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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11

施工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

第1篇 施工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

本文主要阐述了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教育与培训,尤其是对危险源的识别,危险源的识别和控制是一项事前控制,对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工作的成败决定企业的前途和命运,良好的安全环境,可以给企业带来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国家和集体财产免遭损失,职工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否则就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安全工作不是单一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它是一项社会化工程、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

一、安全组织机构与规章制度

安全组织机构在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也就是说企业第一责任人同时也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重大问题的组织研究和决策。机构第二内容就是主要安全的负责人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的第三个内容是企业安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的性质决定必须设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

安全规章制度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生产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二、安全教育与培训

职工的安全教育在施工企业中应该是一堂必修课,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安全教育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纳入职工统一教育、培训计划,由安全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和组织实施,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安全教育培训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一)进厂教育

对于新入厂的职工和调换工种的职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一般企业对于进场的职工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它也是新职工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教育。企业对新职工进行初步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劳动保护意识和任务的教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的教育;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

(二)特种及特定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再就对季节性变化、工作对象改变、工种变换、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以及发现事故隐患或事故后,应进行特定的适时地安全教育。

(三)经常性安全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职工入厂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第2篇 工程施工中塔机安全防范管理措施

1.塔吊安装时,利用塔身标准节来控制塔吊吊臂的高度,使塔吊吊臂高度相互错开,在不同高度的平面内。

2.现场设专职塔吊指挥工,负责塔吊吊臂旋转过程中统一协调管理,避免吊装过程中发生碰撞。

3.与塔吊司机签订安全操作责任状,并加强其岗前安全培训交底工作,操作过程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

4.起重机各传动机构应工作正常,制动器应灵敏可靠,夹轨器应完好。钢丝绳应符合起重机设计标准,长度满足使用要求,缠绕在卷筒上应排列整齐,起升机构钢丝绳,当吊钩处于最低位置时,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三圈钢丝绳。

5.起重机控制室内各种指示灯、电流表、电压表齐全完好。机上应设信号装置,如电铃、喇叭等装置。

6.起重机必须安装小车行走、变幅、吊钩高度、力矩限制器。配备升降驾驶室的起重机,应安装驾驶室上下高度限位及断绳保险装置。各种装置应保证灵敏可靠。

7.作业完毕,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小车及平衡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吊钩升到离臂杆顶端2~3m处。

8.恶劣天气停止高空吊装作业,且吊臂应限位固定在不同的方向,以防意外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3篇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控制

公路工程施工涉及专业面广、技术要求高,影响因素多,如何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见解。

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是以保证公路工程项目建成以后以及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目的的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而公路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尤其重要,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企业内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防止发生事故和职业病,避免、减少有关损失。安全生产管理对于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和施工单位都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必不可少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1.1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是由公路工程产品特点、技术特点、和施工特点决定的。产品特点包括:公路工程产品的固定性、体形庞大、多样性、易损性、社会性。技术特点包括:线长点多、工种复杂、形式多样、特种作业多、作业技术含量低。施工特点包括:施工流动性大,作业场所不可能永久固定,一线岗位多是短期劳动雇佣关系:施工周期长,少则几月,多则几年;施工涉及到的材料、机械设备,人员、工种多;施工参与人员和单位之间协调性高;施工受自然环境和外界干扰的影响大。因此,公路工程的以上特点决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强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细致,安全管理要注重协调性。

1.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1.2.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1.2.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1.2.3安全生产计划性原则,即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目标管理;

1.2.4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原则;

1.2.5安全管理系统性原则;

1.2.6安全管理效果原则;

1.2.7安全管理奖惩原则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控制措施

作为施工承包单位,不仅要高标准和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业主提出的“质量、工期、投资”的“三控制”要求,同时必须落实好对整个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全方位控制。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主体,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促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的落实:一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的安全意识,提高全民的安全素质;二是健全安全法制,依法规范全社会的安全行为;三是强化安全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问责制;四是推进安全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问题;五是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机制。

2.1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意识,实现安全观念规范化

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体系。欲求同心,先求同识。现代化安全管理理念认为,生产事故的发生虽然有其突发性和偶然性,但事故是可以预测、预防和控制的。'预防为主'是现代化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提高认识,完善安全管理措施,采取科学的施工技术,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应当可以控制。

2.2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念

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学的观点,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且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特别强调'管理',认为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只要各级安全管理到位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就可以克服,物的不安全状态就可以消除,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也可以改变。所以推行安全系统工程能使我们的安全管理层次提高,使我们能从生产系统的全局出发,全面地考虑规划施工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

2.3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人

安全是与生产过程中的许多环节和条件发生联系并受其制约的,不考虑这些联系和制约关系,只是孤立地从个别环节或在某一局部范围内分析和研究安全保障,是难以奏效的。建立并完善公路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能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能落实到人。明确各级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责任制原则。

例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者相类似的管理机构),由单位负责人任主任,下设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建立安全员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机构设安全科,各施工作业区(包括物资储存区)设作业区级兼职安全员,分别由各作业区作业长兼任,各班组各设班组级兼职安全员1名,分别由各班组长兼任。

《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在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后,还需建立各级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包括单位负责人及其副手、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长、班组长、部门或者施工队安全员、班组安全员、作业工人的安全职责。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布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条例》规定: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日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2.4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施工企业的自身特点,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总则》、《“三同时”管理制度》等指导性安全管理文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工艺技术安全生产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对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应建立相应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巡视制度》、《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安全监督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有毒有害作业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厂内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等管理制度;对工伤事故应建立《伤亡事故管理制度》、《伤亡事故责任者处理规定》、《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等制度;对设备、工机具等应建立《特种设备管理管理责任制度》、《危险设备管理制度》、《手持电动工具管理制度》、《吊索具安全管理规程》、《蒸汽锅炉、压力容器管理细则》等制度;在安全教育培训方面,应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日常安全教育和考核制度》和《临时性安全教育》等制度;对检修、动火和紧急状态,应建立《设备检修安全联络挂牌制度》、《动火作业管理规定》、《临时线审批制度》、《动力管线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等管理措施;对特殊工种应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等制度;对外协、临时工和承包工程队的安全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等等。

2.5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考核

在建立了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机构和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后,安全管理措施所要涉及的内容是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公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的一线操作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建设部与2004年6月29日颁布《建筑业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交通部与与2004年10月29日出台《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考核要求和管理规定。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分三个层面进行。①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侧重面为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各种技术标准、规范,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脉络,掌握对整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取得安全管理岗位的资格证书。②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在于了解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③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要选拔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操作技能、身体健康和心理素质好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并定期进行考察、考核、调整。重大危险岗位作业人员还需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训练,有条件的单位最好能对该类作业人员进行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测定,避免由于作业人员先天性素质缺陷而造成安全隐患。

对作业人员要加强职业培训、教育,使作业人员具有高度的安全责任心、缜密的态度,并且要熟悉相应的业务,有熟练的操作技能,具备有关物料、设备、设施、防止工艺参数变动及泄漏等的危险、危害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有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知识和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采取正确的应急方法,事故发生时有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专业培训和考核,新进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转岗、复工人员应参照新职工的办法进行培训和考试。对职工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2.6安全投入与安全设施

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保障机制,从资金和设施装备等物质方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也是安全管理措施的一项内容。即使具有本质安全性能、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装置,也不可能全面地、一劳永逸地控制、预防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例如维修等辅助生产作业中存在的、生产过程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止作业人员的失误。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安排用于安全生产的专项资金,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改造,增添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以及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安全卫生管理、检查、事故调查分析、检测检验的用房和检查、检测、通信、录像、照相、微机、车辆等设施、设备;根据生产特点,适应事故应急预案措施的需要,配备必要的训练、急救、抢险的设备、设施,以及安全卫生管理需要的其他设备、设施;配备安全卫生培训、教育(含电化教育)设备和场所。施工单位应根据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管理、检查、检测、培训教育和应急抢救仪器设备和设施,如设置卫生室并配置相应的急救药品,高温作业需要设置有空调的休息室,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化工装置有的需要设置相应的防毒面具、淋洗、洗眼器等。

2.7安全管理的监督与日常检查

安全管理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安全管理措施的动态表现就是监督与检查。对于有关安全施工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行政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本单位所制定的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监督与检查。通过监督检查,保证本单位各层面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能正常有效地进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本单位安全设施、安全技术装备能正常发挥作用。应经常性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第三十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三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例如:施工企业建有《安全活动日制度》,明确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总结和回顾一周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了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各施工作业区每月进行二次安全检查,并建立了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安全检查制度。

此外,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是诱发事故的物质基础。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状态,是实现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前提。因此,要加强对设备运行时的监视、检查、定期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经常进行安全分析,对发生过的事故或未遂事件、故障、异常工艺条件和操作失误等,应作详细记录和原因分析,并找出改进措施。还应经常收集、分析国内外的有关案例,类比本企业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加强教育,积极采取安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经常对主要设备故障处理方案进行修订,使之不断完善。

冬寒、暑热、风、霜、雨、雪、雷电等环境气候条件,会影响操作人员作出正确地判断和操作,会间接或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作业场所的温度、湿度、采光照明、通风、噪声以及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要定期进行检测,重视作业环境及条件的改善。

对火灾报警装置、监测器、防爆膜、安全阀、视镜等应定期检验,防止失效;做好各类监测目标、泄漏点、检测点的记录和分析,对不安全因素进行及时处理和整改。制定并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前应检测可燃物的浓度,动火时须有专人监护并准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2.8提高施工安全技术,推进安全科技进步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科技问题;员工必须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同时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有针对性提出各个施工阶段的安全要求,包括临时施工用电、深基坑围护、高支模、高空吊装等专项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制定和下达雨季施工、防雷、防暑、防台风等季节性专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教育普及到施工现场的每位员工。

增加技术投入,提高安全防范能力。从源头抓起,从基础管理抓起,创立全过程信息沟通。建立企业的技术标准、操作工法,建立施工过程结构安全的监控手段与方法。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对职工尤其是一线操作工人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及自我防范意识。严格执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专职安全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实行注册上岗。

