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k物业智能化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更好的控制施工质量,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目标责任制。证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并作为追溯的依据。
2、适用范围
用于所承接的所有智能化安防系统工程内部质量检查记录。
3、职责
部门/岗位 职 责
城市技术负责人 负责施工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施工技术组 负责指导质量记录表格的编制和推行实施
部门经理/经理助理、区域主管/城市负责人 监督质量控制体系的监督实施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质量控制方法
4.1.1城市负责人每月检查现场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并填写《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主发给区域行政,抄送给施工技术组。
4.1.2区域行政汇总《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主送施工技术主组。
4.1.3每月质量检查要求覆盖本月施工的所有施工内容,并用数码相机拍摄每道工序工艺质量,作为《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的附件保存。
4.1.4 部门经理/区域负责人/施工技术组定期抽查项目施工质量,填写《项目工程检查记录》对检查中的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措施,项目助理负责整改措施的落实。
4.1.5施工技术组负责汇总分析各项目组的施工进度、质量控制信息,并作为部门月报的施工管理信息,信息提到的质量问题在下个月整改,并在月报中体现整改结果。
4.1.6施工质量验收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作业指导书》为准。
4.2质量记录的归档与保存
4.2.1所有质量记录表格由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负责打印保存(有打印机的项目)。
4.2.2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归档时应按照公司文件资料管理规定作好各类记录的分类、编号、便于检索。
4.2.3交工技术资料由城市技术负责人分别归档保存,并按国家、地方规定做好标识、编号、贮存。
4.2.4 《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现场保留电子文档或打印张贴(有打印机的项目组打印),施工技术组保留电子文档。
5.相关文件
《施工作业指导书》
6.记录表格
vkwy7.5.1-j02-10-f1《智能化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控制表格》
vkwy7.5.1-j02-10-f2《项目工程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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