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电气作业安全、电气检修安全、用电以及安全安全检查、检测与监督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分公司办公场所、生产作业现场电气和用电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2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验收规范(gb50169-2006)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 50194-2022)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
1 术语和定义
1.1
移动电具
指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震捣器、电焊机等以及其它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 职责与权限
2.1 公司综合班
负责办公区域电器设备、用电设施和电器线路的安装、维修、保养和日常管理。
2.2 公司生产技术部
负责各类电气设备、配电设施、线路的购置、验收、配发或出借,并定期进行检修、维护和更新,保证其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公司电工
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保证所使用的电器设备、设施、线路的安全和用电过程中人身的安全。
2.3 公司生产技术部及综合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对电器和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
3 工作程序及要求
3.1 各类电气设备运行安全要求
3.1.1 照明用电安全要求
照明用电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规定。照明电气的选型与作业场所相适应:一般作业场所可选用开启式照明电气,潮湿场所应选用密闭式防水照明电气,有腐蚀性场所应选用耐酸碱型照明电气,易燃物品存放场所不得使用聚光灯、碘钨灯等灯具,有限空间、高温、有导电灰尘、离地不足2.5米的固定式照明电源不得大于36伏,潮湿场所和易触及的照明电源不得大于24伏,室外220伏灯具距离地面不低于3米,室内不低于2.5米,普通灯具与易燃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0毫米,灯头绝缘外壳无破损、无漏电现象。
3.1.2 供配电系统及配电房(室)安全管理
具体执行《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配电房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3.1.3 配电箱、柜、板安全要求
——箱、柜、板应完好,安装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元件、仪表、开关等与线路应联结可靠、接地良好,无严重发热和烧损现象;
——箱、柜、板的缠号、开关回路标识齐全正确;
——开关短路保护元件应与负荷(或线路)匹配,漏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箱体外壳应有可靠楼地(零),插座接线正确,应有电压标识;
——箱、柜内及板上应无杂物、积水,箱、柜、板前及顶上应无堆积物、挂物,门开应大于90°;
——外露元件应屏护完好。
3.1.4 移动电器设备安全要求及使用管理
3.1.4.1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移动电气设备应满足:定期对绝缘电阻进行检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兆欧,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橡胶电缆,无接头,不得跨越通道,绝缘层无破损,长度不得超过5米,pe线连接可靠,防护罩等完好,无松动,开关可靠、灵敏,与负载匹配;
——电气设备(特别是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和电线的金属保护管,应有良好的保护接零(或接地)装置;
——防护罩、盖、手柄应齐全,无破损、变形和松动;
——开关应灵敏、无缺损和缺件;插头规格应与工具匹配,无破损;
——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齐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灯炮的金属灯口不得外露。引线要采用有护套的双芯软线,并装有“t”形插头,防止插入高电压的插座上,行灯的电压在一般场所不得超过36v,在特殊危险的场所,如锅炉压力容器内,潮湿的地沟处等电压不得超过12v。
3.1.4.2 移动式电风扇安全要求
——风扇的金属外壳应保护接地(零)且可靠;
——每年应至少检测一次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μω;
——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套电缆;
——电缆线应无接头,绝缘层应无破损;
——风罩与风叶应固定可靠;风罩应完好无损,能防止手部进入;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爆炸性粉尘的环境中,应使用防爆风扇。
3.1.4.3 移动电气设备使用安全要求
——需要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等,必须先切断电源再移动,同时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板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如果导线被其他物体轧住时,不要硬拉,防止将导线拉断;
——在使用手电钻,电动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由于这些工具操作人员需要直接用手把握,同时又是到处移动,极不安全,很容易造成触电事故,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 必须安设漏电保安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
● 对于使用单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对于使用三相的手用电动工具,其导线、插头、插座必须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其中有一眼用于防护接零。同时严禁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 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
● 注意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
3.1.5 电气安全用具有关规定:
——绝缘手套每6个月试验一次。
● 高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8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 低压绝缘手套的试验电压为2.5kv,持续时间为1分钟。
——绝缘靴每6个月试验一次。
● 绝缘靴定期试验电压为15kv,持续时间为10分钟;
● 高压验电笔每6个月试验一次。6 kv-10kv试验电压为40kv;20kv-35kv试验电压为105kv,时间为5分钟。
3.1.6 移动式电风扇安全要求
——风扇的金属外壳应保护接地(零)且可靠;
——每年应至少检测一次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1μω;
——电源线应采用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套电缆;
——电缆线应无接头,绝缘层应无破损;
——风罩与风叶应固定可靠;风罩应完好无损,能防止手部进入;
——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有爆炸性粉尘的环境中,应使用防爆风扇。
3.2 电气作业安全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在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必须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选用标准》执行;
——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应定期检测。
3.3 电气检修安全要求
3.3.1 电气检修通用安全要求
——电气检修必须按照电气检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必须带电检修时,(限500v以下设备),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 利用绝缘物可靠地将邻近各相分离开,并穿戴好绝缘鞋、手套、帽子,不准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 在主管领导或电气技术人员直接监护下进行工作;
● 工作点附近各相与地相连的金属物必须隔开,以免触电;
● 应由一定经验的电工担任,并遵守有关安全规程,监护人认真监护,但监护与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离,最近不得小于2m-3m。
——在停电设备和线路上装设地线前,必须放电、验电、确认无电后,在工作地段两端挂接地线,凡有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和线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线,也要挂接地线;
——停电、测电、验电的检修作业,必须由负责人指派有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否则不准进行作业;
——对有两个以上供电电源的线路检修时,应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防止误送电;
——配电室运行及检修现场安全要求:
● 当接受检修任务时,检修人员应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 在检修工作进行前,应作好充分准备,查看现场,了解设备情况;
