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园小区装修管理办法
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对物业装修拟采取以下管理方法。
装修管理程序
1、业主(住户)装修住宅,必须提前三天向管理处申报,填写'住宅装修申请表',如实填报装修项目、范围、标准、时间,并提供施工图和施工队伍名称,户主和施工队负责人应同时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经管理处审批,并与工程队签订《治安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2、工程较大的的装修工程,应由专业队伍进行施工。
3、交缴装修管理押金。
4、工程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可退回全部押金;若有上述问题,从押金中扣除赔偿费用或罚款,多退少补;完工半年内,如发现上述问题,仍由装修户负责。
装修范围
1、允许对楼地面、内墙面、天棚面进行表面装修,地面装修材料厚度不得超过10毫米。
2、外门窗不得随意改动、窗户只充许在内则安装防盗网,但防盗网,防盗条须按管理处规定的规格、材料安装。
3、进户门的防盗金属门安装时,必须与原来防盗门一样,不得改变原有门框的设计,不得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不得在进户门外加设神台等不雅之物。
4、允许改换厨房的灶台、洗涤池和卫生间的便器、脸盆、浴缸等,但不得改变厨房、卫生间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5、业主(住户)安装空调,应到管理处申报,并按指定的位置、材料安装,并必须安装牢固
6、不允许破坏室内预埋管线。
装修施工管理
1、装修施工期限:住宅装修一般不得超过30天,若确实要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否则,按未经允许擅自装修者进行处罚。
2、装修垃圾应袋装化,统一清运,按管理处指定的位置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
3、装修施工用电,应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说明用电工具的品种、负荷、使用时间、操作人员。
装修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作违章:
1、在房内安装动力设备。
2、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屋面防水隔热层、上下管网、电路等或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
3、凿出楼面、屋面面层。
4、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墙面装饰,妨碍楼梯通行和消防的。
5、用其他超重材料进行装修(屋面使用涂料、胶贴纸、马赛克、瓷砖等厚度超过10毫米)。
6、使用易燃材料或可燃性材料,未经消防机关批准进行防火处理的。
7、装修垃圾随意堆放。
8、超过规定时间影响他人休息。
9、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等。
10、破坏室内预埋管线。
违章装修处罚: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提供施工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5、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处以处以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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