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遏制并杜绝安全责任事故,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
第三条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核心,以安全责任制为基础,以安全教育培训为前提,以足额安全投入为保障,以健全和完善安全标准化管理为保证,不断促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
第四条 项目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一般事故;杜绝员工因工、非因工死亡事故,有效控制员工重伤事故。
第五条 项目部将项目安全目标,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和员工。
第六条 项目部依据本办法对项目工程队进行安全管理;工程队依据本办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施工生产安全管理。
第七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安全总监、有关部门负责人、施工队负责人为组员。
第八条 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负责人;设安质环保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现场技术人员任兼职安全员;工班长任本班组兼职安全员。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
一、职责
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
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权限
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
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的安全设备停止使用,作业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然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是,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权实施处罚。
第十三条 项目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工程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主持制定执行规定和细则等。
2、合理配置安全管理资源,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3、组织项目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4、组织生产安全检查,组织或督促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的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安排演练。
第十四条 项目有关部门安全责任
1、施工技术部门
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合同要求,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规范施工作业秩序,选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法,文明施工。参加安全检查,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2、物资设备部门
负责对特产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机械车辆和设备的调配验收、使用、检查、维修等管理工作。负责汽车运输安全管理;负责采购供应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物资和器材,严格对危险品请领、贮存、保管和发放规定。
第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对电工、焊工、起重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上岗。汽车起重驾驶人员,应持“双证”上岗。
第十六条 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1、工程队教育,每月安全教育制度,为员工上安全技术课、学习安全文件、规章制度、操作规格,分析事故、交流经验等。
2、“三工”教育。施工前提出施工安全要求;施工中检查施工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对隐患及时整改;施工后讲评,严格奖惩。
第十七条 安全宣传制度
在施工现场及员工生活区要张贴或悬挂安全生产标语,安全生产宣传栏、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等;充分利用多种形式,积极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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