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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巡线管理办法规定(2篇范文)

发布时间:2024-08-30 热度:89

管道巡线管理办法规定

第1篇 管道巡线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巡线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平稳清洁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管道巡线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管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线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输气队是能源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在公司范围内指导、监督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2)负责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相关制度。

(4)负责引进和推广管道巡线管理的先进技术。

(5)负责管道巡线的信息管理和各类报表、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输气队是管道巡线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

(1)负责辖区管道的巡线管理工作,落实管道保护机构和人员,对管道线路安全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相关制度。

(4)负责落实辖区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本辖区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管道巡线的监督考核。

(7)负责组织辖区管道巡线管理人员和管道巡线工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

(8)负责线路管理信息资料的手机、编制管道巡线周报。

(9)负责组织落实管道巡线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10)负责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管道工和属地化巡线工的管理和考核。

(12)负责收集gps管道巡检管理系统所需的巡线数据。

(13)负责在管道沿线设反打孔盗油信息员。

(14)负责向辖区管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单位和群众宣传有关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输油管道安全知识。

(15)负责及时了解本辖区管道线路、附属设备完好情况,以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环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相关信息。

(16)负责发现管道安全隐患、管道故障和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7)负责建立巡线管理的各类信息、技术档案,编报管道巡线报表。

(18)完成本辖区管道巡线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巡线模式

第六条:根据管道沿线地理和社会环境,对社会依托较好的管段以雇佣属地化巡线工徒步巡线为主,以管道管理人员和管道保护工定期不定期巡查为辅,重点地段辅以徒步巡检。

第四章 正常情况下的巡检

第七条:巡线标准

(1)实行日巡制,每日确保对管道巡检一次。

(2)人口稠密、施工活动频繁、打孔盗油易发等地段加密巡检,汛期要加密巡检。

(3)每周对重点防范地段不定期夜间巡检不少于两次。

(4)对要求徒步巡线的地段,平均每十公里或1个关键要害部位聘用1名巡线工,每天沿管道徒步巡线或于固定部位看护,对交叉施工频繁的地段,可临时增加1名巡线工,或一个监护点临时聘用1名巡(看)护工,知道周边施工结束。不得一人多段巡线及一人多部位交替看护。

(5)巡线人员对巡线过程中发生的水毁、三桩倾倒和移位、违章占压、违章动土、违章施工以及其影响管道安全行为现象,能独立处理和制止的,应立即处理和制止,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并加密该区域的巡线或进行现场监护。

(6)巡线人员每天应将线路巡检、维护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中,并按要求向主管上级汇报。

(7)巡线人员在应急状态下听从指挥,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第八条:巡线内容

巡线人员应密切关注管道沿线地貌变化,管道沿线设施的完好性,沿线违章占压,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施工,周边社会活动情况,印记保护系统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管道是否发生露管,是否有人为破坏。

(2)水工工程、阴极保护设施、管桥、管堤、管涵、三桩、警示牌、伴行路等管道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与管道同沟敷设的硅管、光缆、人手孔等是否裸露或完好。

(3)管道两侧100m范围内,是否有机械施工行为。

(4)管道两侧50m范围内,是否有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山和修建大型工程的问题,两侧500m范围内是否有爆破作业。

(5)检查在管线中心线各5m范围内是否存在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问题。

(6)对穿越河流的管道,在上下游100m内是否有修建码头、淘沙、挖泥、筑坝、炸鱼、水下爆破等危机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7)管道穿越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等交叉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新建、改扩建的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疏浚等穿越管道时实施保护措施的情况。

(8)管道沿线是否有可疑人员或车辆出现、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翻挖动土迹象。

(9)管道有无位移、漂浮、裸露、外防腐层破损等现象。

(10)管沟是否塌陷,管道所经区域内地形、地貌有无明显变化。

(11)护坡、埂坎、过水面等水工保护设施有无塌陷、损毁、机动或人为破坏等现象,特别是雨后是否有水毁发生。

(12)是否有大型车辆在管道上方行驶辗压。

(13)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章施工行为发生。

(14)管道周边有无打孔盗油可疑迹象。

第九条:阀室看护标准

(1)对社会依托条件较好的区段内的阀室(含检测点)可以设一人值守,值守执行如下标准:

a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b按规定要求填写值班记录,内容包括: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设备、物品有无损坏或丢失,室内有无漏水、渗水,消防器材是否损坏或过期等。

