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科研项目期间实行弹性坐班制管理办法
为鼓励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项目开发活动,根据常信院[2003]97号文《关于印发<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讨论同意,决定对具有院级以上(含院级)科研立项的教职工,在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实行弹性坐班制。弹性坐班期间,教职工在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免于考勤。
一、审批程序:
凡具有院级以上科研立项、组织学生重大科技制作活动的教职工(或项目组),可由个人(或项目组)填写《教职工弹性坐班申请和审批表》,经部门审核后由院科研处核定申请人(或项目组)的弹性坐班期限,并报人事处备案。
二、弹性坐班时间的核定办法
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科学研究、项目开发活动可分为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学院建设项目和学生科技活动四种类型;其项目进行过程可分为前期项目认证与洽谈(即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鉴定验收和项目后期维护服务四个阶段。
弹性坐班时间包含科研活动的各个阶段,由科研处核定后下达到各系部,其执行由各系部统一管理与协调。
从事各类科学研究、项目开发的活动弹性坐班时间核定计算办法见下表。
项目类别 系数 各阶段时间分配比例 项目准备(%) 项目实施(%) 项目鉴定验收(%) 后期维护服务(%)
纵向项目
横向项目
学院建设项目
学生科技活动
弹性坐班时间长度(天)=科研项目总签约金额(元) / 系数
对于教职工外出联系科研项目所需弹性坐班时间,在执行前需向所在系部申请,报科研处核定。若项目联系成功,则外出联系项目时间在总弹性坐班时间中扣除;若未联系成功,则外出联系项目时间在该申请人其它科研项目的弹性坐班时间中扣除;若申请人无其它科研项目,则每位教职工外出联系科研项目所需的弹性坐班时间全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在科研项目结题后,若签约经费未能按约到帐,则按实际到帐金额核算弹性坐班时间,其余用时按不享受日考勤奖处理。
人文类科研项目,按申请项目大小、级别由科研处酌情核定弹性坐班时间。
以上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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