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地产公司财会人员的管理办法
一.财会人员基本要求△d*/cw-13-01
1.敬业爱岗,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2.熟悉法规,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并结合会计实际工作并进行宣传。
3.依法办事,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客观公正,办理会计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5.搞好服务,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的情况,运用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单位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7.财会人员因工作失误或者疏忽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其损害程度,给予行为人批评教育或行政、经济处罚。
二.财会人员任免△d*/cw-13-02
1.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
2.公司其他财会人员由公司任免。
三.财会人员任职资格△d*/cw-13-03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1政治思想上要能坚持原则、廉洁奉公。
1.2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方面,会计机构负责人必须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会计主管人员必须取得助理会计师任职资格,以上人员且都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
1.3在工作经历上,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
1.4政策业务水平较高,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1.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1.6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2.一般财会人员任职条件:
2.1必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证,未取得会计证人员,不得从事财会工作。
2.2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2.3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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