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时间紧、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零星的或临时的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零星工程的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1.4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各项临时、零星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审批。
2.3 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 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或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从公司现有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数据库中选择挑选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供应部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并做好施工的现场管理。
3.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收方,确定工程量,并核定工程价格。
3.6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确定后,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约定付款。
第四章 工程管理
4.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个部门均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项目申请,到项目部领取《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在填写申请单时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要求包括功能要求、外观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及方位、深度、面积等各个方面。
4.2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要求,并指定使用部门对工程进行评估,提出需求,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
4.3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批。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应在1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
如遇到公司负责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同意后,使用部门可先向项目部提出申请,事后补签《零星工程申请》。工程申请经批准后,交工程项目部组织实施。
4.4 项目部签收《零星工程申请单》,并根据工程情况,挑选施工单位。挑选施工单位有以下方式:
(1)公司现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2)公司项目数据库中挑选施工单位;
(3)如以上两种方式中没有合适的施工单位,可通过网络、其他人介绍或其他方式寻找合适的施工单位。
4.5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三方以会议等形式协商工程方案。由项目部记录会议情况,填写《零星工程方案会商记录》(见附件),根据情况附件工程详细方案及图纸。
如果会商过程中是以草稿形成确定工程方案及图纸,会后由项目部将草稿制作成正式、规范的书面电子稿。
工程方案需有标题、参与人、方案具体内容、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图纸需有标题、图样、说明、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
4.6 工程方案确定后,由施工单位报价,并出具详细的工程报价清单,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工程方案估算工程量,并按照工程相关定额,估算工程造价。
4.6.1工程的承包方式有(1)对于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与供应部函接,核实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2)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方案提供材料清单,由供应部采购。
4.6.2工程价格的确定:(1)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根据供应部的核查情况和对工程项目的估算情况,并征询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与施工方协商确定一个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依据;(2)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及中介服务机构参照以往相似、相同的工程,或参照国家相关定额,与施工方确定工程价格。
在确定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过程中涉及内外部沟通协调时,项目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等单据,作为沟通协调的书面文件。
4.7 合同的签署或工程约定:
(1)施工单位是从公司现有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挑选出来的,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以《工程签证单》(见附件)的形式作出工程约定,作为工程实施及支付的依据;
