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质量目标标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从业单位的质量意识。发挥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制定了本标准。
2、标准的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所有项目。
(2)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产品,均必须强制参照执行。
3、标准的使用程序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开发计划,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4、标准的检查监督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及相关主管、分管领导,在移动办公、蹲点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必须依照标准对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处罚。
5、标准的调整
(1)项目公司、各级检查人员、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认为质量标准需要调整的,向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提交工期标准调整申请(建议),并说明调整理由。
(2)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调整申请(建议)进行评估。
(3)如经评估,质量标准确实需要调整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调整施工质量目标标准,并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修正后发布。
(4)项目公司提出调整质量目标要求的,最低调整范围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6、罚则
(1)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处罚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500元/次。
(2)项目公司未能按照本办法要求,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施工与检查验收工作的,处罚项目公司总经理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分管领导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次。
(3)各级检查人员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检查的,处罚检查人500元/次。
7、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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