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耐火材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熟料产能的不断提高,耐火材料使用量大幅增长,为规范耐火材料的使用和维修管理,确保耐火材料施工质量和减少浪费,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回转窑、预热器、篦冷机、窑头罩、三次风管、燃烧器等设备的耐火材料检查、施工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供应部是公司耐火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耐火材料消耗管理台帐, 统一规划各品种耐火材料的合理库存和采购入库安排,统一调配公司的耐火材料库存资源,组织耐火材料质量反馈评审。对子公司的耐火材料库存、保管条件、余料回收和再利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四条 建安公司是公司耐火材料施工和维修管理单位。负责建立公司各条生产线的耐火材料检修台帐,根据子公司的耐火材料使用情况组织异常消耗分析,指导子公司生产部门执行好耐火材料升温烘烤和冷窑规范。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进度、现场材料管理、余料回收入库负责。
第五条 子公司是耐火材料使用和消耗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耐火材料的停机检查、维修计划申报、施工过程监控、质量验收、余料回收检查工作,拟定耐火材料升温曲线图,整理耐火材料技术台帐,并组织对本公司耐火材料的异常消耗进行分析,提出操作改进和材料选择优化建议。
第六条 为有效组织好耐火材料的检查、施工管理,延长使用周期,降低消耗成本,子公司应成立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处工艺技术主管、供应处分管领导、制造分厂生产分管领导、烧成技术员、窑操作员组成的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有关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1、根据窑前期运行情况,制定耐火材料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制定耐火材料更换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督促建安公司编制施工方案和计划,负责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业协调和配合,组织内部力量,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3、根据耐火材料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安排工艺技术和中控操作人员跟班监督检查耐火材料施工质量,组织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
4、负责组织成立由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对耐火材料检查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对耐火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异常消耗产生的原因,制订优化操作的措施,并督促操作员落实和整改。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使用周期及消耗成本负责。
(三)生产安全处
1、生产处作为公司的耐火材料检修维护、施工和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耐火材料计划的审核、施工计划的申报和施工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对耐火材料的计划审批、更换计划申报、施工组织和施工质量、成本消耗负责;
2、根据窑内耐火砖测量情况和运行使用情况检查,填报窑内耐火材料更换计划申请表(a);
3、停窑前组织制造分厂、建安公司检修负责人到现场,确认落耐火材料检修实施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停窑前组织建安公司、制造分厂、设备保全处检修负责人,拟订交叉作业进度表,并根据停窑后检查增补的耐火材料检修项目进行调整;
5、负责检修现场机具的调配和安全管理;
6、对废、旧、散耐火材料提出代用方案,努力实现耐火材料零库存;
7、负责组织耐火材料检修竣工验收,会同保全处召开检修总结会,按要求在检修结束投料后七天内上报窑内耐火材料实际更换表(b),落实异常消耗的整改措施。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使用周期和消耗成本负责。
(二)、制造分厂
1、根据耐火材料的使用情况和更换台帐,提前申报耐火材料检修及材料到货计划,国产备料期为30天,浇注料备用期15天,进口砖为2个月,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按照检查程序和要求,组织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对耐火材料实施测点检查,并填写检查报告;
3、按照施工规范,制订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跟班作业计划,检查耐火材料施工进度和质量,把好耐火材料施工质量关;
4、填写耐火材料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表,整理汇总施工管理台帐;