第2篇 钻修准备队零星工程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所有工程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2、本部门内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且在措施规定范围以外,必须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方可施工。矿安排的必须填写矿零星工程申请单,不可用部门零星工程作业单代替。未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私自施工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责任人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凡未编制专项措施的零星工程,必须按要求填写《零星工程作业单》。《零星工程作业单》上必须填写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有施工安排人、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签字。施工安排人应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4.作业前,施工队长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作业标准,向所有参与零星工程人员贯彻清楚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带到现场的《零星工程作业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5.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制度。零星工程施工,一般不允许单人作业,确需单人作业的,必须做到班前点名、班中和班后汇报。施工人员2人及以上的,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5人及以上的,必须有队长或其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6.《零星工程作业单》一式两份,即部门值班人员签字后留一份交到技术室备案,施工队留存一份。施工队留存的《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带到现场备查。
7.施工队建立零星工程施工记录,现场安全负责人升井后及时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8.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实行班前确认、班中控制、班后签到制度。
9.各队建立本单位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台账必须有值班记录人、日期和班次、零散作业人员姓名、班前确认、班中汇报时间、记录人、班后签到。
10.零星工程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向值班人员汇报的,罚款100元;班中有事故、有严重隐患未汇报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1.现场查处未带《零星工程作业单》的,对现场安全负责人罚款200元。
12.未向零星工程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或现场施工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罚作业安排人300元。
13.现场零星工程人员不执行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的,或未在《零星工程记录单》上亲自签字进行作业的,按'三违'处理。
第3篇 钻修准备队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的零星工程和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所有工程施工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规定,禁止无规程措施开工作业。
2、本部门内部安排的临时性工作,且在措施规定范围以外,必须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方可施工。矿安排的必须填写矿零星工程申请单,不可用部门零星工程作业单代替。未编制零星工程作业单私自施工的,按无措施施工处理,责任人对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3、凡未编制专项措施的零星工程,必须按要求填写《零星工程作业单》。《零星工程作业单》上必须填写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有施工安排人、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签字。施工安排人应为班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4.作业前,施工队长安排工作时要明确工作任务和作业标准,向所有参与零星工程人员贯彻清楚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带到现场的《零星工程作业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
5.加强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制度。零星工程施工,一般不允许单人作业,确需单人作业的,必须做到班前点名、班中和班后汇报。施工人员2人及以上的,必须指定安全责任人;施工人员5人及以上的,必须有队长或其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6.《零星工程作业单》一式两份,即部门值班人员签字后留一份交到技术室备案,施工队留存一份。施工队留存的《零星工程作业单》必须由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带到现场备查。
7.施工队建立零星工程施工记录,现场安全负责人升井后及时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其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时间、竣工时间等。
8.零散作业人员管理实行班前确认、班中控制、班后签到制度。
9.各队建立本单位井下零散作业人员登记台账,台账必须有值班记录人、日期和班次、零散作业人员姓名、班前确认、班中汇报时间、记录人、班后签到。
10.零星工程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向值班人员汇报的,罚款100元;班中有事故、有严重隐患未汇报的,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管理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1.现场查处未带《零星工程作业单》的,对现场安全负责人罚款200元。
12.未向零星工程施工人员贯彻安全技术措施的,或现场施工未指定安全负责人的,罚作业安排人300元。
13.现场零星工程人员不执行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的,或未在《零星工程记录单》上亲自签字进行作业的,按'三违'处理。
第4篇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范文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更好地对公司建设项目进行管理,认真贯彻公司“先洽后干”的原则精神,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零星工程是指现场施工或管理需要,配合拆迁或其他项目开发工作需要,但因工程量小,是否发生及何时发生的不确定性而未作为单独项目列入建设计划的临时工程,和正式建设工程中因各种原因未包括在各项招投标范围之内的零星施工作业。
3原则
3.1零星工程尽管不适合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但原则上也要通过货比三家,通过竞争机制控制造价。
3.2零星工程应先报价,确定价格后再施工,紧急项目至少要先商定计价原则,费率标准,经主管副总经理批示后方可安排施工。
