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电火焊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isbn 7-120-00220-1/tk.10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2项目部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电火焊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
5.3专业公司负责电火焊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6具体内容
6.1人力资源中心按《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定期对电火焊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工作。
6.2专业公司依据本专业特点及规程要求,制订电火焊作业安全工作规定,报安全监察部备案后按规定执行。规定包括:
a)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定;
b) 气瓶使用安全操作规定;
c) 高处焊接安全操作规定;
d) 容器、井坑内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6.3专业公司在项目开工前,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形成文件。
6.4作业前,作业班组针对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辨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5电火焊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6.6专业公司专职安全员检查危险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监督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
6.7在特殊区域(易燃易爆区)电火焊作业时,严格执行该区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应有防火、防爆炸等安全施工措施,并办理“动火作业票”。
7相关文件
qb 552-04-00——《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教育培训管理程序》
8相关记录
“动火作业票”
“施工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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