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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十二篇)

发布时间:2024-11-25 热度:71

施工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第1篇 施工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

1、违章是指各项施工生产活动中违反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预防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要求等,有可能对人身、机械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的现象,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2、本处罚制度不仅适用于分公司对项目检查的处罚,同时适用于项目部对分包单位和劳务班组的检查处罚。

二、违章行为分为管理性违章、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指挥性违章等。

1、管理性违章:指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不落实安全管理要求,不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等的各种不安全作为;

2、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施工中,职工个人不遵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及不按作业指导书施工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其主要责任是个人;

3、装置性违章:指工作现场的设备、设施及工器具,不符合工程建设相关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一切不安全状态,其主要责任是管理人员、设备(或设施)的管理人员或直接领导;

4、指挥性违章:指各级领导乃至施工负责人,违反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保证人身设备安全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进行劳动组织与指挥的行为,其主要责任人是指挥者本人。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附件一:典型违章分类

(一)一类违章

序号

违章表现

1

塔吊、门吊、大型脚手架无安(拆)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

2

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

3

重大特殊作业无施工方案、安全措施。

4

大型起重机械无保护、警示装置或擅自解除保护、警示装置。

5

高处作业不按规定搭设或使用脚手架。

6

停电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和顺序装拆接地线。

7

六级及以上强风等恶劣天气进行高空露天作业。

8

在高处平台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跨越栏杆。

9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及防坠落装置。

10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二)二类违章

序号

违章表现

1

起重作业时,无专人指挥或多人指挥。

2

吊装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3

安全网布置不到位、绑扎不牢固。

4

管道沟、基坑等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夜间无警告红灯。

5

在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内角侧和起吊物下面逗留和通过。

6

交叉作业无安全防范措施。

7

吊装工器具超负荷使用或带缺陷使用。

8

擅自拆除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

9

重点防火区无防火设施。

10

施工前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1

擅自更改已审批的专项方案或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

(三)三类违章

序号

违章表现

1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2

临时电源布置不规范,私拉乱接。

3

操作人员不按规程操作,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

4

易燃、易爆物品或各种气瓶不按规定储运、存放、使用。

5

监护人不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6

排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

7

高处作业人员随手上下抛掷器具、材料。

8

临时电源无漏电保护器。

9

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无防护装置。

10

超高、超限的设备、物资堆放无固定措施。

11

作业现场未按要求设置围栏;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和超越安全警戒线。

附件二:习惯性违章表现形式

(一)作业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违章表现

1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戴不合格的安全帽,或不系安全帽带。

2

穿高跟鞋,穿露脚趾、脚跟的凉鞋,拖鞋、裙子、短裤、背心、短袖衫或裸背、长发披肩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

随意拖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将安全设施挪作他用。

5

不召开班前会,不组织周安全活动,无记录,无内容。

6

不进行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例会。

7

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

无危及生命和财产的特殊情况,砸撬配电箱或开关箱门锁。

9

非电工私接电源或拆装电气设备。

10

非电气工作人员修理电气设备。

11

带电区不设安全围栏和悬挂安全警示。

12

对电气设备进行耐压实验不设警戒绳。

13

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带电作业。

14

闸刀型电源开关带负荷拉闸。

15

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

16

电源进出线未从配电箱底部通过而从门框外通过的。

17

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电钻、扳手、电锤、磨光机、砂轮机等)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机、木工机械等)未装漏电保护器,操作蛙式打夯机、磨石子机时不戴绝缘手套。

18

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排水的坑、池内工作或在周围进行清淤、挖土等作业。

19

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使用ⅰ类电动工具不戴绝缘手套。

20

值班人员未及时对现场施工照明停送电,造成工作场所光线昏暗或照明灯不亮或白天开长明灯。

21

现场配电箱、开关箱门未关闭。

22

用单相三孔电源插座代替三相电源插座使用。

23

用电设施引接电源时先接电源进线端,后接负荷端。

24

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或使用不符合规范的熔丝。

25

电源线、电焊机二次线过道路、通道无可靠的保护措施。

26

流动电源箱、开关箱至固定配电箱之间电源线长度大于40米。

27

电源线未使用橡胶软电缆。

28

在带电设备附近有可能造成触电的位置使用钢卷尺进行测量。

29

在金属容器内或管道内或坑、井、沟、槽内工作时,金属容器无可靠接地,或将行灯变压器带入金属容器或坑、井、沟、槽内。

30

在电源盘柜、电缆周围2米内进行焊、割等高温作业。

31

电焊机二次线接头裸露,未包扎绝缘。

32

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氧、乙炔气胶管及焊、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

序号

违章表现

33

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设备、物件。

34

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或放在地上,或作照明用。

35

电焊二次线接在轨道上或用钢筋、型钢随意搭接作为焊接引线。

36

氧、乙炔气软管接头处未用抱箍和金属丝作为固定。

37

使用紫铜管作为乙炔气软管接头。

38

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进行焊接或切割。

39

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安全带,在垂直攀登或高处作业活动范围较大时,未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

40

高处作业时抛掷物件。

41

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高处堆放的物品无防坠落措施。

42

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边或孔洞附近,无防坠落措施。

43

高处作业切断、焊接的下角料不及时清理,有可能造出高处落物。

44

造成高处落物的责任者。

45

在高处作业场所追跑、打闹、打架等,在作业现场躺卧休息。

46

高处作业使用撬棍双手施压双脚悬空。

47

沿绳、脚手架立杆、栏杆、设备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

48

攀爬高结构立柱、斜撑或横梁、大径管道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

49

在高处平台、孔洞边沿、安全网内休息。

50

无视安全标志或监护人的警告,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

51

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稳定物上工作。

52

不按规定顺序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3

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拆除上述设施时不按规定设明显警告标志并及时恢复。

54

擅自搭、拆脚手架。

55

脚手架不验收随意使用。

56

未经同意随意拆割架杆。

57

非专业架子工搭、拆大型、承重脚手架。

58

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已损坏的梯子,或梯角无防滑措施。

59

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工作。

60

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

61

无防坠落措施站在水泥瓦、油毡、苇席、彩钢板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

62

凭借栏杆、脚手架起吊重物。

63

搭乘载货吊笼。

64

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如操作和指挥起重机械、从事司索、焊接、切割、电工、冲剪等作业和机动车辆驾驶。

65

起重作业时未明确专人指挥或未使用规定的、有效地指挥联络信号。

66

机械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或擅自脱岗。

67

吊物绑扎,吊装方法不当。

68

未经审批起吊超过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物件。

69

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时起吊。

70

在吊车吊着的重物上进行加工作业。

序号

违章表现

71

起重机歪拉、斜吊物件。

72

起吊作业时不听从指挥。

73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置物时进行起吊作业。

74

无安全措施起吊氧、乙炔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75

起吊物件时在钢丝绳与物件棱角、刃口接触处未采取保护措施。

76

起吊埋在地下不明重量的物件。

77

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方式。

78

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设置牢固的溜绳。

79

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断电源。

80

塔吊、龙门吊使用完毕后未将全部夹轨钳夹紧。

81

跨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钢丝绳。

82

将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拆成单股使用。

83

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

84

钢丝绳相互套挂连接使用,未用卸卡连接的。

85

直接用链条葫芦的起重链捆绑起吊物件

86

以栏杆、脚手架、平台、运行的管道和设备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87

吊运物件时不事先招呼人员对物件避让,而从人头上越过。

88

厂内机动车辆行驶时,违章带人。

89

机动车在厂内超速行驶。

90

穿拖鞋开车、带病开车。

91

货运车辆人货混装。

92

非起重司机操作起重机械。

93

起重司机在操作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94

起重机械违反规程不打支腿起吊重物

95

起重机械在工作时,司机擅自离开操作室。

96

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97

施工机械、机动车辆未经审批手续超铭牌使用。

98

机动车辆装运设备时未绑扎牢固。

99

钻床车床等旋转加工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

100

使用砂轮机、车、铣、钻床等机械或进行气焊、气割、敲电焊药渣时不戴防护眼镜。

101

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

102

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用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