● 检修中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适当安排好检修人员,掌握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 检修后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向运行人员办理交付验收工作;
● 工作结束后,参加检修人员应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现场;
● 检修负责人应对设备的检修质量和施工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 检修人员应对所做工作直接负责;
● 凡检修后的设备,不允许带缺陷情况投入运行。
3.3.2 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安全要求
——在检修500v以下线路的各种电动机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 拉开开关与断路器将电动机从线路电网中断开;
● 待电动机完全停止后,在配电盘对应的开关操作柄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经测验确认无电后,摘除辅助线路上的保险丝。
——在靠近6kv及以上设备作业时,须注意下列各项规定:
● 带电体只允许在工作人员的任何一面,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
● 带电体与工作人员的距离,无论伸手或挥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m;
● 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应注意: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动工具都应不可小于0.7m;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3.4 用电安全要求
3.4.1 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对各种电气设备,不要随便乱动,自己使用的设备、工具,如果电气部分出了故障,不得私自修理,也不能带故障运行,应立即请电工修理;
——经常使用和接触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接扭开关、插座、插头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
——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防止万一短路时发生电弧或保险丝熔断飞溅伤人;
——使用的电气设备,其外壳按有关安全规程,必须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对于接地或接零的设施要经常进行检查,一定要保证连接牢固,接地或接零的导线不得有任何断开的地方,否则就不起保护作用了;
——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电压不超过36v;
——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临时线,如必须使用时,必须经过安全部门批准,同时临时线应按有关规定安装好,不得随便乱拉乱拽,同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在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材料等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便及时导除聚集的静电;
——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m之内,以免有雷击时发生雷电流入地下产生跨步电压触电;
——在遇到高压电线断落之时,导线断落点周围10m以内,禁止人员入内,以防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此时已有人在10m之内,为防止跨步电压触电,不要跨步奔走,应用单足或并足跳离危险区;
——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砂,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救火时,应注意自己身体的任何部分及灭火器具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接触,以防发生触电;
——在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去冲洗电气设施,或用湿抹布去擦拭电气设施,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3.4.2 施工现场用电要求
——架设临时低压电气线路执行《临时低压电气线路审批制度》的要求。
——施工现场用电日常管理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本公司《施工用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3.4.3 办公场所用电设备安全要求
3.4.3.1 通用要求
应正确使用用电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扫描仪等),熟知用电设备的潜在危害和预防措施,注意以下事项:
——办公场所所用电器、线缆等的采购应当挑选经过“3c”认证的产品;
——所有用电设备不要放置在潮湿的场所,应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办公场所用电总量必须少于室内接线盒(板)的额定容量,接在每一个接线板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总数要少于线板的额定容量;
——办公场所内用电设备的电线、插头、插座应保持完好,无缺口、破损、金属导体外露和连接不当的现象;
——长久使用的正式接线的带电线缆不得拖放于地面,应采用接线盒或置于线槽内进行保护,避免受到损伤导致带电金属导体裸露或绊倒人员;
——不同电压线路应进行标识警示,避免用错电源导致触电或损毁用电器;
——用电设备应固定牢靠,保持正常工作状态,禁止使用有故障以及超过检修期的设备;
——用电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接地、绝缘;用电设备(包括线路)的安装、维护、修理或拆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采取安全措施(如上锁、挂牌等);电插板、插座、开关、电线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保持清洁,不得被任何物体覆盖;
——所有电线电缆应办公区域禁止私拉临时电线,如因工作需要确实要临时使用的,应经部门领导批准报服务中心备案。所有临时接线要做好现场保护,应放置注意标识警示,提醒人员注意脚下;
——完好无损,排列整齐,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品、金属管路等;
——非专业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配电室;
——在地下埋有电缆的地方应做出明显的警告标识,并确保电缆线阻燃、定期检测;
——所有便携式用电设备应进行正常的维护、检测;
——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容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特殊情况应报分公司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分公司车间及办公室。每天下班应将各自电器电源开关断开,其中空调、电脑等设备还应拔下电源插座;最后离开工作场所的人员必须关掉车间及办公室的灯及电源。
——电工和现场工作人员必须保证电器设备、线路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应紧密牢固,符合绝缘要求,在特殊场合还要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的要求;
——严禁不具备电工资格的人员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在受检单位使用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受检单位用电安全规定,应由受检单位负责接线至指定地点接线板,接线板到仪器的线由专人负责看护。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元器件及有压伤、磨损和有裸露接驳口的电线、电缆作电源线。鉴于生产作业现场的特殊要求,应选用防腐和绝缘性能符合使用要求的电缆作为临时电源线。
——下班离开时,应关闭办公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各类充电器不得在办公室无人情况下使用;
——禁止在计算机、磁性存贮设备附近使用磁铁等磁性物品;
——每天应目视检查用电设备,确保连接紧固。
3.4.3.2 操作用电设备应注意以下事项:
——使用设备之前应熟知操作规程;
——开启设备之前应确保防护装置完好;
——移动、调整设备之前应先切断电源;
——通风装置应确保完好,避免设备过热;
——禁止电路过载;
——禁止操作挂有危险标牌的设备;
——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隔离,并做出标识,及时请专业人员处理。
3.4.4 安全检查、检测与监督
——建筑物防雷设计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具体执行《防雷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专业电工按规范要求做好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测试和漏电保护器测试工作;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分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综合部门不定期对车间和施工现场区域内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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