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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1-20 热度:21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学院(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为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加强学科梯队建设,规范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补充办法。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和条件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需要,择优引进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与教学科研骨干人才。

(二)人才引进的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强。

2.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及以下,学科方向带头人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及以下,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含)及以下。

3.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需有2名同行专家推荐,教学科研骨干人才原则上需要博士阶段的指导教师推荐。

二、引进的程序

1. 根据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审批。

2. 应聘人员根据学校核定的岗位类别填写应聘表格,并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至人事处人才引进专用信箱。(各类别人才引进应聘表直接从学校人事处人才引进网站***下载。)

3.学院分管人事工作领导根据应聘人员类别,将应聘材料转给系(中心)主任及学科负责人,再由系(中心)主任及学科负责人组织教师确定试讲人选。

4. 应聘教学科研骨干人员,由各系(中心)组织安排试讲,原则上要求学院领导及各系(中心)或学科1/2以上教师参与听讲,由系(中心)或学科提出试讲考核意见。

5. 教学科研骨干人员试讲结束后,由人才引进论证委员会主任组织业务面谈,党总支书记组织政审考察,有关专家提出推荐意见。

6.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教学科研骨干人员,由学院人才引进论证委员会负责与应聘人员商议五年目标任务及引进待遇并提出初步意见,最后由办公室汇集有关材料交学院人才引进论证委员会研究决定。

7.学科带头人和学科方向带头人,由二级学科负责人召集学科成员讨论引进意向,然后由学院人才引进论证委员会与应聘人员直接接洽,通过讲座、考察答辩等方式后再审议论证。

8.经学院人才引进论证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引进人员,由学院办公室负责上报校人事处人才引进办公室。

三、引进人才考核期的目标任务

引进人才5年内必须完成与购房补贴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要求聘用后3年内原则上完成以下2项标志性教学科研成果(可与购房补贴约定的教学科研任务重复计算)。

(一)教学科研骨干人员:

1.一级b论文2篇,其中1篇可用专着替代。

2.省部级课题1项。

(二) 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

1.一级a论文1篇。

2.国家级课题1项。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附件一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副高以上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原有职称人员)

3.岗位培训证书复印件(原有职称人员)

4.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有职称人员)

5.普通话证书复印件(有教师资格证人员)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从最高学历学位至本科)

7.有海外经历人员(到国外做访问学者、课程进修等),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回国人员证明书

8.有海外经历人员(到国外读学位),则需提供由教育部颁发的相关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10.代表性学术着作或论文复印件

11.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1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610办公室)或毕业院校保卫部门(应届生)出具的未参加“法*”非法组织的证明

13.政审函(有学校发函)

14.体检报告

附件二学院引进人才上报材料

1.相应层次应聘表

2.学院人才引进论证表

3.**财经大学引进人才专家推荐意见表

4.聘调师资试讲考核意见表

5.听课记录表

6.体检表

7.应聘人员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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