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海岸小区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入伙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房屋二次装修的高峰期。为了保证物业的结构安全,维护小区的统一、美观,管理处要以楼盘结构、外观、防水、违章搭建、装修秩序(物品出入、安全、消防)等作为装修管理的工作重点,严格进行装修管理。
一、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一)针对阳光海岸业主大多素质较高的特点,加强装修法规的宣传,导入先进的装修设计理念,合理的室内设计方案,恰当的装修材料选择,有效的施工管理方法正确引导业主,减轻二次装修管理的压力。
(二)制订详细的《业户装修服务指南》,在入伙办理手续时发放给业主,同时管理处提供必要的房屋工程图纸,指导业主进行二次装修。
二、严格审批,加强巡查
根据多年来对二次装修管理的经验,我们认为在小区装修管理中注重于以下步骤:
(一)在二次装修的审批过程中,建立客服中心负责人初审、工程负责人复审、管理处主任签字的三级审批责任制,强化审批责任。
(二)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实施'二证一书'制度,即要求装修施工单位办理'装修许可证'和'施工人员出入证',并签订'二次装修责任书',并有一定违约金作为约束。
(三)加强装修过程的监管,实施'全员管理'。要求各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必须掌握二次装修管理的基本知识及管理要点,并在入伙前着重给予培训。
(四)强调下列监管重点:
1、为防止房屋结构、外观受损及违章搭建,管理处在实际工作中,除要求物业主管的例行巡查外,保安员、保洁员等各岗位也对二次装修进行全方位监管,消除管理盲点,形成立体交叉式的装修监管网络,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违章装修消灭于萌芽状态。
2、为防止装修后经常出现渗漏水问题,管理处要求施工队做好洗手间、厨房等部位的防水处理并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3、为维持小区装修秩序及安全,管理处要加强对施工队的管理,狠抓消防安全,控制未经允许的动火作业;实施对外来人员准入制度,严格管制各出入口,对搬出/入物品一律登记后放行;严格控制施工的时间及装修垃圾的清运,消除因装修而带来的噪音和垃圾污染。
三、依法管理,以理服人
对违章装修的施工单位管理处主要以说服教育为主,劝其整改。对整改不良的将以装修责任书为依据,要求其限期整改并酌情扣除其装修保证金。对极个别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业主,要积极采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确保小区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的完好。
管理涉及的质量控制文件:
《政府有关法规》《装修申请表》
《装修现场巡视记录》《装修违章处理记录》
《装修工程验收表》《装修管理程序》
《装修施工管理规定》《违章施工整改通知单》
装修管理流程图:
装修
四、谨慎验收,不留隐患
管理处要着重验收房屋本体结构及上下水、防水工程、电气线路等隐蔽工程的质量,对隐蔽工程要求施工单位每完成一项必须事先向管理处申报,经管理处验收核准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房屋二次装修完成后再依据相关标准严格验收,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齐全的竣工图纸存档以备查验。建立装修回访制度,既在装修完毕后的二个月内,管理处将再次上门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隐患予以坚决消除。
五、二次装修管理标准
1)室内装修管理
①住户进行室内装修、改造,业主须向物业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施工内容及时间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经物业管理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②进行任何施工均严禁危害楼宇结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 严禁安装、摆放超出楼板、阳台安全载荷限量的物体(楼板负载重量应小于150kg/m2);
b. 严禁在承重墙、柱、梁、楼板部位开槽、挖洞及重锤击打施工;
c. 严禁暴露及剪断建筑物内部钢筋结构。
③进行任何施工均要符合各专项设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a. 使用电器应确保室内电器总负荷符合线路设计限制,不得随意增大住宅单位内供电容量,不得随意改动住宅单位内供配电设施;
b. 不得违反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等专项管理规定;
c. 不得随意改动室内保安对讲、消防系统;
d. 不得改变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禁止在铝合金窗台钻孔。
④4) 进行任何施工均要满足消防安全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a. 装修材料、电气材料均要使用消防合格产品;
b. 对装修现场要严格实行防火安全管理,禁止堆放易燃物品、禁止吸烟;
c. 使用电焊或动火要提前到管理处办理《动火证》并做足保护措施。
⑤进行任何施工均不得侵犯异产毗连住宅单位及其他住户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a. 不得钻、凿及钉通或损坏毗连住宅单位、走廊的隔墙,而降低安全、隔音效果;
b. 不得破坏防水结构而造成相邻住宅单位渗漏;
c. 不得安装超出本住宅单位楼宇投影面之外的物体、设备。
⑥ 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对公共环境产生严重滋扰,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a)施工时间限制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周六、周日:9:00-12:00,14:00-18:00
法定节假日禁止施工施工噪音在周围环境要求低于60分贝;
b)油漆施工及其他产生异味污染性气体施工要注意通风,尽量排向空旷户外,不得排向电梯厅及楼道相邻住宅单位;
c)施工过程中户门要保持关闭,但不得反锁。不得在门口、电梯厅、公共走道堆放任何物品及占用上述地方进行施工;
d)施工不能造成公共场所的卫生污染,禁止在公共场所清洗装修物料和倾倒装修用沙、石、水泥等;
e)运送装修材料或建筑垃圾必须到管理处申报,使用事前经过保护处理之消防电梯,并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及休息时间运送。运送装修材料及
建筑垃圾不得经过住户大堂;
f)散装装修材料及建筑垃圾的出入,必须装包(袋)运输。
⑦对施工人员要约束管理,不得干扰管理区域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a. 任何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现场居住、过夜;
b. 施工人员要由业主或业主授权人员办理专用出入证,经管理区域主入口经识别后方可进入管理区域;
c. 施工人员不得使用管理区域公共设施进行休息、聚集、饮食等影响管理区域整体形象的行为;
d. 施工人员要严格按照管理处所规定的事项进行作业,违规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⑧住宅单位在装修过程中对本管理区域或其他住宅单位的设备、设施及物品造成损害的,概由造成损害的住户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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