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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为了促进学习竞争风气,体现优秀学生的价值,树立学习榜样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奖学金每学期根据期末考试成绩评选一次,在下学期开学典礼或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奖励;
2、奖励标准:以年级为单位,前5名奖励150元,第6―15名奖励100元,第16―30名奖励50元;
3、除以成绩为标准外,还要考虑学生的德育、体育等方面内容。
4、对年级内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加大奖励力度,具体情况有校委会决定;
5、本规定可随学校规模变化而扩大。
中学学校奖学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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