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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02-09 热度:35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第1篇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总体目标

1、无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2、无职工因工重伤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3、无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火灾、爆炸、倒塌事故。

4、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防护及时,施工机具设备检验检测达标,施工用电为tn-s系统,安全管理符合jgj59-99标准。

5、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目标:苏州市文明。(达标、市文明、省级文明)

6、其它。

二、安全达标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部制定具体的达标目标。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2台、施工电梯2台、井架/台,计划在2023年通过安装验收后投入使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脚手架材料采用钢管。

计划投入钢管750吨、扣件12000只;采用分层搭设、分层验收的办法,坚持先验收后使用。

3、施工用电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计划投入总电箱3只、开关箱4只,采用一次规划配备,分次投入使用,确保施工用电达标。

4、小型机具的投入(列出小型机具的各类及数量,可另附表)

5、施工现场密目式安全网的使用,必须达标规范。计划投入

2500张(并将密目式安全网的相关证书在资料中留存)。

另外,项目部还将结合进度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要求,作为平时检查、考核的依据,详见附表。

三、文明施工实现目标

1、达到jgj59-99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要求,并结合文明施工检查标准的具体内容,将文明施工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2、创建(省、市)级文明施工现场。

第2篇 项目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3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的扣带,并按规定穿戴好防护工作服和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外部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进入xxx风电场项目部施工现场人员,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

3、施工现场存放的材料、设备,应做到存放场地安全可靠,材料、设备存放整齐,有便利的通道,必要时设专人进行看护。

4、施工现场地面上有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有安全防护拦杆设施,并悬挂明显标志。如现场临时施工打开的孔洞、坑道、沟口、闸门口、升降口、漏斗口等危险处,应设安全警戒带,并派专人看护,施工完毕应立即加上盖板或装上防护栏。

5、起重机设备在使用前要经过荷载试车试验,试车前应注意检查大钩、钢丝绳、行走机构和电气部分等。操作人员包括司机和起重工应持证上岗。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的上面,或者在吊运物品的下面停留、行走,在货物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6、凡坠落高度在二米和二米以上,且在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施工站人的工作面应铺设、固定木板或马道板,并搭设1m高的护身栏杆。

7、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8、在厂房顶、陡、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它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一面必须搭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工作人员必须按标准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安全网必须随着工作面的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

9、在单杆上进行悬空高处作业前,应确认单杆埋设是否牢固,强度是否足够,并应选合适杆型的脚扣或踩板上杆作业;按标准系好合格的安全带,严禁用麻绳等代替安全带登杆作业;在结构架、杆上作业时,地面应有人监护、联络。

10、高处作业时,不得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得骑座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或安全网内部休息,不得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体。

11、遇到五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别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高处作业。

12、常用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到劳动人事部允许生产的正规厂家去购买,且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的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13、现场施工使用的氧气和乙炔瓶之间的间距要有10米远,气瓶上应装有防震胶圈,气瓶不得放在太阳下暴晒,注意轻搬、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氧气瓶不得接触易燃、易爆和热源辐射加温。

14、禁止把氧气瓶和其它气瓶混放在同一仓库内,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同氧气瓶一起运输和存放。

15、氧气瓶阀冬季冻结时,可用热水或水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焰烘烤和钢铁一类的器具猛击,更不能猛拧减压表或高压调节螺丝,以防氧气大量冲出而造成事故。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至少应留有98~196kpa的余压力。

16、从事电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焊工上岗证;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镜片的面罩,从事气焊、气割作业的人员,必须佩戴有色眼镜,露天作业遇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7、在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0c。否则,应轮换作业,并采取通风保护措施(如安装抽风机等)。

18、现场施工用电应按照《xxxx项目部现场施工用电管理措施》的规定执行。临时或永久用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且布线整齐、相对固定,并在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

19、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井坑、洞内和金属容器内部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必须带有防护网罩。

20、驾驶员在出车之前,必须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尤其是对刹车和方向进行检查确认,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21、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遵章守纪,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员、超载、超速,确保行车安全。

22、违反本规定的现象,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的罚款。被处罚人员三天内自行将罚款上交公司财务,每超过二天罚款额加罚一倍。

第4篇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1.健全安全机构,明确工地及各工种安全责任人,建立领导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

(1)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认识,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3) 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含民工) 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含民工)新进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 号文执行,必须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的制度。

