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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错峰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11-21 热度:74

市错峰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市错峰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2004年广东电网总的形势是全年的电力、电量平衡矛盾十分突出,各个月份都会缺电力和电量,备用严重不足,电网从局部性、季节性缺电发展成为全年性、全网性缺电,会出现全年性的错峰用电局面。

随着汕尾市经济发展,工业用电量增加,加上“两改一同价”、售电价下调,极大地刺激电力消费,工业、商业和居民用电需求激增,预测2004年全市年直供电量为12.5亿千瓦时,年最高负荷为260兆瓦。从汕尾电网全年各个月份的电量、负荷预测表来看,今年4月份开始,全市进入用电紧张局面,必须错峰用电。预计今年正常情况下,省网下达给汕尾市最高的电力指标为140~150兆瓦,在地方电厂的机组设备完好、有水、有油充分保证出力的前提下,全市最大的电力缺口还有50—60兆瓦,出现在4、5、7、8、9月份,若机组故障、来水量或燃料不足,汕尾市电力紧张的局面将加剧。

面对2004年如此严峻的供电形势,我们正确认识当前保障供电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团结一致,同舟共济,及早做好应对措施,抓好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省有关要求精神和汕尾市政府批准的《汕尾市2004年错峰用电方案》,结合我市电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错峰用电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1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错峰用电和计划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南方电网交易[2004]8号)、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下达2004年广东省错峰用电计划的通知》(粤经贸电力[2004]2号)、广东省广电集团《广东电网错峰用电调度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广电调[2004]2号)等相关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汕尾供电分公司及各县(市、区)供电局,必须坚决执行上级下达的用电指标和错峰用电计划,必须切实可行地落实错峰负荷安排并监督执行错峰用电措施。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路”的原则,合理分解落实错峰、避峰负荷,尽最大努力做到错峰不 拉路。

1.3各县(市、区)供电局可按照本实施办法的原则,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对所辖地区实施错峰用电管理。

1.4各县(市、区)供电局所制定的错峰用电实施办法与本实施办法相矛盾时,应根据本实施办法的原则予以修编。

第二章 错峰类别

2.1错峰分为三类:自觉错峰、强制错峰及电网供电能力受限错峰。

2.2自觉错峰是指:

1)各级调度根据上级调度下达的次日日峰、晚峰网供指标以及省调错峰预警信号,结合本地区电网的负荷预测情况,提前通知各县(市、区)供电局、电力营销部门或重要用户安排次日工厂错峰,用户自行压电、使用自备机组等不切开线路开关的用户自觉避峰用电行为。

2)各级调度根据短期负荷预测,结合当时的错峰预警信号,采取的临时通知自觉避峰用电、使用自备机组、压减用电负荷的行为。

3)负荷控制器在用户未按实施办法执行自行压电时,在一定时限后跳开该用户开关的措施。

4)在用户未切实执行压减用电负荷的情况下,切开供电线路开关,停止对该用户供电的行为。

2.3根据下达次日的网供指标,各县调度必须加强本地区的负荷预测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实施相应的错峰措施。

2.4地调在接到省调临时通知一定数量自觉错峰容量时,按比例迅速分解,并通知各县(市、区)调度,各县(市、区)调度在接到地调通知后应立即执行。

2.5强制错峰分为各级调度强制错峰与上级调度强制错峰,分别是指:

1)各级调度强制错峰:在省调发布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后,采取了所有自觉错峰措施,为实现自行控制用电负荷不超过网供指标的目的,地、县调度采取的切开原计划安排错峰线路开关的行为。

2)上级调度强制错峰:上级当值调度(包括省、地调)在发出强制错峰信号的规定时间以后,对用电负荷仍然超过网供指标的地区,执行对原计划安排错峰线路实施拉闸限电的行为。

2.6省调强制错峰的数量由省调当值调度决定,地调在接到省调强制错峰命令后,必须马上按比例分解并通知县调迅速执行,各县调及时将执行结果向地调汇报,地调汇总后及时向省调汇报执行结果。

2.7对执行省调强制错峰不力,或在采取了所有强制错峰措施后,用电负荷仍超过网供指标的地区,省、地调可按照该地区《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对具体线路采取限电措施。

2.8电网供电能力受限错峰是指:

各地区由于所管辖网络输送能力限制,地、县调对计划安排错峰的有关线路实施拉闸限电。

2.9电网供电能力受限错峰的数量由地、县调根据本网络实际情况决定。当条件许可时,地、县调应尽快恢复地调网络能力受限错峰线路。

第三章 错峰用电工作的职责划分

3.1用户错峰用电联合检查组

用户错峰用电联合检查组由各级经贸局和供电部门联合成立。密切监控错峰用户的自觉错峰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在用户未切实执行自觉错峰用电的情况下,为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对该用户实施与电网解列。

