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培训中心美术培训教师管理办法
美术教师是履行红桥区艺术培训中心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美术人才。为此,制定教师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师应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3、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每一节课前应提前点名。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1、编制授课计划:每学期教师的教学任务,教师必须根据教学计划、学生实际情况结合,认真编制授课计划,对课堂理论知识、基础知识、课堂示范、作业要求等,做精心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表、专业课授课计划说明。
2、教师要按预定的教学计划授课,保证落实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教师上课不得提前下课,不应随意变更进度、改变教学内容。每月上交一次授课计划。
3、教师要严格遵照中心的考核方法进行考核:
(1)每学年美术培训要进行四次考核(每学期2次)。
(2)考核形式:统一考试。
(3)阅卷形式:外聘教师。
4、合理利用画室,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在画室上课。
5、培训部将严格检查,每次上课均有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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