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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镀锌公辅设施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69

热镀锌公辅设施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热镀锌公辅设施安全作业管理办法

1. 总 则 1.1 目的: 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避免公司财产遭受损失,对公辅设施安全技术作出规定,以期消除或降低安全卫生风险,特制定本操作标准。 1.2 使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辅设施操作、维护、修理作业。 1.3 制、修、废: 本程序之制定、修订、废止需经管理层审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决后实施。 1.4 管理权责: 1.4.1 文件制、修、废之责任单位:公辅组。 1.4.2 文件编号、送审:公辅组。 1.4.3 文件登记、分发:安全环保部、镀锌车间厂长。

2. 作 业 规 定 2.1 一般安全操作标准: 2.1.1 水处理及其他接触化学药品的作业: 2.1.1.1 使用合理劳动防护用品。在化学药品的搬运、储存、使用过程中带防化手套;在维修、保养与药品接触的设施、仪器、储槽等都必须带防化手套。 2.1.1.2 在接触有挥发性的化学药品是必须佩带防毒面具。 2.1.1.3 锅炉炉水取样要先冷水,后放炉水;阀门开启适当,防止烫伤。 2.1.1.4 当水处理设施故障时,必须挂上停用或维修中的标示牌,防止误操作。 2.1.2 物料搬运的作业: 2.1.2.1 使用叉车必须持有驾驶证者方可独立操作,在行驶前,须对手制动和脚制动系统进行察看是否灵敏可靠。行驶及叉运物品时注意安全,遵叉车操作规程。 2.1.2.2 凡发生故障或异常地叉车必须停车使用,不带病出车或作业。 2.1.3 废水站设备操作管理作业: 2.1.3.1 废水站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口罩、橡胶手套、橡皮围裙、工作服和长统胶鞋。 2.1.3.2 废水站废水池四周加装护栏,在有需要的地方应加装工作平台,不准站在槽沿上 或挤压栏杆,防止工作人员意外坠入池中。 2.1.3.3 充装药品时,输送管及连接部分安装牢固,防止发生意外泄露。 2.1.3.4 废水站应安装冲淋设施,防止发生意外时能及时救护。 2.1.4 关于仪表及安全装置的规定: 2.1.4.1 如发现仪表不准或有故障,并经调整无效时,应立即停止使用,仪表工作状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 2.1.4.2 各类仪表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2.1.4.3 安全阀每年送交专门机构校验。 2.1.5 高空作业规定: 2.1.5.1 高空作业时,必须遵守高空作业的有关规定,戴好安全帽,扎好安全带,工具、要稳固好,防止滑动。 2.1.5.2 有高空作业平台、楼梯,走道的四周必须安装护栏,防止高空坠落。 2.1.6 油漆作业: 2.1.6.1 油漆作业场所十米以内,不准进行电焊,气切割等明火作业。 2.1.6.2 需油漆、喷漆的工件,应放置稳固,摆放整齐。防止物件坠落。 2.1.6.3 凡有带电设备和配电箱周围一米以内,不准进行喷漆作业,严禁在运转设备上刷漆或喷漆。 2.1.7 各类药品及易燃物品的储存: 2.1.7.1 各类水处理药剂应有标签注明,摆放整齐,妥善保管。 2.1.7.2 公辅系统中存放药剂的储位也须明确的标注。 2.1.7.3 各类需检测的样品也需注明标签,防止误食。 2.1.7.4 循环冷却水处理药剂每种的最大库存量为**kg。

