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1.小区内需要向业主公布的信息包括:
1.1业主公约;
1.2装修管理规定等与业主有关的制度;
1.3本公司直接收取的各项费用的收费标准,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停车场收费、有偿服务收费等标准及相关依据文件;
1.4与居民生活相关的信息,包括:停水、停电、电梯检修、消防演习等通知;
1.5小区组织的号召业主参加的社区文化活动;
1.6相关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如《进入游泳池须知》、《游乐场须知》等;
1.7可能会影响业主生活的相关活动如:邻里的房屋二次装修等;
1.8法律规定应向业主公开的相关信息,如小区的财务报表等;
1.9公司的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咨询、投诉电话等;
1.10小区发生的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
1.11其他规定应向业主公开的信息。
2.公布要求
2.1所有应向业主公开的信息,只能以服务中心、财务部、物业公司的名义,不得以其他名义向外公开任何信息。
2.1.1有关收费标准、收费项目的文件应以财务部名义对外发布。
2.1.2有关公司的相关规定可以物业公司的名义对外发布。
2.1.3其他文件以服务中心的名义对外公开。
2.1.4所有对外公开的文件,都必须有文件发布单位(按上述2.1.1-2.1.3要求)、发布日期等相关信息,并注明咨询电话,以方便解答业主提出的问题,不得发布无文件发布单位、发布日期的文件。
2.1.5可行时,文件应提前进行发布,如停水、停电、社区文化活动、消防演习等,以方便业主进行相关事项准备。
2.1.6文件的发布地点应考虑到文件的适用范围,适用全体业主的,应在小区宣传栏、广场显着位置公布,适用于部分业主的,如某栋电梯的检修、停水、停电等,可在适用范围内进行公布。
2.1.7对重要的信息,在公布的同时,应配合以小区广播的通知,以引起业主注意。
2.1.8对有废止日期的文件,应在文件废止后即时收回,如停水、停电通知、社区文化活动通知等,对需长期生效的,可采取如下灵活的手段:
2.1.8.1公布一个月左右,半年或一年后再公布一个月左右、如此循环。
2.1.8.2在某一范围长期适用的,可做成不锈钢宣传板,如《停车场收费标准》、《进入游泳池须知》等。
2.1.8.3不常用的,如《装修管理规定》、《有偿维修收费标准》等可做成相框挂在服务中心前台墙壁,以供业主查阅。
2.1.8.4以上发布文件更新后,需重新进行公布,仍在公示的文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新,并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
2.1.8.5在公布期间,文件损坏,影响美观或原文整体性的,由原发布单位重新制作、发布。
3.公布程序
3.1需公布的文件,由责任部门拟稿,并对文件进行检查,确认,确保文件语句通顺,易懂,不会产生争议。
3.2交相关部门进行确认,以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3一般性的通知(包括:第1条中的4、5、7项等)由物业经理签字确认。
3.4其他重要文件按以下程序进行:
3.4.1与收费有关的,交财务部审核。
3.4.2交行政人事部法律顾问审核,确保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无违规操作。
3.4.3交物业中心总监批准。
3.5由相关单位打印成文或找相关单位制作成相关形式,如海报、宣传栏、不锈钢牌等,并由制作单位对制作版内容与批准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检查,确保与原文件内容一致,版面美观大方得体。
3.6按第2项要求进行发布。
3.7所有发布文件应交一份文件至客服组、对口单位,以方便查询、咨询。
4.业主委员会发布的信息不用遵照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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