c每天检查是否有危及阀室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门窗是否损坏或丢失,建筑物是否完整无损,管道设施是否受损破坏,油品是否泄漏等。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单位汇报。

d检查阀室及安全影响范围内是否有火种和明火,如有立即制止和消除。掌握所有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如遇中小火险在可控制情况下采取补救措施,对重大火险在第一时间上报火警。

f阀室采取出入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g保持阀及放空区卫生,周围无杂草。保持阀室的情节,相关物品必须摆设整齐。一切与工作无关的物件不得置于阀室。

h阀室严禁火种带入,不得穿钉子鞋出入。

i维护、养护进场道路,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j管道发生突发事故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听从指挥并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k认真学习和掌握《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调剂》管道保护、油品输送常识,并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

e值守员不得进行放空、排污、泄漏检测等工艺操作。

(2)对社会依托条件差的无人看护阀室(含检测点),要求每天巡查一次,巡查内容如下:

a围墙内外、四周有无攀登的脚印或其他可疑迹象。

b内外防盗门、排气口盲板螺栓、通风窗等是否完好。

c阀室院内外有无其他杂物和油污。

e阀室周围有无重车辗压的痕迹和油剂。

f阀室太阳能电池板是否完好。

第十条:巡线工、看护工汇报与记录

(1)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进行例行汇报。

(2)按要求对巡线日期、天气、巡检开始和结束时间、巡检路线、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处理情况向上级汇报及得到上级指令情况等进行记录。

(3)巡线人员每天巡线后应填写巡线记录,记录内容应真实、准确。

(4)巡线记录是场站线路管理原始资料,也是监督和检查管道巡线工工作的重要手段,应由巡线工妥善保管。换发新记录本时,主管单位应及时将旧记录本统一收回、保管,作为线路管理原始档案予以保存。巡线记录的保存期限为两年,涉及重大事件的应按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存档。

第十一条:输气队巡线管理要求

(1)输气队管道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对辖区管道检查一次,重点检查运行单位巡线工作的落实情况。

(2)输气队管理人员每月对管道巡查不少于两次。

(3)输气队每周对所辖管段进行巡检不少于两次。

(4)每年春汛(3-5月)、5月(汛前)和每年9月中旬(汛后)结合汛前线路检查和汛后水毁调查工作的开展,(输气队)对所辖管段进行全面巡检。

(5)在每月值班记录中记录管道巡线工(看护工)反映的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巡线管理人员素质要求

(1)熟悉并能贯彻执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定。

(2)掌握输气管道的相关技术规定和规程,数值管道相关规章制度。

(3)熟悉输气管道的运行常识。

(4)熟悉灾害自救和避灾常识。

(5)熟悉辖区内管道走向、水工保护、道路河流交叉点和重点看护部位及控制方案。

(6)了解当地自然条件和气候特点及主要灾害类型。

(7)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书面)表达能力。

第五章 特殊情况下的巡检

第十三条:汛期巡线要求

(1)输气队根据汛期气象、水文预测及沿线情况,确定防汛重点地段。

(2)汛期输气队要加强线路检查和维护力度,线路管理人员要增加线路检查频次,每次降雨过后,巡线人员要对黄土塬、山区、河流穿越等重点管段实施加密巡线。

(3)汛期巡线要注意人身、车辆的安全。

第十四条:第三方施工部位的巡线或看护要求。

(1)对有施工征兆的点段进行加密巡线或看护。

(2)对未经我方审批办理手续的第三方施工进行制止。

(3)对已经审批同意的第三方施工进行现场监护,并检查是否符合管道保护方案。

第十五条:采矿区的巡线管理要求

(1)加密对采矿区管段的巡线。

(2)定期评估采矿区管段的安全性。

(3)与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长效保护机制。

(4)监控、掌握管道影响范围内的矿藏开采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巡线工的聘用、培训、待遇、考核、奖惩、解聘等,输气队根据公司人事部门关于社会用工的有关制度或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管理规定,报能源公司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输气队)可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输气队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管道巡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巡线管理,确保管道安全,平稳清洁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的管道巡线检查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适用于公司管辖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巡线管理。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输气队是能源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在公司范围内指导、监督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2)负责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协调。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的相关制度。

(4)负责引进和推广管道巡线管理的先进技术。

(5)负责管道巡线的信息管理和各类报表、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输气队是管道巡线管理的责任主体,其职责是:

