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技术学院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学院基层党组织的建设,保证基层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来源
一、院党委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费作为党建活动专项经费,由党委办公室和财务科共同管理,党委办公室根据上年度统计的党员总数,通知财务科做好经费预算。
二、基层党组织专项活动经费的使用,由党委办公室统酬安排并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有意义的活动,通过活动增强党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二条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党支部活动经费
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经费按在职党员300元/年/人;学生党员100元/年/人;离退休党员100元/年/人安排,用于各党支部开展主题鲜明、思想先进、内容积极的组织活动。
二、经费的使用范围
召开党内研讨、考察和交流活动,开展党日纪念活动,组织其它有政治影响力的纪念活动。
三、全院性大型党组织活动的经费由学院另行安排。
第三条 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原则上由学院各党支部(总支)提出申请(填报基层党组织活动项目申报表),经党委办公室审核、登记,党办主任审批,单项经费超过5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
二、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应将计划(基层组织活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报院党委办公室审批,由党支部书记(总支)或委派宣传委员按财务管理制度领取经费;活动结束后,经办人员应及时报销活动经费手续,报销时需书面提交活动小结,各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应在学院网站上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的内容,通过网络、宣传栏、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公布。基层党组织换届时,应向党员大会报告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学年结束后,党委办公室将年度党组织活动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书面报学院党委。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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