103

使用卷板机卷板时,板上站人。

104

施工电梯运行时不关闭电梯门或层间门。

105

敲打电梯、平台、联络电讯器材的。

106

无视施工电梯限载规定,强行进入。

107

在易燃、易爆区域未经批准动用明火或穿带铁钉的鞋;在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或流动吸烟,在禁火区发现烟头。

序号

违章表现

108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机动车辆排气管未加设灭火罩。

109

不关闭氧气、乙炔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

110

氧气、乙炔同车运输。

111

乙炔瓶卧放使用,氧气、乙炔放置距离不够。

112

氧气、乙炔同放置在工具房或住房内。

113

氧气、乙炔气胶管混用。

114

高处焊接、切割作业,对下方的设备、设施未进行保护或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

115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

116

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取用消防水。

117

压力容器或锅炉水压试验过程中,在承压部件上工作。

118

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

119

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盛装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施焊。

120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火种遗留物。

121

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

122

用包装箱板当脚手板使用。用不稳定物当脚手架使用或站在不稳定物上作业。

123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24

高处拆模未按《安规》要求进行,用钢模板做脚手架板。

125

未经工程管理部门同意,在厂房结构上任意打洞、开孔者。

126

未采取措施对盛装过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

127

在金属容器内等受限空间施焊时,容器外或受限空间外未设专人监护。

128

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

129

计量柜不上锁、动力柜后门不上锁。

130

电焊线、气焊软管、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

131

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厂房内、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

132

闸门熔丝与闸刀不相匹配。

133

电源线接头处未使用绝缘胶带包裹,没有防止拉开的措施。

134

电源线未使用双层绝缘的软橡胶电缆,用单层绝缘的塑料线、花线、护套线等做移动电源线。

135

电源线、电焊线、氧—乙炔软管相互交织在一起或与气瓶交织在一起。

136

碘钨灯的金属支架,未采取接地保护。

137

用碘钨灯或普通灯具作移动照明或固定照明灯具吊挂高度低于2.5米。

138

工(机)具库发出的电动工器具、机械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39

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

140

通往高处作业地点未设爬梯、斜道等安全通道。

141

未经设计自行在设备或结构上焊型钢并当作脚手架用。

142

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无防尘、毒或通风措施。

143

锅炉房、汽机房各层氧气、乙炔气集中布置点无防火措施。

144

氧气、乙炔气管道阀门漏气。

145

氧气、乙炔表计损坏后还在继续使用,乙炔气瓶卧放或气瓶无防倾倒措施,气瓶夏季无防晒措施。

146

因堆物、存放设备和设置机械等导致现场消防通道不畅通。

序号

违章表现

147

进行沥青冷底子油作业时通风不良,或施工完毕(中断)后24小时内,其作业区周围30米内有明火。

148

焊接作业使用的挡风遮布不是防火阻燃布。

149

在办公室、工具间、休息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50

吊挂的重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时,未将葫芦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并在吊物上加保险绳。

151

对吊起的重物进行加工时,未采取支承措施。

152

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再用时未进行检验。

153

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防护罩,设在通道上无防护措施。

154

电焊线、电源线、卷扬机钢丝绳、氧乙炔软管设在路口、楼梯、通道处无安全措施,妨碍通行。

155

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

156

龙门吊轨道两侧堆放物品,距轨道小于1.5米。

157

施工前对所有工器具不检查或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者。

158

检修转动机械部位不挂警示牌者或切断电源且闸刀不挂警示牌者。

159

非本工种人员动用电、火、焊作业。

160

违章作业不服从安监人员管理,无理取闹或刁难、辱骂安监人员者。

161

焊接热处理场所不设围栏警示牌。

162

随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

163

使用砂轮机在正面用力打磨工件者。

164

使用裸露电焊线与钢丝绳接触。

165

在管道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

166

闸刀接线后不装好保护罩。

167

使用破损的保护罩、插座。

168

工具间、住房内使用碘钨灯照明。

169

电源线直接绑在钢梁等金属构架上。

170

无关人员进入起重机操作室。

171

施工电梯超载使用。

172

电焊、气割作业不带皮手套和防护镜。

173

氧气、乙炔皮管横穿马路、铁轨无防压措施。

174

焊工施焊时不穿戴劳保防护服、绝缘鞋。

175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同时进行电焊、气割。

176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时不设通风设施、不设专人监护。

177

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将割矩、焊矩移出作业面。

178

焊条进入热处理时,操作人员擅自离岗。

179

对周围违章作业人不加制止者。

180

闸刀和电线裸露,乱拉乱接及不合理使用临时电源者。

181

开挖沟槽、坑基、井坑时不设安全坡或固壁支撑。

182

起重机械作业完毕后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者。

183

在起重吊物下停留或通行者。

184

破坏别人的劳动成果,随意破环安全措施。

185

乙炔瓶无回火防止器。

186

作业人员不走安全通道,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

187

按规定须使用接地的用电施工机具未装接地线。

188

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

189

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且不采取防范措施。

190

对消防器材不定期检查的。

(二)装置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违章表现

1

电动机械、配电箱柜外壳无接地保护或接地保护不规范、多台用电设备串联接地。

2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盘柜内护盖、开关把手不安全或损坏、导电部分裸露。

3

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

4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

5

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6

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

7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8

用电设备电源柱头裸露无防护措施。

9

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等受限空间或潮湿的地方使用行灯电压大于12伏。

10

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

11

配电箱、开关箱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器失灵。

12

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

13

流动电源盘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

14

现场使用不规范的流动电源盘、刀闸、电源板。

15

电器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安规定定期试验。

16

租用的工器具、机械无出租方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17

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就使用。

18

脚手架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版未绑扎牢。

19

竹木脚手架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不能满足高空作业要求。

20

高出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防护栏或未装设防护立网。

21

施工现场、高出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盖板或围栏,或孔洞盖板、围栏上无安全警示标识。

22

高处作业下方未搭设分层安全网或防护设施。

23

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

24

深沟、深坑四周无安全警戒线或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

25

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

26

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和安全界线隔离。

27

高处作业临边未设防护栏。

28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

29

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要求,无警示标识。

30

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

31

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更换,或工作完毕后不及时回收。

32

消防水压力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管及龙头。

33

不安要求布设消防器材。

34

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35

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电焊机一侧、二侧接线板损坏、无可靠的接线柱。

36

电焊机外壳无接地保护。

37

起重机械制动装置、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有缺陷。

38

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起重工器具未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

39

悬挑式脚手架未经设计,明确其承载能力。

40

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栏、安全警示的。

(三)指挥性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违章表现

1

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

2

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

3

开工手续不全,专项方案、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未按规定编制和审核。

4

将主要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外包队伍。

5

未签分包合同先行安排施工。

6

不顾员工身体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

7

经批准的专项方案、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有较严重的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8

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9

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履行全员交底、签字确认制度。

10

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

11

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12

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

13

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

14

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

15

未按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各类安全检查。

16

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违章不及时制止、纠正、处罚和教育。

17

不认真吸收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隐患重复发生。

18

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

1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应论证的方案未进行论证。

20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未指定监护人。

21

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

22

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3

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动火证,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

24

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及到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

25

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6

凡需设监护人的工作未设监护人或虽设监护人,但人员不到位。

27

擅自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

28

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

29

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30

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1

不服从现场安监人员管理、监理及业主方管理。

32

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33

未对所辖范围的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划分和管理。

34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分析。

35

未组织对起重、电气、安全工器具检测检验和建立管理台帐,现场使用无标志的三类工器具。

36

施工项目不编制安全措施而施工。

37

同意在起重机械作业安全装置不良时施工。

38

班组会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作业区域危险点和风险控制措施。

(四)文明施工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违章表现

1

在施工道路以及主干道路上堆放设备、材料、物品。

2

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

在施工现场的禁烟区内吸烟以及施工时游流动吸烟。

4

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没有明显标志。

5

施工场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6

责任区域无围护设施。

7

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做他用。

8

随意堵塞消防通道。

9

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

10

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意乱放。

11

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

12

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防护棚顶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

