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队 长
管理责任人
生产副矿长
监 管 部 门
调度室、生产技术科、安全管理科、培训中心、人力资源科
监 管 人 员
采煤副总
工 作 任务
生产进度及劳动纪律管理
编号
snmh-zcd-队长-01
所 需 工 具
矿 灯、钢 卷 尺
所需个人防护
安全帽、防尘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矿靴
管
理
标
准
1.及时了解工作面地质情况并做好工作面层位的调整。
2.必须及时把握生产进度,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3.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4.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三大规程培训。
5.负责对本区队的劳动纪律的管理。
管
理
措
施
1.生产技术科监督队长对工作面层位的把握及管理,发现层位调整不及时,对队长进行处罚。
2.调度室监督综采队生产进度情况,对严重影响生产的情况对队长进行处罚。
3.安全管理科、生产技术科监督队长对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发现规程措施贯彻不及时或不按规程措施执行的,对队长进行处罚。
4.培训中心监督综采队三大规程的培训情况,对未按要求进行培训的情况对队长进行处罚。
5.生产副矿长、人力资源科对综采队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对劳动纪律差,出勤率的情况对队长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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