第5篇 项目监理机构跨线桥施工安全管理

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实施跨线桥施工安全生产监理,并履行监理职责。

2. 管段内所有跨线桥施工报验必须履行检查签认手续,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在桥梁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跨线桥施工安全的监管职责。

4. 认真审批施工单位的跨线桥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构、设备报验单,核查进场的和投入的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设备等的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和质量安全的要求。认真履行跨线桥施工审批程序,并现场监督跨线桥施工作业的关键部位和主要环节。

5. 监理工程师要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作业,做好施工作业和既有线路的安全防护。

6.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跨线桥施工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检查巡视等进行检查和签认。

7. 在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以及施工作业对既有线路质量安全和行车安全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对存在重大跨线桥施工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贵州国龙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8日

第6篇 项目施工经营发展与安全管理

在建筑施工中,工程项目经理是基层最直接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指挥者,而高效的管理直接关系到项目的盈利能力与组织的灵活性。施工计划与成本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措施、财务成本核算、人员考核都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提高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是现代施工企业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谋划未来

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企业改革发展全局,不断深化对建筑市场竞争法则和企业发展规律的认识,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企业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扩大规模与强化管理、完成产值与提升效益的关系。

1.要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科学的发展战略,能够有效地聚集各种发展资源,保障最终目标的实现,赢得发展的主动权。要科学地判断建筑市场发展的总趋势,准确审视企业在建筑行业中的定位,从战略高度谋划未来,充分体现决策的时代性和科学的前瞻性。

2.要构筑科学的发展模式。不断更新项目管理理念,进一步增进经营项目的意识,坚持一手抓现场,一手抓市场,以现场促进市场。坚持用市场化的机制来运作项目,用运作化的手段来管理项目,推动项目管理实现质的飞跃。

二、实施稳健务实的经营策略

要始终坚持理性经营,在加大承揽施工任务力度的同时,必须树立“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效率至上”,质量为先的承揽施工任务的方针,不盲目追求承揽任务的数量,最大限度地规避经营风险,确保优良的经营业绩。在进行投标决策时,一定要看时机、看成本、看价位。我们承揽任务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因此,我们应理性面对低报价中标的大趋势,科学规避经营风险,加强单价分析、成本预估以及投标和履约的风险预测,做好投标报价,尽量为项目生产预留出较大的利润控制空间。

第7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1 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 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作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 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大型施工设备如塔吊和外用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 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安全总监管理。

5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认定定点厂家购买产品。

6 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对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7 安全教育程序:

8 安全教育

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总监统一组织、指导,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8.1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安全部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20教育时间:总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分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累计为8小时。教育内容:

8.1.1 总包级教育内容: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其给劳动者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发(1993)50号);《辽宁省劳动保护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第6条、8条、10条、11条、19条、21条;《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第5条、9条、10条、11条、21条;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内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事故发生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等)。

8.1.2 分包级教育内容:

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学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等。

8.1.3 班组级教育内容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项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个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

8.2 转场安全教育

从本公司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质量安全组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

8.2.1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8.2.2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8.2.3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8.3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总包安全部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8.3.1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8.3.2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8.3.3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3.4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8.3.5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8.4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包质量安全组登记备案。

项目总包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

8.4.1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8.4.2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8.4.3 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8.5 经常性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

8.5.1 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8.5.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8.5.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8.5.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8.5.5 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

8.5.6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8.6 现场安全活动

项目各分包单位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

8.6.1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8.6.2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8.6.3 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8.6.4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8.6.5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8.7 班前安全讲话

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作业)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做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包括:

8.7.1 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8.7.2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8.7.3 一般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8.8 组织安全活动:

9 安全检查

检查内容检查形式参加人员考核备注

分包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总监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外脚手架定期安全总监、责任工程师、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

三宝、四口防护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

施工用电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

垂直运输机械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

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层日检责任工程师、

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现场指令

限期整改

施工机具日检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责任工程师检查分包自检记录

现场搅拌站定期安全总监、

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第8篇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的措施

装饰工程施工项目承担控制和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固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管理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外,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2项目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1)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2)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癫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3)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4)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5)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

1)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

2)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意识教育。在于激励操作者自觉坚持实行安全技能。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1)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学习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的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两个月内安全技能不能达到熟练的,应及时解除劳动合同,废上劳动资格;

2)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一般每十天组织一次较合适;

