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06年薪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地对员工的薪资进行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公司各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
3.职责
公司行政部为员工薪资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为协作部门。
4.员工薪资的组成
本公司实行按岗定酬,计效、计质、计件的薪资制度。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公司的经营效益对员工进行奖励。
4.1工资的组成: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效益奖)+加班费+其它
4.2岗位工资:
员工按实际聘任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工资。
4.2.1公司以岗位为对象确立工资标准,对每一岗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相对价值的多少进行评价,并纳入薪酬级别;
4.2.2员工岗位工资的确定是针对某一具体岗位而非担任岗位职务的个人,要求人岗匹配,即选择合适的人到相应的岗位;
4.2.3本公司岗位分为五大系列:辅助工人、生产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每类人员的薪资分成若干等级,每级对应一定的薪资标准(参照表一);
4.2.4员工岗位工资的等级由公司薪酬审定小组确定,确定标准是按照岗位的不同,综合该岗位员工的学历、职称、工龄、职务、工作能力、责任心及工作业绩等因素每年审核一次;(薪酬审定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主管。)
4.2.5对新入职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公司规定试用期间岗位工资为每月600元。转正后如继续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享受所在岗位的岗位工资并享受所从事工种的效益工资;如到其它岗位工作的,大专毕业生的岗位工资为每月700元,大本毕业生的岗位工资为每月800元。
4.2.6岗位工资的调整
4.2.6.1员工岗位工资的调整原则上每年一次,由薪酬审定小组根据员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知识及技能的提高情况、年终考核成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此决定员工岗位工资的增减;
4.2.6.2员工岗位工资的调整由部门经理提出调整意见后报人力资源主管,经审核后将调整名单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主管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部门及本人,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重新计发薪资;
4.2.6.3公司及部门也可对员工的岗位工资进行临时调整,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效益工资(效益奖):
公司对员工按所在部门、岗位的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发放效益工资(效益奖)。
4.3.1公司按当月的经济效益和岗位的设置确定奖金基数,各部门针对员工当月的工作业绩、工作量、日常表现等确定奖金数额。
4.3.2效益工资(效益奖)发放的考核方式:
a. 机加工人、装配工人、铆焊工人按当月完成的工时数量发放效益工资。对在工作中发生的回用工时和工废工时,质检科要进行严格考核并按规定罚款。在工作中发生的机修工时、料废工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b.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工人:公司依据当月完成的商品产值及利润指标实现情况,核定应发效益奖数额,按比例发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贡献大小进行考核,确定每位员工的奖金数额,由部门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c. 营销人员:按公司当月回款额的1%对营销人员予以奖励,主要考核合同项目的签定和回款情况。具体实施办法按照营销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4加班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5福利待遇
4.5.1年终奖金
员工年终奖金:依据公司经营状况及员工一年的工作表现,经公司考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年终奖金。
4.5.2最佳员工津贴
对被公司评为年度“最佳员工”的员工,在下一年度中每月增加特别津贴100元,对累计三次被评为“最佳员工”的员工,将一直享有特别津贴每月100元。“最佳员工”称号作为员工升级升职的主要参考要素之一。
5.工资的支付
5.1本公司员工的薪资为月薪制,经过申报,计算、审核、批准后,在每月15日支付上月薪资;
5.2新入职员工、离职员工的薪资,以岗位工资为基准,以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支付;
5.3扣款:对违反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的员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罚款;
5.4员工对薪资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力资源主管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6. 本规定自二00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原有相关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7.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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