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本性支出投资的科学决策,充分发挥投资的作用,提高其效益和效率,保证投资管理的准确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南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坚持审批和实施流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产品结构调整目标,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 投资有效文件
1、公司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
2、经批准下达的规划通知书。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管理,是指资本性支出计划范畴内投资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报批、计划下达与实施过程跟踪、费用控制、竣工验收、投资效果评价、制造资源的调拨和报废等。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中心、事业部、职能平台、党群部门的资本性支出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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