2.9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事故应急救援在安全管理措施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提到事故预防,不难想起'多米诺骨牌'理论。该理论认为,一种可防止的伤亡事故的发生,是一系列事件顺序发生的结果,就好像是一连串垂直放置的骨牌,前一个倒下,引起后面的一个个倒下,当最后一个倒下时,就意味着伤害事故发生。而从骨牌顺序中移走某一个中间骨牌,就可避免以后骨牌的倒下,同样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只要尽可能消除掉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则事故就不会发生。这就要求广大施工者和管理者必须具有渊博的学识,能及时发现和辩识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和隐患,然后再采取措施加以消除和防范。倘若人人都做到了'三不伤害',就杜绝了差错与违章,就能消除事故。《安全生产法》专门设置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评价报告中对策措施的章节内必须要有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由于其地位的重要性,论述的篇幅也较大,结合本文特点将不在此做更多论述。

结论

公路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作好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

严格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把《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一系列法规、标准列入持久安全生产教育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并覆盖到项目部,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力度。通过群众性的献计献策活动,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是企业自身寻求生存和发展的客观要求,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要求,是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必须常抓不懈的长期性工作。

第4篇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支管理要求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是项目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企业一项重要管理工作。然而按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存在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与实际支出不平衡的现象。

下面分别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进行分析,总结收入和支出的管理方法,实现费用支出小于或等于收入的目标。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

合同价确定阶段

合同价确定阶段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关键阶段,此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多了,会增加投标报价,降低施工企业的投标竞争力。反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少了,会影响施工阶段此项费用的实际支出,进而导致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如果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支出可能会超出收入,施工企业可能会亏损。

以某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办法为例,安全文明施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相应费率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算少了,工程设备费算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少;反之,收入就多。

②相应费率取高了,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就多;反之,收入就少。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过高过低都不好,对施工企业都有负面影响,因此,正确、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该阶段的管理重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通过计算得出的,为此,要加强对计算人员和工作程序的管理: ①人员管理上选派具有工程造价专业资格证书且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作风细致严谨的人员从事该项费用的计算工作;

②在程序管理上加强计算结果的审核及复查;

③安排专业技术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及工作细致严谨的专业人员,保证费率取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算的准确,防止漏算、少算、错算和多算。

施工阶段

该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的管理重点应放在分析合同价调整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影响以及费用的调整上。

施工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变化,如果有影响,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 ②分析事项的发生是否影响到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及工程设备费的改变,如果有影响,需要及时计算出各项调整值,并据此进一步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调整值。

③分析比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变化值和调整值,计算其差值。

④若变化值>调整值,将其差值并入合同价调整值中。现实工作中,施工企业很少考虑到这一点,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费收入的减少,使施工企业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造成这种损失的原因是人为因素,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和工作经验不足导致的。

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出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阶段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对支出起着决定性作用。

该阶段的管理目的就是要找出既满足安全施工技术要求又要保证施工成本最低的方案。

施工单位需要做好以下管理工作:

①安排专职人员长期、固定从事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管理工作。

②及时收集、整理和更新所有技术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③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成本核算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出技术上满足安全施工生产要求,成本支出最少的方案。 ④对选出的初始方案进行优化,确定最优方案。

⑤对选定的最优方案,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的测算,为后续投标工程报价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

为了方便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管理工作效率,施工企业应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从硬件上保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方便性及高效性。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执行过程

在施工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将逐一得到落实。在此期间,会发生合同价调整事项,这些事项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可能产生影响。对有影响的,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认真对待,仔细分析影响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确需调整方案的,一定要通过技术经济分析,加以处理解决。

具体解决方法:

①在合同商签阶段对合同调整事项导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调整的事宜,与建设单位充分沟通协商,争取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和认可,并以合同条款方式在合同中约定好处理程序和处理办法;

②对变更的方案要进行优化,确保成本的降低。

第5篇 车站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1条 为加强车站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加强施工条件下的行车组织,严格执行《技规》、《行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22〕280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铁运〔2022〕8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车站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车站管内各营业线的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车站管内各营业线路施工管理均按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范围为准)进行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非爆破施工,以及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3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普速铁路天窗安排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集中修时原则按180分钟安排。

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120分钟,其中crh动车组运行区段不少于18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3.本站管辖的crh动车组运行径路及图定货物列车对数小于12对的普速铁路施工时可连续安排施工天窗,其余各线周六、周日不安排施工天窗。

4.本站管辖的crh动车运行区段的普速铁路每日安排维修天窗,其余区段周一至周五安排维修天窗,周六、周日不安排维修天窗。

第4条 各项施工作业,施工点前不得安排慢行。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干线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施工后产生的慢行在12 小时以内恢复常速时,可不统计慢行处所。**枢纽各环线为一个区段且只安排一处慢行,遂渝线遂宁-井口为一个区段,渝怀线井口-武隆为一个区段。

第5条 普速铁路施工等级分为ⅰ级施工、ⅱ级施工、ⅲ级施工,普速铁路维修项目分为ⅰ级维修和ⅱ级维修。

第6条 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涉及车站的ⅲ级施工由车站主管副站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组长、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建设项目由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分管负责人担任施工协调小组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其中,车站涉及行车的施工由安全科科长、技术信息科科长、技术信息科站务组织员参加,涉及客运的由客运科科长、技术信息科设备工程师、客运科客运组织员参加,涉及基建施工时由行办基建工程师参加。车站主管副站长因ⅲ级施工较多等原因不能亲自到现场组织时,可委托车间副主任(或副科长)及以上级别胜任人员。

第7条 ⅲ级施工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协调并解决相关部门和单位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8条 ⅲ级施工组织管理实行“施工协调会、施工准备会、施工总结会”制度。

1.施工协调会。

(1)施工协调小组于施工前按施工项目组织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或其委托人员负责主持召开。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负责主持召开时由车站技术信息科负责作好会议记录,施工协调会由车站主管副站长委托人员主持召开时由运转车间(或请点站)负责作好会议记录。

(2)施工协调会主要内容:明确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明确施工单位及配合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就绪,是否具备施工条件;明确结合部的相关工作;明确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明确安全风险源的卡控是否到位;明确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

(3)遇连续性施工跨月时,必须于次月初再次召开施工协调会。

2.施工准备会。

(1)各施工作业站于施工日计划下达后,施工请点登记前,负责组织施工期间本站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参加施工准备会。施工准备会由施工作业站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召开,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和周知车站安排的施工监控人员。

(2)施工准备会主要内容:学习《施工通知书》要求或组织方案要求;周知参与行车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人员的定岗定位及落实安全风险源的卡控;开展施工中的作业安全预想。

3.施工总结会。

(1)每日施工结束后,由施工作业站负责召集施工相关单位参加施工总结会,施工总结会由施工协调小组组织召开,施工请点站负责作好会议记录。针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施工总结会后,施工请点站必须书面向车站技术信息科报告相关事项。

(2)施工总结会主要内容:总结施工中的经验和教训,对施工中的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连续性的施工需布置次日施工的重点工作(明确施工范围及设备影响范围;明确结合部的相关工作;明确施工期间行车方式的变化及行车组织;明确安全风险源的卡控)。

第9条 施工负责人、施工配合负责人由施工单位、配合单位按照施工等级及作业内容安排本单位相应人员担当。

第10条 为强化天窗修的管理,车站成立由车站主管副站长任组长、各设备管理单位分管副段长任副组长,车站及各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天窗修的专业技术人员为组员的天窗修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编制并上报维修周计划和维修日计划,汇总分析每日天窗修各项指标,按规定提供天窗兑现率、利用率等指标考核资料,定期组织天窗修工作分析、总结,不断提高天窗修工作质量。

第11条 营业线施工 “八不准”制度。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第12条 施工安全协议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凭路局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的安全协议除外)与车站按施工项目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2.施工安全协议所涵盖内容必须与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相一致。

3.施工安全协议应在进入月度施工计划上报程序前签订完毕,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月计划申请,车站一律不审核上报。

4.经路局审查同意的涉及车站的施工安全协议由车站技术信息科分类存档。

5.设备管理单位在自管范围内进行的维修作业,不需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涉及到非自管设备时应与相关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ⅰ、ⅱ级施工和有件名的ⅲ级施工以及外委、基建涉及慢行和站场改造引起的信联闭设备及接触网改造的ⅲ级施工按件名、工点与车站按年度(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次,由局主管业务处和局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7.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按项目列表,与车站一年按年度(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签订一次,由局相关主管业务处和局安全监察室负责审查。

8.施工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①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②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③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④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⑤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⑥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⑦安全监督检查和基建、更新改造项目配合费用;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9.施工安全协议除经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外,还必须加盖车站编号章、骑缝章,遇施工安全协议有手写内容时,必须在手写处加盖技术信息科公章。

第13条 车站每月10日前组织重点施工单位对接次月施工计划申请,对施工单位提报的次月施工计划申请内容进行初审。车站施工领导小组根据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和相关已修订施工的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措施(非件名的ⅲ级施工和涉及到非自管设备的维修作业除外)以及与车站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于每月15-20日对各施工单位上报的下月施工计划进行审查后通过施工计划管理系统上报路局。遇施工计划内容与施工审查批复表(或施工审查会议纪要、函件)、施工方案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以及与车站签订的施工安全协议不相符时,车站技术信息科通知施工单位完善施工计划,凡不相符的施工计划,车站一律不上报路局。

第14条 对路局审查批准后的施工月计划,由技术信息科将与车站有关的施工计划分类整理后,纳入车站运输方案中一并下发。对在月度施工计划中明确需专题研究的项目,车站要组织施工单位、配合单位进一步完善施工运输组织方案,并拟发施工请求电报,ⅰ级施工主送铁路局,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ⅱ、ⅲ级施工主送运输处,抄送局相关业务处(室)。

第15条 区间及站内到发线装卸路料。

1.纳入综合维修计划的区间及站内接发列车线路装卸路料,施工单位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销记,超出维修天窗时间时应按施工办理。

