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白银是我矿的主要产品,为加强对金、银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硫精矿、冰铜及炉渣)的管理,严格实行对生产、销售和废旧物品处理等环节的封闭管理,以达到堵塞漏洞、减少损失、保证产品产销各个环节安全的目的,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石开采
1、井下矿石开采应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矿石损失率,尽可能多的回收资源。
2、井下矿毛分离以运营管理部矿毛信息单为准。杜绝因人为因素造成的矿石损失。
3、斜坡道、主竖井井口由保卫部负责检查,防止矿石被盗现象的发生。
4、地质样品、岩芯样品、地质技术员日常检样,经运营管理部批准并在井口值班室签字后方可运出地表,送往化验室。
5、地质技术人员日常收集的标本,经运营管理部出具证明后,可运出生产门,在运营管理部或指定地点集中存放。运出矿外的标本,需经分管生产的矿领导批准。
二、流程中的产品管理
(一)选矿清洁管理
选矿生产流程中,严禁矿浆跑、冒、滴、漏,若有滴漏应及时返回流程,做到班清日结,不得将滴、漏的原矿或精矿混入尾矿和流失。
1、磨矿分级流程
磨矿分级溢流筛必须致密完好,防止杂物进入下道工序。筛出的杂物(如废旧导爆管)必须冲洗干净,由技术主管鉴定并安排专人负责堆存到指定地点保管。
磨机衬板拆卸时,要及时将残余矿渣加入生产流程,废旧衬板必须冲洗干净集中存放,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监控。磨机衬板拆卸时,由选矿车间报告,保卫部人员全程监护。
维修更换的精矿管路及设备备件等必须将管内存矿处理清洗干净方能外放,检修场地和加球场地要仔细清理地面,地沟要清理干净并将清理的粉矿加入分级机。
选矿清洁管理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负责,磨浮工段主管具体执行。
2、浮选流程
浮选地沟要定期清理,清出的矿砂及时返回生产流程。
计划检修停车时,要将浮选泡沫槽内的精矿冲净、精矿泵池内的精矿抽净,泵池内不准存暴露在水面以上的精矿。
维修更换的管路及备件等必须将内部存矿处理干净,检修过程清理出的高品位精矿当班要及时返回生产流程,不能返回时由工段安排专人负责保管,开车时再加入。
3、氰化流程
氰化流程全封闭,矿浆及液体不得跑、冒、滴、漏。氰化工区内地面须硬化,杜绝渗漏。工作场地外溢的矿浆,必须当班清理干净,加入流程。
生产过程中,对重点部位、有可能出现金属流失的部位,当班操作工、班组长、工段主管以及车间有关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精矿压滤、置换作业必须设双人在岗。清理锌粉漏斗时,必须有工段主管和技术主管在场,并将清理出的结块及时放入专用铁箱保管。
修理置换泵时一定要有两人以上在场,维修更换的锌粉管、贵液管、贵液泵都必须仔细清理,清理产生的矿泥要及时收集,由工段主管验收并放入洗框槽。
更换的压滤机滤布必须冲洗干净,并经生产副主任和氰化工段主管鉴定后存放在指定地点。
氰化作业的重点岗位:浸前、∮12单层、置换、洗涤、贵液池等必须加设监控设施,全过程监控。
(二)金泥生产管理
1、金泥生产
(1)置换压滤机必须上锁,钥匙由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掌管。
(2)金泥出柜,由选矿车间主任事先请示运营管理部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保卫部和运营管理部,并由调度室协调有关单位供高压风,保证供风时间和风量。
金泥出柜时,必须在保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出柜操作人员由氰化工段主管指定。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氰化工段技术人员、工段主管必须到现场指挥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穿戴专用工作服、使用专用工具,操作完毕清洗后锁入专用工具箱,钥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
(3)装金泥的袋子必须是两层专用袋(内层塑料袋)并保证不漏,装袋过程中,一定要避免金泥撒落,如不慎撒落在地上应及时收回,防止损失。
(4)洗刷滤柜板框的铁箱要定期清理,停用期间要上锁,钥匙由氰化工段主管掌管。在置换过程中生产的废旧滤布由于含有金泥,出柜时专门装袋,与金泥一起送交炼金室。
(5)金泥装袋完毕后,由保卫部、运营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护送至炼金室。由炼金室、保卫部、运营管理部、氰化工段共同计件、称重,并准确记录,由四方人员互相签字确认,办理交接手续。金泥如不能及时冶炼,必须入金泥专柜保管,由保卫部、炼金室共同落锁和开启。
(6)冶炼期间,操作工人每班烘金泥的数量及拌料情况要如实记录,交接班时要交接清楚。
2、金泥的检验
金泥的检验由运营管理部化验室负责。金泥的检验必须在选矿车间、保卫部的共同监督下进行。金泥的计量、采样、测定水分必须同时进行。
(1)采样的方法是:每片滤板的金泥按星形法布点采样。共采五点,每台的金泥所采的样为一个综合样。综合样经过制备后取2克左右装入样袋,做为一个化验样。
(2)金泥水分的测定是在生产现场,采样全部结束后马上进行。操作人员为化验室测定人员,由选矿车间和保卫部共同监督。
(3)制备好的金泥样品,必须由二人以上送交化验室检查、计量、验收、办好交接手续。化验室在接到金泥样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化验分析,并发出报告。
