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提案管理办法范文
提案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
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2篇 某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作业流程的改进;
2、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6、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对公司采购、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9、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4、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第二条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1、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申报单》,并附详细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办,口头申报无效;
2、总经办将《提案申报单》存档,并交主管总监对提案进行评审;
3、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等提案直接由主管总监鉴定批准,予以实施。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提交总经理评议复审;
4、提案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5、提案实施需其他部门、人员予以配合,由总经办协调;
6、提案审核结果,由总经办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总经办还应注明原因并通知提案人。
第三条提案评审依据
1、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2、提案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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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提案效果的评估、鉴定
1、提案采纳实施后,由实施部门经理填写《提案效果报告》《提案改善评分表》,并备齐报告所需的数据、图表等资料,交总经办。
2、总经办在收到上述提案资料后一周时间内,会同实施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及相关责任部门组成评定组,评定组根据该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经济效益大小、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率大小等进行复核与综合评定,并将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五条提案奖励
1、公司根据《提案改善评分表》,对提案申请人员进行奖励;
2、奖励办法
分类等级
评分值
奖励
奖金
奖励
a
90分(含)以上
1000
大功一次
b
80分(含)以上
500
小功一次
c
70分(含)以上
300
嘉奖一次
d
60分(含)以上
100
嘉奖一次
不采用或暂保留的
每3项
100
3、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改入的,超过5万元的,总经办专案提报总经理核定奖励奖金。
4、联名提案的奖金分配由第一提案人主持分配。
第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附表:《提案申报单》《提案效果报告表》《提案改善评分表》
提案申报单
编号:年月日
部门
提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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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提案名称
现状说明
(改善原有)
提案内容
(改善方法、措施)
实施步骤
(时间、责任人)
经费开支
预计效果
(达成目标)
审核批准
部门经理意见
年月日
主管总监意见
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年月日
提案效果报告表
提案名称
编号
实施单位及人员
日期
为什么改善
简要叙述其动机、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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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改善前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前方法、效率及关键数据
怎样改善
详尽叙述改善过程、方法及费用开支情况
改善效果
(改善后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成效(附证明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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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组意见
签字:
总经理核定意见
签字:
提案改善评分表
提案编号:年月日
提案名称
得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标准
部门经理初评
评定组
复评
动机
20%
主动发觉
15―20
原有缺陷不足而激发
7―14
上级指示
1―6
创造性
15%
独特发明、发现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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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参考资料并加以改良
5―9
引进或摹仿其他公司
1―4
可行性
25%
可依提案或稍修改后实施
15―25
需进一步检查修正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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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只能实施少量方案
1―5
效果
20%
达到预期目标
15―20
有明显改进
7―14
有少量提高
1―6
应用范围
10%
公司各部门
8―10
部分部门及人员
4―7
本部门
1―3
职务相关性
10%
直接相关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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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nbsp;
间接相关
1―5
不相关
6―10
合计
总分:100
总经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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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格式怎样的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
部 门
提案人员
提案名称
现状说明
(改善原有)
提案内容
(改善方法、措施)
实施步骤
(时间、责任人)
经费开支
预计效果
(达成目标)
审核批准
部门经理意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主管总监意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总经理意见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提案效果报告表
提案名称
编 号
实施单位及人员
日 期
为什么改善
简要叙述其动机、原因
改善前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前方法、效率及关键数据
怎样改善
详尽叙述改善过程、方法及费用开支情况
改善效果
(改善后的情况)
详尽叙述改善成效(附证明等资料)
评定组意见
签字:
总经理核定意见
签字:
提案改善评分表
提案编号:年 月 日
提案名称
得分
项目
评分标准
标准
部门经理初评
评定组
复评
动 机
20%
主动发觉
15―20
原有缺陷不足而激发
7―14
上级指示
1―6
创造性
15%
独特发明、发现
10―15
参考资料并加以改良
5―9
引进或摹仿其他公司
1―4
可行性
25%
可依提案或稍修改后实施
15―25
需进一步检查修正后实施
6―14
只能实施少量方案
1―5
效 果
20%
达到预期目标
15―20
有明显改进
7―14
有少量提高
1―6
应用范围
10%
公司各部门
8―10
部分部门及人员
4―7
本部门
1―3
职务相关性
10%
直接相关
0
间接相关
1―5
不相关
6―10
合计
总分:100
总经理核准
第4篇 公司提案管理办法
公司提案管理办法(十三)
□ 总则
第一条 了为推动我公司科学技术的发展,鼓励全体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参与技术革新、技术开发活动,加强科技成果的管理、推广和应用,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根据上级单位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理化建议,主要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生产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技术革新、技术开发主要是指对科学技术、业务的开发和对生产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造和挖潜。
第三条 本办法由总工室组织实施。
□ 项目的范围与来源
第四条 项目的范围
(一)适用于市场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
