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绍信管理办法
一、公司介绍信分给几个职能部门管理使用。
二、领取空白介绍信的职能部门需严格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三、使用介绍信者,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职能部门介绍信管理者根据情况填写。
四、使用介绍信者的身份与事由要严格审核。用信人的姓名、身份、人数、事由写填写清楚。
五、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立即退还,未及时退还的,介绍信的管理者应立即收回。
六、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七、介绍信要有编号和骑缝章。存根和发出的介绍信要一致。
八、介绍信的存根要妥善保管,按保密要求归档,保管期三至五年。
九、介绍的管理者应严格执行使用介绍信的签批手续,严禁发出空白介绍信。
执行部门: 责任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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