2.纳入调度日班计划组织实施的临时区间装卸路料,装卸车负责人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销记。

3.所有涉及区间及站内接发列车线路上装卸路料作业,装卸车负责人均应根据路料装卸车计划,提前与车站联系,说明装卸车地点和作业方法以及装卸车速度等重点注意事项,车站值班员根据登记内容向列车调度员汇报,并按列车调度员发布的相关调度命令组织实施。

4.区间及站内到发线路料装卸车完毕后,装卸车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在车站办理销记手续后车站值班员方可向列车调度员汇报。

第16条 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的传达。

1.车站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签收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以及查询到批准的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后,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各运转车间、中间站负责人(或值班人员)及技术信息科主管施工工程师邮箱,并电话通知邮件接收人员查收邮件,同时作好登记。

2.各运转车间、中间站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接收到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后,及时梳理、审核、打印出与本站相关的内容,及时向相关班组传达,并签字交接;涉及跨班执行的内容,车站值班员还必须在《车站值班员交接班簿》内进行登记交接。

3.技术信息科主管施工工程师接收到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核,若施工影响范围涵盖除行车部门以外的部门时,电话通知车站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通过办公系统将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发送到相关车间、部门(或值班人员)邮箱,车站指挥中心值班人员要及时电话通知邮件接收人员查收邮件。

第17条 维修计划下达后,因特殊原因需临时增加维修作业时,在不与其他施工及维修作业产生冲突的前提下,车站对设备管理单位提报的维修计划审核后,报天窗办审批。

第18条 施工、维修日计划下达后,特殊情况下需临时取消时,规定如下:

1.因列车晚点、临时开行重点列车、车流调整等运输组织原因及设备故障、灾害、事故等突发性因素影响,调度所需临时取消施工(维修)计划时,车站值班员根据调度所发布的取消施工计划的调度命令执行。

2.因恶劣天气、机械故障、计划调整等意外因素影响,施工单位需临时取消施工(维修)计划时,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报批后,方可通知请点站取消施工(维修)计划,车站值班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汇报。

3.凡临时取消施工计划涉及限速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时,施工单位须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重新登记施工计划取消后的限速里程、限速条件及行车注意事项等内容(对连续性施工需确认慢行接续)。车站值班员接收到列车调度员发布的取消前发运行揭示调度命令及重新发布全部内容的调度命令后,认真核对登销记及调度命令内容,并按规定向司机交付列车调度员发布的实际调度命令。

第19条 对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和重伤设备处理等需临时封锁要点的施工,按下列程序办理:

1.需临时封锁要点时,设备管理单位向路局申请批准后,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后,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安排同意设备管理单位组织实施。

2.危及行车安全需立即抢修时,设备管理单位按规定采取措施,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后,车站值班员立即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同意设备管理单位组织抢修。

3.针对以上施工,车站值班员应及时通知运转车间或中间站值班人员到岗监控。

第20条 车站不办理接发列车的行车设备,按照维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由车站负责安排。机务、车辆、动车所内有关行车设备的维修作业,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机车(动车组)出入、车辆取送的前提下,由机务、车辆、动车所根据机车(动车组)出入、车辆取送、检修的情况确定维修作业时间并组织实施。

第21条 对可在天窗点外进行的维修作业必须制定经设备管理单位车间或段一级批准的天窗点外维修作业计划,但严禁利用速度160km/h及以上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的维修作业,上线作业时驻站联络员凭设备管理单位批准的作业计划,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车站值班员签认。上线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设备管理单位批准的作业计划由登记站按年度整理,自下年起保管3个月。

第22条 因旅客列车晚点等原因,准许变更天窗起止时间,车站值班员接到列车调度员的通知后应通知施工负责人。

第23条 集中修是集中调配施工机械、人员、路料,综合利用施工天窗,集中完成一条线路行车设备大中修和技术改造任务的一种施工组织形式,有利于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减少施工对运输的整体影响。与集中修有关的车站,运转车间主任(或副主任、中间站站长、中间站副站长)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保证行车安全。

第24条 施工组织措施制订。

1.针对ⅰ级、ⅱ级施工以及在施工期间需进行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的ⅲ级施工,车站技术信息科必须制定详细的组织方案(含行车组织、施工组织、人员安排、安全事项等),组织方案经车站施工领导小组审批后,相关作业点提前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

2.技术信息科主管施工工程师对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审核后,对登记站在车站管辖范围内的ⅲ级施工拟定《施工通知书》(含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里程、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限速及行车方式、路用列车信息、设备变化、施工负责人、配合单位、安全注意事项、监控人员等信息)报车站施工领导小组审批后通过办公系统发送到各相关运转车间、中间站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施工监控人员及车站值班室邮箱,并通知车站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查收邮件。车站指挥中心值班人员通知相关施工作业点认真阅读《施工通知书》,并通知相关施工监控人员按计划到岗监控,遇车站主管副站长委托人员行使施工领导小组组长职责时,还需通知相关委托人员。《施工通知书》中明确的作业要求在施工准备会上进行传达布置。

3.《施工通知书》需经主管副站长签字确认,遇主管副站长不能及时签字确认时,由技术信息科负责向主管副站长电话汇报,经主管副站长同意后方可下发执行,主管副站长到站后立即在《施工通知书》上进行补签。

4.各运转车间、中间站负责人(或值班人员)接收到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综合维修作业日计划后,对本站的综合维修作业和登记站在车站管辖范围外的车站的施工(施工影响范围涉及本站接发列车作业设备或区间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分别拟定安全卡控措施,分别在《综合维修准备会簿》和《班组台帐》(中间站)或《日班计划簿》(运转车间)内作好记录,并在接班会上进行传达布置。

第25条 进行施工和维修作业时,施工负责人应确认已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开始前40分钟,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格式见附录3)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车站值班员确认请求施工登记的施工范围和设备停用范围、施工负责人等信息与施工日计划相一致后方可于施工(维修)开始前20-30分钟向列车调度员汇报,由列车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令。

第26条 施工单位应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内完成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确认开通登记列车放行条件和慢行要求与施工日计划相一致后方可签认请点开通销记,慢行要求还需与提前下达的运行揭示命令相核对。

第27条 扰动道床不能预先轧道的线路、道岔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旅客列车,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视为轧道:①大型养路机械施工经过稳定车作业;②开通后经过重型轨道车牵引的施工列车;③开通后经过单机。速度160km/h以上区段,线路、接触网封锁施工开通后,第一趟列车不准为载客动车组列车。

第28条 施工作业站作业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核对、交接涉及施工的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等命令,按规定传递相关命令,各项命令交接阅读后必须在命令上签注阅读人姓名及阅读时间,执行完毕的命令由各车间、中间站保存1个月。

第29条 营业线施工必须在施工请点登记前认真填记《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格式见附录5),规范填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记要求、填记格式见附录4 ),《施工现场安全重点监控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按年度整理,自下年起保管3个月。

第30条 各作业站要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运转车间主任(或副主任、中间站站长、中间站副站长)必须到岗监督作业,严格执行作业标准,落实施工安全卡控措施。控制好发布行车命令、确认区间空闲、进路检查确认、行车凭证填写交付、引导信号使用等关键环节。施工开通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登记开通、车站签认和列车调度员发布开通命令的程序。

第31条 施工协调小组必须提前确定现场监控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车站施工到岗监控人员职责:

1.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相关配合问题。

2.施工前检查确认施工负责人到岗到位和施工准备情况,核对施工范围和设备停用范围、确认无误后请点施工。

3.施工中认真督促落实《施工通知书》或组织方案明确的安全卡控措施,确认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进路的准备情况,确保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

4.施工结束时检查确认各专业的销记情况,确认列车放行条件和慢行要求无误后,请点开通。

5.认真阅读、核对涉及施工的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等命令,各项命令阅读后必须在命令上签注阅读人姓名及阅读时间。

6.认真审核《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所有登销记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办理施工请点及设备开通手续。

7.施工开始前40分钟以及施工结束后,均向车站指挥中心报告施工情况(施工项目、施工等级、施工地点、施工完成情况等)。在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请点前,向列车调度员汇报职务、姓名。

第32条 各运转车间、中间站值班人员必须对以下施工到岗监控,认真阅读、核对相关调度命令,各项命令阅读后必须在命令上签注阅读人姓名及阅读时间,并在《干部巡视登记簿》内做好监控记录:

1.本站纳入日计划实施的综合维修。

2.纳入日计划实施的登记站为车站管辖范围外的车站的施工(施工影响范围涉及本站接发列车作业设备或区间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

3.突发性设备故障和灾害的紧急抢修及轨道状态超过临时补修标准和重伤设备处理等需临时封锁要点的施工。

请点站在本站管辖范围内的等级施工由车站施工领导小组安排现场监控人员,施工到岗监控人员在《干部巡视登记簿》内做好监控记录。

第33条 施工监督检查重点。

1.施工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措施》是否制定并审批;是否制定非正常情况下行车组织办法和应急措施;是否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施工计划是否审批;是否召开施工协调会;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车站相关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等。

2.施工准备工作。重点检查是否准备好必需、充分、质量合格的施工料具,堆码是否侵限;施工人员及配合人员是否到位;是否在准备阶段提前进行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封锁前区间是否空闲,相关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是否完毕或按规定停止,相关进路、道岔是否按要求锁定等。

3.施工登销记及调度命令发布情况。重点检查《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运统-46)登销记情况是否规范,与施工计划是否相符;施工日计划、运行揭示调度命令、施工调度命令、开通调度命令的下达、传递是否符合规定;开通前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是否按要求签认等。

4.施工现场作业控制。重点检查慢行过程中安全卡控措施是否落实;非正常情况下接发列车作业是否标准;应急预案是否健全完善,施工过程中的突发问题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等。

5.放行列车条件。施工单位作业完成后,督促施工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认真检查确认放行列车条件,按规定签认;封锁施工后新开通的线路,开通后列车运行速度必须按速度阶梯逐步提高,放行第一列列车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列车类型办理;多工种、多单位联合施工、分步开通时,必须督促相关单位明确该阶段恢复使用的范围和条件。