3)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以达到出现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划为一个训练阶段;

4)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的教育;

5)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所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适应变化,减少人为失误;

6)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1)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2)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

3)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习惯;

4)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5)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

6)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第9篇 项目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及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制定并实施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 设备的备案

一、设备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程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

二、设备产权单位负责备案手续,取得备案证和备案牌。备案所需条件包括机械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等等。

三、严禁使用以下情形之一的设备:①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②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设备;③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④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设备。

第2条 设备的使用

一、 设备的选型原则:依据工程建筑面积的大小、工期要求及机械设备性能参数综合考虑。

二、机械设备按照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结合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合理布置。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人货两用电梯)等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拆前制定安装与拆卸专项施工方案,其审批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规定的要求与设备租赁方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四)。

三、设备在安装或拆卸前,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手续。

四、 设备在使用前应经过当地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向市安全站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明后方可使用。

五、 设备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上岗作业。

六、建立和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如下内容:

1. 设备台帐

2. 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3. 设备的定期检验(每年一次)和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的记录;

4. 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5. 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3条 设备的维修保养

一、 机械设备的保养

1. 一级保养:由操作人员实施,主要对机械设备在操作前、运行中、作业后进行“十字作业”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并对一些外部易损部件进行拆洗检查,调整。

2. 二级保养:由维修人员完成,二级保养除一级保养内容外,主要是对机械设备内部各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调整,并对可能有问题的部位予以解体进行检查、清洗和调整。

3. 三级保养:指对设备主体进行解体检查和调整,更换达到磨损限度的零部件。同时对主要零件、部件的磨损情况进行测量和鉴定。

4. 停放保养: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完成,主要是清洁、润滑、防腐保养。

二、 机械设备的修理

1. 小修:是一种维修性修理,主要是排除使用不当,保养失误及使用中发生的临时故障和局部损坏,维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小修应结合保养进行。

2. 中修:是在两次大修之间和新机械设备第一次大修之前有计划的平衡性修理,其目的在于消除总成间损坏出现不平衡的状态,以及可能延长大修间隔期,中修一般由专用维修人员完成。

3. 大修:是对设备的总状态达到极限磨损的程度进行技术鉴定,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恢复性修理,使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以延长使用寿命。大修由出租设备方(或生产厂家)专业维修人员完成,经过大修的设备达到或接近出场的技术要求。

第4条 设备的报废及设备事故处理参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

第10篇 项目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2)参加安全检查,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监督落实隐患整改。

(3)参加建设项目审查,坚持安全“三同时”原则,提出项目存在的安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4)负责落实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现场施工安全状况,纠正违章行为、制止违章作业。

(5)严格执行安全“五同时”,在安排各类作业活动时,同时安排安全工作。

第11篇 花园项目工程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花园'项目工程部

3.职责:监理公司负责落实日常的管理工作,项目工程部巡查并执行处罚规定。

4.1安全管理

若存在以下安全隐患,每项罚款500~2000元。

4.1.1开工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专项方案应包括:外脚手架搭拆方案;塔吊、井架安拆方案;施工用电方案;高支模方案;土方开挖及深基坑支护方案;各项方案需经监理机构审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各专项方案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编制内容。没有专项方案的每一项罚款处理;有方案没有审批的每一项罚款处理。

4.1.2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应提交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书,经监理机构审查并报劳动部门验收取得准用证。没有经过劳动部门验收和准用证不得使用,违者罚款处理。

4.1.3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员,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配备专职安全员的罚款处理。

4.1.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并经监理机构审核后持证上岗,没有上岗证的罚款处理。

4.1.5新员工入场施工单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并将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记录报监理机构。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的每次罚款处理。

4.1.6任何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戴安全帽的每人罚款处理。

4.1.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未系者每人罚款处理。

4.1.8严禁在施工现场穿拖鞋、裙子和赤膊施工。违反者将每人罚款处理。

4.1.9非特种作业人员不许攀爬井架,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0施工用井架不许搭乘人员上下,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1四口及五临边应做好防护,不合格每处罚款处理。

4.1.12严禁在施工现场喝酒、赌博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如施工确实需要使用明火,需向甲方工程部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1.14严禁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旁吸烟,违者每人罚款处理。