2.1.7.5公辅设施物料最大安全存量:盐酸为9t。硫酸为5t,pac为5t,pam为200kg。 2.1.7.6 汽油、油漆、其他有机化学配料等易燃物品,集中统一保管。 2.1.8 蒸汽输送作业规定: 2.1.8.1 蒸汽供给产线时,先预热管道,排放冷凝水,防止产生水汽共振,导致意外发生。 2.1.8.2 蒸汽输送作业时,凡接触蒸汽设施或管道的必须佩带防护手套,防止烫伤。 2.1.8.3 禁止带压维修蒸汽系统设备。 2.1.9 其他: 2.1.9.1 凡使用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遵守电气及设备相关规定。 2.2 氮气操作安全规程: 2.2.1 氮气的危害概述: 2.2.1.1 过量的氮气集聚将导致缺氧窒息。 2.2.1.2 如果液氮喷溅到人身体上会导致低温冻伤。 2.2.1.3 碳钢和塑料遇到低温液氮时会发生脆裂。 2.2.2氮气站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2.2.2.1 操作人员穿长袖工作服,戴防护眼镜,戴防寒手套,人立上风向操作。 2.2.2.2 充灌液体及泄压时带防噪音耳塞。 2.2.2.3 在含氧量低的作业场所必须戴空气呼吸器。 2.2.2.4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及低温液体的特性,严格遵守「公辅设施操作标准」。 2.2.2.5 液氮储罐四周需保持场地宽畅,通风良好。 2.2.2.6 阀门及管路需解冻时,严禁用铁锤敲打,火烧或电加热。 2.2.2.7 蒸发器靠近减压阀组侧最近的一段翅片不应有结霜,严格防止液氮进入供气管 线。 2.2.2.8 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氮气存储和使用区域 2.2.2.9 储罐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和停放车辆。 2.2.2.10 氮气储罐需定期检查设备及对安全阀的每年的定期校验,以消除安全隐患。 2.2.3意外泄漏紧急处理: 2.2.3.1 关闭液氮泄漏源。 2.2.3.2 泄漏区设置安全区域,疏散人群。 2.2.3.3 使用适当的安全防护设备以避免身体与液氮接触。 2.2.3.4 在氮气集聚的区域尽量通风。 2.2.3.5 避免人员进入泄漏区域,该区域的空气氧含量可能低于18%。 2.2.3.6 万一有工伤事故发生时,依照公司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2.3空压机安全规程: 2.3.1 开车前检查一切防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准开车。 2.3.2 检查各处的润滑油位是否合乎标准。 2.3.3 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贮气罐、导管接头外部检查每年一次,并要作好详细记录。在储 汽罐上注明工作压力、下次试验日期。 2.3.4 安全阀需每年校正一次,并加铅封。 2.3.5 机器在运转中或设备有压力的情况下,不得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2.3.6 经常注意压力表指针的变化,禁止超过规定的压力。 2.3.7 在运转中若发生不正常的声响、气味、振动或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检修好才准使用。 2.3.8 水冷式空压机开车前先冷却水阀门,再开电动机。无冷却水、或停水时,应停止运行。 2.3.9 非机房操作人员,不得入机房,因为工作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同意,机房内不准放 置易燃易爆物品。 2.3.10 工作完毕将贮气罐内余气放出,冬季视气温情况放掉冷却水。 2.3.11 空气压缩机要有专人专管,做好保养工作,不准超压使用,工作完毕,应将余气放出,断开电源。

2.4 气保站安全规程: 2.4.1 氢气的危害概述: 2.4.1.1 易燃易爆:空气中自燃温度为574。c,空气中含量在4%~74.5%之间均会引起燃烧或爆炸。 2.4.1.2 窒息:可置换空气中的氧气,导致窒息。 2.4.1.3 氢气火焰不可见。 2.4.1.4 氢气易于在大气中扩散和上升。 2.4.2气保站注意事项: 2.4.2.1 进入气保站,禁止携带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和用品。 2.4.2.2 非操作人员禁止进入液氨、液氮存储和使用区域。 2.4.2.3 严格遵守公辅设施操作标准。 2.4.2.4 所有气保站阀门在操作时应缓慢开启和关闭。 2.4.2.5 在操作时,建议戴安全帽、安全眼镜和工作手套。 2.4.2.6 液氨存储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4.2.7 禁止在站区内放置与气保站无关的东西。 2.4.2.8 系统维修前,应先泄压和氮气置换,并取得工作许可。 2.4.2.9 相关人员应参加操作培训。 2.4.2.10 气保站应按有关规定设置消防用水,并应根据需要配备“干粉”和“二氧化碳”等轻便灭火器材或氮气、蒸汽灭火系统。 2.4.2.11 气保站需定期检查设备及对安全阀的每年的定期校验,以消除安全隐患。

2.4.3 氢气使用规定: 2.4.3.1 在使用氢气前,先检查输入管路中的氢气含氧量不得超过0.5%。 2.4.3.2 氢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4.3.3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 2.4.3.4 设备、管道和阀门等连接点泄漏检查,可采用肥皂水或携带式可燃性气体防爆检 测仪,禁止使用明火。 2.4.3.5 不准在室内排放氢气。吹洗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空管排放。 2.4.3.6 当氢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生 火花的 一切操作。 2.4.3.7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氢气系统必须做耐压试验、清洗和气密试验,符合有关的检验 要求, 才能投入使用。 2.4.3.8 氢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置换法。 2.4.3.9 氮气置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a)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 (b)置换必须彻底,防止死角末端残留余气。 (c)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分析合格。 2.4.3.10 氢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氢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0.4%。 2.4.3.11 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明火、 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不得携带火种进入禁火区;选用铜质或铍铜合金工具;穿 棉质工作服的防静电鞋。 2.4.4 意外泄漏紧急处理: 2.4.4.1氢气意外泄漏,人员撤离受影响的区域,移走所有可能引起燃烧的物品并进行最大限度的通风。 (a)如可以关闭气源,警告区域内的人员,通过泄漏声找出泄漏位置,且可关闭氢气源。 (b)如不可用关闭气源,但未着火。人员停留在危险区域外,并设立安全边界。 (c)如不可用关闭气源,氢气泄漏已着火,不要试图扑灭火源,如有可能,喷淋保护。 2.4.4.2 氢气火焰为蓝白色,几乎不可见,所以在切断气源前不要灭火。 2.4.4.3 如发生氢气阀门少量泄漏,应由经过供氢安全培训的员工处理。如果无法处理立即部门主管处理。 2.4.4.4 相关文件: 使用氢气除执行本标准外,其他未作规定的问题,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2.5 天然气使用安全规程: 2.5.1 天然气的危害概述: 2.5.1.1 天然气的火灾危险性。