6.施工中的劳动安全。是否对作业人员(含劳务工)进行劳动安全培训及考试合格;安全防护员是否具备应有资质;施工前是否对施工机具进行安全检查;劳务工上道作业是否有带班人员带领;施工中防护人员是否到位,防护用品(备品)是否齐全有效,防护标志设立是否标准,作业人员是否加穿防护服(黄背心),是否及时下道避车以及相关劳动安全作业标准等。

7.监督检查人员检查结束后要在《干部检查记录簿》上签字,提出施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第34条 本细则由车站技术信息科负责解释。

第35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第7篇 隧道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明确施工安全质量责任,细化安全质量管理控制措施,有效预防安全质量事故,确保隧道工程施工安全质量,项目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隧道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构建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条 隧道工程安全质量目标

1、隧道工程安全目标:杜绝因公死亡事故、杜绝严重塌方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爆破物品丢失事故。

2、隧道工程质量目标:洞身开挖完整,无欠挖,锚杆、小导管、管棚、钢拱架、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等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洞身衬砌钢筋、衬砌厚度、强度满足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衬砌背后无空洞及不密实现象,衬砌表面色泽均匀、曲线圆顺,整改轮廓清晰。砼接茬处无较大错台、跑模现象,表面无蜂窝麻面,内实外美。 正洞和设备洞室衬砌不渗水,道床不积水,洞身范围内无湿渍。 水沟流水坡面平顺,水流通畅,不积淤堵塞。泄水孔排水通畅无堵塞。 洞门及附属工程符合设计及《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第二章 施工安全控制

第四条 分级督办制度。

1、隧道由项目经理或常务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包保领导;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按职责划分进行包保。

2、项目经理部每15天对重难点隧道安全监控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出原因,制定措施,迅速消除安全生产不利因素;保持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并建立隧道动态管理档案;对隧道安全实行动态监管。

第五条 日常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根据责任分工,建立隧道工程安全日常检查制度。并建立专门的《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1、项目经理部每月不少于一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2、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二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3、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建立隧道工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不少于四次对隧道施工进行重点检查。并将检查和处理的情况及时填写《隧道施工安全检查记录簿》。

第六条 检查的重点和处理措施

1、隧道安全的检查重点:设计开挖方案的实施情况、爆破控制、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初期支护,二次衬砌、仰拱施工,跟进进度和施工质量、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相符、隧道的监测和通风、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应急预案及演练、安全员履行职责情况等。

2、对检查出的问题在现场填发整改通知单,做好检查记录,提出处理和整改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追踪落实整改情况。

第七条 定期通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要每月对隧道工程安全情况进行通报,主要内容为上月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措施,下月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重点及要求。

第八条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超前地质预测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各工区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纳入正常施工工序,做到先探后掘,不探不掘,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1、超前地质预测预报工作由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按照投标承诺和隧道施工需要配齐超前地质预报设备。

2、制定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成立专业地质预测预报队伍,严格按照设计地质要求实施超前地质预测预报。

3、专业地质人员每循环应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做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4、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应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和超前水平炮孔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5、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报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同时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6、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7、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安质部负责隧道超前地质预测预报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重点检查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和设备的配备、预报方案的实施和质量、隧道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等情况。

第九条 现场安全管理要点

1、各工区在隧道洞口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负责施工安全监控工作,规范做好施工情况记录。隧道洞口应设置安全监控室,安排专人负责进出入洞人员的登记挂牌工作,严格执行出入洞人员登记制度。

2、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地段采用台阶法施工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级围岩不应大于1榀钢架间距;ⅳ级围岩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⑵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不得大于2榀钢架间距。

⑶仰拱开挖前必须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每循环开挖进尺不得大于3m。

⑷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应及时施作并封闭成环,ⅳ、ⅴ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不得大于40m。

3、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初期支护封闭位置距离掌子面不得大于40m。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渣或松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垫块夯紧。

4、软弱围岩隧道ⅳ、ⅴ级围岩仰拱施做应紧跟,仰拱距开挖面距离宜控制在40m以内。二次衬砌应及时施作,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不得大于9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70m。

5、隧道施工现场必须符合通风、照明、粉尘和有害气体控制等作业环境标准,,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按规定配备到位。对隧道要进行专项通风设计,配足通风设备。对富水段、反坡施工段要认真做好抽排水工作,严禁洞内长时间积水。

6、隧道施工现场应规范配备报警、救援、逃生等设施,严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对作业人员进行逃生教育。

7、各工区要加强火工品管理。严格按照火工品管、用的相关规定,做好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领发料及爆破操作过程中的管理;各工区经理必须每月、安质部负责人必须每半月对炸药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8、隧道施工采用的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前必须检验合格,确保使用功能、安全可靠、状态良好。

9、做好洞内交通组织。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车速一般每小时小于10公里,严禁超车。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警示标志。中心水沟检查井要及时设置盖板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10、各种电气设备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安全隔离、安全警戒设施。电线路严禁搭靠或固定在易导电的金属上。各种机械、金属设备上所有照明及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的照明和行灯应使用36v及以下安全电压;潮湿环境下行灯必须低于12v,并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和护罩。

11、严格隧道施工安全管理,对存在以下安全隐患之一的要立即整顿:

(1)隧道衬砌滞后距离超标:

①仰拱初支及仰拱距掌子面距离,ⅳ、ⅴ级及以上围岩不超过40m。

②二次衬砌距掌子面距离,ⅳ级围岩不超过90m,ⅴ级围岩超过70m。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3)专职安全人员不到位或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章隧道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条 洞口及缓冲结构施工质量控制

1、隧道洞口的边、仰坡应自上而下逐级分层开挖,并及时按照设计坡度进行一次性刷坡到位,开挖后应按照施工设计图及时施作边、仰坡加固支护,以确保边仰坡的稳定。

2、隧道洞口土石方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时环向天沟,且与洞口外排水系统连接畅通,临时天沟可采用浆砌片石砌筑或立模现浇混凝土,以截断山体地表水冲刷洞口边仰坡。

3、隧道进洞后,待洞口浅埋地段二衬结构衬砌后,应尽快施作洞口缓冲结构,以确保洞口边仰坡的稳定。 

(1)、 洞口缓冲回填时,回填料粒径应满足规范要求,分层对称填筑,每层密实度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 

(2)、洞口缓冲回填完成后,应及时按照施工设计图要求规范施作天沟等永久排水设施。

第十一条 洞身开挖质量控制

1、应严格按照设计工法组织施工,开挖方法与围岩级别相匹配,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工法。

2、严格控制隧道超欠挖,洞身、隧底轮廓、中线、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不大于5cm;拱脚和墙脚以上1.0m范围内严禁欠挖。

3、仰拱开挖

严格的控制仰拱开挖的长度、仰拱支护和衬砌厚度,并按 “挖机清底→人工铁铲清理”程序彻底清理仰拱基底残余虚碴或松散层等,严格检查验收程序,加强仰拱施工的过程监控,防止仰拱底部出现虚碴而出现运营安全质量隐患。

4、爆破质量考核奖惩规定

(1)为了更好地在施工区域内控制爆破质量,充分调动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隧道爆破质量控制的积极性,提升隧道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控制水平。根据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标段施工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2)隧道爆破考核依据《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相关规定。

(3)隧道爆破质量考核由项目经理部分管领导、工程部、安质部组成项目经理部爆破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对道爆破情况进行考核。施工队有关人员组成配合小组,协助项目经理部爆破考核小组完成现场考核工作。

(4)考核办法:实行不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5)奖惩办法:

①每月未达到进度标准的处罚10000元。

②若一个工区连续三个月进度未达到标准的,除按本条第1款处罚外,另加处罚20000元,并责令该施工队整改。

第十二条 洞身超前支护施工质量控制

1、超前长管棚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长管棚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超前小导管施工质量控制

超前小导管的规格型号、管径、壁厚、长度,或打设角度、布设间距,或搭接长度、注浆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第十三条 洞身初支期护施工质量控制

1、锚杆施工质量控制

拱部、边墙锚杆的规格、直径、长度、间距、角度等均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隧道开挖后,应及时初喷混凝土封闭围岩,并及早施作拱部、边墙锚杆。拱部、边墙锚杆端部应设置锚垫板,锚垫板应与岩石密贴。

2、钢筋网施工质量控制 

(1)、钢筋网的钢筋规格、直径、间距、焊接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2)、钢筋网应在初喷混凝土后铺挂,使其与喷射混凝土形成一体。

(3)、钢筋网搭接长度应为1--2个网格,并与锚杆有效连接,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3、钢架施工质量控制 

(1)、钢架加工后的结构尺寸、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经试拼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钢架应置于牢固的岩面上,严禁置于虚碴或松散层上,安装时要求上下垂直、间距均匀且符合设计要求,及时打设锁脚锚杆,中、下台阶开挖后应及时施作钢架,防止上台阶钢架长时间悬空,格栅钢架地段,其底部应设置支承槽钢,以确保格栅均匀受力,防止不均匀沉降。 

(3)、沿钢架外缘每隔2m用钢楔或混凝土预制块楔紧,钢架应全部被喷射混凝土覆盖,其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3cm。

4、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 

(1)、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组织施工,禁止采用干喷施工工艺。 

(2)、初喷混凝土应在开挖后进行,厚度不小于4cm。初喷混凝土喷射时应先填平岩面较大凹洼处,初喷面应大致顺。 

(3)、复喷混凝土应在钢筋网及钢架安装后及时进行,应及时复喷至设计厚度。 

(4)、喷射作业应分段、自下而上连续进行,喷射角度应与受喷面垂直,喷嘴与受喷面的距离宜为1.5--2.0m。 

(5)、喷射作业应变换喷嘴角度和与受喷面的距离,将钢架、钢筋网背后喷填密实,必要时应在钢架和初期支护后注浆充填。 

(6)、渗漏水处治,小股水或裂隙渗漏水用岩面注浆或导管引排后再喷射混凝土,大股涌水采用注浆堵水后再喷射混凝土,大面积潮湿岩面采用粘结性强的混凝土喷射,可通过添加外加剂、掺和料改善混凝土性能。