5、校验燃烧器,拟定窑升、降温曲线,并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6、根据耐火材料使用情况,组织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进行研讨分析,提出改进及优化操作的意见。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和消耗成本负责。
(三)、窑工艺主管和窑操作员
1、参加耐火材料的检查、施工过程的跟班监控和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并通过耐火材料的检查和施工管理,全面掌握耐火材料的配比和使用性能;
2、参加燃烧器的校验和点火前的检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窑的升温曲线;
3、根据耐火材料的检查情况,对耐火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研讨分析,优化操作。对耐火材料的使用周期和消耗成本负责。
(四)、供应处
1、根据批准的耐火材料维修计划组织供货,按耐火砖的配比型号和现场施工进度均匀分批发放;耐火材料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发零存整”原则,防止过期影响使用;
2、检查建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情况,督促做好防护和二次搬运过程中的保护工作,杜绝野蛮作业,追究施工单位损坏索赔责任;
3、施工结束后,组织建安公司对剩余耐火材料进行清理回收,分品种、规格重新包装后退回仓库,并做好标识;
4、建立耐火材料库存和出库、退库台帐,定期检查耐火的储存保管状况,掌握浇注料及粉料的入库期,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合理代用或调拨兄弟单位使用,防止过期造成失效或使用性能下降;
5、每月进行耐火材料的成本消耗分析,收集耐火材料使用性能和不同厂家产品质量的反馈意见,上报供应部与集团同类型生产线的耐火材料消耗情况进行比较,提出管理建议。对耐火材料的储备定额、保管和消耗负责。
第三章 耐火材料的检查
第七条 窑内砖及窑口浇注料的检查
1、停窑后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牵头,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成员、海螺建安技术人员共同对窑头罩、燃烧器等浇注料及窑内耐火砖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维修意见,按第十三条的规定程序报批。
2、窑内耐火材料的检查要求
⑴、无窑皮区域:在砖面平整区域每间隔5米检测一环;在砖面不规则区域,每间隔2米检测一环,并在本环中分别检测最低厚度、最高厚度和平均厚度;
⑵、窑皮覆盖区域:每间隔2米检测一环,按120°均分取三个测点;对重点高温部位(指前期运行中胴体温度超过430℃或出现暗红的部位)应每间隔1米检测一环,按120°均分取三个测点。
第八条 预热器、篦冷机、三次风管等耐火材料的检查
1、由制造分厂领导牵头,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成员、海螺建安技术人员共同对耐火材料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2篇 耐火材料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熟料产能的不断提高,耐火材料使用量大幅增长,为规范耐火材料的使用和维修管理,确保耐火材料施工质量和减少浪费,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节约型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回转窑、预热器、篦冷机、窑头罩、三次风管、燃烧器等设备的耐火材料检查、施工管理等。
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供应部是公司耐火材料的采购和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耐火材料消耗管理台帐, 统一规划各品种耐火材料的合理库存和采购入库安排,统一调配公司的耐火材料库存资源,组织耐火材料质量反馈评审。对子公司的耐火材料库存、保管条件、余料回收和再利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第四条 建安公司是公司耐火材料施工和维修管理单位。负责建立公司各条生产线的耐火材料检修台帐,根据子公司的耐火材料使用情况组织异常消耗分析,指导子公司生产部门执行好耐火材料升温烘烤和冷窑规范。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进度、现场材料管理、余料回收入库负责。
第五条 子公司是耐火材料使用和消耗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耐火材料的停机检查、维修计划申报、施工过程监控、质量验收、余料回收检查工作,拟定耐火材料升温曲线图,整理耐火材料技术台帐,并组织对本公司耐火材料的异常消耗进行分析,提出操作改进和材料选择优化建议。
第六条 为有效组织好耐火材料的检查、施工管理,延长使用周期,降低消耗成本,子公司应成立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处工艺技术主管、供应处分管领导、制造分厂生产分管领导、烧成技术员、窑操作员组成的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有关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