3.3严格零星工程的立项制度,每项零星工程的必要性需经申请部门认真论证,确属必须或对项目建设意义明显,申请部门填写“零星工程审批单”,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工程部受理预算审核,财务部安排资金计划。
3.4零星工程的实施方案需经经办部门充分比选,得出最优方案,经办部门事先要充分调查基本情况,摸清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找出最佳解决办法,并对工程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
3.5工程实施后,工程管理部门和申请部门共同组织验收,检验实施效果,验收合格,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预算员办理结算,财务部安排工程款支付。
4零星工程实施程序
4.1申请部门提出建设事项,与工程部一起探讨实施方案及施工内容,填写“零星工程审批单”并办理审批手续。
4.2零星工程批准后,申请部门将审批单,描述工程内容的图纸或资料,计价所需的其他基础资料交预算部编制预算,并于预计付款月的资金计划中上报资金计划。
4.3预算部根据申请部门建议及主管副总经理意见安排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价,或结合工程情况于长期合作单位名录中筛选单位报价。比选报价后协商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并报主管领导批示。
4.4工程部根据主管领导批示确定零星工程价款,起草合同。
4.5申请部门组织合同流转签订。与工程部一起组织工程实施,验收。
4.6预算部根据工程验收情况办理结算。
4.7财务部办理工程结算款支付。
5.各部门职责
5.1工程部
5.1.1负责零星工程方案审核,优化路由及技术方案,协助非专业部门完成设计文件及设计文件审核。
5.1.2负责工程施工管理、现场配合、质量监督、完工验收。
5.1.3提供与零星工程有关的现场条件,基础资料,配合现场工程计量。
5.2零星工程申请部门
5.2.1提出建设要求,寻找最优的解决方案。
5.2.2对零星工程建设的必要性、零星工程实施后的效果负责。
5.2.3上报资金计划。办理工程审批,合同审批、付款审批。
5.3预算员
5.3.1编制工程预算,审核工程报价
5.3.2组织施工竞标,商洽合同价款,起草合同条款。
5.3.4审核完工结算。
5.4财务部
5.4.1安排资金计划,落实工程款。
5.4.2核准支付凭证,拨付工程款。
零星工程预算审批单
第5篇 施工零星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基建、修缮、安装等零星工程发包的管理,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零星工程是指金额小、时间紧、建设内容简单、不属于基本建设的范围的零星的或临时的工程;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零星工程的使用部门、施工单位等,必须遵守本办法。
1.3 适用于本办法的零星工程是指预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配套项目以及道路、房屋、水、电、绿化、设计、勘察、监理、维修、装饰等项目。
1.4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各项临时、零星的工程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零星工程相关人员及职责
2.1使用部门,公司各部门根据需要提出工程申请,并明确工程要求。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负责人认真负责零星工程的申请的审批。
2.3 项目部负责零星工程的筹划、实施;邀请施工方,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主导工程报价、询价、确定工程价格或预算价格,监督工程的实施,组织收方,核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格,并按照核定工程价款支付工程款。
2.4供应部负责工程相关材料价格的核定及采购。
2.5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参与工程方案的会商、工程合同的评审及工程签证单的确定,参与工程量的确定、核定工程价格,签署付款申请等。
第三章 零星工程实施管理流程
3.1 零星工程由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或相关使用部门提出,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分子公司负责人审批。
3.2零星工程经批准后,交项目部实施。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从公司现有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数据库中选择挑选施工单位,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讨论、确定实施方案。
3.3 实施方案确定后,根据需要或与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实施方式(1)施工单位包工包料;(2)包工不包料,公司负责工程材料的采购。项目部组织供应部对工程材料的价格的确认或采购。
3.4项目部根据确定的工程方案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并做好施工的现场管理。
3.5工程完工后由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量收方,确定工程量,并核定工程价格。
3.6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确定后,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按照约定付款。
第四章 工程管理
4.1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各个部门均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项目申请,到项目部领取《零星工程申请单》(见附件),在填写申请单时要明确列出对工程的要求,要求包括功能要求、外观要求、质量要求、时间要求及方位、深度、面积等各个方面。
4.2 公司及各分子公司主要领导也可根据需要提出零星工程要求,并指定使用部门对工程进行评估,提出需求,由使用部门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
4.3填写《零星工程申请单》后,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提交公司负责人签批。一般情况下,公司负责人应在1日内对申请作出批复。
如遇到公司负责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由使用部门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公司负责人汇报,经负责人同意后,使用部门可先向项目部提出申请,事后补签《零星工程申请》。工程申请经批准后,交工程项目部组织实施。
4.4 项目部签收《零星工程申请单》,并根据工程情况,挑选施工单位。挑选施工单位有以下方式:
(1)公司现有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
(2)公司项目数据库中挑选施工单位;
(3)如以上两种方式中没有合适的施工单位,可通过网络、其他人介绍或其他方式寻找合适的施工单位。
