家授权某政府部门对各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执行安全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用法律的强制力量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正确实施。因此,国家监察是由法定的监察机构,以国家的名义,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利,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来开展的。
行业管理就是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在实施本行业宏观管理中,帮助、指导和监督本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业安全管理与国家监察的性质不同,它不被授予代表政府处理违法行为的权利,行业主管部门也不设立具有政府监督性质的监察机构。
企业负责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承担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内部安全调控与监督检查的机制。
群众监督就是广大员工通过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大会等自己的组织,监督和协助企业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切实保障员工享有生命与健康的合法权益。群众监督属于社会监督,不具有法律的权威性。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中的四个方面,不能相互替代,而应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从而发挥出最大的管理效能。
3.水电建设项目的特点
目前,全国电力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地电力工程建设也进入施工高峰。施工企业面临新开工建设的电力工程技术要求高、工期紧的压力,施工机械老化或不足,施工一线技术力量不足,以及在安全文明施工和规范化作业管理等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电力工程建设的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3.1施工作业区集中而场地狭小
水利发电设备,尤其是机组安装设备都很沉重高大,所有的设备都要在厂房里安装,对重达几百吨的机组构件,要吊装在设备空间极为紧凑的刚架中,其场地就显得十分萧萧,而水电建设的施工高峰的时间以及人员与各种机械配备又很集中,同时又要在高处、交叉、重叠的复杂作业环境中施工。没有科学的施工组织和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设施)和强有力的监察与管理员是很难保证安全施工的。
3.2“人自为战”,施工人员作业位置多变
水电施工不同于生产单位,工人作业环境稳定;也不同于一般的建筑安装,工人活动范围小,工具比较单一。水电施工范围大、施工人员“人自为战”,施工作业环境、位置、工具使用多变,随机性强,而且施工条件差,有时甚至挤在或躺、坐在设备夹缝中施工,稍有不甚就会导致事故发生。
3.3不安全因素多
具体表现为“十多”,即高处作业多,重叠作业多,其重运输多,设备构件吊装多,焊接明火多,施工机械多,临时设施多,预留孔洞多,外包队伍及临时工多,多工种、多单位在同一现场交叉作业多。
水电企业的这些特点,决定了水电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的复杂性。由于水电施工危险区域以及危险因素多,危险源和要害部位分布广,使得水电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也出现点多面广、头绪多、任务重的特点。仅常规性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就有安全健康管理,安监人员,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档案和帐表册卡、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等等,同时还要注意用各种新的安全技术和先进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法。而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基础上又包括许多纷繁复杂细致的工作。可以说,要做好水电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绝非易事,所以这需要我们广大安全工作者和水电企业职工的不断努力。
4.水电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转型期,随着社会日趋活跃和复杂,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多样化、经济利益多元化、劳动用工形式多样化、社会阶层结构越来越复杂。另一方面,我国又正处于大规模建设转轨期、发展期。由于建筑施工行业的产品固定不一性,建筑主体的多元流动性,施工现场生产环境复杂危险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极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筑施工企业在政府的计划指令下进行施工,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对简单,从业人员相对固定,其技能和素质相对稳定,国家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还能得到贯彻落实。当前随着社会经济活动日趋活跃和复杂,相当一部分未经过系统教育培训的非专业人员负责施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其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到位,重效益轻安全、重进度轻安全,其安全工作常识“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以安全技术管理为例,项目经理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是两张皮,不具有针对性、指导性。究其原因是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未能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的环境、施工的方法、劳动力的组织而制定全面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而是照搬规范规程用语。安全技术措施不能指导施工生产,导致了施工的习惯性、无序性、盲目性,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因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在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建立健全具有可操作性、合理、充分地发挥作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项目的施工生产安全,实现安全生产,其意义十分深远。
5.如何做好水电建设的安全管理。
根据水电建设项目的特点,要作好水电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
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建立科学的安全理念。
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安全目标,使安全管理工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明确承包方与发包方各自的安全责任.
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赋予其足够的权利开展工作。
制定开工前的安全检查清单。
制定完善的安全计划。
对所有上岗员工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教育。
遵守国家、行业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与健康的规定,还要遵守业主提出的安全要求。
在开工前要进行安全交底。
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持续安全生产措施的有利执行
6.总结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方针,它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在建设项目(工程)中的地位,也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目的和措施。建设单位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管理有深刻的认识,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断改进现有的安全管理措施,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只有安全了,企业才会有市场,也只有安全了,企业才能有效益。
参考文献:
[1] 崔国璋.安全管理.北京:海洋出版社,1997.5
[2] 金磊,许德蜀,罗云.中国现代安全管理新编.北京:人民邮电出版社,1995.2
[3] 汪元辉主编.安全系统工程.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1999.10
[4]刘东明,孙桂林主编.安全人机工程学.北京:中国劳动出版社.1993.1
[5]《管理干部安全教育读本》编写组.管理干部安全教育读本.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4
[6]秦春芳主编.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5.2
[7]黄长征主编.电力安全监察员培训教材.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5.10
[8]吴宗之,高进东,魏利军.危险评价方法及应用.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2001.6
第12篇 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与职责
一、安全管理权力
1、有权调配一切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物力;
2、有权拒绝任何部门、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3、有权随时进入项目部内任何工作场所进行检查;
4、有权对分管范围内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时进行停工、停职、罢免;
5、有权拒绝生产现场使用伪劣产品,追究不按规定购回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器材、支护材料、劳护用品等相关人员的责任;
6、有权随时检查安全经营的投入使用情况;
7、当生产现场出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时,有权决定立即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
1、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部内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完善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生产调度制度。
2、督促检查矿内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会议精神,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配合落实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参与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救灾演习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编制。
4、定期开展生产分析活动,发现不安全条件和不安全行为及时整治。
5、按规定天数完成或超额完成上级规定的下井。
6、轮流值班时,履行值班矿长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
7、指挥生产时,摆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蛮干,由于违章指挥而造成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
8、发生事故后,协助矿长指挥抢险,协助事故调查与善后工作,执行事故的处理决定。
61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69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
30位用户关注
33位用户关注
36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