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不合格的控制管理办法
一、不合格品的控制管理办法
1.合格品的标识和记录
在原材料购进和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一旦发现不合格品,由操作现场的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
2.合格品的隔离
对于所有的不合格品,有关人员将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或分区存放。
3.合格品处置
不合格品的处置方案由质管科确定,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车间负责实施,生产科(车间)对实话结果验证,并做好记录。
4.合格品处置方式
4.1购进的原料一般采取拒收或退货。
4.2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原料,应立即停用。
4.3产品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经确认后进行更换。
5.不合格品的分析:出现的不合格品首先查找原因,对原因进行分析,开据不合格处理单处理后填写《纠正措施处理单》。
二、工作不合格控制管理办法:
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过程不合格或是体系不合格,其管理办法如下:
1.依据不合格控制标准,由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对不合格控制工作进行定期检查与考核;
2.当出现严重不合格时,依据相关标准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具体执行。
3.当出现一般不合格未造成损失时,对相应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培训学习;
4.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的应采取相应纠正措施,批评教育或进行相关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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