13

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内任意凿洞者。

14

高空拆模未按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

15

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

16

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包装物等不及时运走的,堆放杂乱。

17

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摆放。

18

办公室、工具房、食堂、宿舍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19

对焊条头未进行回收。

20

扬尘较大,不采取措施或未定时对现场道路洒水,。

21

违反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在现场或设备及容器内大小便。

(五)二次污染违章表现形式

序号

违章表现

1

起重用钢丝绳、脚手架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工作面拖拉。

2

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对自身及环境造成损害。

3

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

4

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措施,造成环境污染。

5

污染或损坏油漆、粉刷好的设备、物件或墙面。

6

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完工后未对焊口、焊缝表面进行清理。

7

搅拌混凝土等施工材料未与地面隔离。

8

使用消防设施后,残余物未及时清理。

9

电焊作业焊渣不清除。

10

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

11

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

12

使用梯子是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

13

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

14

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

15

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

16

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损害不承压路面。

17

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

18

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

19

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它物件和环境造成污染。

三、查处违章的主要原则

1、反违章坚持重在预防的原则,查禁违章罚款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随意降低罚款标准,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执法;

2、对安全设施、装备等不能满足安全施工要求,以及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3、施工中制定了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领导不重视,产生的装置性违章演变为指挥性违章,指挥性违章的责任者是违章指挥者本人,但作为下属,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抵制,也应负同等责任;

4、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发现违章后,均有权向违章人员、现场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附件二),对违章行为进行纠正;

第2篇 景观工程施工合同含安全管理协议与标准

重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单位:重庆市梁平县戴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A、B区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责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重庆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重庆市梁平县双桂街道

第三条

工程范围及内容:

工程范围: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施工界面为准。

以甲方提供的梁平戴斯国际项目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为准。工程内容包括种植土回填、绿化地造型、砖砌体、景观建构筑物、水体结构、装饰、景墙、植物种植、景观水电安装等施工图纸所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施工面积:约45000㎡

苗木要求:乔木、灌木及地被植物种植后至包活期间的养护管理;及一切所需的药品等辅助材料。

第四条

工程质量:

1、质量标准:合格

2、验收标准:本合同工程铺地施工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9-95)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效果,其垂直度、平整度等必须满足《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0-83)的有关规定;绿化种植应满足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T34-91)的有关规定。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甲方委托人员的全程监督。灌木栽种密度以甲方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为准。

第五条

工程工期

1、本工程根据项目总计划分B区酒店景观区域、B区住宅景观区域、A区住宅景观区域三期建设。

2、各区域暂定工期如下,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为确保酒店开业及项目绿化验收,乙方应尽力确保甲方确定的景观工程完工日期。

1)B区酒店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3月11日至2023年5月29日,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80个日历天。

2)B区住宅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8月13,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80个日历天。

3)A区住宅景观区域开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2月10,总工期以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102个日历天(含春节)。

第六条

材料供应及核价

1、材料的供应方式:

本工程范围内施工使用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合格材料。所有材料必须由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负责采购,超过定额的部分除收取税金外,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2、材料样板:

所有景观硬景饰面材料、安装材料等必须提供样板供甲方选择,甲方选定后封样,乙方按样板提交核价申请并采购。

3、材料核价

乙方在材料使用10个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书面核价申请供甲方核价,乙方收到甲方所核定的价格后三日内未提出书面异疑,则视为认可发包人所核定的价格,以后不得再以任何条件为由要求发包人调整价格。材料价格经甲方核价后不论市场涨跌均不作调整。乙方擅自使用未经甲方核价的材料、该部分材料单价按甲方补充核定单价的80%结算;乙方擅自使用甲方核定品牌以外的材料、使用的材料(含苗木)不符合设计图或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更换相关材料,若甲方事后同意降等接收该部分材料(含苗木),该部分部分材料(含苗木)单价按甲方补充核定单价的80%结算。

第七条

工程价款、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工程暂定工程价款为人民币2000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正)最终以甲乙双方办理的结算总价为准;

(二)工程结算:

1、本工程土建及装饰套用2008年《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缺项部分套用《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取费套用《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四类工程计费,人工费在2023年度信息指导价基础上,总价下浮6%(其中材料价差、人工费价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算费用、税金不下浮);水电安装套用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工程类别按三类工程计费,人工费在2023年度信息指导价基础上,总价下浮8%

(其中材料价差、人工费价差、未计价材料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实计算费用、税金不下浮);现场签证工日按80元/工日计价,进入按实计算费用。

2、苗木部分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方数量为准,其中灌木栽种密度以甲方认可的栽植样板的栽种密度为准。现场所用苗木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其中胸径大于15CM、树高大于3.5M的乔木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30%计取。胸径小于15CM、树高小于3.5M的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28%计取。灌木及地被植物综合取费比例按甲方审核到场单价的20%计取。见《附件一》

3、景观小品施工前由乙方报价,甲方核价,进入按实计算费用。

4、所有景观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书面工程移交手续后,乙方在15日内报送完整结算资料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包括经监理及甲方核定的竣工图)后,在15日内进行结算审核;经甲方审核后,对双方存在争议的部份可由双方共同指定社会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应于提交审计后15日内完成(上述期间如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审计单位审核工作造成延误,则由乙方承担延误责任)。

(三)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施工准备金:合同签订后在正式进场前三日内,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注入施工准备金====整,甲方不承担任何利息。

2、工程施工准备金的返还:本工程按照甲方审核的乙方月进度累计产值计算返还额度,该累计产值超出准备金的额度后,甲方一次性将全部工程施工准备金返还给乙方。

3、每个月25日乙方申报月进度报表给甲方审核,甲方审核确认的月进度累计产值达到===万元以后甲方开始向乙方支付月进度款,首次月进度款按照审核后的月进度累计产值扣减==万元后的70%支付,其他各月进度款按照审核后的月进度产值的70%支付,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审核后的月进度累计产值扣减===万元后的80%。

4、垫资款的支付:

本工程垫资额度为===万元,垫资额度完成后次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60%,垫资额度完成后第二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10%,垫资额度完成后第三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垫资额的10%,剩余的20%在结算款及质保金中支付。

5、结算款的支付:

1)、土建、装饰及景观小品工程结算造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三个月内分3次平均支付,甲方付至土建、装饰及景观小品工程结算造价的95%。

2)、苗木工程结算造价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六个月内分3次平均支付,甲方付至苗木工程结算造价的95%。

6、质保金支付:本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5%。质保期二年满后支付质保金的

80%,其余质保金20%待防水工程三年保修期满时支付。

7、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的审计时间在3个月内完成。

第八条、工程质量保修:

1、本工程中的硬景部分、水电安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二年;

2、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五年;

3、包活期:草木花卉为一个花期;灌木、草坪为一年;乔木为两年。植物保修、保活期内,乙方应安排专人在现场处理有关植物保养、保活事宜,乙方在保修,保养及保活期间内,若变更公司地址或变更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4、工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实物移交之日起计算。

5、工程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后,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签定《工程保修协议》及《植物养护管理协议》。

6、发生质量问题后,乙方应在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电话通知24小时内开始维修维保工作并及时完成,若乙方不及时进行维修维保或维修维保质量不合格,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自行采取措施进行维修维保,由此产生的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维修维保费用直接从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若乙方剩余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修维保费用,甲方或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单位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代表,负责履行合同,办理现场技术经济签证;

2、审查并确认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办理工程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3、提供乙方施工用水、用电接口;

4、指定乙方临时设施搭建场地;