(1)负责辖区管道的巡线管理工作,落实管道保护机构和人员,对管道线路安全负责。

(2)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行业有关管道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定。

(3)负责贯彻落实公司管道巡线管理相关制度。

(4)负责落实辖区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本辖区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和公安部门,共同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6)负责辖区内管道巡线的监督考核。

(7)负责组织辖区管道巡线管理人员和管道巡线工的专业技术学习、培训。

(8)负责线路管理信息资料的手机、编制管道巡线周报。

(9)负责组织落实管道巡线管理的其他各项工作。

(10)负责线路阀室的治安保卫和管理工作。

(11)负责辖区内管道工和属地化巡线工的管理和考核。

(12)负责收集gps管道巡检管理系统所需的巡线数据。

(13)负责在管道沿线设反打孔盗油信息员。

(14)负责向辖区管道沿线的地方政府、单位和群众宣传有关管道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输油管道安全知识。

(15)负责及时了解本辖区管道线路、附属设备完好情况,以及周边地形、交通、水利、社会环境、地质灾害、自然灾害等相关信息。

(16)负责发现管道安全隐患、管道故障和事故,在规定时间内汇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17)负责建立巡线管理的各类信息、技术档案,编报管道巡线报表。

(18)完成本辖区管道巡线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三章 巡线模式

第六条:根据管道沿线地理和社会环境,对社会依托较好的管段以雇佣属地化巡线工徒步巡线为主,以管道管理人员和管道保护工定期不定期巡查为辅,重点地段辅以徒步巡检。

第四章 正常情况下的巡检

第七条:巡线标准

(1)实行日巡制,每日确保对管道巡检一次。

(2)人口稠密、施工活动频繁、打孔盗油易发等地段加密巡检,汛期要加密巡检。

(3)每周对重点防范地段不定期夜间巡检不少于两次。

(4)对要求徒步巡线的地段,平均每十公里或1个关键要害部位聘用1名巡线工,每天沿管道徒步巡线或于固定部位看护,对交叉施工频繁的地段,可临时增加1名巡线工,或一个监护点临时聘用1名巡(看)护工,知道周边施工结束。不得一人多段巡线及一人多部位交替看护。

(5)巡线人员对巡线过程中发生的水毁、三桩倾倒和移位、违章占压、违章动土、违章施工以及其影响管道安全行为现象,能独立处理和制止的,应立即处理和制止,不能处理的立即上报,并加密该区域的巡线或进行现场监护。

(6)巡线人员每天应将线路巡检、维护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中,并按要求向主管上级汇报。

(7)巡线人员在应急状态下听从指挥,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

第八条:巡线内容

巡线人员应密切关注管道沿线地貌变化,管道沿线设施的完好性,沿线违章占压,安全保护范围内的违章施工,周边社会活动情况,印记保护系统运行情况等,重点检查以下情况:

(1)管道是否发生露管,是否有人为破坏。

(2)水工工程、阴极保护设施、管桥、管堤、管涵、三桩、警示牌、伴行路等管道附属设施是否完好,与管道同沟敷设的硅管、光缆、人手孔等是否裸露或完好。

(3)管道两侧100m范围内,是否有机械施工行为。

(4)管道两侧50m范围内,是否有影响管道安全的行为,是否存在开山和修建大型工程的问题,两侧500m范围内是否有爆破作业。

(5)检查在管线中心线各5m范围内是否存在取土、挖塘、修渠、修建养殖水场、排放腐蚀性物质、堆放大宗物资、采石、盖房、建温室、垒家畜棚圈、修筑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等问题。

(6)对穿越河流的管道,在上下游100m内是否有修建码头、淘沙、挖泥、筑坝、炸鱼、水下爆破等危机管道安全的水下作业。

(7)管道穿越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等交叉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是否完好。新建、改扩建的公路、铁路、电力线、通信线、河流渠道疏浚等穿越管道时实施保护措施的情况。

(8)管道沿线是否有可疑人员或车辆出现、管道上方、两侧是否有新近翻挖动土迹象。

(9)管道有无位移、漂浮、裸露、外防腐层破损等现象。

(10)管沟是否塌陷,管道所经区域内地形、地貌有无明显变化。

(11)护坡、埂坎、过水面等水工保护设施有无塌陷、损毁、机动或人为破坏等现象,特别是雨后是否有水毁发生。

(12)是否有大型车辆在管道上方行驶辗压。

(13)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无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违章施工行为发生。

(14)管道周边有无打孔盗油可疑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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