1、根据窑前期运行情况,制定耐火材料现场检查方案,组织实施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并制定耐火材料更换维修方案和维修费用预算,报股份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督促建安公司编制施工方案和计划,负责施工过程中交叉作业协调和配合,组织内部力量,确保按期、按质、按量完成;
3、根据耐火材料施工规范和施工方案,安排工艺技术和中控操作人员跟班监督检查耐火材料施工质量,组织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
4、负责组织成立由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对耐火材料检查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对耐火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研讨,分析异常消耗产生的原因,制订优化操作的措施,并督促操作员落实和整改。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使用周期及消耗成本负责。
(三)生产安全处
1、生产处作为公司的耐火材料检修维护、施工和技术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耐火材料计划的审核、施工计划的申报和施工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对耐火材料的计划审批、更换计划申报、施工组织和施工质量、成本消耗负责;
2、根据窑内耐火砖测量情况和运行使用情况检查,填报窑内耐火材料更换计划申请表(a);
3、停窑前组织制造分厂、建安公司检修负责人到现场,确认落耐火材料检修实施工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停窑前组织建安公司、制造分厂、设备保全处检修负责人,拟订交叉作业进度表,并根据停窑后检查增补的耐火材料检修项目进行调整;
5、负责检修现场机具的调配和安全管理;
6、对废、旧、散耐火材料提出代用方案,努力实现耐火材料零库存;
7、负责组织耐火材料检修竣工验收,会同保全处召开检修总结会,按要求在检修结束投料后七天内上报窑内耐火材料实际更换表(b),落实异常消耗的整改措施。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使用周期和消耗成本负责。
(二)、制造分厂
1、根据耐火材料的使用情况和更换台帐,提前申报耐火材料检修及材料到货计划,国产备料期为30天,浇注料备用期15天,进口砖为2个月,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按照检查程序和要求,组织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对耐火材料实施测点检查,并填写检查报告;
3、按照施工规范,制订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跟班作业计划,检查耐火材料施工进度和质量,把好耐火材料施工质量关;
4、填写耐火材料施工质量检查验收表,整理汇总施工管理台帐;
5、校验燃烧器,拟定窑升、降温曲线,并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
6、根据耐火材料使用情况,组织工艺技术人员、中控操作员进行研讨分析,提出改进及优化操作的意见。对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和消耗成本负责。
(三)、窑工艺主管和窑操作员
1、参加耐火材料的检查、施工过程的跟班监控和施工结束后的质量验收,并通过耐火材料的检查和施工管理,全面掌握耐火材料的配比和使用性能;
2、参加燃烧器的校验和点火前的检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窑的升温曲线;
3、根据耐火材料的检查情况,对耐火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研讨分析,优化操作。对耐火材料的使用周期和消耗成本负责。
(四)、供应处
1、根据批准的耐火材料维修计划组织供货,按耐火砖的配比型号和现场施工进度均匀分批发放;耐火材料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发零存整”原则,防止过期影响使用;
2、检查建安公司在施工过程中的材料管理情况,督促做好防护和二次搬运过程中的保护工作,杜绝野蛮作业,追究施工单位损坏索赔责任;
3、施工结束后,组织建安公司对剩余耐火材料进行清理回收,分品种、规格重新包装后退回仓库,并做好标识;
4、建立耐火材料库存和出库、退库台帐,定期检查耐火的储存保管状况,掌握浇注料及粉料的入库期,督促使用单位及时合理代用或调拨兄弟单位使用,防止过期造成失效或使用性能下降;
5、每月进行耐火材料的成本消耗分析,收集耐火材料使用性能和不同厂家产品质量的反馈意见,上报供应部与集团同类型生产线的耐火材料消耗情况进行比较,提出管理建议。对耐火材料的储备定额、保管和消耗负责。
第三章 耐火材料的检查
第七条 窑内砖及窑口浇注料的检查
1、停窑后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牵头,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成员、海螺建安技术人员共同对窑头罩、燃烧器等浇注料及窑内耐火砖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提出维修意见,按第十三条的规定程序报批。
2、窑内耐火材料的检查要求
⑴、无窑皮区域:在砖面平整区域每间隔5米检测一环;在砖面不规则区域,每间隔2米检测一环,并在本环中分别检测最低厚度、最高厚度和平均厚度;
⑵、窑皮覆盖区域:每间隔2米检测一环,按120°均分取三个测点;对重点高温部位(指前期运行中胴体温度超过430℃或出现暗红的部位)应每间隔1米检测一环,按120°均分取三个测点。
第八条 预热器、篦冷机、三次风管等耐火材料的检查