5、协调现场各家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6、确认乙方阶段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负责履行合同;

2、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编制完成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送甲方批准后实施;

3、现场施工工人和管理人员应有明显的着装或其它标识。

4、认真按国家现行和合同约定的施工及验收标准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5、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管理,防止偷盗事故、火灾事故、酗酒滋事和不法行为,预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发生上述行为和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若有损坏,必须无条件返修;

6、施工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由乙方安表计量并承担相关费用;

7、服从甲方项目负责人和现场代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遵守总包方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8、按时编报工程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

9、按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保活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因乙方无正当理由停工,每次发生停工,乙方承担违约金壹拾万元。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15日内无条件撤场,否则乙方应另行承担每日壹万元逾期撤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接管全部工程。

2、施工过程中如出现因乙方原因多次工期延误情况或未能按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累计超过10日,经甲方、监理确认已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成的合同目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行使解除合同权利时乙方应于接到甲方解除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撤场,否则乙方应另行承担每日壹万元逾期撤场违约金,甲方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接管全部工程。

3、本工程不得转包,如特殊专业确须分包乙方必须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书面确认后方可分包。若乙方擅自转包工程,在工程竣工之前被甲方发现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坚决清退在场施工队伍、停止付款、向乙方追回全部已付款,乙方不得对在场施工队伍已实施的工程主张任何补偿,乙方并应因此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在工程竣工之后一年内被甲方发现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回全部已付款,乙方不得对已实施的工程主张任何补偿,乙方并应因此承担合同总价款的3%违约金。

4、乙方应避免发生拖欠、克扣工人劳动报酬或拖欠劳务费导致工人、劳务单位或有关部门要求甲方代为支付工资、报酬或劳务费的行为。当发生上述行为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决,若乙方未能及时解决,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同时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在乙方承包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足额款项,直接支付给相关人员。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确认应付款项金额,否则,乙方对甲方的金额不得提出异议。若乙方确认的金额与相关人员提出的索要金额有差异,且该差异已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甲方有权按政府相关部门认可的金额进行支付,该支付均视为为乙方的代付,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可在日后通过其他途径另行解决其与相关人员关于劳动报酬或劳务费的争议。

5、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无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单方面撤销、解除或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本协议中合同暂定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三日内施工单位在甲方指定银行帐户注入施工准备金壹佰万元后合同生效。结清款项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书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

附件三: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承办人:

承办人:

附件二安全管理协议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景观工程施工工程发(分)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重庆市招标、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景观工程施工图反映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工程项目期限

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重庆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以上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消防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监察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的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察和指导。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按期限整改,对甲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制度等情况,乙方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权利,甲方应该认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

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有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负责。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甲乙双方必须相互借用和租赁,应有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定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受,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重庆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

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

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器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一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理及高压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地区(县)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科(股)等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报告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甲、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重庆市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对现场所有因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所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及安全指标均由乙方承担。

21、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使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重庆市的有关对照执行。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

合同附件3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标准

一、修剪标准:

1、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

2、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

3、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二、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

2、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3、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

4、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周知准备。

三、补栽补种:

1、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2、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四、清除杂草

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15cm的石块。

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每平方米植物内的杂草量不超过8株。

3、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

4、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五、施肥:

1、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全价肥料P、N、K共4次,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

2、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

3、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甲方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甲方签字确认工作效果。

六、观叶植物以及草花养护

1、及时和准确适度地进行浇水,保证观叶植物、草花等无萎蔫现象。

草花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并及时清除花盆中的杂草、枯叶残花。

2、每月二次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病虫害不蔓延、不扩散,不得影响观赏。并经甲方核查、签字、留存。

3、草花进入枯萎期,影响观赏效果,及时将调整方案报至甲方经批复后及时安排更换。

七、浇水抗旱

1、夏季做好浇水抗旱工作。根据植物生长特点和需要及时浇透水,保证乔、灌木叶面舒展、有光泽,无缩水现象。

2、新栽乔、灌木注意勤浇水。盆栽植物无积水现象。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一、草坪修剪标准及检查标准:

1、修剪高度及标准:暖季型草坪从基部量起10cm左右修剪,每次剪去草叶的1/3,忌一次低剪裸露地面。修剪后同一区域的草坪枯黄率不超过30%。

2、修剪周期:可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甲方使用目的灵活确定,一年修剪5-8次左右。

3、物管公司检查标准:

3.1、剪草机修剪:草坪纹路清晰,呈直带状。

3.2、人工修剪:灯柱、石头、路沿、乔木、造型植物下的草坪要平整,与周边草坪保持高度一致。路沿石旁的草坪宜勤修剪,保持与其它草坪高度一致。

3.3、乙方的局部修剪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修剪标准和检查标准,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以不得影响甲方外观环境为好。

3.4、如同一区域的草坪修剪后多处草坪出现枯黄率超过30%,严重影响外观或引起业主投诉。也视为一项不合格工作内容。

4、修剪草坪注意事项:

4.1、修剪草坪后将草屑清除于草坪外,保持草坪平整美观并及时清理出小区外,不能随意堆放.4.2、使用剪草机时应避开周末、节假日和午休时间。

剪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剪草时间另行商定。

4.3、本区域修剪、清除杂草应在同一时段内完成,前后不超过4天(天气原因除外)。

4.4、修剪草坪时,应主动爱护相关的标识、标牌及物管附属设施。如需要移动设施进行修剪,在处理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二、清除杂草和枯草

1、不定期对草坪杂草进行连根拔除,保持草坪纯度。杂草数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

2、春季草坪萌发前要清除枯草层,结缕草要注重疏草。

三、草坪的施肥

1、冬季修剪要施肥,春季适当补充肥料。

2、每年对草坪进行至少4次的全价肥料(包含N、P、K)施肥,使草坪生长良好。

四、草坪的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防治。根据害虫和病害发生初期对症下药,蝼蛄等地下害虫要及时施药防止危害。

2、草坪颜色无大面积花斑出现,同一区域连续10平方米以上(包括10平方米)出现花斑视为不合格。目视无明显害虫噬叶现象。

3、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要整洁。

五、浇水、抗旱、冬灌

1、夏季每天浇水1-2次,保证草坪正常生长。其余时间根据草坪长势情况不定期浇水,不漏浇。在冬季和早春要进行冬灌和浇水,以保证草坪休眠和生长初期的水分需要。

2、草坪无萎焉、干枯现象(因土壤厚度不一致而影响生产除外)。

第3篇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职责范本

1 、各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工程建设中的施工安全负总责。

2 、各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是本单位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全面落实全员安全施工责任制。

3 、各施工单位应认真制定年度安全施工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反事故措施计划。项目开工前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措施交底、签证、督促实施。

4 、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和健全安全监察机构,保证三级安全监督网的监控作用。

5 、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6、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制度。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8、现场电动工器具及起重用工器具必须进行检测、检查确认可靠方可使用,进场的施工机械须经过检验无损伤缺陷,建立台帐,并根据规定进行定期检验,检验结果要记入台帐。

9、 施工单位每月须向建设单位工程项目部报本单位特殊工种明细表。

10、对于项目管理单位或监理下发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按期认真整改封闭。

11、各施工单位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否则不得进场施工。

12、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须有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设备安装前,须到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备案,其设计、安装图须交工程项目部一份。特种设备未经安全主管部门验收,不得使用。

13、施工单位必须从有资质的制造厂家购置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用具。使用前必须经过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1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15、 特种工作业必须佩戴相应安全防护用品、用具。

16、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

17、各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工程建设中的施工安全负总责。

18、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19、坚持安全检查和安全例会制度。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定期组织联合安全检查和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根据检查结果组织实施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0、各施工单位应对所承包工程建设中的施工安全负总责。

21、加强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和考核,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施工作业做到持证上岗。

