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
1、根据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确定职工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个人消费基金绝不能高于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数。
(1)职工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规定,部分福利待遇参照医院有关规定。
(2)职工奖金。以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前提,体现多劳多得,不搞平均主义。奖金与效益挂钩。
2、定期对个人消费基金执行过程进行分析、考核。及时抑制个人消费基金增长。
(1)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与单位资金积累相适应。
(2)分析、检查单位资产是否保值,大型医疗设备所发挥的效益。
(3)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按有关制度规定办事。
(4)对个人消费基金进行定期分析,每半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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