1、由制造分厂领导牵头,耐火材料管理小组成员、海螺建安技术人员共同对耐火材料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制造分厂应根据工艺特点,对耐火材料、耐热件的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的检查,着重检查其剥落、脱落、磨损、抽签、侵蚀等损坏程度并作好记录,并经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现场确认后,提出维修意见。
第九条 检查结束后,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要组织召开碰头会,理出耐火材料更换维修基本意见和措施等;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交耐火材料使用状况分析报告,报告要着重对各热工设备的耐火材料具体状况进行详细描述。
第四章 耐火材料更换标准及审批程序
第十条 耐火材料维修管理,要贯彻按标准更换的基本原则,耐火砖更换应该按残砖厚度和强度、结合窑皮的完整情况进行综合判定,严禁随意拍板和按使用时间换砖。
第十一条 窑内耐火砖更换标准
1、8000-10000t/d生产线回转窑烧成带的窑皮不稳定区域、过渡带耐火砖厚度低于120mm,窑皮稳定区域耐火砖厚低于100 mm,窑尾国产抗剥落砖厚度低于80mm,可考虑更换(检查时要根据窑的热工特点、窑皮情况、耐火砖的表面侵蚀情况以及运行记录等进行综合考虑)。
2、2000-5000t/d生产线回转窑烧成带的窑皮不稳定区域、过渡带耐火砖厚度低于120mm,窑皮稳定区域耐火砖厚低于110mm,窑尾国产抗剥落砖厚度低于80mm,可考虑更换(检查时要根据窑的热工特点、窑皮情况、耐火砖的表面侵蚀情况以及运行记录等进行综合考虑)。
3、窑内单环砖中,厚度低于上述标准且周长在1/4环以内的,可考虑挖补;大于1/4环时,应对整环砖进行更换。
第十二条 其它部位耐火砖更换标准
1、平面部位的耐火砖残余厚度低于原厚度1/2以下时,可考虑更换;
2、拱型部位(如三次风管)的耐火砖残余厚度,低于原厚度2/5以下时,可考虑更换。
第十三条 耐火烧注料更换标准
1、根据耐火浇注料的局部烧损和剥落情况,实行挖补;
2、耐火浇注料大面积均匀烧损,残余厚度低于100mm,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整体进行更换;
3、对于窑口及窑尾浇注料,应检查其磨损、厚度、脱落、侵蚀及窑口护铁状况,以判断是否需要更换;
4、窑头罩顶部出现开裂、脱落、质地松散,则整体进行更换。
第十四条 耐火材料更换报批程序
1、窑内砖及窑口浇注料更换报批程序:由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牵头,根据耐火材料的检查状况及下周期运行目标,确定具体换砖部位及砖的品种规格,形成书面更换和费用预算报告(附表二、三)。更换数量在5 米以内的,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5米,由子公司总经理初审后,经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批。检修结束后,将实际检修内容及费用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股份公司董事长、分管执行董事。
2、预热器、篦冷机、窑头罩、三次风管、燃烧器等耐火材料更换报批程序:由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牵头,依据检查结果和运行周期,形成更换维修书面报告,由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对于提高配置要求,选用高档次耐火材料或大面积更换残厚超过100mm的浇注料,必须报股份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五章 施工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用料管理
1、领料:对耐火材料的领用,必须按照审批计划和施工进度,分批发料。本着用多少领多少、先进库的先出库、先散箱(包)后整箱(包)并优先考虑代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主砖的出库经配比测算后以整箱发放,异形插缝砖的出库必须以块数发放,不得多发。
2、防护:浇注料、耐火泥、硅酸钙板、粘结粉出库后运至检修现场交海螺建安公司,并办理收料确认手续;卸货时地面必须用木托盘或雨布垫放,分材质、规格码放,防止损坏和受潮。
3、开箱控制:海螺建安公司应根据施工进度要求,核实各种耐火材料的用量、质量和存放情况,严格控制开箱(包)数量,随用随发。公司生产处要加强开箱(包)的监控,确保施工结束后同一品种同规格的耐火材料开箱(包)后剩余数量不得超过一箱(包)。
4、耐火浇注料的留样:为做好耐火浇注料质量鉴定和避免质量纠纷,骨料和粉料按规定配比混合搅拌均匀后,分品种留取5公斤样品封存,标明日期、品种、取样人,并做好防潮措施。
第十六条 施工监督
(一)、耐火材料现场管理小组在施工监督过程中应该做到:
1、跟踪打砖操作,掌握真实的砖厚情况,防止多拆;
2、拆砖时,当发现砖虽较厚,但出现较多断层或有深度碱侵蚀时,要及时进行汇报、会检和处理;
3、对砌筑质量进行把关,主要是对砖的配比、尺寸、火泥、砖缝、垂直度、封口等操作进行把关,并进行详细的记录,发现不合格项必须随时纠正;
4、施工结束后,负责耐火材料的施工质量验收和整理汇总施工台帐;
5、负责现场施工剩余材料的清点,检查剩余材料的破损及退库材料的质量情况,并对施工实际工作量进行现场核实后,公司与建安公司双签确认。
(二)、在施工检查过程中,制造分厂烧成工艺技术和窑操作员要分组倒班,在专门记录本和记录表上描述检查情况,班次交接时应签字明确责任,施工结束后形成砌筑检查报告经小组成员签字后存档。
第十七条 安全管理
1、耐火材料的施工强度大、人员密集、交叉点多、现场环境差,建安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耐火材料小组成员也应关注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