(二)对引进的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消化、吸收、改造。
(三)开拓新的生产业务。
(四)计算机技术在通信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
(五)发展规划的理论和方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等软科学的研究。
(六)生产中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
第五条 项目的来源
(一)由上级单位下达的项目。
(二)由本公司有关部门下达的项目。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和管理需要提出的项目。
□ 项目的申报、立项和经费来源
第六条 合理化建议由建议人填写提案申报卡,交总工室。
第七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项目由各部填写项目申请书报总工室。若要申请经费,需填报项目经费申请表及可行性报告。
第八条 由总工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所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第九条 批准立项后,由总工室向相关部门下达项目计划,项目承担部门按计划实施。第十条 需向申请立项的项目,由总工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项目的低水平重复开发,任何项目必须经部门同意后才能上报,经公司立项后才能实施。
第十二条 技术革新、技术开发经费列入公司管理开支。财务部每年按自有收入的1%左右作出安排,由总工室掌握使用。
□ 成果的评审、鉴定
第十三条 成果申报
项目完成后,承担部门应填写《成果鉴定申请书》,并备齐下列技术资料报总工室。
(一)研究报告
(二)测试和实验报告
(三)技术设计方案、数据、图表、照片
(四)质理标准
(五)国内外技术水平对比分析报告
(六)技术经济分析和效益分析报告
(七)标准化审查报告
第十四条 成果的评审、鉴定
(一)总工室在接到成果鉴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报总工程师审阅、并答复申报部门是否同意评审鉴定。
(二)在市局立项的项目成果,报市局科技处组织评审鉴定。其余项目成果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鉴定。
□ 成果的奖励
第十五条 成果评审鉴定后,选择优秀项目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申请专利奖。
第十六条 对获专利的项目将按专利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未申报市专利或申报而未获的项目,由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定奖励。
第十八条 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每年组织对成果集中评奖一次,原则上按项目经济效益的大小予以奖励,也可根据项目创造性大小、水平高低、难易程度和生产发展贡献大小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奖。评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 附则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申报和奖励申请。
第二十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公司科技项目评审委员会有权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奖金,情节严重者,追究其行政或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5篇 公司提案管理办法5
公司提案管理办法(五)
1.目的
充分挖掘潜力,发挥全体员工的智慧,集思广益开拓新思路,改善管理,以提升技术技能,降低成本,增加企业效益。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营运作业中的点子、建议/提案改善项目、外来建议改善项目等。
3.定义
3.1点子:在本企业的营运全过程中,针对一些局部现象、情况提出一些具体的看法和想法;
3.2一点改善:指对公司现有情况通过努力作出改善,提高效益;
3.3提案:指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管理范围提出具有创意、革新和建设性的项目改善办法(并有一套完整可行、有效的实施方案);
3.4项目改善小组:为了推行“项目”改善的实施,由各相关专业、部门、岗位,所组成的项目改善小组。
4.内容
4.1建议、点子、一点改善、提案来源
4.1.1生产工艺、流程、工装夹具、操作方法、工作效率改革创新;
4.1.2减少损耗,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
4.1.3废品、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4.1.4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改用代替品,原材料节约能源;
4.1.5有关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的改善;
4.1.6灭少呆料/待料适度库存量,提高资金利用率;
4.1.7人力资源的开发及有效利用;
4.1.8促进现代化办公,节约人力、物力资源;
4.1.9促进生产/财产安全,防止灾害的发生……
4.2建议、点子、一点改善、提案申报
4.2.1建议、点子可通过总经理信箱或交给部门主管等方式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2.2一点改善需经过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实以书面报告方式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2.3如有提案者可到公司规定处,索取《提案改善申请报告》(附表1);
4.2.4提案人除填写《提案改善申请报告》外,还要须用文字叙述或图例说明需设计/编写出《提案改善实施细则》后提交给项目改善小组。
4.3提案评审
4.3.1建议、点子、一点改善由项目改善小组评审后报总经理批准即可;
4.3.2提案需由项目改善小组先整理准备好所有数据、文件、图纸等,进行初审;
4.3.3项目改善小组每月召集一次扩大会议,对各项提案进行分析讨论;
4.3.4经过全面分析论证,认为有必要并且现已具备条件,有较高无形和有形价值的提案,即采用,列为“项目改善”项目来实施;
4.3.5列为“项目改善”的项目返回提案部门,由该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该项项目改善实施;如项目涉及部门较多,由项目改善小组负责推进;
4.3.6如有的提案有价值,但现在条件不具备,提案资料保留在项目改善小组,待条件具备时,再列案实施;
4.3.7员工通过总经理信箱反应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由人事部每周五整理后交项目改善小组落实。
4.4奖励:
4.5.1一般的建议按金、银、铜点子执行.金点子奖:50元;银点子奖:30元;铜点子奖:20元;
4.5.2一点改善按成果给给予80、100、200元不等的奖励;
4.5.3凡是被公司采用的提案(建议)一次性奖给500-1000元人民币,按实施后的绩效分类。
4.5.4点子奖、一点改善由项目改善小组每周公布一次,并在公司食堂以现金形式颁发;提案奖每月公布及颁奖一次。
5.附表:
《提案改善申请报告》
abc公司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abc公司工艺品制造有限公司
工会总经办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日
附表:
提案改善申请报告
第6篇 科技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
科技大学教代会提案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在学校工作中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作用,根据《z科技大学教代会工作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提案是教代会代表和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向学校教代会全体会议提出的,并经教代会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查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教代会行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提案人行使民主权利、民主参与、献计献策的重要方式;是学校党、政加强与教职工代表联系,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在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条 提案工作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扬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促进改革开放,推进学校的发展和建设服务。
第四条 提案工作应当注重提高提案质量、提案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讲求实际效果。
第五条 每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代表和工会工作人员中产生。第一次会议闭会后,提案审查工作委员列入教代会专门委员会序列,在教代会主席团领导下工作。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依照《z科技大学教代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职责
(一) 制定教代会全体会议期间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依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征集提案。
