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马中学学生证管理办法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凡在我校就读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发放学生证(通学生证并作为进出校门的通行证)。为规范学生证的佩戴使用,严格落实学生证使用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学生证统一佩戴于胸前,不得佩戴在其他位置,不得装在衣兜内,不得拿在手里。
二、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涂改、装饰或刻划。严禁在学生证上粘贴明星照、艺术照等图片遮挡本人信息及照片,不得弄虚作假或一人多证。一经发现,没收其学生证并在全校通报。
三、遇到保安、老师或学生干部检查时,要主动配合。上课期间(含早中晚自修),所有学生必须持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和学生证方可离校。上放学期间,寄宿生严禁外出,通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将通行证佩戴在胸前,不拿在手里,如有逃避检查或持他人证件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四、学生应该妥善保管好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同意后到保卫处核查补办;如有损坏应及时上缴保卫处后方可办理新的证件。
五、补办学生证后,若原件寻获,应缴回保卫处,不得继续使用;如发现继续使用,除没收外,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六、学生证的发放、管理及使用情况均纳入文明班级评比。
塘马中学
6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