2、施工场所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条件,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满足施工人员的现场作业环境要求。
3、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准在施工场所和材料堆放区域休息,防止发生意外。
4、窑内打窑皮和拆砖作业,应合理划分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预热器内进行耐火材料的拆卸作业时,应对下游区域采取防护隔离措施,废料排放点和材料吊运通道应圈定范围,拉警戒线,防止人员进入。
5、交叉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相关作业组织之间的联络。
6、耐火材料检修期间,大型风机、煤粉输送风机、窑主传必须停电,窑的慢转必须由制造分厂指定专人负责,转窑前事先通知窑、冷却机、预热器内的作业组暂停施工,全面确认设备内外无检修人员、材料和机具已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慢转窑。(办理慢转窑
第十八条 施工清场及验收
1、检修完毕后,公司应督促建安公司及时做好清场工作,将剩余的耐火材料分品种、分规格进行整理退库,入库后做好标记。
2、工程施工结束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填写《耐火材料施工验收会签表》,确认工作量,验收剩余材料回收及质量情况,签署验收意见(附表四)。
第六章 异常损耗分析及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 对窑内烧成带砖、过渡带砖以及其它关键部位的异常损坏,建安公司应会同子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制造分厂、生产安全处、供应处等部门召开技术研讨分析会,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及处理意见报股份公司。
第二十条 耐火材料的技术档案
1、检修结束后,制造分厂应及时将更换耐火材料实际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连同耐火材料检查记录、更换审批报告一并存档。
2、子公司耐火材料管理小组负责对耐火材料的运输、检查、维修、更换等内容建立系统的管理台账,负责定期对耐火材料的使用状况进行分析,组织专题分析会,提出管理意见和措施。
第七章 费用结算
第二十一条 检修前,根据股份公司批准的耐火材料更换报告,子公司与建安公司须签订施工管理合同。明确耐火材料施工工作量,界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确定各种耐火材料施工规范、质量和使用周期,约定质保期和不低于10%的质保金等。
第二十二条 检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由子公司会同建安公司整理汇总施工材料,包括施工管理合同、耐火材料更换审批报告(表)、耐火材料施工记录表、耐火材料施工验收表、现场材料回库及报废情况等,报工程审计部。由工程审计部按[2002]39号文中的有关费用定额标准,审核办理决算手续,报股份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后,由子公司按决算额扣除质保金后付款。待公司耐火材料维修达到质保期要求后,由子公司直接支付质保金。
第二十三条 建安公司聘请的临时工、必备的机具等费用含在耐火材料维修定额以内,现场材料倒运费、架子租用费及水电费等由子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工程审计部作为耐火材料施工工程的中介监管部门,负责监督审查耐火材料更换审批量和实际量的差异、是否按标准更换、并按实际工作量及现场验收签证材料进行审核决算等。对未按标准更换、或未报股份公司批准的工程量及材料量予以剔除,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八章 奖 惩
第二十五条 耐火材料消耗情况,纳入各子公司和相关部室领导班子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违反耐火材料管理规定,因施工浪费、库龄超期等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并进行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建安公司不按计划或因责任心不强未按更换标准拆砖,而导致耐火材料超额更换的,其造成的损失由建安公司全额承担,子公司在施工费用中扣除。
若子公司内部人员未按程序及耐火材料更换标准,指使建安公司多拆,其超额部分造成的损失由子公司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
第二十七条 由于施工管理不到位出现破包、破箱、破块、受潮包、受潮箱、受潮块,导致不能使用的,建安公司负责全额赔偿,并对现场监督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 因主观原因未按规定配比砌筑,造成运行质量事故,或库存耐火砖型号失调而影响进度且造成损失的,视情况对建安公司进行处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将作进一步修订完善。
附:1、窑内耐火材料更换计划申请表
2、耐火砖施工记录表
3、浇注料施工记录表
4、耐火材料施工验收会签表
5、耐火材料技术管理台帐(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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