(二) 对提案进行审查和立案,明确承办单位;办理提案转交手续,检查和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提案。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协调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 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向领导机关反映重要信息;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提案效果;向全体代表会议、各代表团团长会议、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四) 加强与学校职能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全体代表的联系,协调提案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不断提高提案和办案质量。
(五) 对提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提案人、承办单位和个人,可报请主席团会议审定并予以表彰。
第七条 以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的名义上报和发出的材料,需经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由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
第八条 下列人员或机构可以提出提案:教代会代表,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
第九条 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 提案选题应当围绕学校总体发展思路、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等方面提出。
(二) 提案的内容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 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至少要有三人联名,发起人应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提案答复抬头为第一提案人。
(四) 提交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纸,一事一案,字迹工整。
第十条 提案可以在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
第十一条 提案的立案: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案件进行审查,对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提案予以立案。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立案: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属于学术研讨的、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笼统的、没有建议措施的。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以适当方式处理,并通知提案人。
第十二条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或协办单位。
第十三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有责任保护提案人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在涉及本单位或本部门较敏感问题时,可根据提案人的要求,采用适当的方式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
第十四条 在全体会议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处理,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处理。
第十五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对涉及学校全局问题的重大提案,可提请教代会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建议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六条 提案由校工会统一收取、整理。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查和送交有关承办单位;对未立案的提案,作为建议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十七条 提案承办单位应认真办理提案,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应对提案答复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对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立案的提案,承办单位在收到提案1个月内对提案进行答复。办理提案答复应直接送第一提案人,并同时抄送校工会办公室。第一提案人可以直接向承办单位询问提案办理情况;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如提案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审定是否重新办理并作进一步答复。
第十八条 承办单位应认真积极地做好提案的受理和答复工作。对提案承办及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教代会予以表彰奖励;对提案承办及落实不认真、不按时答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第十九条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办理,会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答复提案人。
第二十条 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对重要提案可以采取协商座谈、专题调研、定期联络、走访承办单位等,推动提案办理工作。对不能及时办理的提案,要跟踪督办。
第二十一条 对学校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映教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并且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要进行重点督办。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应当有选择地向教代会主席团团长或副团长报送重要提案阅示,并建议对部分重要提案以适当方式推动办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7篇 a公司提案管理实施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鼓励员工针对公司现状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改革方案,籍此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节减成本,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总经办负责组织对改进提案的全程管理工作,包括: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在公司内广泛地宣传并营造出改进的良好氛围;收集公司改进提案,整理、汇总改进提案中的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对改进提案进行分析、评价,汇总改进措施;协调各部门进行有效地改进;对重大改进提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改进提案的相关资料的归档;改进提案总结与奖励。
责任部门负责改进提案的改进措施的制定与具体实施。
二、细则
第一条 提案项目范围:
(一)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
1、作业流程的改进;
2、市场渠道开拓方案、营销手段及营销创意;
3、广告宣传创意设计、形象设计、产品设计;
4、具开拓市场潜力的新品种的引荐、引进;
5、控制、节约成本费用、简化作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新方法;
6、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
7、对公司采购、营销、仓储、物流运输、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建议;
8、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规划的调研、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等;
9、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10、 其它能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建议和提案。
(二)一般性意见、改善措施项目
1、各种操作方法的改进及现场改善;
2、设备保养方法、废料利用、节约能源、作业安全等的改善;
3、对于质量、管理制度、人员结构、各项隐患防护等的改善;
4、对不良行为的举报及有利于公司发展的各项建议。
第二条 提案申请、审核程序
1、提案申请人填写《提案申报单》,并附详细实施方案,经部门负责人评审后交总经办,口头申报无效;
2、总经办将《提案申报单》存档,并交主管总监对提案进行评审;
3、一般性建议、改善措施等提案直接由主管总监鉴定批准,予以实施。重点建设性提案项目提交总经理评议复审;
4、提案实施如需经费开支,报总经理批准核定;
5、提案实施需其他部门、人员予以配合,由总经办协调;
6、提案审核结果,由总经办反馈给提案人。如提案未被采纳通过,总经办还应注明原因并通知提案人。
第三条 提案评审依据
1、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2、提案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提案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第四条 提案效果的评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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