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办公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办公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景区机关各部门办公区环境卫生的管理。
2 内容
2.1 办公区内的所有设施均属所有,未经部门经理许可,任何人不得移动拆卸,更不得将设施搬离办公区
2.2 各部门每天都要对各自办公区进行打扫,保证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纱和窗台无尘,地面和墙壁整洁,无尘土、杂物,办公司内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饮水机无灰尘污渍。
2.3 办公桌上,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摆放整齐,无浮尘,无杂物。
2.4 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沙发、茶几无灰尘;空调及各种电器开关、插座上无灰尘、污垢。
2.5 严禁乱扔杂物、吐痰、扔烟头、倒茶水等。
2.6 各楼梯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及卫生垃圾、污垢或碎屑;各种垃圾必须放置于规定场所或垃圾桶内,不得乱到乱放。
2.7 办公范围内放有鲜花的部门,要注意对鲜花的精心栽培,坚持每天浇水,保持花朵、花叶及花盆的清洁,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8 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工作期间讲普通话和文明用语,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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