4.5 施工单位一经确定,由工程项目部组织使用部门、施工单位,三方以会议等形式协商工程方案。由项目部记录会议情况,填写《零星工程方案会商记录》(见附件),根据情况附件工程详细方案及图纸。
如果会商过程中是以草稿形成确定工程方案及图纸,会后由项目部将草稿制作成正式、规范的书面电子稿。
工程方案需有标题、参与人、方案具体内容、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图纸需有标题、图样、说明、三方签字、日期等事项。
4.6 工程方案确定后,由施工单位报价,并出具详细的工程报价清单,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工程方案估算工程量,并按照工程相关定额,估算工程造价。
4.6.1工程的承包方式有(1)对于施工单位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与供应部函接,核实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价格;(2)对于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方案提供材料清单,由供应部采购。
4.6.2工程价格的确定:(1)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部根据供应部的核查情况和对工程项目的估算情况,并征询中介服务机构的意见,与施工方协商确定一个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依据;(2)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部及中介服务机构参照以往相似、相同的工程,或参照国家相关定额,与施工方确定工程价格。
在确定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过程中涉及内外部沟通协调时,项目部填写《工作联系函》等单据,作为沟通协调的书面文件。
4.7 合同的签署或工程约定:
(1)施工单位是从公司现有正在实施的项目中挑选出来的,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以《工程签证单》(见附件)的形式作出工程约定,作为工程实施及支付的依据;
(2)如果施工单位是从外部邀请的,且工程量较大的情况,应与施工单位签署《施工合同》,签署合同时,施工单位应组织使用单位、供应部、中介服务机构等对施工合同进行评审,并签署《合同评审表》(见附件);经评审通过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审批并签署合同。
(3)对于包工不包料、且工程量小的情况,项目部应与施工单位签署《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作为工程实施及的依据。
4.8施工管理
4.8.1施工合同或工程签证单签署后,由项目部以《零星工程施工通知》(见附件)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4.8.2零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现场人员应切实做好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全面做好工程的监控,并不定期不定时的进行工程巡查,并填写《零星工程现场巡检记录》(见附件);
(3)对于包工不包料的零星工程,项目部现场人员应做好《零星工程工时的记录》(见附件),记录参与工程的施工人数及时间,并控制好工程的进度。
4.9 工程验收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通知项目部进行工程验收,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使用部门、中介服务机构等对工程进行验收。
(1)对于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由项目部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公司的要求;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中介服务机构、施工单位三方对工程进行收方,确定工程量,项目部根据收方情况,填写《工程量收方记录》(见附件),并由三方签署意见。
4.10 工程价格结算
工程量确定后,由公司项目部和中介服务机构根据项目情况结算工程价格,并与施工单位协商,最终确定一个工程价格。
(1)包工包料工程的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照供应部询价结果计算;对于询不到价格的,可参照以往合同中相同或类似材料的价格计算,如无合同可参考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购买材料的发票,按照发票价格计算材料价格。
(2)工时计算,根据确定的工程量,按照定额或参照以工程中的工时价格核算;
(3)其他相关价格的核定按照国家规的有关定额下浮5%确定单价,结合工程量确定。
工程价格经核定,三方确定后,填写《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见附件),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4.11 工程款支付
工程价格经三方核定后,由项目部进行请款,填写《付款申请单》。
(1)零星工程由公司在建项目的施工单位承包的,按照在建项目的进度款一并支付,并附《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及《工程量收方记录》。
(2)零星工程由外部施工单位承包的,在施工单位根据核定价格开具发票后,由项目部填写《付款申请单》(附《零星工程价格核定单》及《工程量收方记录》)和《费用报销单》(附发票)。
(3)零星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按照核定价格的95%进行请款,剩余5%作为工程质保金,应在《付款申请单》备注栏目备注清楚。
《付款申请单》和《费用报销单》应由项目部、中介机构、项目领导小组签字,并经财务审核后,由财务支付95%的工程款,剩余5%的工程款由财务开具收条;1年后,若工程无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凭收条领取剩余款项。
4.12 零星工程档案管理
零星工程从立项到最后支付,涉及的相关文件,项目部都应留底保存,按照工程归类,工程完工后,将相关文件按照先后顺序整理,列出目录,装订成册保管。
第五章 责任追究
5.1 项目部应做好零星工程从申请立项到款项支付的相关工作,切实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因不负责任,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和发生安全事故的行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扣发年终奖金。
5.2使用部门要认真对待提出的零星工程,全面评估所提出的项目,对于不负责造成工程多次反复的,给予警告。
5.3施工单位不按双方照约定施工的,造成公司损失的,按照情况扣除部分工程款。
第六章 附 则
6.1 本办法有项目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由项目部制定、修改,自总裁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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