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园物业薪资管理办法(讨论稿)
为了加强工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资管理遵循的原则:
1、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关于工资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
2、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项基本原则;
3、严格考核,赋予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考核权及一定的分配权。
二、试用期工资:
员工进入公司后应有一至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长短视工作能力及表现而定。员工试用期工资如下:
1、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保安队长试用期工资为元/月。
3、普通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为800元/月。
4、一般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为500元/月。
三、工资结构:
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津贴工资及考核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前三部分标准确定后为固定工资,而考核工资则按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评后确定,为浮动工资,详细说明如下:
1、基本工资:指员工履行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得到的基本生活费。员工休国家规定的假日,没能出勤,只享受基本工资。
2、岗位工资: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得的报酬,岗位工资标准确定的因素有职务的高低、技术技能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在公司工作时间的长短,具体划分如下:
高级: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董事、总经理
一级: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
二级:中层管理人员:部门经理、管理处主任;
三级:业务技术骨干:工程部技术骨干、保安队长、项目负责人;
四级:普通管理人员:各部门、管理处一般管理人员;
五级:一般工作人员:维修工、保洁员、保安员
岗位工资标准参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3、津贴工资:包括交通补贴、通讯补贴、误餐补贴。
津贴工资标准详见《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
4、考核工资:依据本公司制定的员工考核办法定。
《固定工资标准一览表》附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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