第4篇 浅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与对策

安全生产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和基本国策,在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是任何单位都不愿获得的苦果子,怎样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是近年来人们常谈不衰的话题,这也成了阻碍企业发展的一大难题,加强生产施工安全管理在任何企业都刻不容缓。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到班(组)长和工人按规定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时设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忠于职守,本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对一切违反规定的劳动和违章行为,要坚持原则,及时纠正。要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安全保护意识,杜绝违章。在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对新工人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师带徒,边教边学,坚持组织每周不少于二小时的安全学习,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发给安全合格证后方能上岗操作,确保工程设施、设备、人员的安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反应并尽快处理,配备劳保用具和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

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施工场区内的各项工作需悬挂警示灯或警告牌,工作坑设防护围栏和明显的红灯警示,并在醒目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大幅安全标语及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牌。施工现场的每项布置应符合防火、防触电、防雷击等安全规定要求,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现场实行安全责任人负责制,具体制定各项安全施工规则,检查施工执行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安全防护知识,并进行安全作业考试,考试合格的职工才具备进入施工作业面作业的资格。若发现有可能危及人身、设备、财产安全的灾害预兆时,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害措施,确保人身、设备和财产安全,并定期举行安全会议,适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并做好记录。各作业班组在班前班后对该班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三、做好安全教育与培训措施

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以及经常性。安全知识教育是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保证,必须要认真抓好。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逐渐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结合施工项目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教育。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和培训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

安全,看似平凡的这两个字,系着多少人的企盼和心愿?!我们的工作、生活,无时无刻都需要它,它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实,安全就在点滴之中,点滴之中同时蕴含安全。我们还要拥有一颗爱岗敬业的心,要有始终如一的勇气和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

生命是宝贵而美丽的,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事故,做到“警钟长鸣,事故为零”,把安全生产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里,扎扎实实贯彻于我们的工作中,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回家去。

第5篇 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理要求

项目的风险性使得项目管理与日常运营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也使得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变得十分重要,并且成为项目和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而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实施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因素,使企业管理层能够正确决策投资方向,使项

摘要:项目的风险性使得项目管理与日常运营管理有很大的区别,同时也使得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变得十分重要,并且成为项目和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而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施工实施中不确定性因素很多,为了有效地控制风险因素,使企业管理层能够正确决策投资方向,使项目能够实现既定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目标,以减免损失、求取利润、提高企业竞争能力,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

关键词:施工项目风险管理

1、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

1.1风险的概念

现代汉语词典把风险定义为“可能什么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发生的危险”,在一些英文辞典中将其定义为“遭受危险,蒙受损失或伤害的可能或机会”,一般风险管理的理论认为“风险是指由于当事者不能预见或控制某事物的一些影响因素,使得事物的最终结果与期望产生较大背离,从而使当事者蒙受损失或者获得机遇的可能性”,风险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含义:(1)风险是不确定性;(2)风险必然导致不良后果;(3)风险是可以度量的。

风险管理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一战后的德国,主要是指企业为控制偶然损失而作出的有组织的集体努力,是企业内部管理功能的延伸。但美国是最先开始进行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国家,1931年美国管理协会首先倡导风险管理,对风险管理进行交流和技术研究。现代风险管理是从购买保险的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二战后,随着保险范围和内容的逐渐扩大,购买保险的问题日益复杂起来,风险管理者的职责也相应扩展,学者们开始关注这种扩展并进行定义和系统化的研究。到了60年代,风险管理作为一门新的管理科学,首先在美国正式形成,70年代以后风险管理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传播。1983年在rims年会上,通过了“危险性风险管理101准则”作为各国风险管理的一般准则。1986年在新加坡召开的风险管理国际学术讨论会表明:风险管理已经走向全球,成为全球范围的国际性运动。1987年,为推动风险管理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和普及,联合国出版了关于风险管理的研究报告《thepromotionofriskmanagementindevelopingcountries》。

1.2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概念

工程项目的决策都是基于对未来情况正常的、理想的管理和组织预测基础之上的,而在实施以及运行过程中,这些因素都有可能会发生变化,这些变化会使计划、方案受到干扰而使既定目标不能实现,这些事先不能确定的内部和外部的干扰因素称作工程项目风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关主体,对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价和风险应对,以求减少风险的负面影响,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决策技术及行动过程。

2、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风险管理的必要性

2.1我国项目风险管理不成熟及建筑市场发育不完善的现状决定

同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还处于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后期风险管理的知识才进入中国,90年代初外商率先在工程项目中使用风险管理,其后,不少外国风险管理顾问公司进入中国。

目前,国内有不少大型项目进行了风险管理的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风险管理在建设领域还是一个薄弱环节,空白点多且管理水平较低,有关政策措施的制定也相对滞后,普遍而言还是部门或个人针对自己工作中的风险独立地采取对策,缺乏系统性、全局性,更有什么是建筑施工企业建立项目风险管理体系一些企业对风险管理认识模糊,缺乏系统、科学的风险管理理论方法指导,企业中的风险管理基本上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式管理。采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合理分析风险和有效调控风险,逐步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的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已成为事关建筑市场运行机制改革成效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正处于基本建设高峰期,不仅建设规模大,工程的复杂程度也远远超过以往,但是由于建筑市场不成熟、建筑主体行为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使得工程项目风险因素大为增加,在许多项目中,由风险造成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对施工企业而言,一方面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新颖、建设周期短、与环境接口复杂,项目实施过程危机四伏,另一方面,随着建筑市场的日渐开放,竞争形势异常严酷,而建设方对施工企业的条件却日见苛刻,施工企业为了争取生存环境,而被迫接受或多或少的不公正条件,最为普遍的是低标中标、高额保证金、垫资,如果还像以前一样对项目风险不闻不问、抱侥幸心理或者掉以轻心的话,企业就会遭受重大损失甚至会有灭顶之灾。为此,需要在项目决策时、实施过程中,以全面的、发展的眼光思考问题,预见可能发生的各种不利因素,做到未雨绸缪。

2.2施工企业投资主体单一的特点决定

投资是企业的重要财务活动之一,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心,它是以牺牲当前的价值以获取未来不确定收益而购买某种资产的经济活动。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建筑行业的主体,投资有它的特殊性,其生死存亡高度受国际环境、国家政策、经济形势等等因素左右,风险承受能力脆弱。施工企业尤其是国有大型施工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内外压力下作多元化投资,如果不重视风险管理,充分结合自身的生产经营特色、管理特点,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对各类投资项目作周密、系统的测评,则有“做死”的危险。

第6篇 浅析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

做为一名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在开展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时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点是在工程主体施工结束,进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阶段的施工后期,这个阶段工种多、人员杂、场地紧、交叉作业多、文明施工乱、机械设备、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维护难,土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意识下降、松懈,给安全管理带来了许多困难,是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阶段。

在检查中经常发现工程进入施工后期时,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的安全隐患有:脚手架连墙件、软硬防护被室外抹灰、幕墙等装饰、安装单位擅自拆除,使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形成高达十几米甚至数十米以上的空洞,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重大安全隐患;任意拆除脚手架杆件、任意搬走脚手板、脚手架超载使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对脚手架的安全使用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施工用电管理混乱,多个施工单位合用一个配电箱,造成超负荷和线路负载不均衡;有的无插头直接用电线塞入插孔、有的使用花线、护套线作行线、电线电缆随地乱拖,有的不执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保”的规定,直接从分配电箱接至用电设备,有的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超过规范规定或者失灵等,严重影响用电安全。现场用火管理混乱,在无任何遮挡的情况下随意进行气割、电焊等明火作业,甚至在明火作业区域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作业区域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作业、人多手杂、管理无序、多人不戴安全帽作业。凡此种种,使建筑施工后期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是摆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面前的一大难题。

通过多年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从分承包情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等多个方面分析了造成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加强管理的措施和对策。