化验剩余的金泥样品由化验室双人专柜登记保管,存放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到期后由化验室专管人员制单出库,在保卫人员监督下送交炼金室。
(三)金银冶炼生产管理
炼金室是全矿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为保证黄金生产的正常进行及产品的安全,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选矿车间及保卫部要严加管理,严密警卫,做到万无一失。
1、凡进入炼金室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执行先政审后使用,发现问题先调离后处理的原则。
2、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并严格执行。炼金操作必须实行双人在位、双人操作、双人出入、材料工具双人保管的“四双”制度。从升火开始到炼金结束,操作人员应实行三班工作制度,班中不得脱离岗位,不得随便出入。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出入保卫制度。上下班时应按要求更换工作服,经警卫人员检查,由当班班长登记后方可出入,上下班均应实行同下岗、同离操作室、同接受警卫人员检查的“三同”制度。
4、炼金生产期间,金、银出炉、浇铸、取样化验、出入库及办理交接时,选矿车间必须有一名领导跟班作业,同时保卫部派人员监督。
5、炼金室的内外更衣室由操作工人自己管理。内更衣室与警卫室门应由操作工人与警卫人员共同加锁,不得随便出入,炼金室操作人员进出内外更衣室必须赤体,不准从内更衣室携带任何物品进入外更衣室(包括香烟火柴等),并经过警卫人员认真检查或运用金属仪器测试检查后,方可通过。
6、炼金生产完毕,车间领导、操作工人、保卫人员应共同检查本室所有部位,确认无误后共同加锁,方可离开。停产期间不得进入操作室。
7、炼金室应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各班次都应全面、及时、准确、清晰地做好原材料消耗和产品生产记录,当班领导必须签字。同时要严格操作工人的考勤制度,做到清、全、准。
8、生产中使用和存放贵金属的工具、器材等,要专物专用,不准它用。每次炼金结束,要及时将生产的工具、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核点清楚,按规定记帐入库存放和办理交接手续,并切实搞好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生产。
(四)副产品的生产管理
副产品是指在黄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价产品,主要是指硫精矿和炼金炉渣。
1、硫精矿的生产与检验
硫精矿的生产管理由选矿车间负责。硫精矿的含水量小于20%。加强管理,防止硫精矿撒落,如有撒落要及时回收。
硫精矿的生产质量、检验、计量由运营管理部负责,化验室接样后,24小时内提出分析报告单。
2、冰铜炉渣及烟尘的生产管理
冶炼过程中产生的冰铜、炉渣及烟尘要严格管理,定点存放,烟尘要及时回收与炉渣一起存放。当月产生的后期渣和回收的烟尘在下次冶炼中与金泥一起入炉冶炼,冰铜和炉渣经矿长批准后每年处理一次。
三、半成品管理
半成品指的是合质金、阳极泥、银粉和零散金等。半成品的保管由炼金室班长和保管员双人负责,存放半成品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由炼金室班长和保管人员分别掌管,两人必须同时在位,同时操作。
(一)半成品的生产管理
1、建立半成品保管明细帐,班长、保管员人手一册,出入记帐,由班长、保管员和操作人员三方签字,保证出入相符。班长和保管人员帐目每月校对一次。
2、阳极板的浇铸由白班完成。阳极板铸完后,由运营管理部调度室通知保卫部和运营管理部,于当班进行计件、采样和称重,并做准确记录,互相签字。铸好的阳极板由白班交接给四点班,四点班验证无误后,进行挂槽电解。采样和钻孔散落在地的金丝必须及时清理,在保卫人员的监护下,放回炼金炉,金丝清理不干净保卫人员不得离开。铸好的阳极板由白班交接给四点班,四点班验证无误后,进行挂槽电解。
3、炼金室和电解室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出入,同时操作,严禁一人进出和操作。
4、银电解所产生的黑金粉(阳极泥)由白班进行倒袋、洗涤,由四点班进行烘干。倒袋过程中,严禁金粉撒落地面,如不慎撒落,应立即回收,严防损失。银电解产生的银粉由白班捞出、洗涤、烘干、装袋、称重,然后与炼金室班长、保管员一起入半成品库保管,并办理入库手续。生产现场严禁存放干银粉。
配制阳极板及配制电解液所需要的银粉,由炼金室班长、保管员及当班操作工共同从半成品库中取出,并计量,办理出库手续。
5、每月电解剩下的残极头要烘干、计件、称重,放入半成品库,待下月冶炼铸阳极板时,加到转炉中。出入库时由炼金室班长、保管员和当班操作工办理出入库手续,并填写好原始记录。
6、一切半成品必须严格计量入库、出库,并办理出入库手续。铸阳极板、金锭、银锭必须有三人以上在场。
(二)半成品的检验
半成品的检验由运营管理部的化验室负责。
1、阳极板的取样,采取“五点式”钻取法。每月阳极板取样块数不少于2块,每块取样2克。阳极板的计件、计量、采样由化验室、保卫部、炼金室共同完成,并填写好原始记录,互相签字。化验室在接到阳极板样品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化验分析,并发出报告。
2、半成品试样保存期为一季度,实行化验室化验主管、保管员和化验员三人三锁专柜保管。严格记帐手续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炼金室,办理交接手续,相互签字。
