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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雅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59

翠雅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翠雅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雅翠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

1.职务任用根据:思想端正、品德优良、学识丰富、胜任本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概不予录用。

①、未满18岁者。

②、体衰不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各种传染病或不良嗜好者。

③、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由于身体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④、曾经触犯刑法被剥夺公民权,吸毒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⑤、曾在本公司服务而正常离职未满2个月者。

⑥、被公司因违规开除或辞退、自离,或在人事档案上注明为永不录用者。

⑦、持无效身份证、学历证或其它证明。

⑧、男性留长发衣冠不整者、女性浓妆艳抹者及有纹身、刺青者。

2.招聘方式

人才市场现场招聘、人才中介、高校招聘、花园发布招聘海报。

3.人员招募流程

3.1人力需求申请(需求部门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3.2 行政部发布招聘信息;

3.3 初选:审查证件、基本条件及简历真实性;

3.4 复选/录用:用人部门最高主管(面试主管)开具《录用/入职安排单》;

3.5 薪资核准:所有员工入职均须总经理作最后批准,总经理未批准之员

工档案视为无效档案,行政部有权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3.6 报到:带齐个人一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原件,时间限每天18:00前,逾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行政部开具《入职安排单》,安排新员工入职。

4.员工录用核准权限:

类别

初选/复选

录用核决

薪资核准

归档

经理/主管/领班/财会人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总经理

总经理

行政部

一般职员

行政部/用人部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普通雇员

行政部

用人部门

总经理

行政部

5.员工试用的相关规定

5.1 新进员工入职均要有三个月试用期;

5.2 新进员工在职未满7天如申请辞职将无薪结算;

5.3 入职超过7天并且在试用期内辞职须提前5天提出申请;

5.4 试用期后辞职须提前10-15天提出申请(具体视《离职管理办法》);

5.5 试用期不符合要求人员,公司有权予以随时辞退。

5.6 试用期满后,公司将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发出转正加薪、辞退或延长试用期之通知(试用期总长不超过6个月)。

5.7特殊情况如因工作绩效突出有典型事例者可申请提前转正。

6.应用表单

6.1《人力需求申请表》

6.2《面试通知单》

6.3《录用/入职安排单》

《翠雅花园物业招聘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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