第十四条 防排水施工质量控制

1、基面处理

防水施工前应检查开挖断面净空尺寸,埋设钢筋头设置喷射砼厚度标志,局部超挖处打设锚杆和挂设钢筋网进行复喷,清除危岩及松散岩层,用高压水或高压风冲洗或吹净受喷面,钢筋网、注浆管头、锚杆等凸出部位先切断后用锤铆平,再用砂浆抹平。

2、土工布铺设 

(1)、土工布采用带热塑性圆垫圈(暗钉圈)的射钉固定,拱部0.5--0.8m,边墙0.8--1.0m,呈梅花型排列,左右上下成行固定 

(2)、土工布搭接宽度不小于50mm,一般仅设环向接缝,长度不够时设轴向接缝应确保上部(靠近拱部的一张)应用下部(靠近底部的一张)缓冲层压紧,并使缓冲层与喷射混凝土表面密贴,铺设的缓冲层应平顺、无隆起、无褶皱。

3、防水板铺设

(1)、防水板从下向上环向铺设,下部防水板必须压入上部防水板。

(2)、防水板采用热合器固定,使防水板融化后与塑料热垫圈粘结牢固。 

(3)、在凹凸较大及拱顶的基面上加密固定点。 

(4)、采用热焊机双焊缝焊接,两幅防水板焊接搭接宽度不小于15cm,单条焊缝有效焊缝宽度不小于15mm,采用充气法检查。 

(5)、铺设防水板的基层应平整,搭接宽度应符合要求,防水板的接缝应与二衬端头错开0.5m以上。 

(6)、钢筋焊接作业时设临时挡板防止机械损伤和电火花灼伤防水板。 

(7)、防水板铺设无烤焦、焊穿、假焊和漏焊,焊缝连续,表面平整光滑,无波形断面。

4、排水盲管安装。 

(1)、初支与二衬间设单壁打孔波纹管,边墙外侧防水板底端纵向设双壁打孔波纹管,直接与侧沟相连通。 

(2)、环向、纵向、横向排水盲管采用变径三通连接牢固,预留的泄水孔内应距二衬施工缝距离不得小于30cm,二衬施工缝两侧泄水孔的位置、标高应一致。 

(3)、用土工布包裹盲管,用扎丝捆好,用管卡固定。 

(4)、预留的泄水孔应防止出现倒坡、施工缝两侧标高不一、未设置变径三通连接管、堵塞等病害出现。 

(5)、地下水丰富地段,在喷射混凝土间埋设排水半管或线型排水板,形成暗埋、永久式排水通道系统,将水引排至纵向排水管或通过盲沟引入排水沟排出。

5、止水带安装 。

(1)、橡胶止水带接头采用热硫化连接方式,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粘结缝宽不小于50mm。

(2)、止水带采用热焊连接,接缝平整,不得有裂口和脱胶,止水带中心线与施工缝中心重合,无扭曲现象。 

(3)、沿衬砌环线每隔0.5--1.0m在端头模板上钻ф12mm钢筋孔,将钢筋卡穿过挡头模板,内侧卡紧止水带的一半,另一半止水带平靠在挡头上,待混凝土凝固后拆除挡头板,将止水带拉直,然后弯曲钢筋使其卡紧止水带。 

(4)、止水带端头设置背托钢筋通过穿板铁丝将钢筋卡与其连接牢固。

第十五条 二次衬砌施工质量控制

1、仰拱填充不得与仰拱同时浇筑,仰拱顶面应高于填充面,防止填充混凝土侵入二衬;仰拱与矮边墙整体立模浇筑,矮边墙应预留接茬钢筋,埋入深度和露出长度均不小于钢筋直径的15倍,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光面钢筋时两端应设置半圆形标准弯钩,使用带肋钢筋时可不设弯钩,矮边墙顶应规范埋设纵向止水带。

2、二衬应在围岩和初支变形趋于稳定后进行施作[即隧道周边变形速率明显下降并趋于缓和;或施作二衬前的累计位移值达极限位移值的80%以上],二衬钢筋搭接必须采用机械连接,其接头设置、钢筋安装质量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钢筋外侧应设置不小于4个/m2同标号混凝土垫块[梅花型布置],钢筋保护层厚度为5cm。

3、采用注浆导管法(预留注浆孔法、纵向预留管道法)或防水板焊接注浆底座法进行拱顶回填注浆,拱顶回填注浆在二衬混凝土强度达到100%后施作。

第十六条 接口施工质量控制

1、槽道安装应精确定位,台车就位前、后应仔细复核其安装位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2、台车就位后,应仔细检查槽道的嵌入误差和加固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浇筑二衬混凝土。

3、台车移动前,应派专人检查槽道固定螺栓是否已拆除,固定螺栓未拆除前不得随意移动二衬台车。

4、轻拿轻放、侧位堆放槽道,禁止放置重物;槽道固定时,应防止电焊烧伤等。

5、综合接地钢筋应与二衬内钢筋焊接牢固,其焊接长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采用点焊。

第十七条 监控量测施工质量控制 。

1、ⅲ级围岩不得大于30m--50m、ⅳ级围岩不得大于10m--30m、ⅴ级围岩不得大于5m--10m,监控量测点必须及时埋设,开挖支护后12h内读取初始数据;监控量测点设置标识牌,标示里程、设点时间、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2、量测频率应符合规范要求[位移速度≥5mm/d时,2次/d;位移速度在1--5mm/d时,1次/d;位移速度在0.5--1mm/d时,1次/2--3d;位移速度<0.5mm/d时,1次/7d],及时对数据进行分析,指导施工;拱顶下沉、水平收敛速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时,应暂停掘进,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处理措施。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 奖励

按《项目经理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奖励执行。

第十九条 处罚

1、洞口工程 

(1)、若发现隧道洞口边仰坡工程未自上而下逐级开挖支护,未及时完成洞口边仰坡加固、防护及排水工程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施工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隧道洞口未按设计完成超前支护后进行正洞施工,或洞口段未及时形成封闭成环,或采用长台阶施工之任一项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施工处罚5000元。

2、超前地质预报 

(1)、隧道超前地质预报的责任主体为项目分部,若发现超前地质预报未配备专业人员组织实施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1万元。 

(2)、若发现岩溶及富水破碎断层地段未采用以水平钻探为主的综合超前地质预测预报,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3)、隧道开挖时未按规定每循环施做超长炮孔的,责令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3、隧道开挖

隧道软弱围岩ⅳ、ⅴ级围岩地段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

(1)、若发现上台阶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ⅴ级围岩大于1榀钢架,ⅳ级围岩大于2榀钢架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和锚喷施工,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边墙每循环开挖支护进尺大于2榀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钢架施工,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3)、若发现仰拱开挖前未完成钢架锁脚锚杆(管)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补打锁脚锚杆(管),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4)、若发现隧道开挖后初期支护未及时封闭成环,或ⅳ、ⅴ级围岩封闭位置距掌子面距离大于40m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未封闭地段的初期支护,并给予该队处罚 5000元。

4、初期支护 

(1)、ⅳ、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若发现未设置锁脚锚杆(管)等控制拱(墙)脚位移的措施,或ⅴ级围岩隧道采用三台阶法施工时,未设置横向支撑,采用型钢,纵向每2榀设1处、或无临时支撑之任一项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进行锁脚锚杆(管)、横向支撑或临时仰拱施作,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2)、格栅、型钢拱架10m范围内间距超标的,责令整改,及时在超标地段增设格栅、型钢拱架,加强支护,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3)、若发现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有空洞,或钢架背后、初支端头、台阶接头采用木板、石棉瓦或其他材料进行挡喷或加填片石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4)、若发现初期支护喷射面的平整度和设计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或钢架间未喷射平整而形成肋排之任一项时,责令立即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5)、喷射混凝土必须采用湿喷工艺,若发现采用干喷机或干湿两用设备进行喷射作业时, 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5、监控量测 

(1)、若发现隧道监控量测未配置专业人员或未经培训后上岗,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2)、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和净空变化的量测断面间距,ⅳ级围岩大于10m、ⅴ级围岩大于5m和未及时上报数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5000元。 

(3)、若发现隧道浅埋地段,地表未设置监测网实施监测时,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

(4)、若发现隧道拱顶下沉、水平收敛率达5mm/d或位移累计达100mm,未暂停施工、或未及时分析原因、或未采取处理措施之任一项时,责令停工整改,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6、二次初砌 

(1)、仰拱未及时施作,仰拱距离掌子面ⅳ、ⅴ级围岩超过40m,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仰拱,并给予该队处罚 2000元。 

(2)、二衬未及时施作,二衬距离掌子面ⅳ级围岩超过90m,ⅴ级围岩超过70m时,责令停止掘进,立即施作二衬,并给予该队处罚,2000元。

7、项目经理部对上述要求每月检查不少于有一次,对违反规定施工的,每次按上述规定处罚,罚金在当期工程计量支付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隧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隧道工程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道隧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省道215线瓦九路a5标项目经理部

2023年10月4日

第8篇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管理规定

一、为提醒施工现场人员随时引起注意,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适用公司内部所有施工操作场所。

三、所有存在危险因素的场所和部位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四、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部位包括: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板的阳台门、无女儿墙的屋面四周、框架工程楼层的周边、斜马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安全标志牌要规范、标准,要达到一目了然的效果。

五、安全标志牌要安装牢固、工整,标志牌内容要与现场情况相符,使之能够真正起到警示作用。

六、安全标志牌要悬挂明显处,容易看到的地方。

七、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安全标志牌的保护,严禁故意损坏,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时刻保持安好。

八、在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的情况下,要本着节约的精神,可在利用的标志牌,工程完工后,要收集保存好,以备再用。

九、需要安全标志牌的部门将计划报到安全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购制,所用资金由安全保证资金中列支。