四、成品管理
成品是指金锭、银锭。
(一)金锭、银锭的保管
金锭、银锭是我矿的主要产品,也是国家的贵重金属,因此要在保管上严格手续,强化管理。
1、成品金、银铸锭后,由炼金室、运营管理部(化验室)、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四方共同计量、采样,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原始记录并相互签字。
2、成品金锭、银锭送入金库保管,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实行双人、双锁、专柜、专库保管,保卫部监管。金库大门钥匙由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分别掌管,除金、银锭复秤及提送精炼厂时间外,不得进入金库。金库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金库管理规定,应将每次出入库情况详细登记、检查,确认无误后双方共同封库。
3、每次铸成的金、银锭必须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字码,由双方分别设帐按编号登记金锭、银锭的重量,以便核查。
4、金、银锭必须由专用箱装运,不准金、银锭直接与其他地方接触。
(二)金锭、银锭的检验
金锭、银锭的检验是指金锭、银锭在交付入库时,对其取样、装袋及化学分析的全过程。
1、金锭的取样。在取样前将金锭表面清除干净,在两侧面取样。第一个侧面沿一个对角线方向等距离取三点。第二个侧面在与第一个侧面取样对角线成交叉方向的对角线上等距离取三点。一块金锭取六点为一个样品,经过缩分每块金锭取样1克。缩分剩余的金丝,由选矿车间领导、保卫人员、炼金班长和技术主管共同称重,并放入半成品柜。
2、银锭取样,在取样前将银锭表面清除干净,在两个侧面按金锭取样方法进行取样。
3、金锭、银锭取样后装入各自的样品袋中,编号写上取样时间,炼金室、化验室、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共同计量,由保卫人员陪同将样品送往化验室。金锭、银锭试样的保管及化验分析的时间要求同半成品。
4、成品试样保存期为一季度,实行化验室化验主管、保管员和化验员三人三锁专柜保管。严格记帐手续和交接制度,每季交回炼金室,办理交接手续,相互签字。
五、产品的销售
(一)金锭、银锭的销售
1、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在接到化验室的化验分析报告后,应迅速准确地计算出金锭、银锭的含金、银重量,上报矿长和财务总监。
2、成品金、银的押送必须经矿长和财务总监签字同意后派专车,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各派两人以及化验室一人,共同押送至精炼厂。押送时间和路线要严格保密,保卫部押送员要配备警枪警械,严禁其他人员搭乘。
3、金、银押送至精炼厂后,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保卫部、化验室各派一人,进入精炼厂冶炼室,监督金锭、银锭重新化火铸锭、取样、计量。
4、样品计量后装入样品袋中,编号登记,由保卫人员陪同化验人员将样品带回,送往化验室。试样的保管及化验分析的时间要求同半成品。
5、重新化火后产生的炉渣,计量后装入样品袋中,编号登记,由保卫人员陪同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将炉渣带回,送往金库保管,在下次冶炼中与金泥一起入炉冶炼。
6、资金结算中心分部专管会计应在48小时内,及时对精炼厂化验数据与化验室提供的化验数据进行核对,在误差允许范围内,按精炼厂化验数据计算出金、银重量,上报矿长和财务总监。如果化验数据在误差允许范围以外,应及时与精炼厂对附样进行重新复核,确定化验数据。
(二)副产品的销售
1、硫精矿的销售严格按照《硫精矿管理及销售办法》执行。
2、炉渣销售。炉渣原则上一年销售一次,需经矿长批准,由动修车间负责计量,选矿车间、保卫部、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派人全程监控,化验室提供化学分析报告。资金结算中心分部根据化验室提供的化验数据,以当天的金、银市场价格,计算出销售额,货款到帐后,由资金结算中心分部出具出门证,方可付货放行。
(三)杂物的处理和销售
杂物是指在黄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夹带一些有价矿物的废物,如炼金室内杂物、磨矿分级过程中筛出的废物(如旧导爆管等)以及在精矿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滤布等。
1、废旧导爆管
在磨矿分级过程中会产出井下用的废旧导爆管,这些废旧导爆管中可能会夹带一些有价矿物,所以要对这些导爆管进行集中收集、冲洗,洗出的矿粉要返回到流程,洗净的导爆管经选矿车间生产副主任和工段主管检验同意后方可处理。
2、废旧滤布
在精矿脱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旧滤布含有有价矿物,选矿车间必须清洗干净,方可处理。
3、其他
在选矿流程中维修更换的精矿管路、设备备件、球磨机衬板、锌粉管、贵液泵等,经选矿车间、保卫部和物资装备公司分部共同检验后方可处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黄金产品生产过程封闭管理办法》(鲁新矿字[2006]第28号)及以往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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