3.2用电营销部门

1)根据当年的本地区负荷预测情况,按规定会同调度部门编制错峰用电方案,并报当地经贸局批准。

2)根据调度部门提供的负荷缺额情况,提前安排次日有关工厂错峰,用户自行压电等用户自觉错峰用电措施。

3)加强与用户沟通,引导用户自觉开展错峰用电工作。

4)按规定完成第一、二类用户资料统计表并每半年更新一次。

3.3调度部门

1)地调根据本地区次日日峰、晚峰网供指标以及错峰预警信号,下达各县(市、区)网供指标。各级调度部门结合电网的负荷预测情况,提前通知用电营销部门安排次日的用户自觉错峰措施。

2)加强对所管辖的电源侧管理,合理安排地方发电机组发电及检修计划。

3)按照网供指标,结合错峰预警信号,坚决执行相关的自觉错峰措施及强制错峰措施。

4)对所上报的错峰信息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5)向电力营销部门提供用户错峰用电通知单,以便用户错峰用电联合检查组对用户进行检查。

6)接受用户错峰用电联合检查组指令,对自觉错峰不力的专线用户进行强制错峰。

3.4配电运行管理部门

1)向电力营销部门、调度部门提供有关用户的资料,包括所接馈线、配变容量、各季度 用电负荷等。

2)配合用户错峰用电联合检查组对不执行自觉错峰用电的用户实行与系统解列操作。

3)负责对强制错峰线路分路开关的停送。

3.5各县(市、区)供电部门

1)根据所辖地区电网实际情况,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用电方案并监督执行错峰用电措施。

2)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当前的用电形势,争取政府的支持和理解。

3)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提供错峰信息。

4)向上级调度部门提供《电网三级快速事故限电表》和《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

第四章 错峰用电管理、措施及执行

4.1负荷预测与运行方式

1)各级调度要加强与用电部门、发电厂及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的联系,提高本电网的负荷预测水平。

2)每月、周要做出本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表,在月、周平衡表的基础上,每日做出下一工作日的电力、电量预测,再根据上级下达的用电指标,做出本电网下一工作日日电力、电量超过的控制值,启动自觉错峰用电方案。

3)合理安排本电网的运行方式。

4.2电力电量平衡与错峰量分配

1)地调根据省调所下达的指标和错峰预警信号,结合本地区的负荷预测、地方电源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形成月、周计划和日实时网供指标,下达给各县(市、区)调度。

2)各级调度必须严格按照上级调度下达的指标用电,提早安排必要的错峰用电措施。

3)地调制定各地网供指标的原则是以汕尾市经贸局批准的指标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省网指标、地方电源出力、各地自觉错峰量、强制错峰量等要素,分别进行调整。

4)汕尾电网用电指标分配表

单位 比例值

汕尾城区、红海湾 32%

陆丰市(包括华侨管理区) 31%

海丰县 35%

陆河县 2%

各地错峰量也按上述的比例进行分配。

5)地调调度员可根据汕尾电网当前运行情况,如省网指标变化或出现机组跳闸、输变电设备故障等类似情况,导致电网可用指标出现变化,按上述比例临时更改各地网供指标。

6)当省网次日的网供指标不需调整和地方电源可调出力不变时,地调不再下达次日指标,各地次日须继续沿用本日指标。

4.3自觉错峰管理

1)各级供电部门,要充分重视当前的严峻形势,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汕尾电力信息港网站广泛开展宣传错峰工作,及时向地方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和理解。加强与用户的沟通,切实做好用户自觉错峰工作,减轻电网负担,尽量保证居民生活用电。

2)汕尾市非住宅用户,按用电量、实用容量和是否有自备发电机组分成两类,分类一般原则为:第一类为有自备发电机组的用户,该类用户为第一类自觉错峰用户;第二类为没有自备发电机组的用户,为第二类类用户为强制错峰用户。各级用电和调度部门要认真研究用户的分类,做到对用户有利,对错峰有利。

第一类用户的错峰时间、时段由调度部门当值调度员和电力营销部门按分工通知错峰用户,用户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与电网解列并开机满出力发电错峰。通知完毕后,将《第一类用户错峰用电通知单》传真至用户用电错峰检查小组备案,以便检查组对错峰用户监督检查。

第二类用户要根据用电高峰时段的规律(一般用电高峰时段 9:00—12:00和16:00—20:30)主动调整生产班次,尽量避开在用电高峰时段生产。

各级调度部门根据省网指标和地方电源出力情况确定次日需实施自觉错峰的第二类用户,由调度部门和用电部门按各自分工通知有关用户,用户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供电部门的要求执行。并将《第二类用户错峰用电通知单》传真至用户用电错峰检查小组备案,以便检查组对错峰用户监督检查。