(1)易扩散性:指燃气扩散能力强,火势蔓延快; (2)易燃烧性:指最小点火能力低,火焰传播速度快; (3)易爆炸性:天然气与空气混合后,当混合气中天然气占有5%-15%体积时,就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火种(包括明火,静电火花)将发生爆炸。 2.5.1.2 天然气燃烧的废气成份及其对人体的危害 (1)一氧化碳(co): 一氧化碳是无色具有微臭的气体,它是天然气不完全燃烧的产物。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得大于0.0024%,一氧化碳对人体危害极大,它与人体内血红蛋白的结合力大于氧的结合力,会造成人体组织缺氧,从而使人发生窒息,严重时引起人的内脏出血、水肿及坏死。由于一氧化碳的特性所致,使人难以觉察它的存在。当中毒后发生头晕、恶心等症状时,即使能意识到是一氧化碳中毒,但往往已经丧失控制行动的能力,不能打开窗通风或呼救。此时若不被人发现,发生死亡事故的可能性很大。 (2)二氧化碳(co2): 二氧化碳带酸味的无色气体,是天然气燃烧后的产物。二氧化碳具有麻醉作用,能刺激皮肤和粘液膜。二氧化碳在新鲜空气中含量为0.04%,对人体无害。当燃烧废气充满室内未补偿新鲜空气时,室内二氧化碳增加,氧含量相对减少,会使人发生窒息。 2.5.2 天然气的安全使用 2.5.2.1 不准在有天然气设施的室内睡觉。如果燃气设施有可能发生泄气现象,当空气中 燃气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能够使人窒息。 2.5.2.2 不准私拆、私迁、私改燃气设施及在燃气管线上建造房屋和搭建临时建筑,防止管道在外加压力作用下容易发生变形和泄漏,泄漏后的燃气遇明火极易发生爆炸事故。 2.5.2.3 不能在燃气管道上拉绳子,挂物品,防止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移位、断裂漏气,从而引发燃气爆炸事故。 2.5.2.4 需要定期检查用橡胶软管的部位,防止出现龟裂,从而发生燃气泄漏事故 2.5.2.5 发现燃气泄漏,只能用肥皂水查漏,严禁使用明火查漏,防止发生人员烧伤或爆炸事故。 2.5.2.6 天然气的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需要经常地检查、定期的保养,消除安全隐患。 2.5.2.7 天然气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2.5.2.8 不准在室内排放天然气。吹洗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空管排放。 2.5.2.9 当天然气发生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不得进行可能发 生火花的一切操作。 2.5.2.10 新安装或大修后的天然气系统必须做耐压试验、清洗和气密试验,符合有关的检验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2.5.2.11 天然气系统吹洗置换,一般可采用氮气置换法。 2.5.2.12 氮气置换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氮气中含氧量不得超过3%。 (2)置换必须彻底,防止死角末端残留余气。 (3)置换结束,系统内氧或氢的含量必须连续三次分析合格。 2.5.2.13 天然气系统动火检修,必须保证系统内部和动火区域天然气的最高含量不超过 0.4%。 2.5.2.14 防止明火和其他激发能源进入禁火区。如电炉、电钻、火炉、喷灯等一切产生 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 2.5.3 意外泄漏紧急处理 2.5.3.1 当发现室内泄漏大量天然气时,首先应想法切断气源,打开门、窗,降低空气中天然气浓度。切不可使用燃具,甚至不能开关电灯和使用手机等通信工具,杜绝室内产生火花的可能,以防泄漏气体燃烧爆炸。 2.5.3.2 当室外发生大量泄漏时,即时关闭气源。 2.5.3.3 中毒人员的救护 (1)当发现有人天然气中毒时,应先关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换气,迅速将中毒人员抬离中毒环境,实施人工呼吸,及时送医院抢救。 (2)使用天然气中毒时的症状如下: (a)轻微中毒:像重感冒一样,流鼻涕、眼泪,头昏,太阳穴发胀。此时患者应立即离开室内,到室外呼吸新鲜空气,即能恢复。 (b)中度中毒:四肢麻木,无力,呕吐,眼球胀痛,恶心,坐卧不安。此时应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 (c)严重中毒:昏迷,呼吸困难,休克。此时应立即对患者进行人工呼吸,马上送医院抢救,否则时间一长可能因缺氧而窒息死亡。 2.6 相关文件 2.6.1 使用除执行本标准外,其他未作规定的问题,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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