十、各项目部安全负责人要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色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不符合本规定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对逾期和屡教不改者。要令其停工整顿,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一次性给予200-500元罚款。

第9篇 箱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办法

为加强箱梁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济祁高速施工安全,杜绝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将事故风险降低到最低点,根据业主的要求,中交一公局济祁高速公路tj-三标项目部制订箱梁施工安全管理与控制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包保责任人:

(一)、项目部:

xxx

xx总工程师)桥梁工程师

xxx(经理助理)施工负责人

xxx(安保部长)安全员

二、箱梁施工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 xxx

副组长: xxx  xxx

组  员:xxx  xxx xxx  xxx

三、安全教育与交底

对箱梁施工各工种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交底和考核。使作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培训内容:

1、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操作规程;

3、施工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

4、安全检查要点;

5、事故案例。

四、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按用电规范布设用电线路,各种电缆线、开关、熔断器、继电器等其额定容量应与被控制的用电设备容量相匹配。

2、使用标准配电箱,配电箱及时关门上锁,所有用电设备必须装设断路开关和有效的短路及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做到一机一闸一漏。

3、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应有防雨设施。

4、用电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车,查找原因,排除故障,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5、电气系统出现故障需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作业。

6、电气系统的各种故障必须由专职电工检修处理,严禁其它人员擅自进行检修和改动。

7、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项操作,严禁擅自违反、省略、更改操作规程,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现场人员的安全。

8、用电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施工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进行相应的操作,严禁凭个人想象或主观臆断盲目操作。

9、非操作人员严禁擅自启动或操作各种控制按钮。

10、各项动作运行开始前,操作人员必须首先鸣响电铃,以示现场人员各就各位,准备进入工作状态。

11、避免在雷雨天气使用设备,遇到雷雨天气时,关掉设备总电源。并应将设备停放到设有接地线的地方,将设备用预备的接地线直接接到接地桩上,同时工作人员不要逗留在设备上。

12、设备启动前,应注意检查所有电气设备是否安全,各急停按钮是否回到工作位置,各个操作开关是否在零位。

13、不是紧急情况,应尽量避免使用急停按钮;暂时停用的机械设施应及时切断电源。

14、不得在超出允许风速恶劣天气下操作设备。

五、起重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吊装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明确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技术要点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2、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起重机械必须经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证后。才可投入使用。

4、错误使用起重装置、对设备缺乏适当的维护、以及维修方法不当等都是严格禁止的,因为这些做法都会给参与工作的所有人员和设备本身带来危险。

5、龙门吊现场拼装、使用过程中各种作业必须分工明确,统一指挥,要设专职指挥员、专职操作员、专职电工、专职技术员和专职安全检查员,要有严格的施工组织及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6、龙门吊现场拼装完毕后,要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各部件是否安装正确,各处连接是否紧固。

2)安全设施是否安装齐全、牢固。

3)对电气系统进行检查。

7、龙门吊在浇注30片箱梁后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办理检查签认记录手续。

8、风力≥6级时,严禁进行龙门吊起重作业;风力≥8级时,必须保证各防风装置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切断总电源。

9、吊装作业开始前,应对起重机械以及所用吊索具的规格、技术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和试验,发现不合格项,立即检修或更换。起重机械应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试吊,经检查各部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式作业。

10、吊装作业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非吊装作业人员严禁入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11、吊装重物时,严禁在重物上站人指挥或放置材料、工具。

12、重物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重物的重心位置,起吊时应平稳,避免振动和摇摆.

13、重物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重物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装置。

14、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

15、起重机摆放平稳,配重符合起重技术要求。

16、起吊时,吊索要保持垂直,不得斜向拖拉,起吊大型物件时应设牵拉绳。

17、起重机作业时,提升、下降要平稳,同时要尽量避免紧急制动或冲击振动等现象发生,严禁超负荷吊装作业。

18、起重机应尽量避免满负荷作业。

19、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准确无误。

20、在风力等于或大于六级时,禁止进行起重机移动和吊装作业。

21、起重机停止工作时,应刹住行走机构,锁好驾驶室门。吊钩上不得悬挂物件,并应升到高处。

22、在下列情况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1)被吊重物质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

2)信号不清;

3)吊装物下方站人;

4)吊装物上站人;

5)斜拉斜牵物;

6)散物捆扎不牢;

7)零碎物无容器;

8)吊装物质量不明;

9)吊索具不符合规定;

10)作业现场光线阴暗。

23、吊索具

1)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规格、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2)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摩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

3)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毫米。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钢丝绳不得继续使用。

(1)、断股或使用时断丝速度增大。

(2)、在一个节距内的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

(3)、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型、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

(4)、钢丝绳直径减少7%~10%。

(5)、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到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

(6)、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六、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擅自拆卸起重机的限位器等安全防护装置。

2、当吊装的重物接近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大车邻近其他起重机时,应减速慢行。严禁用反向操作代替制动、用限位开关代替停车操作。严禁用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3、操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安全通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或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得行走。严禁在小车轨道上行走。严禁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

4  起重机的步道及机构上不得堆放物品和工具。起重机上不得存放物品。

5、起重机作业前,应确认轨道地基无沉陷,轨道上无障碍物。行走时,应确认两侧驱动同步,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空车行驶时,吊钩应离场面2.5米以上。

6、开始起吊前、运行线路的地面有人或落放吊装物时,应鸣铃示警。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吊车行驶时,吊物离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必须大于50厘米。停歇作业时,必须将吊物放至地面,不得将吊物悬在空中。

7、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必须统一指挥,每台起重的起重量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80%。两台桥式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两机之间距离应大于3米。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8、 起重机吊装的重物重量接近额定载荷时,应先吊离地面进行试吊,确认吊挂平衡、制动良好、机构正常后,再缓慢提升、运行。严禁同时操作三个控制手柄。

9、起重机运行时,严禁人员上下和检修设备。

10起重机运行中突然停电时,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吊物未放至地面或索具未脱钩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室。

11、起重机吊运高大物件妨碍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设专人监护和指挥。

12、停止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锁好门窗。

七、预应力张拉安全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施工前要进行技术交底,对张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教育。

2、锚具、夹具应设专人妥善保管,避免锈蚀、玷污、遭受机械损伤或散失。

3、张拉前仔细检查张拉平台的安全性,并在张拉平台上搭设高度适当的安全挡板,防止张拉中的意外事故伤害及人身安全。

4、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安全带。

5、从施加预应力至锚固后封端期间,除非采取有效屏蔽措施,否则操作人员不得在锚具正前方活动。

6、张拉过程中,测量伸长值或拆卸工具锚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预应力钢束位置的侧面,张拉时,两端油泵应压平稳,配合默契,有专人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7、 从开始张拉至完毕的过程中,不得敲击锚具、钢绞线和碰撞张拉设备。张拉过程中发现张拉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维修。

8 、油压泵上的安全阀应调至最大工作油压下能自动打开的状态。油压表安装必须紧密满扣,油泵与千斤顶之间采用的高压油管连同油路的各部接头均须完整紧密,油路畅通,在最大工作油压下保持不得漏油,若有损坏者应及时修理更换。

9、张拉时发现油泵、油压表、千斤顶、锚具等有异常情况时应停止张拉,查找原因。特殊情况下,在更换夹具时,两端都应装上千斤顶,采取其它措施放松预应力筋时,应仔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

10、 张拉设备使用前,应对高压油泵、千斤顶进行空载试运行,无异常情况方可正式使用。高压油管使用前应作耐压试验,不合格的不能使用。

11、 电器设备由专人管理,电闸箱应符合技术要求,一机一闸,并通过漏电保护器,电源线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无破损,与用电负荷匹配,作业完毕后必须将总电源切断,所有电器设备应遮盖。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用电制度。

12、 切割钢绞线时应注意防止砂轮片破碎伤人。

13、 施工过程中防止工具或机具从高处坠落伤人。

14、 张拉过程中防止油泵或千斤顶漏油污染盖梁成品砼。

15、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

16、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张拉区域。

八、预应力钢筋张拉安全操作规程

1、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掌握预应力张拉的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必须按照检测机构检验、编号的配套组使用张拉机具。

3、张拉作业区域应设明显警示牌,非作业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4、张拉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读表。油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规定值。发现油压异常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机。

5、高压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6、作业前应检查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件,连接件必须完好、紧固,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7、施加荷载时,严禁敲击、调整施力装置。

8、作业前必须在张拉端设置防护档板。

9、操作千斤顶和测量伸长值的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侧面操作,千斤顶顶力作用线方向不得有人。

10、张拉时千斤顶行程不得超过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值。

11、高处或分段张拉时,作业人员应在牢固、有防护栏的平台上作业,上下平台必须走安全梯或坡道。

12、两端张拉时,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系信号,协调配合。

13、张拉完成后应及时灌浆、封堵。

14、孔道灌浆作业,喷嘴插入孔道中,喷嘴后面的胶皮垫圈必须紧压在孔口上,胶皮管与灰浆泵必须牢固。

15、堵灌浆孔时应站在孔的侧面。

九、安全检查

做好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施工。

施工过程中,检查小组参照安全管理措施内容,进行检查验收,各项全部合格后,经检查人员核实签字后,方可施工。

附:安全检查表

1、起重机安全检查表

2、安全检查记录单

3、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第10篇 火电施工现场本质安全管理

随着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逐步增强,树立企业安全文化的崭新理念,追求电力施工现场的本质安全已成为广大员工的迫切愿望,创建本质安全化施工现场势在必行。

