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住宅区绿化养护管理执行标准
为搞好住宅区的绿化养护管理工作,保持住宅区环境卫生,特制定本标准。
一、住宅区的绿化,指区内绿化、花草树木、园林建筑小品等属住宅区共用设施组成部分,其更新、改造和完善工程由服务中心负责,并按市绿化达标要求管理区内绿化。
二、服务中心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使“保护绿化,美化住宅区”成为业主共识,形成良好风气,自觉爱护区内“一草一木”。
三、服务中心绿化人员职责如下:
1、熟悉住宅区的绿化面积和布局,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充分利用发展绿地面积,保持绿化覆盖率98%以上,并合理布置花草树木的品种和数量。
2、熟悉花草树木的名称、特性和培植办法,并对较为名贵、稀有的品种在适当的地方公告其名称、种植季节,生长特征、养护办法等,供居民观赏。
3、对花草树木定期进行培土、施肥、除杂草和病虫害,并修剪枝叶、补苗、淋水,大棵的灌木,要给予造型,丰富绿化内容。
4、保持绿化清洁,保证不留杂物,不缺水,不死苗,不被偷窃,花木生长茂盛。
5、每月检查、记录、报告绿地、树木情况,及时劝阻和处理违反有关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
6、维护好水泵、电机、喷淋设备跟其他器材、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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