4.1.15施工现场应有防火措施、设置防火器材和工具并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6危险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没有标牌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17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并应超过施工高度1.5米,安全网应是安全监管部门准用产品。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8外脚手架立杆基础应硬化并设扫地杆和排水设施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19建筑物内严禁利用门窗框、栏杆、楼梯扶手等搭设脚手架,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0建筑物应设置符合安全规程要求的上下人行通道,没有通道或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1施工现场的塔吊、井架必须安装保险装置、避雷装置和通讯装置,未安装的每台罚款处理。

4.1.22卷扬机钢丝绳要经常检查,发现钢丝绳有老化、锈蚀、缺油等现象要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罚款处理。

4.1.23搅拌机作业平台应当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使用安全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每项罚款处理。

4.1.24电锯应设置防护罩和防护挡板,防护罩和防护挡板缺一项罚款处理。

4.1.25楼层卸料平台要设置防护门,地面进料口要搭设防护棚。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6施工机械临时用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7配电箱应采用一机一闸,门、锁、防雨措施齐全,配线整齐。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1.28电线电缆过道应有保护,电杆上要有横项、绝缘子,不得将电线架于脚手架上。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29电线电缆不得有老化、破皮、绝缘差的现象。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0潮湿作业及手持灯应当使用36v安全电压,未使用36v安全电压的每处罚款处理。

4.1.31施工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乱接、乱拉、无插头,不符合要求的每处罚款元处理。

4.1.32保险丝与机械设备容量应相匹配,不得用其他金属丝代替,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1.33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保护措施,故意隐瞒不报和措施不得力的罚款处理。

4.2文明施工的管理,

若存在以下不文明施工现象,每项罚款500~1500元。

4.2.1施工现场入口处应挂五牌二图,无五牌二图或内容不全的每处罚款处理。

4.2.2开工前应绘制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安排围墙、办公生活区、工程材料、构配件、加工场、塔吊、井架、施工电梯、施工道路、洗车槽、临时水电线路、通讯线路等的平面位置,经甲方和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按图布置,施工单位不得随意更改。如确实需要更改,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更改。没有平面图或平面图没有经过审批罚款处理,没有按图布置的每处罚款处理。

4.2.3施工现场应当封闭管理,入口设置洗车槽和沉淀池并配备高压冲洗枪,

驶出工地的车辆必须在洗车槽内清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排水应经沉淀后才能排出,违者罚款处理。

4.2.4施工现场的排水设施应当畅通,场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不符合的每处罚款处理。

4.2.5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垃圾池,施工和生活垃圾分别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出现脏、乱、差的,并不及时整改的每处罚款处理。

4.2.7施工现场应设置厕所。不设厕所或卫生条件不符合要求的罚款处理。

4.2.8施工现场应有防尘防噪音措施,夜间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9市政道路上禁止行驶履带式机械,如确需通过,经市政主管同意并采取措施方可通过。违者每次罚款处理,并承担修复费用。

4.2.10禁止在人行道与环境铺装面上行驶任何机动车辆,违者每次罚款处理。

4.2.11不得在水泥路面上、楼地面上堆放砂浆和混凝土,应使用灰槽。天花、墙面抹灰时铺彩条布保护地面。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2在楼层施工时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要清运干净,机械、工具排放整齐。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4.2.13不得从高空、门窗洞口倾倒垃圾、杂物等,违者每次罚款。

4.2.14不得在现场和楼内随意大小便,在墙面上乱写乱画,违者每次罚款100-500元处理。

4.2.15对成品(半成品)墙面、地面,安装完成后的门窗、水电设施、电梯、机电设备等要进行成品保护。违者每处罚款处理。

第12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管理方针

葛洲坝集团公司于20**年4月通过了“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本合同实施中,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预防和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改善施工作业环境,依靠先进的管理方法,保证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1.2管理目标

本合同施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是:明确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责权明确,信息流畅通;相关人员依法、明确的管理程序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使所有影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类因素处于受控状态,保障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1)监控指标:

工伤事故率<4‰,其中重伤事故率<1‰,无死亡事故。

交通事故率<5%,无重大交通事故。

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率<0.5‰,无重大机电事故。

火灾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率<1元/人年,无重大火灾事故。

无因劳保设施与用具引起的职业健康事故。

(2)安全管理目标

全员安全培训教育率10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100%。

隐患整改率>95%,重大隐患整改率100%。

尘、毒、噪声治理合格率100%。

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事故处理结案率100%。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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