本质安全的概念

不论对火电施工项目的管理者,还是对广大员工而言,“本质安全”都是一个比较陌生的名词。原则上是指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安全化,从根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质安全化原则,不仅可以应用于设备设施,还可以应用于建设项目。其来源是从设计上对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解释演绎扩展而来,是现代安全管理的崭新理念,属安全管理上高层次的文化范畴。而我们所说的“本质安全”,其实就是指安全管理理念的变化。过去人们普遍认为,火电项目施工属于高危险行业,发生事故是必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偶然的。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处处按照标准、规程作业,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甚至实现零事故,从而得出结论:大型火电施工项目发生事故是偶然的,不发生事故是必然的,这就是“本质安全”。其基本特征:一是人的安全可靠性。不论在何种作业环境和条件下,都能按照规程操作,杜绝“三违”,实现个体安全;二是物的安全可靠性。不论在动态过程中,还是在静态过程中,物始终处于在能够安全运行的状态;三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在日常安全生产中,不因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况而发生重大事故,形成“人机互补,人机制约”的安全系统;四是制度规范、管理科学、杜绝管理失误,火电施工现场中实现零缺陷、零事故,从而基本形成无灾可救、无险可抢,无事故发生的格局。

实现本质安全的必要性

实现本质安全是企业的性质所决定。从某种意义上讲,火电项目施工的过程就是处理隐患的过程。

本质安全是实现火电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必然选择,火电建设项目生产条件动态变化大,工作空间大,高空交叉作业多、大型机械多、立体吊装作业多,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较大。近几年来,尽管通过加强和改善装备,加大安全设施的投入,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安全状况逐步好转,但随着大型电源项目增多,安全生产的不可知隐患逐渐增多,如施工作业难度加大等等,都给安全生产带来了难以把握的变数。因此,施工现场随时有发生事故的可能,控制重大事故的把握不大,员工生命安全仍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威胁,领导干部特别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压力很大,整天提心吊胆,饭吃不好,觉睡不香,火电施工的安全现状已经到了必须彻底解决的时候。

火电施工项目通过加强“主动预防性现场”建设,实施火电施工现场安全性评价活动,安全管理规范化有了一定的基础,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涌现出一大批安全可靠程度较高、安全周期较长的项目,为改善安全装备和设施,加大安全投入提供了资金保障。员工只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脚踏实地,从我做起,创建本质安全型项目就一定能实现。

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是维护广大员工最基本生存权利的要求。众所周知,不论作为某一个体,还是社会一员,人都有许多需求,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在《自我实现的人》中将人的需求从生理到安全,从归属到自尊从而达到人的自我实现,概括为五大需求。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要想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达到个人价值与社会高度的和谐统一,就要更好地保护员工的生存权,就必须实现火电施工项目的本质安全。这是由人的个体需求和人的社会需求决定的,因此,火电施工项目实现本质安全的意义重大,势在必行。

创建本质安全型项目的途径

本质安全是企业基础工作的综合反映,是生产建设过程中诸多要素的最佳集合。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转变观念,打破常规,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安全理念要创新。安全理念是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先进科学的管理理念将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鼓舞和激励员工积极向上。消极陈旧的管理理念,将会误导或挫伤员工的积极性。在新形势下,对企业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须树立全新的安全理念。

1、安全工作的关键是强化源头防范。

首先要在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上积极创新,加强源头预防是控制事故、杜绝伤亡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它从根源上消除和降低了安全风险。从内容上讲有三大对策:一是工程技术对策。即在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作业指导书中特别强调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特别强调安全措施的针对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对重要施工项目还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论证。为避免安全措施的雷同,倡导应用“5w1h”法(为什么做、什么时间做、在哪里做最有效、由谁来做、做的标准是什么,以及怎样组织交底、施工)。二是教育对策。即通过安全教育,让施工人员意识到自己的安全职责、规范好自己的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三是管理对策,通过科学管理、强制管理,实现人、机、环境等系统要素的和谐运作。

其次要做好分包队伍“安全生产准入关”,把那些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队伍堵在“门槛”外,把已经进行施工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清理“出局”,防止将不安全因素带入施工阶段。

再次要坚持日常管理、设备维护、教育培训并重,特别在资金安排上,要坚持确保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2、要确立抓安全重在落实执行的理念。

安全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和客套,必须切实转变作风,由嘴上喊变为实际做,由“老大难”变为“老大抓”,由软指标变为硬任务,由讲客观变为找主观,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要确立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理念。安全工作关系到方方面面、千家万户,必须实行齐抓共管,做到安全责任界定,人人头上有指标,安全问题谁管都不越权,安全管理怎么严都不为过。

过程控制无疑成为安全管理的关键,强化过程控制就是强化安全措施的审批,强化安全检查制度,运用《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评价管理方法(试行)》,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控制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有的放矢地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安全技术要创新。上装备、上技术是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的重要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讲,有什么样的装备手段就有什么样的安全状况,这是我们在长期安全生产中得出的共识。要适时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流水作业,推行先进的集约化生产方式,对生产系统和生产区域实施空间和时间管制和调度,减少重大立体交叉作业,依靠科技进步,大力使用先进安全施工机具,尽量减少手动工具的使用,确保安全系数增大,并以实时安全综合信息为内容的项目安全计算机管理系统,对生产系统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测监控,把各种保护设施和机械设施、可视可控的无缝网,把其使用或变化情况及人的不安全行为置于掌握之中,发现异常立即采取相应的对策和防范措施。

安全管理要创新,要依靠《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体系》有效运行来强化全方位安全管理,是防止发生各类事故,实现本质安全的基础。目前的安全管理要实现三个转变,即管理方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事故控制由事后的被动经验管理向事前主动预防管理转变;现场安全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创建本质安全型项目的意义

作为火电施工项目的管理者,就是要保一方“平安”,就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生产实践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员工群众最基本的权利是生存权,最根本利益是生命健康安全。要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时时、事事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安全理念,把火电施工现场建成本质安全型现场。只有建设好本质安全现场,才能创造宽松和谐的安全环境,才能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健康稳定,才能在激烈的电力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第11篇 精装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目的

用于指导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进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发生,杜绝恶性事故,防范于未然。净化现场环境,创建安全、文明、环保工地。

适用范围:用于瑞尔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责任制

a、各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责任制,公司和管理人员、公司和班组、班组和工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b、各施工单位和班组的分承包经济合同中应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处罚措施。

c、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悬挂于各施工现场和主要工作区域。

d、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各区域的安全生产。

e、定期进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f、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切实作好安全宣传、教育、布置、检查、整改、评比工作,做到三不伤害。坚持安值日、谁负责施工、谁负责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g、各施工现场的施工作业必须按照国家和消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针对性的消防技术措施,并由主管部门会签。

二、目标管理

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文明施工指标)。

2、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班组长和工人。

3、建立责任目标考核制度细则,并按考核制度定期考核。

4、工程开工前,甲方和各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各管理人员、班组长、工人分别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安全管理协议,同时还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消防安全责任。

三、施工组织设计

1、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2、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施工前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审批。

3、对于特殊工程,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

4、安全技术措施应贯彻全部施工工序,力求精致、全面具体、真正能做到有效实施和预防事故。

5、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场地和周边环境和条件的实际情况,熟悉安全法规、标准。

6、各项目经理应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员、班组长和工人进行交底。

7、针对季节特点和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的防火要求,项目部应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应急、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编制的方案必须适用于本施工现场。

四、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1、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并以书面形式对班组长和工人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

1、各施工单位进行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甲方和监理部门。

2、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检查记录要详细、认真。特别对隐患记录必须要具体,如隐患部位、危险性程度的部位处理意见。

3、事故隐患整改必须落实到人,并由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

4、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单,应派专人落实并限定时间完成。

5、现场机电维修人员应该经常检查设备漏电保护器的完好和有效。

6、现场用电机具较多,电线不得乱拖、乱拉,材料运输、堆放,一定要注意保护好电线,防止碰撞、挤压电线,造成电线外皮破碎剥落,导致触电事故,一经发现有电线露芯或破损的要及时修理,如果破损达到2处以上必须更换。

7、雨季作业应加强电器设备的防雨和接地检查,以防止漏电事故。

8、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严格遵守《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规程》,每月至少全面检修一次,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9、电动机械及工具,应该严格按照“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设置。

10、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11、各施工单位作业层要对四口五临边进行有效防护,未经相关单位和人员同意,严禁私自拆除。

六、安全教育

1建立完善的三级教育制度,从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4各方面进行教育。

2建立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制度,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岗位,同时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卡。

3安全教育内容为:安全基本知识、法律法规、现场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变换工作岗位的人员,应按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进行安全教育。

5每个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施工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培训。

7现场专兼职安全员按月、季、年度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不能上岗。

8根据施工特点进行“五抓紧”安全教育

a、工程突出赶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

b、工程接近尾声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

c、施工条件好,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

d、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

e、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

9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均应进行入场安全生产的消防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同时结合工程进度及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

10、时刻想到安全,不断提高防火意识。

k、溶剂、化工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加强管理,建立严格收发制度,对人员领用材料时要严格管制,对用完的材料及时收回各库房。

七、班前活动

建立班前活动制度,并有详细的班前记录。

八、特种作业

1、特种作业人员应经特种作业部门培训合格并领的上岗证后再进行作业,并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进场时必须上报监理和建设单位逐一核实必须人证相符。

2、电气焊工动火作业前,必须接受防火安全技术交底,明确责任、相互监督、安全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员。

3、所有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证,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实行工程多机监护制度,(操作证、动火证、灭火器、监护人)和动火审批手续,应当按照施工性质和部位确定动火等级,节假日应提高一个等级,并应落实防火措施,办理动火审批的时候必须注明动火人和监护人,甲方和监理进行核实。

4、严格实行动火证使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证为1天,二级动火为3天、三级动火证为7天,电焊工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动火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和灭火器。

5、施工现场使用切割机作业时,视同明火作业,要落实防护措施。

6、施工区域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清除周边易燃、易爆物,并落实防护措施,严防火花,焊渣、切割熔块坠落,监护人员要做好立体监护工作。

7、施工现场进入装修阶段,施工现场严禁烟火、明活作业动火证签发高一级别,严格落实防护措施,作业现场必须要有监护人。

8、各库房必须设置灭火器并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志,配置种类合适的消防器材,落实专人加强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库房的五金、水暖材料禁止与易燃、易爆材料混放,禁止将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和材料同放一室、一库,库房保持整洁有序。

九、工伤事故

1、工伤事故的处理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执行,重大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人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第一时间通知建设单位。