当采取自觉错峰后,电网负荷仍超过网供用电指标时,将按《电网错峰线路序位表》实施强制错峰,各用电户(含住宅用户)应根据公告的强制错峰线路安排好生产、工作和生活。

3)用户用电错峰检查小组对要求进行自觉错峰用电的用户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用户没有按通知要求进行错峰、避峰用电,危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用户用电错峰检查小组将采取必要措施,对该用户进行与电网解列。

4)汕尾市的高耗能企业(包括小炼钢厂等企业)在用电高峰必须停止生产。

4.4强制错峰用电管理

1)在自觉错峰的基础上,仍无法将本网的负荷控制在指标内,须进入强制错峰用电,根据《电网错峰线路序位表》采取轮流强制错峰。强制错峰的台变、线路、影响的地段等在当地的广播电视、报纸、汕尾电力信息港网站等媒体刊载公告。

2)由地、县调执行的强制错峰所限制的负荷,地、县调可按照用电负荷不能超过网供指标的原则,自行定量、分批恢复。

3)由上级调度强制错峰所限制的负荷,必须得到上级调度同意才能恢复,下级调度不得自行恢复上级调度强制错峰所限制的负荷,而且一切后果由下级调度负责。

4)地调应根据电网实际运行情况,尽快对强制错峰线路恢复送电。

5)强制错峰时全汕尾电网必须在30分钟内执行完毕,各县(市、区)必须在25分钟内执行完毕。

4.5电网三级快速事故限电或电网事故限电管理

1)各级调度在接到上级调度电网三级快速限电或电网事故限电的指令后应无条件、迅速地按级次执行。

2)《电网三级快速事故限电表》、《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必须经当地经贸部门批准。

3)地调在接到省调电网三级快速限电或电网事故限电的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执行完毕,而各县(市、区)调度在5分钟内执行完毕。

4.6错峰用电执行管理

1)年度错峰用电方案经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

2)各县(市、区)供电局的错峰用电方案必须报汕尾供电分公司备案。

3)对于因各种情况,错峰用电方案尚未能报批并实施的单位,必须通过书面材料向上级陈述理由,且务必尽力促使问题解决。对于以上情况,省、地调有权继续沿用上年度错峰用电方案,对于不足的部分容量,可采取《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中的线路进行补足。

4)错峰用电必须以自觉错峰作为基础,各级供电部门要加大向全社会宣传电网的供电形势的力度,对各大用户宣贯错峰用电的政策和意义,争取企业用户的理解支持,自觉压减用电负荷、使用备用机组发电、执行轮休避峰的安排。

5)在制定《电网三级快速事故限电表》和《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时,要注意保证重要用户,如党政军机关、医院、春运单位,大型活动场所等的用电需要。

第五章 地方电源及输变电设备管理

5.1各发电厂要保证机组的正常完好,以确保机组能安全满发电。备足备品配件,以应付突发事故。

5.2火电厂要千方百计备足燃料,保证机组满发电,若燃料有短缺,应提前10天向所属的政府部门报告,力求妥善解决。必要时,与各火电厂签订今年的发购电量合同。各部门要以 大局、社会效益为重,要尽力避免因燃料停机,造成错峰限电的扩大面。

5.3原则上每年的第二、三季度不安排机组检修。

5.4县属的地方电厂,要根据本网的负荷情况,合理安排机组的开、停机方式。有一定库容的水电站,在不弃水窝电的情况下,能周、日调节的,一定要周、日调节,畜水顶峰发电。

5.5用户的自备发电机必须向当地供电部门如实申报,并纳入当地调度部门的管理,否则,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30条第6款和《供电营业规则》100条第6款处理。

5.6各设备运行维护单位要加强对变电站及输电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特别是重要线路、重要变电站要制定高峰负荷下保证安全运行的措施。加强抢修力量,设备一旦发生故障,要争分夺秒进行抢修,及早恢复运行。

5.7汕尾供电分公司和陆丰市供电局、陆河县供电局要加强新能源电厂、南告电厂和东港电厂电力输出通道的设备巡视和维护,不得发生因为设备问题导致加大错峰量的事件。

附表: 1、汕尾电网2004年直供电量预测表

2、汕尾地区全市2004年负荷预测表

3、汕尾电网三级快速事故限电表

4、汕尾市区电网错峰线路限电序位表

5、第一、二类城区专用变客户资料统计表

6、第一、二类红海湾专用变客户资料统计表

7、第一类用户用电错峰通知单

8、第二类用户用电错峰通知单

9、《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条第6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6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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