一、造成建筑施工后期安全管理难、危险因素多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单位直接将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分包肢解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土建施工单位对这些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发生经济往来的施工企业,一是没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二是无法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三是建设单位的主要精力放在工程的进度和造价控制方面,对安全生产往往不够重视,安全意识淡薄,或疏于管理,或管理能力不足。

2、在施工后期,土建施工企业因主体工程已经施工完成,剩余工作量一般较少,管理力量大部分陆续撤离施工现场,使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更为薄弱。

3、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不明确,对土建单位提供的脚手架、井架、施工升降机、电箱等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维护管理的责任。

4、施工现场缺乏总体协调,各参建单位各自为政、管理无序,造成现场混乱、施工隐患增多,且无人组织力量排除。

二、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后期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加强总体协调、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监管”。

1、加强总体协调:首先,应在施工现场建立一个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组织,统一指挥施工现场施工进度、现场布置、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维护等现场安全协调管理工作。按照《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因此,必须大力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凡是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应由总承包企业或建设单位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小组。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起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的责任。 第二是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制度。包括:协调会议制度(应明确会议时间、出席对象、议事规则)、检查评比制度、奖惩制度、应急救援预案等。三是开展日常协调管理。包括组织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安排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宜和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开展评比等两个方面。

通过协调会议可以解决下列问题:

1)统筹安排施工进度计划,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2)加强施工平面管理,及时调整各作业区域的物料堆放与人员作业的关系,避免出现在禁火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等多种危险因素的组合现象;

3)合理进行用电规划,避免出现个别电箱超负荷或线路负载不平衡现象和多个施工单位同时使用一个电箱而导致管理混乱;加强施工用电管理,避免出现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jgj46-2005),造成用电事故;

4)协调施工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管理,组织维护保养,落实维护保养经费和人员,保证使用安全。

5)根据施工需要,及时落实作业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检查落实工作,应由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参加,对施工现场各工段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协调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问题严重的应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2、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一是建设单位协调总承包单位应与各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总、分包之间安全管理的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明确施工现场施工设备、安全设施的交接、使用、管理、维护等环节的手续和安全责任。二是分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联系人应到岗到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接受现场安全生产协调小组的管理,贯彻协调会议精神;主动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项;向现场安全协调小组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生产安全问题和现场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问题;加强安全巡查,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三是要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向作业班组、操作工人讲清作业内容、作业条件和环境、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危险性和发生危险时的自救措施和报警方式。

3、强化安全监控: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分包单位现场安全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实行分级管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实施严密的监督、检查、控制,确保协调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协商解决协调会议未尽事宜和突发事件;确保现场有序施工、安全施工。有条件的,可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实行远程控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建议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花大力气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严肃查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为施工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工程而造成的安全监管盲区。目前,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情况较为普遍。而《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仅对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做出了规定,对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总体责任未作规定,客观上形成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总体协调管理的盲区,对现场安全管理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要确保建筑施工后期的安全生产,必须在“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和“落实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总体协调责任”这两者之间做出选择。在当前全面推行施工总承包制困难较大的情况下,采取后者较为现实。政府应当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谁分包,谁负责协调”的原则,落实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协调责任,促使建设单位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使建筑工程施工后期生产安全管理走向有序、规范,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第7篇 机电安装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安全及文明标化施工目标

配合土建单位创建省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双标化工地,杜绝重大伤亡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安全及文明标化管理体系

作为机电承包商在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和骨干力量,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标化的要求进行管理,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管理体系。

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1)三级教育制

对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工程项目教育、岗位(班组)教育,同时将教育内容和现场工作时间等登记入卡。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经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人应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合格。特殊工种如电工、电焊工及起重工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3)安全技术交底制

工程开前,应编制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隐蔽较大的施工如:垂直运输、管井施工、设备吊装、电气调试,洞口临边、临时用电、施工防火,安全防护等进行重点交底。每道工序施工前也应编制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并组织认识学习,生产中要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执行。

4)专题方案制

大型设备运输、安装编制专题方案,施工班组每天上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说明班组的施工任务、施工部位、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定期不定期抽查,并制订奖罚制度报业主、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5)安全例会巡查制

项目经理每周六(或在业主、监理例会同一天)主持工地安全例会,对整个施工现场及职工生活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对例会和巡查均写出书面会议纪要和巡查报告和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业主组织的安全例会,

6)完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

建立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负责日常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安全监督检查组坚持每天一次的安全巡视及一般障碍物的排除。督促施工人员使用好'三宝'和纠正违章操作,夜间施工的路灯照明管理,'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检查,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设置和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告示文,安全操作牌。高空作业人员应作定期检查,随时系好安全带。检查使用土建脚手架柱情况并及时与业主联系。

7)现场安全用电制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220v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以及手持照明灯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胶质线。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一般应离地4m 以上,机动车道为6m 以上。配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电箱内应设置合适的漏电保护器及合适的总熔线、分熔丝、分开关。金属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弯。支线绝缘良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其截面积大于48m ㎡,入土深度2m,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电杆转角杆,终端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非电工不得私自接电线,电工应持证上岗。

防火消防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制度,增强防火意识,按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和标牌,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坚持施工动火证审批手续。现场配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强化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要定人、定措施,限期解决。

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和随便使用明火。现场动火要经生产负责人批准,办理动火手续,持动火证方可使用明火。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严禁使用非生产电热器和明火器具。用电设备和导线严禁超负荷运转。消防器材不得随便挪作它用,并保持其周围道路畅通。严格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和'消防条例'。

施工现场必须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工具和消防通道。并在办公室、生活区、易燃物品周围、库房等设置消防器材。

电气防火根据本施工现场需要,需配备干粉灭火器。配电室放六瓶。

严格实行动火证审批制度,在烧焊、气割操作时必须派专人监护,并配备灭火器材。项目部安排一些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公司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每个成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严格按发展商整体规划要求实行管理。

2)坚持例会制,定期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建立并执行文明施工工作检查制度。

3)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施工现场内各类种料具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的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规格码放整齐、牢固,做到一头齐、一条线。界限清楚,不得混杂。合理制定用料计划,按计划进料。合理安排材料进场,随用随进,不得在场外堆放施工材料,种种材料不得长期占用场地,各种废料必须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剩余料具要及时回收,并袋装至总承包商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清理。

钢材、管材等材料合理使用,长料不得短用,优材不劣用。节约用水用电,消灭长流水和长明灯。

4)加强现场人员文明施工管理

进场施工的人员穿戴应符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要求,劳动用品要配戴齐全。班组必须做好'工完料尽场地清',做到随用随清,物尽其用。现场废、污水应按业主要求排放。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我公司将依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要求,建立现场环境保护监督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本机电安装工程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加强与发展商联系,共同维护整个施工现场的环境,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降低施工噪音。

1)防止大气污染的管理

施工垃圾清运采用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运输或采用容器吊运或袋装,严禁随意凌空抛撒,施工垃圾应及时清运,并适量洒水,减少污染。

2)防止对水污染的管理

确保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使用,严禁将非雨水类的其它水体排进市政雨水管网。加强对现场存放油品和化学品的管理,对存入油品和化学品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储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3)粉尘控制

施工现场路面定期洒水,以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保温材料的废料用纸袋装存后单独处理;严禁向建筑物外抛掷垃圾。

4)噪音控制

除特殊情况外,在每天晚22 时至次日早6 时,所有工作量尽量安排在白天作业,严格控制强噪声作业,对切割机等强噪音设备,以防隔音棚或隔音罩封闭、遮挡,实现降噪。使用电锤开槽、凿眼时,应使用合格的电锤,及时在钻头上注油或水。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扰民。施工中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如噪音可能超过建筑施工施工现场的噪音限值时,在开工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申报,核准后方能施工。

5)减少扰民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加强学习和法制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合理规范施工场地,不准占用或临时占用附近街道或人行道。协调与工地周围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

第8篇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用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鉴于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显得特别重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策。