2、工伤事故的分析按规定处理,事故调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工人没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3、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十、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设置规范、醒目、整齐的标牌和安全警示牌。

2、库房必须设置防火标志、足量的灭火器、库房责任人及库房管理制度。

3、作业现场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工作区域责任牌。

十一、文明施工

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胸卡,与施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

a、施工现场保持完整、整洁现场垃圾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场清。

b、现场原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要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必须保持道路畅通,作业现场要做到落手清。建筑垃圾及时规堆、外运,严禁随意抛掷,做到作业面无积存垃圾、废水、无散落材料。

c、夜间施工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保证安全。

d、施工现场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并落实专人清洁、检查应有严格的处罚措施。

e、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

f、开展文明教育,所有施工人员应文明规范。

g、加强班组建设,有良好的班荣班貌。

h、加强工地治安综合治理,做到目标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施工现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有效到位。

十二、现场宿舍

1、施工作业区应该和办公、宿舍区分开设置。

2、宿舍内、施工现场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饭锅、水乌龟等),宿舍内用电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3、宿舍内应整洁干净、无异味、生活用品摆放整齐。

4、宿舍区、公共区域应有专人每天清扫以及不定时安全巡逻,保证宿舍区域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十三、现场防火、消防

1、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必须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器材(保证灭火器适用)。

2、灭火器材应按不同场所和防火要求合理配置。

3、工地实行动火审批和动火监护制度。

4、在作业区应根据工作性、工作范围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对重点部位:危险品仓库以及危险作业区域要重点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专人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5、现场指定的吸烟点,严禁在室内和室外游动抽烟。

6、对操作中可能引起火花的,应有控制和隔离措施,在操作现场,要对作业面进行检查,彻底熄灭火源和熔渣,消除火灾隐患。

7、严格用电制度,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易燃材料周围使用碘钨灯。

8、化工原料堆放处严禁任何动火作业。

9、消防工作是本项目现在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施工员、电工和各专业班组长组成。

10、施工区域每100平方米配置灭过器2只,防火重点部位每25平方米配置1只种类适合的灭火器。

11、现场施工人员有责任自觉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任何人不准挪用,防止随意摆放、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准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准埋压、圈占、堵塞安全通道。

12、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清除、制止火灾事故发生或在火灾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扑救并挽回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给与奖励。

13、严格遵守消防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14、对各种火灾隐患已经发现但未采取整改和补救措施,多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将给与严重的处罚。对违章冒险作业导致火灾事故发生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现场保卫措施

1、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避免发生偷盗事件。

2、做好现场物品保管和防盗工作,对贵重材料、小型生产工具等要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带到人,材料、设备出入现场必须有收发领用手续和出门证明。

3、加强施工人员的法制教育,进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在工地内赌博、偷盗,严禁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发现上述情况是各施工单位要及时制止、严肃处理,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

4、下班前要实行点名制度,下班后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再进入施工现场。

十五、环境保护

1、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不和扰民,保障简述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2、建筑垃圾必须堆放在制定位置专用容器内,不得随意丢放,严禁随意凌空高抛、洒,建筑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降尘。

3、严禁在生活区、作业区焚烧建筑垃圾。

4、油漆等有刺激气味的材料应密封、隔离放置。

十六、“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每个登高、临边、架体上(两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系挂方式:高挂低用。

2、安全带配备齐全,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4、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等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5、阳台、楼层边、屋面等也必须要设置有效的防护措施。

十七:施工用电

1、配电箱和开关箱

a、配电箱必须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

b、末级配电箱内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要每天检查,一旦失灵及时更换,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

c、电箱内必须设置隔离开关,并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d、电箱安装要牢固,安装高度要统一,露天设置要有防雨措施,电箱内不得堆放杂物,应有便利的通道。

e、配电箱内多路配置时要有标志,电箱内应张贴线路图和检查记录。

f、配电箱一律选用标准箱,挂设高度1.4米,箱前和两侧1米内不准堆放杂物,门锁应有效,配电箱统一编号,并由检查记录,每10天一次,按规定做好重复保护接地。

2、现场照明

a、照明专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器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b、灯具金属外壳应做好接零保护。

c、现场照明宜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灯具,对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就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和混合的卤钨灯。

d、配电线路、现场施工用电的机械设备均应有良好的二级保护装置。

e、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线路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作业须由专业电工进行作业安装,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任何人不得私拉乱接临时用线,不准架设裸导线、不准直接用导电材料绑扎在金属架上、不准用铜丝或其他金属材料代替保险丝,防止引发电器火灾。

3、配电线路

a、电线老化、破皮应及时更换的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措施。

b、电缆线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照明线除外),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的安装方法,动力和照明必须分开设置。

4、电器装置

a、闸具、熔断器参数应与设备匹配,安装必须符合要求。

b、每一台电动机械的开关箱,装设过载负荷、短路、漏电保护装置外设置隔离开关。

4、施工机具

1)、手动机具

a、手动机具传动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

b、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禁止电缆裸插。

2)、电焊机

a、应有保护接零和漏电保护装置。

b、焊把线接头不得超过三处,电缆线不绝缘、老化的不准使用。

c、应有自动开关。

3)、氧气乙炔瓶

a、各种气瓶要有色标。

b、工作时氧气和乙炔瓶必须严格管理,瓶与瓶之间距离必须大于5米,据明火必须大于10米,要有隔离措施(库房内必须分开堆放,严禁集中堆放,瓶上要设置防震圈和防护帽)。

c、工作前必须要检查氧气、乙炔管有无破损和漏气现象。

d、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监护人。

e、乙炔瓶必须设置回火装置。

f、工作完成后关闭乙炔和氧气瓶。并按规定放置。

第12篇 铁路既有线施工手续及安全管理

既有线施工在施工流程上手续比较繁琐,在施工过程控制上要求比较严格,条条框框比较多,施工过程中,风险点较多,安全责任较大,稍不留神,就会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针对前期征求意见,几个项目对本项施工比较关注,由于既有线施工政策性变化大,既有线施工老的做法必须要与新办法结合。我也有幸参与了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就以近期正在施工的松陶项目既有线施工为模型来讲解,供大家参考。感谢佟锋部长提供材料。

营业线施工首先阅读《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概念

营业线和既有线,实际上是因为施工而引出的概念,通常,营业线是指铁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而在实际中,铁路线路,不完全是客货运输对外公布营业的线路,还有部分实际在运行,但并不对外公布的线路,比如军事运输的线路、临管运行的线路、场间联络线,因此就引入了既有线的概念,只要是正常运输生产中,已经和路网并轨开通,铁路机车车辆在正常运行的线路,都称作既有线,既有线的概念已拓展到了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及专用铁路。

繁忙干线:系指京哈(不含沈山线)、京沪、京广、京九(含广州至深圳段)、陇海、沪昆(不含株洲至昆明段)线及客运专线。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时间规定如下: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或接触网集中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是指为防止外来因素对铁路运行的干扰,减少铁路运输安全隐患,在铁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对影响铁路运输安全行为进行限制而设置的特定区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不涉及土地权属问题,在此区域内,禁止从事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行为,但并不改变土地的权属关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桥梁外侧起算:(1)城市市区≥8米;(2)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10米;(3)村镇居民居住区≥12米;(4)其他地区≥15米。

2、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些要求

参与既有线施工的所有施工单位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且安全员、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必须是施工单位的在职职工,必须参加并通过由各铁路路局组织的既有线施工培训,持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必须提前1个月到路局报批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

既有线施工一般都涉及到对既有线既有设施,如通信、信号、电力电缆的排迁或保护,这就要求这些设备的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所谓施工配合单位)必须派人到现场防护,路局一般规定,施工配合单位现场防护人员未到场并签字确认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否则,出现事故,施工单位要负全责。

既有线施工其他要求参照各铁路局会下发相关文件。

3、铁路既有线施工的一般流程

(1)、现场调查

项目进场后,组织项目部有关技术人员全面熟悉核对设计文件,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核对地形及地质资料,复核线路中线并引测坐标控制点和水准点。根据设计文件组织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既有线线路运行情况、既有线线路类型、既有线都有哪些设施、施工段线路与既有线路的位置关系、重点调查既有线路通信、信号、电缆的走向,对有可能影响施工的地下电缆及管线报请有关部门排迁,施工前不能确定的管线,进行挖十字探沟,确定管线的走向。在调查过程中要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以备在进行方案编制时使用。

(2)、既有线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报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的质量是将来与各站段签订安全协议、办理施工许可证和月度施工计划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写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a方案必须与现场实际高度相符,现场位置关系、标高、里程必须精确,因为这些数据关联到既有线的限界限高要求。既有线的相关要求铁路局会下发相应的文件,必须对照这些文件,采取相对应的防护措施,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卡壳碰壁,走回头路,这将可能导致当月的施工计划报不上,耽误下月的施工。

b方案的编制依据必须包含所有路局下发的关于既有线施工的管理要求文件,采取的防护措施、施工工艺、现场施工组织、使用的机械设备型号、机械性能必须符合路局相关文件要求,且要有可操作性,并经过与各站段协商经得后者的同意,否则现场施工时,实行不了,耽误施工。

c在计算施工工期时,必须把所有可能影响到工期落实不了的因素考虑周全,留有合理余地,但不能夸大工期,否则会影响到后期施工计划的上报。

d方案在编制过程中,一定要群策群力,大家相互讨论,对照路局下发的所有相关文件前后对照,力求做到前后策应,经得起反复推敲。编制完成以后,先组织内部评审,内部通过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一般情况下,业主会召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路局各站段的人员到某一地方统一对方案进行评审,在评审会上,施工单位要准备好汇报材料和需要与各方协调沟通的问题,在会上直接解决。建设单位如果不主动组织召开这样的会议的话,施工单位也可以请求建设单位召开。通过各单位评审后的方案,基本就是现场实施方案了,轻意不要改动,否则在签订安全协议时会遇到麻烦,容易反复。

《施工安全管理方法的研究(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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