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经镇党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下达《镇2023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项目
2023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分7大项24小项进行,7大项分别是:党务工作、农业及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工作、财政经管工作、“一票否决”工作、招商引资和交办工作,24小项详见附件。
二、考核办法
2023年度村(居)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先由各线工作领导小组初评,分管领导报考核小组汇总,最后由党委、政府集体审核。
2、考核结果与评先评奖挂钩,与支部书记绩效工资挂钩,评选的先进单位将在全镇经济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被否决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予评先评奖。
4、具体考核计分办法和细则由考核部门根据全年工作目标要求制定。
第二篇
一、考核机构
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村(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指导,联合党政办、整治办、农业站、城建站、水利站对各村(居)进行督查、考核评比。
二、考核标准
按《镇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细则》及分类考核制度执行。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统一标准、分类考评原则。
3.坚持暗检与明检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方式
1.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评一月开展1次,对全镇24个村(居)进行排名。
2.考核考评由唐林、周常军负责调度,随机抽调考评人员,每次由一名班子成员牵头,三名干部及每月排名后三名村(居)的支部书记参加检查考评,由该班子成员对此次考评具体负责。
(三)具体办法
1.暗检。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暗检,并以文字、照片的方式记录每次暗检情况。
2.明检。每月组织一次明检。
3.计分办法:考核排名采取百分制记分,其中暗检、明检各占50%,每月将考评得分情况报党政办公会研究后,将排名情况通报全镇,并报县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考评细则
(一)工作氛围
1.各村(居)每月召开支、村两委会,研究环境整治工作1次以上,每周召开一次广播会进行环境整治知识宣教,记2分,查记录。
2.有月工作具体安排,记1分。
3.有一条固定、醒目高标准宣传标语,有主干道分段责任牌,记2分,农户有宣传资料,记2分,每缺一户扣0.2分。
4.村(居)有农户卫生创建评比公示栏,每季度公布评比结果记1分。
(二)环卫设施
1.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记2分。
2.按要求配置农户垃圾桶,村有清运工具记3分。
(三)工作机制
1.开展环境整治知识宣教,记10分,以召开会议、农户知晓率、参与率为依据。
2.及时完成整治办下令整改任务,记2分,任务完成不及时扣1分,未完成全扣。
3.村按标准配备专职保洁员,配套清运工具,落实保洁员待遇,记3分(查财务帐)。
4.村(居)建立“村规民约”,落实农户“三包”制度,记2分。
(四)工作效果
1.规范垃圾分户处理,房前屋后无零星垃圾、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每发现一处扣1分。
2.田间地头无农药瓶(袋)、肥料袋等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每发现一处扣1分。
3.国、省、县、镇、村主干道两侧及河流、沟渠、堰塘内每发现一处乱堆、乱丢或漂浮垃圾扣2分。
4.墟场及村(居)公共区域每发现一处乱堆、乱放、乱丢垃圾扣2分。
5.垃圾未清运到县垃圾填埋场的发现一次扣2分。
6.对省、市、县督查、暗访考核被通报批评的村(居),每次扣5分。
五、奖惩措施
(一)奖励
1.对考核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实行按月排名奖惩和年终评先奖励。
2.对每月排名前三名村(居),分别给予600元、500元、400元奖励。
3.年终设立环境整治专项奖,分三等奖,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并在全镇经济工作会上通报表彰。
(二)惩罚
1.每月排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按600元、500元、400元进行处罚。
2.每月被县检查通报的村(居),纳入当月排名考核。
3.每月排名末位的村(居),在县政府门户网上予以通报。
4.对省市督查、暗访考核被通报批评的村(居),实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一票否决”,并罚款2000元,通报全镇。
5.对年终考核排位后三名的村(居),分别按3000元、2000元、1000元进行处罚,对年终排名最后一名的村(居)实行农业农村工作“一票否决”,支部书记一年内不得评先评奖。
第三篇
一、考核项目
2023年度站办所目标管理考核分6大项13小项进行,6大项分别是:本职工作、财务管理、政务公开、干部作风、招商引资、社会公认度,22小项详见附件。
二、考核对象
镇直站办所、计生办、城建站、农业站、林业站、水利站、文化环保站。
三、考核办法
2023年度站办所目标管理考核实行百分制,具体办法如下:
1、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单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镇考核小组初评后,由党政班子集体审核。
2、考核结果与评先评奖挂钩,评选的先进单位将在全镇经济工作会上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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