一、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投入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知道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安全成本,在安全事故防范上要舍得投入,不能因为资金紧张不投入或者少投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是舍不得进行安全投人,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使职工处在-个充满事故隐患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二是不进行全面的安全投入,有的企业为了争得企业形象,集中力量突击一些大项目、重点工地,一些小项目在安全管理人员就位和安皴施的配备得不到保障。三是片面强调工程造价低或资金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在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时首先压掉安全支出。

2、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所使用的外协队伍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3、安全生产管理传统化。近些年来由于施工队伍中发生的巨大变化,建筑企业全部进入市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更加明确,企业的生产力发生了新的飞跃,从而使企业管理复杂化,同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4、,分包管理不严。随着国内建筑施工行业与国际接轨,项目总承包的逐步推行,分包管理成为安全隐患又一主要因素。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工地,经常出现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整体分包现象,或包而不管,管而不严现象。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准入制度把控不严,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分包队伍的监控缺乏力度。这些都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组织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禁止挂靠施工。首先应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在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将注册项目经理资料输入电脑,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以此来限制施工企业无限制地承接工程任务,给某些资质不够,信誉不好的个体私营挂靠钻空子。其次是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三是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有功人员实行奖励。四是加强对现场民工的管理。民工的来源应通过有组织的劳务公司,改变目前由社会零散人员自发组织起来的无序状态。劳务工的使用必须签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施工合同,明确安全生产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进厂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内容要包括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五是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交通办公用品,给予足够的管理权力。施工队、项目部按规定配齐配够安全专职人员,严格实行安全优先、一票否决制度。班组配备兼职安全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适当补助。六是加强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实行“三工制”。即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积极开展安全活动,提高操作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技术措施方面,一是工程开标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照防雨、防台风、防洪、防触电等安全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现场规划。大门设计、生活、生产设施布置、各种材料堆放位置、给排水设施、施工用电设计及走向。安全防范重点,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二是现场道路畅通、平整、坚实、硬地化。生产、生活区要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安放消防器材,编制消防预案,并成立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均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各种房屋、库棚、料场等要符合公安部门的消防安全距离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加工场和料库内吸烟。三是电气、设备防护、各种机械设备要有防雨及安全保护装置。要有专门人员进行管理、使用维修和保养。电缆线路应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场内架设的电力线路其悬挂高度及线距要符合安全规定,并架在专用电杆上或电缆埋地。变压器、配电柜、配电箱前要有绝缘垫。所有机器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并接零保护。手持照明灯要用36v安全电压,检修电器时必须停电作业,电源箱上悬挂“有人操作、严禁合闸”的安全警示牌,并派专人看管。必须带电作业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四是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和裙子。高处作业要戴安全带,从事架工人员要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出入口要设防护栏;施工架子按规定在操作层中间每隔两层满铺跳板;拉结、顶撑、剪刀撑、扫地杆符合安全规定,设置踢脚板,挂设安全网。

总之,按照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建筑安全生产状况,必须深人分析建筑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强化综合性防治措施,促进建筑业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我们相信,只要我们思想重视、措施得力、评价科学、严格管理,就一定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9篇 夏季工地施工应该注意的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一、组织落实

1、成立由项目经理为首的夏季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一系列安全、质量、工期保证措施,做到加强管理、周密计划、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奖罚分明。

2、设专人定时收听天气预报,如遇雷阵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充分利用无线对讲系统、手机等灵活性通知方式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通知各个系统负责人,采取相应对策,将灾害造成的损失尽量减少,直至零损失。

3、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尽量避开中午高温时间作业,必要时按排凌晨和晚间气温降低时施工,并备好防暑降温用品,防止中暑事故的发生。

二、材料准备

1、雨季来临之前,备足、备齐防雨、防洪物资,彩条布、水泵等。

2、易损及易耗物资应准备充足,防止雨天脱货,造成停工。

三、施工措施

1、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2、雨季施工时,应保证现场运输道路的畅通。经常打扫路面,清除积水。

3、雨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排水设施,雨季来临前,应对原有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浚、修补、加固,必要时增加排水设施。

4、混凝土浇筑应尽量避开高温时间段,另外混凝土搅拌站要定期测定砂、石的含水率,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高温天气对混凝土用湿草包覆盖养护,浇水次数适当增加,用草包保持湿润。夏季施工要加强混凝土的养护,砌筑砂浆在规定时间用完。

5、雨季砌体施工时,应严格控制砂浆稠度,在保证墙体稳定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砌体的砌筑高度,砌筑砂浆浸雨后,应增加干水泥和水重新搅拌后使用。每天收工或雨停后,砌体竖缝应填满砂浆,砌体顶面应摆干砖一皮或覆盖防雨材料,以防雨水冲刷。有大风、大雨等异常天气,应检查砌体垂直度的变化,及时调整。晴天高温时,墙体砌筑前,砖或砌块应充分湿润,这时砂浆的稠度可适当增加。

6、预制构件进场后,要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地点应夯压密实,构件下垫枕木,四周设排水沟。

7、设备堆放场地、建筑加工场地太大,应增加防雷接地装置,并在雷雨季节前,组织对现场所有的防雷接地装置进行安全测试。

第10篇 如何做好深基坑施工安全管理的工作

1.深基坑工程的定义

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有关规定,深基坑的定义如下:

(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勘察前,建设单位应对相邻设施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将调查资料(包括周边建筑物基础、结构形式,地下管线分布图等)提供给勘察、设计单位。调查范围以基坑、边坡顶边线起向外延伸相当于基坑、边坡开挖深度或高度的2倍距离。施工、监理单位进场后应熟悉设计文件,按照深基坑的定义,确定本工程是否属于深基坑的范畴,并做好深基坑施工的相关工作。

2.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2.1 自然放坡

自然放坡适用于周围场地开阔,周围无重要建筑物的深基坑工程,一般出现在郊区,安全风险相对较小,因占地大、回填量大而较少采用,在此暂不讨论。

2.2 支挡式结构支护

支挡式结构具体形式有锚拉式支挡结构、支撑式支挡结构、悬臂式支挡结构。支挡式结构一般由排桩、地下连续墙、锚杆(索)、支撑杆件中的一种或几种组成。

2.2.1排桩和地下连续墙施工安全管理

支挡式结构的排桩包括混凝土灌注桩、型钢桩、钢管桩、钢板桩、型钏混凝土搅拌桩等桩型。采用人工挖孔桩作业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人工挖孔桩应编制专项方案,超过16m的还应进行专家论证。(2)孔壁支护。第一次护壁,应高出自然地面30cm;开挖非岩石层时,每钻进1m左右时,立模浇筑混凝土护壁;如有渗水、涌水的土层,应每钻进50cm,进行混凝土护壁;如有薄层流沙、淤质土层时,应每钻进50am甚至更浅的深度,采用钢筋混凝土护壁;地质情况恶劣情况下,采用钢护筒或者预制混凝土护筒进行扶壁支撑。(3)孔内送风,防止中毒。如云南省楚雄经济开发区内某药厂工地,在桩内下放钢筋笼时,因未提前通风,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标70倍,致使下井人员4a死亡,3人受伤。故《建筑桩基技术规范》规定下孔前必须进行检测,井深超过lom时必须采用人工送风。(4)孔内设置防护板。为防止井内人员受物体打击伤害,应在作业层头顶2m左右的位置,设置孔截面1/3面积的防护板,并随作业深度的加深而逐渐下移。(5)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装置。对于地f水丰富土层,需要设置潜水泵排水的,应安装防溅型漏电保护器,且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原则上不得边排水边施工,防止触电。

对于机械成孔,地下连续墙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等主要事故类别。对此,机械施工应注意以下事项:(1)施工机械应有出,‘合格证或年度检测合格报告、进场验收合格手续、安装验收。保证安全保险、限位装置齐全有效。(2)机械作业区域平整、夯实,保证施工机械安放稳定,不会因施工震动而倾斜、甚至倾覆。(3)当排桩桩位邻近的既有建筑物、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对地震动敏感时,应采取控制地基变形的防护措施。包括:间隔成桩的施工顺序,设置隔震、隔音的沟槽,采用震动噪音小的施工设备等措施。(4)作业人员施工前,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试桩作业。

