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心多媒体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1、现代教育中心的设备是公共财产,全体师生员工要本着认真负责、爱护公物的态度,相互配合,共同维护多媒体设备的正常运行。
2、现代教育中心的各种设备,除做好固定资产和设备备案外,均应分类编号,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上。
3、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时应在记录表上登记清楚使用目的、时间、上课班级、设备名称以及使用情况。
4、教师在使用设备之前应先检查设备的状况,使用结束后要请管理人员验收。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或遗失,应由使用人员说明原因,管理员登记,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5、每学期末设备的添置、消耗、损坏及其处理情况需列出报表,一式三份,一份送教务处,一份送总务处,一份现代教育中心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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