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镇2023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工作重点和争创工作特色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工作的领导,明确村级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大力促进村级工作的平衡发展,在全镇范围内大力兴起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潮,确保今年工作目标全面实现。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四部分组成,即基础工作部分、亮点工作部分、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部分和加分项目部分。其中前三部分采用百分制进行考核,分别按70%、20%、10%的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加分项目部分考核分为争资和招商两项。(《镇2023年度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附后)
三、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目标管理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考核得分排名在前10位的村(社区)及其党支部书记、主任方具评先评优资格。
2、实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一票否决制度,被否决的村(社区)及其党支部书记、主任和分管负责人均不得评为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3、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发放挂钩。以党支部书记年工资为基数,拿出其中1万元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浮动,根据村(社区)得分按不少于党支部书记绩效工资80%的比例确定其他村干部的绩效工资。
4、考核结果作为村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得分排名末位的村(社区),镇党委给予其党支部书记黄牌警告;连续三年排名末位的村(社区),镇党委责令其党支部书记引咎辞职。
四、组织领导
镇党委政府成立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考核工作由党政办牵头、政工室配合组织实施。基础工作考核以分线考核为主,其结果交由党政办汇总;各村亮点工作由分管班子成员负责牵头考核,其结果交由党政办汇总;党支部书记述职测评结果由政工室提供。相关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由管线的班子成员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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