2.2.2锚杆施工安全管理

锚杆施工过程中, 由于土方超挖、锚杆固结体强度未达到15mp且设计强度未达75%以上进行张拉锁定、锚杆抗拔承载力 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操作平台不稳定等因素,可能发生基坑坍塌、操作人员高处坠落等主要安全事故。对此,锚杆施工应注意的事项:

(1)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超挖。一般一次土方开挖深度控制在拟施工锚杆以下1m左右,留出适当的操作面,便于锚杆施工。(2)锚杆固结体强度达到15mp且设计强度达到75%以上方可进行张拉锁定,并进行锚杆抗拔力检测。只有当锚杆抗拔力检测值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f层土方开挖施工。(3)搭设安全稳定的锚杆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

2.2.3内支撑杆件施工安全管理

内支撑杆件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支撑、钢与混凝土支撑组合支撑。内支撑根据基坑的形状、大小而异,有水半撑、斜撑、角撑、环撑等形式,合理的内支撑方式是保证基坑围护结构稳定的重点。在安装(或浇筑)、拆除过程中,可能发生坍塌、高处坠落等主要类别的安全事故。例:2001年8月,上海市某地铁试验工程基坑施工过程中,发生局部土方塌方,造成4人死亡,事故调查发现,该工程基坑开挖范围内基本上均为淤泥质土,而施工单位未按规范要求,采用连续式垂直支撑或钢构架支撑方式,因支撑方式不合理,致使发生坍塌事故。(文献,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警示录,p7,四川出版集团·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对此,内支撑杆件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如f事项:)① 内支撑结构施工应对称进行,保持杆件受力均衡。②对钢支撑,当夏季施工产生较大温度应力时,应及时对支撑采取降温措施;当冬季施工降温产生的收缩使支撑断头出现空隙时,应及时用铁楔或采用其他可靠连接措施。③ 内支撑结构的施工与拆除顺序,应与设计工况一致,必须遵循先支撑后开挖的原则。④土方开挖应分层均匀开挖,开挖过程中,基坑内不能形成较大的高差,造成围护结构、支撑杆件的不均布受力,形成应力集中。同时,土方开挖及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土方机械碰撞内支撑杆件。⑤搭设安全稳定的锚杆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

2.3 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一般由钢筋或钢管土钉、钢筋网、喷射混凝土面层组成。当正常情况下稳定的土体发生一定变形后,变形产生的侧压力通过喷射混凝土钢筋网、土钉,传给深层土体,保证边坡稳定,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边坡坍塌、高处坠落、触电等主要安全事故,因此土钉墙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施工单位应在边坡附近设置变形观测点,观测边坡变形,安排专职安全警戒人员,设置警戒线,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措施,保证施工及行人的安全。②搭设安全稳定的土钉施工平台。平台底部平整、夯实,四周可根据情况设置支撑,平台周边设置防护栏杆。③ 在钢筋网的施焊过程中, 由于边坡面长、倾斜,场地潮湿,造成电焊机、开关箱等设备安置不便,易产生用电隐患。因此现场的电焊机应放在稳定、干燥、绝缘的平台上,设备开关箱应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4 重力式水泥土墙

重力式水泥土墙一般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相互搭接成格栅状或实体状的结构形式,一般体积较大,质量较大,依靠水泥土自身的重量抵挡边坡的变形。一般采用机械施工,施工过程中,应选用设备安全,限位、保险装置齐全的设备,并履行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安全。

3.深基坑工程的后续安全管理

基础施工期间,应加强基坑工程后续安全管理工作:①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按照深基坑施工设计文件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基坑边坡、毗邻建(构)筑物、设施等变形观测工作。② 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开展对基坑安全的日常检查工作,并针对基坑坍塌开展紧急救援预演练工作。③深基坑工程不能及时完成,暴露时间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限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复核,并采取相应措施。

因工程停工,深基坑工程超过支护设计规定使用期1年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回填措施。需重新开挖深基坑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组织设计、施工。

总之,深基坑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毗邻建筑物安全、其他市政地下管网等设施的运行安全,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深基坑安全是拟建建(构)筑物的“奠基石”,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第11篇 建设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法规、规范和规定,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国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2、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做好安全工作。

3、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狠抓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落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4、施工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做到会议上有布置,日程上有安排,工作中有检查,月底和年终有考评。

5、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按报告程序及时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和处理,同时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第12篇 冬季施工生产、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冬季气温较低,气候多为阴雨、大雾,给施工带来安全隐患及不便。为加强各在建工程项目、物资运输的冬季生产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发生因气候原因导致的施工事故及其它事故,进一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冬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3 安全管理规定:

3.1.1各作业现场需根据季节特点,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安全。

3.1.2冬季施工生产期间,施工队(班组、车间、工作站)定期进行每周一次的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1.3冬季施工生产项目的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针对该项目的《冬季施工生产安全措施》。

3.1.4进入冬季施工生产,对有条件进行封闭的作业场所,应对其屋顶、门窗及孔洞及早进行封闭。

3.2 大风、大雾、雨雪、低温结冰天气安全措施

3.2.1大风(风力大于六级)、大雾(能见度小于20米)、雨雪天气严禁露天高空作业。

3.2.2 防滑跌安全措施

3.2.3在现场施工区域清除积水、霜雪,防止结冰。

3.3 防冻安全措施

3.3.1严禁使用明火取暖,并保证通风良好。

3.3.2对消防器具应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对消防设施应做好保温防冻措施。

3.3.3作业工器具、设备工作完毕后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雾水、低温损伤施工工器具、设备。

3.4 冬季用电安全措施

3.4.1对施工、生活用电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供电设备、线路的正常运行。

3.4.2施工配电盘必需装设漏电保护器,临时电源只能从漏电保护器后接引。

3.4.3加强电动工具管理,严防电动工具受潮,雨雪天气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3.4.4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取暖用电严禁超负荷;用普通煤炉取暖必须有专门的除烟通道,且室内必须设置专门的通风口,防止发生触电和火灾事故。

3.5 夜间加班安全措施

3.5.1尽量避免夜间高处作业,如确需进行,必须配备足够的照明,并有防寒、防滑措施。

3.5.2寒冷天气高处作业,除应做好防寒、防冻、防滑措施外,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御寒劳动保护用品。

3.5.3冬季夜晚施工照明应充足,高处作业使用的电梯应处于良好状态。

3.6 冬季防火安全措施

3.6.1冬季气候比较干燥,进入林区作业,作业现场禁止吸烟、生活用火。

3.6.2在林区内的各施工作业点须至少配备2只灭火器,作业结束时,由工作负责人检查作业场地四周50米范围内的起火隐患。

3.6.3对于火灾易发区,隐患区进行一次排查,组织人力排除隐患,对于易发区进行重点监控,要求其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

3.6.4强化宣传,做到预防在前。要求项目部、材料站及施工队在驻地张贴森林防火标语,积极营造防火氛围。

3.6.5加强动火管理、及时清除火源周围的易燃物,动火区布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

3.6.6禁止在密闭容器、房间内避寒、取暖,避寒、取暖设施必需保证通风良好。

3.7 冬季交通运输安全措施:

3.7.1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运输用的工器具应牢固可靠,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3.7.2督促驾驶员出车前进行车辆例行检查,定期进行保养维修,禁止带病行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把不安全的隐患及早排除。

3.7.3天气、道路条件不良时,车辆应减少运输重量,增加安全系数。

3.7.4冬季雨雪天气、路面结冰时,车辆应做好必要的防滑措施。

3.7.5车辆必须加装雾灯,否则禁止使用。

4 相关文件:

4.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3南方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和架空电力线路部分)

《施工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十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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